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馨蔚
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指导,中国贸促会、丝路规划研究中心、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共同主办的第十四届“一带一路”生态农业与食品安全论坛(下称论坛)于6月16日在京举办。
作为“2021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重点活动,本届论坛以“食品安全助力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为主题,把握新发展格局下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反映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切。
“随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日益增长,百姓对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期盼。与此同时,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强化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历史发展机遇。”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马培华在论坛开幕式致辞时表示。
食品安全离不开国际共治
马培华指出,食品安全是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产物,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又为食品安全提供了坚实保障,两者相互依赖、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今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提出,要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广大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做得好不好,直接關系到广大农村老百姓生活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我们要严格按照中央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食品安全战略,严格把好食品安全的每一道关口,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带动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整体提升。”马培华说。
“一带一路”生态农业与食品安全论坛至今已经举办了14届,为农产品食品相关领域的政商学界搭建了很好的交流合作平台,发挥了积极的纽带作用。
中国贸促会副会长卢鹏起表示,论坛自创办以来,始终坚持聚焦行业发展前景,分享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经验,已经成为促进国内外生态农业与食品企业交流合作、推动食品安全国际共治的有力平台。在全球共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推动世界经济早日走出危机阴影的重要时刻,再次举办“一带一路”生态农业与食品安全论坛,探讨后疫情时代加强“一带一路”生态农业合作,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与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副会长李希奎指出,食品安全离不开国际共治,食品安全国际共治需要加强国际合作。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已经发展成为全世界食品、农产品、食品原料进口的重要市场,农产品和食品的进口不仅丰富了中国人的饮食选择,也扩大了中外贸易的合作,扩大了国际之间的交流。
“食品引进需要协同共治,在引进更多质量高、价格优、种类丰富的国外产品的同时,进一步改善了老百姓的生活品质,共享发展机遇和合作的成果。”李希奎称。
绿色可持续发展是“一带一路”各参与国的共识
农业是各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面对粮食安全、生态环境变化、疫情冲击等全球性挑战,开展农业合作、促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成为“一带一路”各参与国的共同诉求。中国作为农业生产、消费和贸易大国,近年来积极参与生态农业发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一带一路”参与国的农业投资规模不断加大,农产品贸易持续发展,农业科技合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丰硕成果。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博鳌亚洲论坛2021年会开幕式上强调,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让绿色切实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底色。
今年,中共中央1号文件提出,要发展绿色农产品,优化农产品贸易布局,实施农产品进口多元化战略,支持企业融入全球农产品供应链。
卢鹏起称:“加强农业绿色发展国际合作是中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乡村振兴的应有之意。”他认为,随着中国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步伐越来越坚定,“一带一路”生态农业合作的基础将更加牢固,动力将更加充沛,前景将更加广阔。
卢鹏起表示,中国贸促会作为经贸领域对外开放服务机构,将当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务实推动者、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有效连通者、外经贸领域公共服务产品的重要提供者、全球经济治理改革的积极参与者,与“一带一路”参与国家的政府部门、商协会组织、工商机构及国际组织一道,为中外企业开展生态农业合作,搭建更多贸易投资促进平台,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信息咨询、商事法律、专业培训等服务,推动各国经贸政策沟通与协调,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与便利化,为实现乡村振兴、推动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做出积极贡献。
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防范食品安全风险迫切需要世界各国密切协作、加强合作。大力推动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是所有致辞嘉宾凝聚成的共识。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主席吉列尔梅·达·科斯塔通过视频表示,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防范食品安全风险迫切需要世界各国密切协作、加强合作。他表示,引入国际公认的准则可以提高食品行业全产业链的发展水平,从而推动全球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对粮食安全高度重视,始终将其视为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今年2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了国务院第740号令,公布了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国家粮食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中心主任王耀鹏介绍,《条例》中有18个条款直接规定规范了粮食质量安全,占据全部条文数量的三分之一,也是此次《条例》修订的重点。这次条例修订主要在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做了要求,提了规范。
《条例》在7个方面强化了粮食质量安全的监管。强化监测监控;强化入库检验;强化库存监管;强化运输质量监管;强化食用用途管理;强化对被污染粮食的监控;强化法律责任。对没有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或是未按规定进行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或是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销售出库,违反政策性粮食质量管理相关规定的,《条例》做出明确规定,分别处以50万元以下,或是粮食货值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均提出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并提及完善绿色农业标准体系,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管理,特别强调认证的管理。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司长刘卫军介绍,质量认证的本质属性是传递信任、服务发展,它是一种由第三方认证机构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证明和技术要求的一种评价活动。质量认证是国际通行的做法,一张证书能够实现全球通行。
“中国现有认证机构约为800家,发放有效证书280万张,涉及企业80余万家。质量认证这项工作已经成为国家经济治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具。”刘卫军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