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综合
7月6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委)召开第五十三次会议,深入学习“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未来一段时期金融领域的重点问题,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建立现代中央银行制度。
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
过去几年,中国金融业开放迈出里程碑式的步伐:银行、证券、基金、期货、人身险等领域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已完全取消,外资股东资质要求不断放宽;企业征信、评级、支付等领域已给予外资国民待遇;资本市场互联互通不断深化,配套的会计、税收和交易制度不断完善。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并未打乱中国金融市场开放节奏,如惠誉(全球三大国际评级机构之一)在当年成为继标普之后第二家进入中国市场的国际评级公司。
金融开放的经验表明,金融业开放不仅引入了机构、业务、产品,增加了金融要素供给,还促进了制度规则的完善。这有利于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能力,助力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此次再次重申“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表明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我国仍将坚持金融业对外开放。新形势下,金融业对外开放将继续坚持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
近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陆续召开会议学习“七一”重要讲话精神,部分内容亦涉及到金融开放的议题。银保监会表示,要持續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不断提升金融体系的适应性、竞争力和普惠性。证监会表示,要提高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本领,继续稳步推进资本市场制度型双向开放。
央行副行长刘桂平此前表示,要推动金融业系统化、制度化开放。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为外资进入国内市场提供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发挥内外资金融机构连接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作用,为参与双循环的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
建立现代中央银行制度
此次会议强调,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要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强对金融领域战略性、前瞻性、基础性、针对性的问题研究,其中排在首位的是建立现代中央银行制度。
金融是市场经济的核心,而现代中央银行制度是有效管理货币金融的基础性保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发展阶段中,金融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将会更加明晰。建立健全现代中央银行制度能更好地优化金融体系在储蓄投资转换和市场经济功能发挥中的作用,建立现代中央银行制度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要和基本保障。
一直以来,现代中央银行制度都是重大的基础性改革任务,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任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完善基础货币投放机制,健全基准利率和市场化利率体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要求全面深化改革,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的角度出发,要求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完善货币供应调控机制,稳妥推进数字货币研发,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机制和传导机制等。“十四五”规划也强调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完善货币供应调控机制。作为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十四五”规划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在金融委的领导下,现代中央银行制度的建设将加速推进。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理事长胡滨认为,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建设亟待加快推进以下三项工作:一是以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作为契机,明确界定中央银行的地位、作用、职责和权限,明晰中央银行政策框架和政策工具,以更好地推动我国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维护金融稳定和安全。二是深化金融要素市场化定价改革,破除阻碍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推进利率市场化、汇率形成机制以及国债收益率曲线建设,实现金融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三是建立健全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协调机制。通过建立健全现代财政制度和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将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有效统筹协调起来,以国债市场建设为纽带,强化两个基础性政策的链接机制、市场体系和工具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