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万程
《让子弹飞》中,张麻子高喊,“我来鹅城只办三件事:公平,公平,还是公平。”
公平固然好,但在现代经济活动中,却并不易实现,尤其是收入分配上。
在军阀割据的旧社会,张麻子干的是劫富济贫的事,抢黄老爷的钱发给穷人。但在现代市场经济中,这样的事既不符合程序正义,也会造成严重的效率损失。
公平与效率的关系,矛盾又统一。过分公平影响效率,导致经济衰退;过分效率又不够公平,影响社会稳定。
故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找到一个公平与效率相互促进的收入差距适度区间才能使利益最大化。
8月17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召开。在这场会议中,“共同富裕”是最重要的议题。会议指出应“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
其中,“三次分配”的提法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三次分配”的提法,最初来自北京大学教授厉以宁。
他所著的《股份制与现代市场经济》写道,初次分配是各个要素获得要素报酬,二次分配就是通过税收(个税、遗产税、赠与税等)、转移支付再平衡,三次分配就是通过自愿公益捐赠进一步调节。
简单来说,市场、政府、道德,在三次分配中各占主导。
做蛋糕和分蛋糕,是形容生产与分配的经典比喻,先做蛋糕,才有蛋糕可分食。为了调动劳动者们生产的积极性,常用的规则叫“能者多劳,多劳多得”,这样大家才有动力做出更大的蛋糕。
但工业生产不是简单的劳动,土地、资本以及企业家的智慧,很多时候在生产要素中更有不可替代性。这就使得在市场经济中,初次分配往往后三者拿了更大份的蛋糕。
这显然对付出时间和精力的广大劳动者不公平,于是在二次分配中,政府按照兼顾效率和公平原则,侧重公平原则,通过税收、社会保障支出等这一收一支所进行的再分配。
市场的手与政府的手,构成了现在的社会财富分配体系。
第三次分配,则是对这种已有格局的打破,它要求在道德力量的作用下,富人们通过个人资源捐赠而进行财富的再分配。
為什么要打破原有局面?
这与部分范围内客观存在的贫富差距无法避免。虽然贫富差距一直客观存在,但随着中国居民收入提高,收入差距逐渐拉大。国际上表示贫富差距的基尼指数,警戒线是0.4。而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我国居民收入基尼指数在2008年达到了0.491。
虽然近年来由于精准扶贫等原因,基尼指数有所缩小,维持在0.46-0.47区间,但依然处于中等偏高水平。
不患寡而患不均。贫富差距严重的话,容易生成社会不稳定的心理温床。不均衡的社会结构,也有损社会公正。可以说,妥善处理贫富差距问题是一个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现实课题。
之所以要引入第三次分配,也与现在的第二次分配尚不能解决问题有关。
二次分配是税收和救济层面的一种“劫富济贫”,让富人多缴点税少享受些补贴,让穷人少缴点税多享受些补贴,这样的政策固然重要,但还不够。
海通证券的分析师郑子勋认为,中国的税收制度以间接税为主,直接税所占比重很低。比如具有较强再分配功能的个人所得税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仅为7.5%(2020年)。以间接税(增值税、营业税、国内消费税、关税)为主的税收制度,以企业为征收对象,这使高收入群体承担的税负相对较轻。
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的占比偏低并非是税率低了,而是税种少了,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仅包含基于工资收入的税收,针对财产的课税较少。
拿呼声很高的房产税为例,目前我国房产税仅在极个别城市进行试点,税率偏低,如上海的税率不到1%,且2020年全国房产税在全国税收总收入的占比不到2%。
而国家税务总局在《房产税的国际比较与借鉴(2021)》一文中指出海外房产税一般在4%以内,房产税占税收比重均在30%以上。
在很长一段时间,面对贫富差距问题,国内主要在二次分配上做文章。
中央财经大学政府预算研究中心主任王雍君认为,二次分配是税收和救济层面的一种“劫富济贫”,让富人多缴点税少享受些补贴,让穷人少缴点税多享受些补贴,这样的政策固然重要,但还不够。
因为二次分配仅能兜底,却难以改善穷人挣不到钱的困局。授人以鱼度一日,授人以渔度终身。为了将经济增长的成果更加平等地分配给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也需要解决“知识分配”和“技能分配”的问题,让富人和穷人之间的知识鸿沟再小一些。
此外,在二次分配中,各级财政用于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有关民生层面的支出,与民众期待仍有距离。在政府支出结构仍处于从基建到民生的优化过程中,居民在医疗、养老和教育储蓄等方面的支出仍属大头。
引入三次分配,是对于二次分配表现乏力的补足。
实际上,这并不是政府首度提到三次分配。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都有提到,要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
经济学家李迅雷认为,政府再次提出三次分配,对社会释放了更加明确的信号,在“十四五”期间我国要更强有力地缩小收入差距、推进共同富裕。
相较于前两次分配,第三次分配的目的是增加个人捐赠的规模和总量,这依靠的是富人的自觉与道德。
如何激发富人的捐赠欲望,将富裕阶层的潜力发挥出来,这一点并不容易。
根据《慈善蓝皮书:中国慈善发展报告(2020)》,我国2019年捐赠总规模虽已经达到了3374亿元,但是与国际水平相比,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根据福布斯发布的数据,2019年美国100多万家慈善机构的捐赠总额为4500亿美元。
此外,中國现阶段参与第三次分配的主体仍然是民企和国企,2019年企业捐赠总额达到了931.47亿元,占总捐赠额的61.71%。若以欧美作为参考,会发现个人捐赠部分是总捐赠额的主要组成部分,一般占比可以达到六成以上。
不过,西方来自个人的大笔捐赠,往往也与遗产和赠与税有关。中国的富裕阶层往往选择的是直接积累财富、再直接传递给子孙后代,并不会首先考虑进行慈善捐赠。
仅依靠富裕阶层自身的“达则兼济天下”式的内在道德驱动促成第三次分配,可行吗?
如果仅仅是呼吁,可能收效并不明显。专家认为,要进一步扩展第三次分配的范围,增加个人捐赠的规模和总量,将潜力发挥出来,还需要制定好相关的制度和政策。
腾讯是此次中央会议结束后,率先响应号召的企业。8月18日,腾讯宣布投入500亿元资金,启动“共同富裕专项计划”,计划在乡村振兴、低收入人群增收、基层医疗体系完善、教育均衡发展等民生领域提供帮助。
不仅如此,7月的河南水灾,互联网企业捐款数额也十分显眼。
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阿里巴巴公益基金会、北京字节跳动公益基金会、美团公益基金会各捐赠1亿元人民币,百度捐赠9000万元,京东、盒马、美团、顺丰等企业向河南提供救灾物资及紧急避险场地。
中国的富裕阶层往往选择的是直接积累财富、再直接传递给子孙后代,并不会首先考虑进行慈善捐赠。
企业的积极响应,与近期有关部门对互联网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强不无关系。自去年监管部门向阿里巴巴展开调查以来,调查的对象和范围逐渐扩大。从反垄断调查,到数据安全调查,再到各种合规调查,不仅涉及网络,也扩大到外卖、出租汽车、教培等领域。
春江水暖鸭先知,“三次分配”的压力,身处风暴中心的互联网巨头必然更加敏感。
大企业不好移动,多半会基于社会责任压力,主动参与第三次分配。但执掌大企业的老板或高管们,则很难说会乖乖掏出钱做捐赠。
两个月前,闹得满城风雨的“潘石屹跑路”一案便是个典型案例。6月16日,SOHO中国方面对外回应,宣布黑石已发出全面收购要约,取得SOHO中国的控股权。这项收购一旦成功,意味着这位地产大亨在境内产业将相当部分清空。
儿子们顺利进入哈佛等海外名校,潘石屹夫妇俩近年轮番套现,“跑路”的质疑不断。8月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中国反垄断法》正式对SOHO中国提交的要约收购进行立案审查。
无独有偶,双汇的“废太子”万洪建也在近日曝光了父亲万隆转移百亿出境的丑闻。
可以看出,如果仅凭道德呼唤与监管压力,对于个人的约束远远小于企业。如果想产出类似于比尔·盖茨、巴菲特一样的富翁慈善家,发达国家的“慈善事业产业链”具有一定参考意义。
政府通过立法和税收政策积极鼓励社会参与慈善事业,鼓励个人与企业向慈善机构捐款。慈善机构资助教育、卫生保健、社会服务、环保等各种公益事业。企业等营利机构通过设立自己的慈善机构或基金会等方式,把参与慈善事业回报社会作为一个成功企业的重要标志。
政府、企业和慈善机构相互协调,彼此独立又合作,形成良性循环,共同解决社会问题。
光靠一方都不行,必须有一种“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