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刘文
母亲91岁了,依然在黄河滩上的家园里日出而起,勤于家事。我也早过了知天命之年,母亲留在我身上的爱的印记,愈加清晰而深刻。
一
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农村,闭塞落后,男尊女卑盛行,在靠工分分粮糊口的日子,男劳力对家庭过上好日子至关重要。我上面有三个姐姐,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本分人,受传宗接代思想影响极深,母亲又是好胜要强的性子,渴盼有个男孩的心情,十分急迫。特别是生下二姐后,母亲因受不了外界的冷眼刺激,在二姐满月当天,竟然“傻”了,成了痴心想要儿子的“疯子”!她整日精神恍惚,站在门口痴笑,逢人就说:“我有儿子了!你们别不信……”母亲变得“疯傻”的日子,家里生活窘迫到了极点。
1964年腊月临近春节的一天上午,给家里带来希望和狂欢的小生命——我,诞生了。平时不爱求人的父亲满街跑着借鸡蛋,给母亲补充营养,又四处借钱张罗着过一个丰盛的春节,以表达庆祝的心情。
我成了父母的心肝宝贝,是母亲心中最大的牵挂。我的生日,也成了母亲人生幸福的印记——她再也不是那个痴想着要儿子的“傻女人”了!
二
儿子降生了,如何保护好这个宝贝疙瘩,成了父母绞尽脑汁、苦思冥想的事情。我來到世间的第一个印记就要出场了。
那时候,因为夭折的孩子很多,农村有个古老的风俗传说,说那些没成人的孩子都是被“老奶”收走的,而四肢不全的人“老奶”不收。于是,我们村有两三个男孩,父母为了孩子不被“老奶”收走,在婴儿出生当天,就把婴儿的小脚趾头生生咬掉,制造一个不全的身子,以保全孩子成人。
得知这样一个能让我活命的“秘方”,决心要把我变成“铁人”的父母是一定要效仿的。
可因为母亲的不忍心,错过了“秘方”的最佳实施时间。到我出生的第三天,着急的父亲瞪着眼、咬着牙、嘴里骂咧着,命令母亲必须按照“秘方”咬掉我的小脚趾头。
我来到世间三天了,软乎乎的小脚丫已经开始变硬了。母亲小心地抚摸着我,思忖着,自己与自己较量着,最终还是张嘴咬住了我的小脚趾头。可在我撕心裂肺的哭泣声中,母亲只咬掉了我小脚趾上的指甲。
任务没有完成,在一旁监督的父亲见状大发雷霆,破口大骂,指责母亲狠不下心来。母亲见我哭闹得厉害,紧紧地搂着我,任凭父亲如何谩骂、指责,决不肯再次伤害我。
尽管母亲没有把我的脚趾头咬掉,但我的小脚趾永远长不出规则的脚指甲了。这是极度挚爱和极端“残忍”的母爱,给我烙下的第一个印记。
三
我的降生,让父母觉得日子都长了翅膀,他们好像在困难的生活之上飞翔。
时间的指针指向我生命的第九天,按照习俗要对刚出生的孩子举行另外一个仪式——“灸旋儿”。这也是为了保全我的生命。
一大早,同村一位大嫂如约到了我家。母亲抱紧我幼小的身体,父亲用他那刚劲有力的大手钳住我毫无反抗之力的脑袋。那位大嫂掏出一枚圆形方孔铜币放在我的头顶,把母亲早已晒好的艾叶揉成团儿,用火柴点燃,放在我头顶的铜钱方孔内。炙热的艾团儿灼烧着我稚嫩的头皮,烙下深深的疤痕。我嘶哑的嚎哭和奋力的挣扎,让母亲泪流满面,但她要保住这个给她带来希望、尊严和欢乐的生命,哪怕是采用如此“残忍”的方式她也愿意。她企望这个盖在儿子身上的“戳儿”,能牢牢地护住她的心肝宝贝。
年迈的母亲不止一次地给我讲过这个惊心动魄的故事。讲完,她总会用瘦弱干枯的手小心翼翼地抚摩着我头顶上那个超过铜钱大小的疤痕。
这疤痕再也长不出毛发,只留下大大的、红红的斑秃。这疤痕是母亲深爱我的证明,是烙在我头上、疼在她心底里的爱的第二个印记。
四
我的生命有了“双保险”,母亲像在院子里跳跃的小麻雀,放心带来的快乐使她精神焕发,再难的日子都能过出欢声笑语来。激荡着欢乐的日子,也会让人时不时地觉着不安——母亲又多了一件心事:要给我起个“百毒不侵”的名字。
这可让大字不识几个的母亲费尽了心思。彼时的农村闭塞落后,保佑生命的手段近乎迷信。为了让孩子成人,给孩子起最难听的名字,才觉得最为安全和可靠。父母合计着给我起了一个原始、荒唐的乳名。这个难以启齿的乳名因与村内的长者重名,没有广泛地流传开来。
我没有一个令人满意的名字,这可急坏了母亲。她到处打听怎么能让我认个干娘,以便为让我变成“铁人”加上第三重保险。
母亲说:“刘,留,才能让你好好地留在这个世上。病啊,灾啊,小鬼儿、小判儿,啥都带不走啊!”母亲总是用她的手拉着我,面带幸福的笑容回忆给我认干娘的事。她一定觉得,这是她一辈子最伟大的壮举。
同村有个刘姓家庭男孩多,母亲便一天十趟地往他家跑。经过近乎疯狂的哀求,不由分说地硬拉扯着给我认定了干娘。我的名字“刘文”是我颇具智慧的干爹起的,前一个字取刘姓,后一个“文”字是因他有一个孩子叫文业、我有一个堂兄叫凤文,两家各有一个“文”字,于是求同存异,取名“刘文”。我的乳名、大名始终一致。在改名成风的年代里,我也压根没有动过再取其他名字的心思。我的名字,是母亲宠爱我的精神印记,我舍不得更改任何一个笔画。
五
在那个物质极端匮乏的年代,母爱是我最大的财富。母亲尽其所能地改善我的生活条件,给了我天下最质朴的爱。
母亲对我的娇惯是出了名的,对我的养育即便用“小心翼翼”也不能准确表达。据邻居大娘讲,我小时候只要一出门,母亲便要将我包裹得严严实实,她怕外面的冷风和阳光伤害我的身体。即使到了五黄六月将要割麦的季节,母亲还给我穿着厚厚的、不合时宜的棉衣,头上还要裹着冬季御寒用的“大帽”,以至于我的头上早早便长出了痱子。一直到我念中学的时候,这种痱子还习惯性地长满我的额头。
我小时候吃饭挑食,体弱瘦小,营养不良。这增加了母亲抚养的艰辛。那时候,缺衣少粮,有限的一点口粮无法维持到下一个季节,有时几个姐姐甚至还要靠要饭糊口。但不论生活多么艰难,母亲对我的食品供应是从不含糊的。我享有家里所有的特权。那时最好吃的一种食物叫“骨节”。就是用秫秸秆作依托,把和好的白面糊在秫秸秆周围,形状类似今天的火腿肠,外面裹层玉米穗纱衣放在地锅柴火里烧。这是那个年代最好的美食,常常是我独享着那烧得焦香的美味,几个姐姐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我吃剩的残渣余块,才能让她们过一把嘴瘾。几个姐姐因此常抱怨母亲偏心。
兄妹六人,我得到母亲的偏爱最多,即便如此,母亲还是常说我小时候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云云,抱怨自己的无力和家庭的贫穷没有让我享受更加幸福、富足的童年。
如今,母亲已到了鲐背之年,可她依然保持着那特有的清醒。每逢周六、周日,没有特殊事情,我都要和弟弟回家陪伴母亲。母亲见到我,总是那些话:“你检查身体了没有?你血脂稠不稠?血压高不高?可要定期检查身体啊,血脂稠了可要吃药,要爱惜自己的身体……”母亲已经到了需要我们百般照顾的年龄,可依然对我厚爱有加。
母亲爱我的方式,虽然带着强烈的时代色彩,但那爱的深挚,和为孩子捐肝捐肾的母亲,并无二致。母亲的爱像海一样润泽了我,让我也有能力去爱生活、爱世界、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