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孩子讲〈民法典〉》是一本专为青少年解读《民法典》的有声手册。作者选取《民法典》中与青少年日常生活有关的条文,分别从概述篇、校园篇、家庭篇、社会篇四大板块,通过具体化的案例,以问答形式深入浅出地解读人格权、财产权、知识产权、居住权等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图书由83个案例问答组成,每个案例还原一个生活场景,对标一个法律问题,提供一个法律对策,并配有生动活泼的插图和“民法典视频课”,运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普法教育。
7岁的小明把妈妈的手表卖了,能要回来吗?
问:7岁的小明将妈妈送给他的一块手表卖给了楼下的二手商店,小明的爸爸妈妈能够要回来吗?
答:父母可以要求商家退回。因为小明未满8岁,根据《民法典》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买卖手表的行为是无效的。
《民法典》条文: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歲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10岁的小明打赏主播10万元,父母能够追回吗?
问:10岁的小明在妈妈网购时偷偷记下了手机支付密码,在一次游戏直播中,一次性打赏游戏主播10万元。妈妈知道后痛心不已。请问,妈妈能够追回小明打赏的钱吗?
答:根据《民法典》,10岁的小明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此次巨额打赏,未经作为法定代理人的妈妈事前同意或事后追认。因此,小明的打赏行为依法是无效的。妈妈可以追回打赏的钱。
可以借用楼道放玩具吗?
问:小明家空间不大,他有一大箱小时候的玩具没地方放。小明想了一个办法:把这箱玩具放在家门口的楼道中,或者放在平时没什么人经过的消防通道角落。这样合法吗?
答:这是不合法的。首先,我们不能妨碍别人的正常出行,尤其是不能占用消防通道的空间。其次,《民法典》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对于共有部分,业主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所以小明不能私自占用全体业主共有的空间。
(选自《给孩子讲〈民法典〉》,新世纪出版社2021年版)
本栏责任编辑 周锦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