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械的伴侣

2021-08-31 13:27刘欣
轻兵器 2021年8期
关键词:装具冲锋枪帆布

刘欣

油画《八一南昌起义》,从油画中可以看到当时起义部队的装具情况

中国工农红军主力部队战士形象

如果把士兵手中的武器比作一个人的话,那么他的亲密伴侣就是“弹药装具”。装具,顾名思义就是军队作战、执勤时随带的制式用具,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包括枪弹袋在内的军械装具。武器和军械装具从出现的那天起就如同伴侣一般形影不离。军械装具当然不仅仅是“枪弹袋”,而是军人移动的“后勤保障基地”,不但对枪械有良好的战术保障,同时还是集战斗、生活、保障、医疗、救护等诸多功能为一身的全功能战斗辅助工具。

上篇:由简单到制式——军械装具的起步

在我军的装备历史上,军械装具生产和兵工生产基本上是同时开始的。1931年10月,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在江西省兴国县官田村组建的官田兵工厂正式成立,人民兵工从此诞生。与此同时,11月组建的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被服总厂也生产出第一批弹药装具,这对诞生于苏区的红色伴侣走上了历史舞台。

红军时期的装具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我军的装备十分简陋,仅有干粮袋、枪弹袋、绑腿、防雨油布等装具,样式也不统一。基本上就是敌军用什么,我军就用什么。1927年8月,南昌起义部队使用的装具和当时的国民党军一致,而秋收起义部队使用的更是五花八门,连件像样的军装都没有,更别提士兵弹药装具。都是一些因陋就简的产物,由各部队自行生产筹措,以有什么用什么为主。

1929年在井冈山根据地的基础上发展起来湘赣苏区,为红军服务的軍需生产也应运而生。1929~1932年间部队所需的被服装具,主要依靠当地工农政府的被服厂供应,如莲花县东山庵被服厂和永新县红色缝衣工厂除制作军服外还生产过枪弹袋。

国民党军队步兵携带基本单兵装具状态

土黄色布制20格尺寸枪弹袋

1931年9月第三次反“围剿”胜利后,成立了以瑞金为中心的中央苏区。11月组建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被服总厂(第一被服厂),生产的军需产品除被装外,弹药装具也是重要的产品。红军战士的单兵装具主要是步枪弹袋和手榴弹袋,一般都是棉布制作的褡裢式枪弹袋,采用左肩右胁的背挎方式,正面缝缀有10个或12个弹袋,枪弹分别装在各个弹袋中,以袋口的布绳打结封闭口部。红军自制的枪弹袋一般也不是制式军品,多用能找到的较结实的土布料制成,有的装具干脆就是一个斜挎的布袋。冲锋枪手(自动手枪手)的装具一般是皮制弹匣袋,苏区被服厂很少生产。

1934年5月以后,随着第五次反“围剿”的失利,中央苏区的被服厂分散到各军的供给部后跟随部队长征,其他苏区的装具生产和使用情况和中央苏区的类似。红军的被服厂虽然可以生产各种枪弹袋和装具,但主要产品还是军服,各种军械装具依靠战场缴获为主,由被服厂自制为辅。

抗日战争时期的装具

1937年“七七事变”以后,抗日战争全面爆发,红军改编为八路军,9月改称第十八集团军。1938年初,在南方的红军游击队整编为新四军。1939年,国民党政府对八路军和新四军停发各种经费。随后总部发出号召自力更生,与日伪的经济封锁作斗争,打破国民党的物资封锁。八路军和新四军的军需生产就是在这一历史条件下逐步发展起来的。

1937年9月底,八路军东渡黄河开赴抗日前线。129师深入太行山区,创建了晋冀豫抗日根据地,八路军总部即设在太行山区。1939年总部供给部和129师供给部陆续建立起军需工厂。1941年初组建了八路军总部皮革所,主要产品就是枪弹袋、轻机枪衣套以及军用地图皮包、皮腰带等。

土黄色布制1 5格尺寸枪弹袋,八路军通常装备这种,枪弹分别装在各弹袋中,以袋口的布绳打结封闭口部

布制木柄手榴弹弹袋,可携带2枚手榴弹

灰色棉布制20格尺寸枪弹袋

土黄色布制20格尺寸枪弹袋和灰色棉布制20格尺寸枪弹袋

ZB26轻机枪弹匣袋,土黄色帆布制,可装6个弹匣,国共两党军队都装备

国民党军队配发的中正式步枪皮制弹盒,共两组,每组3盒装

国民党军队配发的轻机枪皮制弹匣袋,包含4组弹匣及2组附件

轻机枪皮盖帆布身弹匣袋,包含4组弹匣及2组附件,国共两党军队都装备

1937年11月,八路军晋察冀军区创建了军区被服厂,主要产品除各式单、棉军服外,各种枪弹袋、手榴弹袋、挂包、枪背带等也是重要的产品。1939年12月,陕甘宁边区政府在志丹县建立兴华制革厂(1943年改为军工八厂),这是陕甘宁边区最大的军需工厂,其主要产品是军用皮件,包括武装带、图囊、手枪套以及枪弹袋。

1942年10月,120师被服厂改称晋绥军区被服厂。1943年,山东军区建立起军需工厂。这两个军需厂主要产品是被装和制鞋等,基本很少生产枪弹袋等军用物资。

新四军的装具生产是在1941年“皖南事变”以后发展起来的,主要由随军被服厂发展而来。新四军重建后,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各师努力发展军需生产,就地解决,就地供应,自行解决被装,不但依靠随军被服厂生产,还成立了随军被服组。而淮南(二师)、淮北(四师)和鄂豫皖军区(五师)的军需生产部门更是自力更生,不但有被服厂还有制革厂,可以用下脚料生产枪弹袋。

整个抗战时期,我军根据地被服厂生产的装具主要是布制枪弹袋和手榴弹袋,皮革厂也生产皮制弹匣袋。这时期的八路军和新四军的装具,依然和同时期的国民党军队类似。以布制步枪弹袋为基本单兵装具。步兵班中的士兵都会配发这种装具,此种布制弹袋通常有12格、15格、20格等不同尺寸,通常情况下一名士兵需要配两条弹袋,一条作为肩挎弹袋,一条作为腰间弹袋。一般机枪(冲锋枪)手配用皮制弹匣袋。

虽然有工厂生产装具装备部队,但是这些厂都是作坊式的,规模小,生产能力有限,远不能满足军需供给。部队大量使用的还是缴获的日军装具,因为当时条件太艰苦了,以至于我军打扫战场十分彻底,一场战斗结束基本上能用的都拿走,这也是很多部队战士的装具装备十分混乱的原因,國民党军、日军的都有。由于原料供应十分紧张,军队被装供应都难以保障,所以在抗日战争时期,我军的装具依然是以缴获为主,自制为辅。

解放战争时期的装具

1945年8月日军投降后,我军挺进东北。初到东北的我军服装及其他物资供应异常困难,只建立简单临时性的生产组织,边作战边生产。这些随军行动工厂设备简陋,制式不统一,产品远远不能满足部队需要。

第十八集团军战士的形象,这名战士配一条12格或1 5 格肩挎弹袋。很显然,这是边区被服厂生产的,由土布制成,质量一般,但看战士的装备应该属于主力“老八路”部队

1946年解放区标准的基干民兵形象,虽然身穿普通的农家服装,但是身披的枪弹袋和手榴弹袋,以及步枪都是军队配发品,显然是从国民党军队缴获的

1948年的解放军主力部队形象,手持汤姆逊M1921冲锋枪的解放军排长,配带冲锋枪皮制弹匣袋,手中的枪和弹匣袋当然来源于“运输大队长”手中

1948年装备苏制PPS43冲锋枪的东北野战军干部,配带皮制弹匣袋

1949年的解放军战士,左数第一人佩带土黄色帆布制轻机枪弹匣袋,其他两名战士佩带布制枪弹袋。解放军战士的单兵装具主要是枪弹袋和手榴弹袋,一般是棉布制作的褡裢式枪弹袋(含10个或12个弹袋),采用左肩右胁的背挎方式

站在1949年新颁发的军旗下的解放军战士,他手持很特别的M1941约翰逊半自动步枪,装具是很常见的褡裢式布制枪弹袋,不过他把枪弹袋横在胸前

从后背方向可以看到进行进攻作战的解放军战士身上的装具,主要有肩挎布制枪弹袋和四仓手榴弹袋

1946年5月,我军解放松花江以北地区,以佳木斯为中心建立了第一个军需生产基地,不久哈尔滨、牡丹江、齐齐哈尔等军需生产基地也相继建立。以北满军需生产基地为依托,率先在野战军内统一服装样式,同时开始生产制式装具。1948年11月,东北全境解放后又接收了国民党联勤部的全部军需工厂,装具的工艺水平和产品质量有了相应的保障。虽然在外形上依旧是背挎式枪弹袋,但是质量有了很大提高,材料从棉布改为帆布,并且在部分装具上使用了防水涂层工艺。同时,皮制的装具质量也有很大提高,出现了皮和帆布结合的冲锋枪弹匣袋。

1949年1月,四野入关,部分东北军需工厂人员和设备等奉调南下参与组建中南军区军需工厂。5月,西北军区被服厂和皮革厂全部迁往解放后的西安。兰州解放后,将接收的国民党军队被服厂、制革厂改编为西北军区后勤部军需工厂。7月,华北军区的石家庄被服总厂接收国民党军联勤平津被服厂,经整编组成华北军区后勤部北京被服总厂、天津被服总厂、制革厂和装具厂等。各军区的军需工厂为军区和野战军部队生产军衣以及枪弹袋、手榴弹袋等大量的军械装具,有力地支援了解放战争。

1945年8月至1949年10月期间,人民解放军的弹药装具基本上做到了从无到有,能够满足部队大批量的被装需要,但这只是为适应部队的需要而生产的。虽然当时军服已经制式化,但是装备中还有大量的日式、美式等各国的武器装备,军械装具虽然可以生产出来,同時已经有了牛皮或者帆布材质的枪弹袋或弹匣袋,携带的品种和数量也有所增加,但是在携行方式上,仍然还是“五花大绑”的分件单挂。

中篇:由制式到配套——军械装具的制式化

建国以后,我军开始注重军械装具的研制,随着军工生产的不断提高,新式国产武器陆续装备部队,同时期的军械装具开始制式化,品种逐步配套,样式趋于统一。

建国初期和抗美援朝时期的军械装具

建国后,我军单兵装备只有枪弹袋、手榴弹袋、挎包、水壶包等这些简单装具,采用的还是分体单挂形式。其中弹药携行具依旧是各种样式混搭,这种混乱的局面一直持续到1950年代中期才基本达到统一。

建国以后我军开始了正规化建设,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10月中国人民志愿军入朝作战,开始3年的抗美援朝。首批入朝的志愿军战士的武器装备在师以内能做到统一,装具类也是国造、日式、苏式等各种混搭,作战中缴获的美军装具也不浪费,直接使用。从1951年1月开始,志愿军分批换装苏式装备,到1953年初,志愿军开始全部换装苏式装备,同时装具风格也向苏式靠拢,并逐步统一。

1950年,我军装备了50式冲锋枪(仿苏NPPSh41冲锋枪),它的外形及结构与苏式冲锋枪一致,不同之处在于50式采用的是容弹量30发的弧形弹匣而不是75发弹鼓。1953年朝鲜战争结束后,50式冲锋枪开始装备国内部队,步兵班的正副班长各配备1支。

50式冲锋枪使用弧形弹匣,相应的冲锋枪手弹药携行具采用了弹匣袋式设计,有胸挂式和斜挎式两种弹匣袋。胸挂式50式冲锋枪弹匣袋外形与苏军接近,为棕绿色帆布制,胸挂弹匣袋是皮制上盖帆布面,关闭方式为皮孔铜制圆形保险扣,可携带4个弹匣。背带为两根带日字形扣可调节的帆布带,两侧各有一条织带可固定于腰间。

斜挎式50式冲锋枪弹匣袋也称为“五0式冲锋枪梭袋”,它采用帆布制斜挂样式,弹匣袋有两种设计,早期型为皮制上盖、包角的帆布面弹匣袋,后期型为全帆布制弹匣袋,可携带3个或4个弹匣,背带为带有日字形扣的可调节背带。后期型可携带4个弹匣的弹匣袋带有一根可调节的帆布腰带,主要装备海军、炮兵、装甲兵等其他兵种部队。

53式步骑枪弹袋,土黄色棉布制,设有10个弹夹袋

1954年我军又装备了54式冲锋枪(仿苏联PPS43冲锋枪),使用我军传统的背挎式弹药携行具,但也设计相应的装具,一般称为“43式冲锋枪弹药携行具”。这种弹药携行具是帆布质地的5袋3弹匣设计,分为3个弹匣袋和2个附件袋,附件袋分别为油壶袋和其他配件袋,使用木扣和扣袢连接。斜挎背带带有日字形可调节扣,同时在弹匣袋背面有挂环,可以穿在携带者的外腰带上,以缓解肩部负重,在使用上很方便。其主要装备空降兵和侦察兵,后来其他兵种也使用。1965年以后,54式冲锋枪和配套装具基本上被56式冲锋枪取代,但这种弹匣袋一直在我军服役到1970年代。

从1954年开始,各种旧杂式枪械开始陆续退出我军装备序列,国内兵工厂也开始仿制苏联枪械。1954年我军装备了第一种制式步枪,即根据苏联莫辛纳甘M1944卡宾枪仿制的53式步骑枪,主要装备步兵以替换旧杂式枪械。

换装苏式装备以后,步兵配发了53式步骑枪,步枪手弹药装具也向苏式装具靠拢,部分配发了皮制弹盒。但是大部分仍使用厚棉布制枪弹袋,其采用前挂式10袋设计,土黄色棉布制,共设有10个弹夹袋,弹夹袋背面为本色布。枪弹袋的袋盖使用布绳捆系连接,背带是配有金属日字形调节扣的两根背带,两侧有两条织腰带用于打结固定在腰部。53式步骑枪在1960年停止生产,但在民兵和地方部分单位仍长期使用。

我军在建国后装备的手榴弹有木柄手榴弹和无柄手榴弹,手榴弹袋有4联和2联装两种,材料一般为土黄色或草绿色帆布,并有普通木柄手榴弹袋和攻防手榴弹袋之分。攻防手榴弹袋可以携带两种不同规格的手榴弹,其弹仓上方有一条松紧带用于固定无柄手榴弹的头部,有一条可捆扎在腰间的针织带用于固定木柄手榴弹的木柄。

手榴弹袋基本上都是独立使用的,1950年代早期为棉布制,1960年代以后改为帆布制,一般步枪手为4联装,机枪手为2联装,其携带方式为单肩斜挂,并将弹柄固定带捆扎在腰间用。1950~1980年代期间的手榴弹袋上盖是木扣加扣袢连接,1980年代中期以后改为固定插扣连接。

56式半自动步枪和56式冲锋枪的弹药装具

1951年6月,苏联向我国提供了8种轻武器技术资料以及相应的工艺技术文件,我国随后开始仿制工作,并于1956年生产定型,分别生产了56式冲锋枪(仿AK47突击步枪)、56式半自动步枪(仿SKS半自动步枪)和56式班用轻机枪(仿RPD轻机枪),1963年,仿制了56-1式冲锋枪。从1956年开始,56式半自动步枪和56式冲锋枪开始陆续装备部队,随之装备了新的制式弹药携行具。

56式半自动步枪使用过不同款式的弹药携行具。在1950年代中期使用过56式半自动步枪枪弹盒。半自动步枪手携带3个枪弹盒,包括2个前弹盒和1个后弹盒,每个弹盒可容纳预装在桥夹上的3排共30发枪弹,全部容量为90发枪弹(9个桥夹)。早期为仿皮面绿色人造革制,样式为铆钉铜扣的腰别盒式,后期为皮制铜扣的腰别盒式。

1960年全面换装56式半自动步枪以后,改为帆布制前挂式枪弹袋,定名为“五六式7.62半自动步枪子弹袋”。它采用前挂式10袋设计,土黄色或军绿色帆布制,共设有9个弹夹袋(内装一个10发桥夹)和1个附件袋,附件袋在左侧,整个附件袋和弹夹袋背面有防水防油涂层。枪弹袋上盖使用木扣和扣袢连接,使用两根背带,背带配有金属日字形调节扣,两侧用两条织带用于打结固定在腰部。

56式冲锋枪弹药携行具正式名称是“五六式7.62mm冲锋枪弹匣袋”,这是一种完全由我军自主设计生产的产品。该弹匣袋采用前挂“肚兜”式样,正面设有3个弹匣袋和左右各2个附件袋,材料为帆布质地,附件袋和弹匣袋背面有防水防油涂层。弹匣袋上盖使用木扣和扣袢连接,使有带金属日字形扣的可调节背带,两侧用两条织带用于打结固定在腰部。

56式弹药装具的生产批次不同,在颜色上根据生产年限分为土黄色系和草绿色系两种,土黄色系的一般生产于1962~1964年,绿色系的一般生产于1960年代末期以后。一些早期型弹匣袋的附件袋会带有工具袋,由按扣封闭。后期的弹匣袋工艺有所简化,各厂的面料、辅料略有区别,但基本结构一直没改变。

56式冲锋枪弹药携行具可携带3个弹匣,正面携带时还可起到简单的防破片作用。但是相对外军的自动步枪手来说携弹量还是较少,所以,我军还装备了增容款的弹匣袋。其采用帆布制斜挎式挎包样式,主弹匣袋内有5个分隔,左右各有1个附件袋,可携带5个弹匣及附件,弹匣袋盖使用木扣和扣袢连接。带有一根可调节的帆布背带,并且可通过挂环穿在外腰带上,使用上很方便。其主要装备空降兵和侦察兵,后来炮兵、装甲兵等其他兵种部队也配套56-1冲锋枪使用。

这个时期的步兵班用轻机枪是56式轻机枪,其弹链盒袋则采用单肩斜挂方式携带,为帆布质地盒型袋,内可装弹链盒1个。弹链盒袋上盖有木扣,与扣袢连接以封闭盒袋。除上盖外,弹链盒还设有内盖,同样靠木扣与扣袢连接,以固定弹链盒。弹链盒袋靠外侧设有带盖附件包。背带为针织带,用日字形扣调节长度。弹链盒袋背面有可以穿在腰带上的挂环,一般弹链盒由副射手携带。

56式槍族的弹药携行具主要功能就是作为弹药携行具使用。这种以胸挂式为代表的弹匣袋,可一次装9个弹夹或3个弹匣,加之枪械上装入的弹量,单兵可携带100余发弹药,配上4枚木柄手榴弹,可以满足步兵基本作战需要。不过这种弹药携行具要用各种绑带固定,并且战斗装具和生活装具依旧是分体单挂,比如取一次水壶需要打开全部战斗装具,然后再重新调整,使用中非常不方便。56式的弹药携行具不但我军使用,通常也随56式系列武器一起援助友好国家,比如越南、阿尔巴尼亚、柬埔寨、阿富汗等国军队,甚至这些国家的敌方军队都有使用。 (待续)

编辑/魏开功

我军1960~1970年代步兵班携带武器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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