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一个很有意味的事情,开头第一段作者就提到“百草园里只有一些野草”,但“那时却是我的乐园”,这到底是为什么呢?看来其实似有矛盾之处,但接下来从作者的描述:“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长吟的鸣蝉,……”我们就可以知道,原来这里除了野草还有这么多好玩的东西,有趣的事情。当然,如果是按照我们现在的思维仍是很难理解这其中的有趣之处,但只要一联想到自己小时候老是跑到田间去玩,田里没有什么可玩的,但我们却能挖地瓜、摘果子、过家家、做草帽……便同样觉得趣味无限,由此可见在这里不该用成人的眼光来看待,而应以小孩的视角来欣赏,以一颗童心来体味,才能理解作者所谓的“乐园”。
仅有百草园的景色是很难让作者留下如此深刻的印象的,关键还在于这里发生过的故事,于是作者开始写关于“美女蛇”的故事,从头到尾都充满幽默的笔调。
按照还原法来说,这应是一个很迷信的故事,但作者却谬理谬推,一直往下“编”。首先读书人看到一个美女的脸露在墙头上,向他一笑,隐去了,并没有看见脸以下的部分,这要是一般人早就吓死了,简直是活见鬼,但读书人却很高兴;接下来老和尚说他脸上有些妖气,一定遇见“美女蛇”了,这也是经不起推敲的——脸上真有妖气可能遇到很多种妖怪,可能是狐狸精,可能是白鼠精,也可能是兔子精,但老和尚却肯定地说读书人遇到的是“美女蛇”;接下来老和尚说“美女蛇”能唤人名,倘一答应,夜间便要来吃这人的肉,读者一看便知道这是极其迷信的说法,但老和尚却讲得绘声绘色;接下来写老和尚给他一个小盒子,说只要放在枕边,便可高枕而卧,读书人虽然照样办,却总是睡不着,在这后面有句补语:“当然睡不着的”,这里是作者对读书人的调侃,便流露出浓厚的幽默感——妖精就要来找他了,换成谁都睡不着,只有像读书人一样害怕得“抖作一团”才是正常反应,故事最后的结局同样很荒谬——盒子里的飞蜈蚣能吸蛇的脑髓,美女蛇就被治死了。這样说来好像蜈蚣是蛇的天敌,其实不然,蛇也可能找准机会将毒素注入蜈蚣体内并将其吞入体内,事实上,蜈蚣是蛇的天敌只是存在于传说中。为了检验蜈蚣是蛇的天敌这一传说真实性,武夷山蛇园的工作人员作了实验。最后两条蜈蚣纷纷中毒身亡,所以充其量只能说明蜈蚣喜欢攻击蛇类。
故事本身就已经够荒谬了,最后长妈妈还得出一个更加荒谬的结论:所以倘有陌生的声音叫你的名字,你万不可答应他。即使她所讲的故事是真的,陌生的声音也不一定是美女蛇喊的,可能只是未谋过面的人叫喊。这样荒谬的故事和道理也只有文化水平不高的长妈妈讲得出来,按理说像鲁迅这样的知识分子是如何也不可能相信的,但接下来所述却出人意料,鲁迅非但没有置之不理,反而对此深信不疑:“这故事很使我觉得做人之险,夏夜乘凉,往往有些担心,不敢去看墙上,而且极想得到一盒老和尚那样的飞蜈蚣。走到百草园的草丛旁边时,也常常这样想”,把自己写得傻里傻气,将荒谬的故事推向更荒谬,幽默感便越强。同时也看出了鲁迅对长妈妈这样的小人物更多的不是嘲讽与批判,而是同情与宽厚。
如果说作者当时有可能年纪小不懂“美女蛇”的真假,那他长大后总该明了,但作者却这样写道:“但直到现在,总还没有得到,但也没有遇见过赤练蛇和美女蛇。叫我名字的陌生声音自然是常有的,然而都不是美女蛇。”很显然作者这是在自嘲,在西方幽默学中,这叫自我调侃,属于幽默的最上乘,在此鲁迅的幽默达到了高潮,百草园也因有这样的故事而留在了作者记忆的最深处。
接下来作者讲冬天在雪地里捕鸟的回忆,其实类似的经历不少读者都有经历过,但作者的重点明显是在最后——当鲁迅问闰土父亲为什么他抓得不理想时,得到的回答是:你太性急,来不及等它走到中间去。一般人写文章都是极力避开自己的缺点,尽量把自己刻画得近乎完美,而鲁迅却通过雪地捕鸟的故事把自己急躁的脾气自嘲了一番,按照上面我们所提到“自嘲是幽默最高境界”的说法,这里所展示的无非是鲁迅的冷幽默。
而这个冷笑话其实并没有那么简单,我们注意到作者在上文提到在他抓的鸟中有一种很笨的白颊的“张飞鸟”,“性子很躁,养不过夜的”,这里无疑是与下文的“你太性急”互相呼应的,这里就展示了鲁迅深厚的幽默功底——自以为聪明的他去抓笨笨的“张飞鸟”,结果其鸟性子很急躁,养不过夜;而鲁迅同样性子很急,抓不到小鸟,其中的自嘲之意读者自可领会。
最后读者讲的是他小时候在三味书屋读书的故事,从开头到最后,同样充满了歪理歪推的“鲁式幽默”。首先是被家人送去书塾的原因,作者猜是:“也许是因为拔何首乌毁了泥墙罢,也许是因为将砖头抛到间壁的梁家去了罢,也许是因为站在石井栏上跳下来罢”,其实我们知道这都不是真正的原因,恰恰只是因为他的父母想让他接受较好的教育,从送他到全城最严厉的书塾,但鲁迅借用儿童无厘头式的想法,用这些不着边际、几乎不成理由的理由推理出去书塾读书的原因(歪理歪推),表现出其幼时的童真与幼稚,正如“Ade,我的蟋蟀们!Ade,我的覆盆子们和木莲们!”一句一样,若是大人谁会无聊地向那些小东西们道别呢?正是这种童真的傻气让读到这段话时读者忍俊不禁。
接下来作者写他的先生,同样写得幽默横生。他开头便交代他的先生“是本城中极方正,质朴,博学的人”。结果竟连历史上著名的、连年少的鲁迅都知道的“怪哉怪哉”故事都不知道,在这里显然看出其中的讽刺之意——原来先生并不是和东方朔一样渊博,而是和阿长一样不渊博。同时心细的人也可以发现其中鲁迅的自嘲之意——小时候的他以为“渊博的人就应该什么事情都懂”,鲁迅的文章中时不时充满这种以现在眼光来观察小时候的自己的描写。
但作者在文中却这样写到:“我才知道做学生是不应该问这些事的,只要读书,因为他是渊博的宿儒,决不至于不知道,所谓不知道者,乃是不愿意说。”他明明在上文明确指出原因在于先生的不渊博,而在这里却故意说成自己的不是,说先生是“渊博的宿儒”,决不可能不知道,而是自己“不务正业”,不专心读书,整天问这些不关乎学习的问题。在这里我们明显可以看出这是反语,是没有道理、有矛盾、不和谐的,但这种不和谐便是幽默,也是鲁迅最常用的笔法。
先生的教法实在是太枯燥了,以至于同学们都丢下课本跑到园子里去玩耍,老先生并没有想新鲜法子吸引同学们进来读书,只是大声叫他们回来,回来还不能一同回来,而要“一个一个回来”(莫名其妙的,这是什么道理?难道是一起回来就会显得“逃课”的人很多而一个一个回来就不会有这种感觉?)喊回来之后先生也不责罚,“总不过瞪几眼”,随即训斥同学们“读书!”“于是大家放开喉咙读一阵书”,接下来的“真是人声鼎沸”明显是夸张用法,先生让同学们读的都是《论语》《幼学琼林·身体》《周易》里小学生根本看不理解的“天书”,而先生却让同学们读得“人声鼎沸”,这里显然可以看出其中反语之意。老先生教书没有什么真本事,却完全地沉醉在自己的书声中,以至于念错了字词都浑然不觉。
他所诵读的“铁如意,指挥倜傥,一座皆惊呢~~;金叵罗,颠倒淋漓噫,千杯未醉嗬~~……”出自清人刘翰的《李克用置酒三垂岗赋》,引文中的声浪号表示声音起伏,持续不断“噫”、“嗬”指念书时加在句尾用来加强感情的声音,意思是:拿着铁如意,指挥比划,潇洒自如,用金杯喝酒,痛快淋漓,喝得很多而未醉。不过引用句子和原文略有出入:“铁如意”原作“玉如意”;而“颠倒”原作“倾倒”。而且从内容上看,诵读而入醉的不是什么所谓情致高雅的正宗诗文,倒是那种充满狂放情致的近代诗赋。但鲁迅却写道:“我疑心這是极好的文章,因为读到这里,他总是微笑起来,而且将头仰起,摇着,向后面拗过去,拗过去。”反语之意再次出现,很显然鲁迅意在表现老先生的迂腐,只不过是以一种生动的、俏皮的方式表达出来而已。
老先生读书读得入神,而学生们刚好可以趁这个时间走神,这也通过对比侧面写出老先生的迂腐,鲁迅在本文中最后一词体现幽默是“读的书多起来,画的画也多起来;书没有读成,画的成绩却不少了”。来书塾读书,书没读成,“不务正业”的画画却提高了不少,足见老先生读书走神次数之多。
有教参认为“百草园”部分是有趣的、幽默的,但“三味书屋”部分是枯燥的、无聊的,其实不然。通过刚才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作者时而以童年视角来写,时而以成年视角来写,通过反差的幽默笔触写出“三味书屋”的趣味所在:“方正,质朴,博学”的人竟然连“怪哉怪哉”的故事都不知道,充满狂放情致的近代诗赋竟能被读得陶醉,上作文课却增进不少画画本领,其中无不充满着趣味。
纵观全文便可感知,鲁迅是个名副其实的幽默大师,不管是“冷幽默”还是“热幽默”都可在他笔下表现得淋漓尽致,在他笔下操作得游刃有余,也因此成了他散文的主要特色。
王芳,山东省荣成市第二实验中学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