〉〉〉〉〉中共中央组织部党建研究所 张爱丰
本课对象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
本课时间
3小时(讲课2小时,讨论1小时)。
本课目的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通过对本课的学习,充分认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组织工作的主要职责任务和实践要求,进而扎实做好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确保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顺利推进,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是对我们党100年来组织工作深厚理论和丰富实践的深刻总结、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的充分体现,是做好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的基本遵循。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要论述,以认真贯彻落实《条例》重要精神和实践要求为抓手,扎实做好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为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党中央以条例的形式,制定出台《条例》这一重要党内法规,这是对100年来党的组织工作思想理论、丰富实践、伟大成就的深刻总结,是党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
我们党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按照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政党,组织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百年来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为指导,并在长期实践中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组织工作思想理论。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这些重要思想理论为党的组织工作提供了与时俱进的理论指导,为《条例》的制定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因此,《条例》强调,党的组织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条例》全部内容也充分贯彻落实党的指导思想,特别是党的指导思想中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要思想理论。
在党的百年奋斗实践中,组织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前进发展。在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征程中,组织工作始终围绕党和人民事业的中心任务,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德才兼备选人用人,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广纳天下英才,充分发挥各方面优秀人才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密党的组织体系,完善选人用人标准和工作机制,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推进党的伟大自我革命,组织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组织工作的百年实践,迫切需要将其中的宝贵经验固化为党内法规制度,以更好指导和规范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因此,《条例》明确提出,党的组织工作是以党的组织体系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活动,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党的全面领导、完成党的全部工作的重要保证,是党领导人民不断夺取革命、建设、改革胜利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条例》指出了新时代组织工作的科学内涵、主要工作内容,指明了组织工作的重要地位、保证作用和性质特点。
制度管根本、管长远。法规的制定,必然有一定的制度基础。我们党作为具有严密组织体系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自成立以来就高度重视制度建设,特别是组织工作制度建设。1921年7月,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对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党的组织结构和组织工作制度等作了初步规定。党的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对党的组织建设原则、方针等作了明确规定。在百年的革命、建设、改革征程中,我们党不断丰富完善组织工作制度,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健全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形成了包括组织设置、组织生活、组织运行、组织管理、组织监督等在内的完整组织制度体系。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历史性地将“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纳入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2017年,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并强调“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2018年,《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明确将制定《条例》列为重点项目,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为推动包括党的制度在内的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中共中央组织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起草形成《条例》稿。2021年5月22日,中共中央发布《条例》。百年来组织工作法规制度建设的实践和经验,为《条例》的制定出台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条例》正是在此基础上的科学总结和制度升华。
《条例》是我们党百年来第一部关于组织工作的统领性、综合性基础主干法规。建党百年之际,制定出台《条例》,有利于我们切实坚持和加强党对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升组织工作质量。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的组织工作是党全部工作的基础,必须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这是做好新时代组织工作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职责所在。《条例》作为组织工作的主干法规,将党的领导贯穿全篇,写入指导思想、根本任务和根本原则,在实体性规定的首要位置,明确规定“组织工作实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党组)分级分类领导,组织部门专门负责,有关方面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在组织工作遵循的原则中,首先强调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在领导体制和职责方面,明确规定“党中央决定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制定组织工作重要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组织工作重大战略、重大改革、重大举措、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全面领导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干部工作、人才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推荐、提名、任免干部”。《条例》对党中央、地方各级党委、党组和党组性质的党委的领导职责,以及组织部门的职责作出了详细规定,在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等章中,围绕增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落实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提出了一系列要求,作出了一系列规定。此外,对加强党对公务员队伍、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也作出了专门规定。《条例》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将组织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从落实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等方面,为实现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供了有力制度保证。
政治路线决定组织路线,正确的政治路线提出后,就要靠正确的组织路线来保证。为切实保证党的政治路线得到有力有效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是:“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条例》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谋篇布局,将组织路线对组织工作的一系列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要求落实到具体条文中。在总则中,将组织路线的有关要求写入指导思想和根本任务,明确指出“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进党的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党的组织工作质量”,“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组织路线服务政治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等明确为组织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突出以党的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专门设置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章节,强调“健全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组织制度,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在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的总体要求中,强调要“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这些规定,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具体体现和制度保证,是组织路线服务政治路线的制度保证。
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组织工作是从严管党治党的重要途径和抓手,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才能不断推进依规治党、不断提升从严管党治党治理水平。《条例》深入总结我们党百年来依规治党的成就与经验,特别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定组织工作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比如,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机关工作条例、党支部工作条例,国企、高校、农村、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员教育管理条例等,以及一系列规定、办法、规则、细则、意见等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科学总结提炼,形成了完备的法规制度体系;同时,《条例》对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各方面内容进行了制度规范,比如,进一步明确了党中央、地方党委、党组、基层组织、党支部的职能职责,明确了党员教育管理的目标任务,干部管理体制机制,干部培养制度体系,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党管人才工作格局等,为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制定了统领性、综合性的基础主干法规,形成了以《条例》为主干、其他相关法规制度为支撑的完整的组织工作法规制度体系,是党的法规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供了制度保证。
《条例》是关于组织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政治性、政策性很强,做好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特别是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干部工作、人才工作,必须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深入领会其中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着力提高组织工作质量,推动党和人民事业高质量发展。
我们党都是按照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政党,严密的组织体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优势所在、力量所在。《条例》第三章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组织体系建设的重要论述,突出组织的基础性地位和体系化建设要求,对组织架构、组织功能、党员队伍、组织制度、组织生活、组织纪律等作出全面规定。
1.严密组织架构。组织架构是组织体系的重要支撑和表现形式。贯彻落实《条例》要求,按照党章规定建立健全党的各级各类组织,形成包括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在内,涵盖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严密组织架构。健全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组织制度,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要适应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和优化党组织设置,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2.增强组织功能。组织功能的有效发挥是组织体系建设的关键所在。各级党组织要按照《条例》规定,坚决维护党中央在党的组织体系中大脑和中枢的重要地位,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重要作用。党的地方委员会要在本地区切实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职责。党组要在本单位发挥领导作用,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职责。要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积极发挥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要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作用,切实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3.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是完成党的奋斗目标的骨干力量。要落实《条例》要求,着眼于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格把关,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开展党内集中教育和党员经常性教育;严格做好党籍管理、组织关系管理、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日常监督、组织处置等工作;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做好关爱服务党员工作。
4.健全完善组织制度。组织制度是党组织各项工作科学规范运行的重要基础。要按照《条例》要求,坚持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建立健全包括组织设置、组织生活、组织运行、组织管理、组织监督等在内的完整组织制度体系,完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制度。
5.严肃组织生活。组织生活是锤炼党性的“大熔炉”。要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和完善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6.严格遵守组织纪律。纪律严明是党团结统一、坚强有力的重要保证。要按照《条例》要求,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组织纪律。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断完善组织纪律各项要求,严肃查处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执纪必严、违纪必究。
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干部是决定性因素。《条例》第四章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围绕怎样是好干部、怎样成长为好干部、怎样把好干部用起来等重大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新时代干部工作的总体要求。
1.坚持完善干部管理体制。党管干部是干部工作的基本原则。要落实《条例》规定,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分级分类管理的干部管理体制,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干部工作的统一管理,要合理确定干部管理职责、范围、权限、方式和程序,做好干部双重管理工作。
2.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是干部队伍中的“关键少数”,是一个地区、部门或单位的领导核心,责任重大。要落实《条例》规定,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深化思想理论武装,优化班子结构,增强整体功能,保持班子稳定,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努力把各级领导班子锻造成为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坚强领导集体。
3.建立健全干部工作“五大体系”。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重点要做好干部培育、选拔、管理、使用工作。要落实《条例》规定,建立健全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养的素质培养体系,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注重在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地区培养锻炼干部,使广大干部政治素养、理论水平、专业能力、实践本领跟上时代发展步伐。要建立健全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全方位、多渠道了解干部,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做到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要建立健全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人事相宜的选拔任用体系,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切实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要建立健全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突出对干部的政治监督,推动广大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要建立健全崇尚实干、带动担当、加油鼓劲的正向激励体系,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4.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是保证党的事业薪火相传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大计。要落实《条例》规定,着眼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需要,坚持拓宽来源、优化结构、改进方式、提高质量,从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发现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优化成长路径,建立上下联动、长期关注的干部常态化培养锻炼机制,完善适时使用、动态管理机制,健全促进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制度措施,推动年轻干部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和基层实践锻炼、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要用好各年龄段干部,优化干部队伍梯次结构,统筹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
此外,《条例》对加强公务员管理工作、离退休干部工作和统筹机构编制管理也分别提出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务员队伍的集中统一领导,完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要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完善和创新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要坚持和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干部和机构编制资源,确保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管理有机衔接。
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条例》第五章围绕推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立足实现高水平的科技自立自强,强调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对人才队伍建设涉及的领导体制、制度机制、服务环境等重大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1.完善人才工作领导体制。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建设人才强国,必须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各级党委(党组)要落实《条例》规定,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人才工作的领导,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用人单位发挥主体作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
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人才队伍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全局。要落实《条例》要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聚焦重大发展战略,组织实施重大人才工程,统筹推进各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
3.加强人才资源开发。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要落实《条例》要求,树立全球视野和战略眼光,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坚持人才以用为本、才尽其用,广开进贤之路,聚天下英才而用之。要推进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让广大人才都有充分施展才华的机会和舞台。
抢抓人才。图:王琪/新华社
4.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体制机制决定人才队伍的创造力和竞争力。要落实《条例》要求,坚决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以实绩论英雄,不拘一格降人才,健全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流动、激励机制。要加快构建具有吸引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5.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加强政治引领、政治吸纳,有利于把各方面人才凝聚到党和人民事业中来。要落实《条例》要求,坚持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制度,完善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人才工作机制。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引导广大人才矢志爱国奉献、勇于创新创造。
6.营造人才发展环境。环境影响人、塑造人。要按照《条例》要求,着力构建人才发展良好环境,完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开创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努力让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充分发挥作用。
党中央印发《条例》的通知,对学习宣传、贯彻执行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宣传解读和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强对组织工作的领导,确保党中央关于组织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贯彻落实好《条例》,首先要认真学习《条例》内容和要求。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重要论述,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习党的建设特别是组织建设发展历程和基本经验,领会《条例》制定的理论基础、实践基础等。要加强教育培训,把《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教学,作为党组织负责同志任职培训的必学内容、组工干部业务培训的重点内容,引导各级干部深刻认识《条例》制定的根本遵循和重要意义,准确把握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树牢制度意识。要大力宣传《条例》和新时代组织工作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让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组织部门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和完善部务会会议制度,健全议事规则和程序,充分发挥部务会集体领导和把关作用;要聚焦主责主业,把党中央决策部署与组织工作科学地、具体地结合起来,找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关键点、切入点、着力点;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抓好组织、干部、公务员、人才等工作;要优化工作方式方法,注重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要注重协同高效,将《条例》与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定修订的一系列组织建设方面的党内法规贯通起来,统筹推进、整合提升,全面梳理现行组织制度,该细化的细化、该修订的修订、该合并的合并、该清理的清理,推动现行组织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建立健全包括组织设置、组织生活、组织运行、组织管理、组织监督在内的完整组织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党的组织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要带头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建设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打造政治上绝对可靠、对党绝对忠诚的过硬队伍。
督查是推动《条例》落实的重要抓手。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组织工作的领导,加强对本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本条例执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纳入巡视巡察范围。对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讨论题:
1.如何充分认识《条例》制定的重大意义?
2.结合实际,谈谈如何贯彻落实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