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鹏
摘 要:借助研究方法优势,人类学走在伦理转向的前面。观察、描述和解释演变中的中国伦理道德现象是人类学转向的主要任务。相对于欧美国家而言,伦理人类学在转型期的中国有着更为现实和深刻的意义,担负着观察和解释中国伦理变革与伦理重建的使命。构建中国本土化的伦理人类学需要明确研究的理论基础与基本假说,确定更有价值的研究视角和研究对象。中国的伦理人类学应广泛借鉴社会科学中关于伦理道德认知的理论洞见;在研究对象上从独特群体转向普通大众;在研究视野上从本地现象转向全球视野。依据上述三个方面形成的研究框架,企业组织、政府组织和宗教组织是推动中国社会及伦理道德剧烈转变的先行者,也是中国未来人类学“伦理转向”的主要研究目标。
关键词:伦理人类学;伦理道德;社会转型;全球化
中图分类号:C95 - 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 - 621X(2021)03 - 0070 - 09
人类学的“伦理转向”发轫于欧美,近年来逐渐成为中国大陆学者关注的一个新领域。虽然已经有一些学者在伦理人类学研究上做了不少基础性的工作,但是考虑到转型期中国社会伦理道德的剧烈转变,有必要在全面开展伦理人类学的研究之前,深入思考伦理人类学在中国“转向”的具体指向、独特研究价值、研究对象、研究视野及理论资源,为伦理人类学奠定坚实的出发基点与明确探究方向。
一、伦理转向在中国的独特背景和使命
人类学在欧美国家的“伦理转向”有着深刻的原因。首先是学科的自反性发展,批评者呼吁重视道德维度,关注具有丰富道德内涵的实践;其次,伦理人类学作为对“黑暗人类学”(dark anthropology)的回應与补充,从不平等和压迫等残酷层面转向对“美好生活”的探索;再次是受到人道主义话语及实践引发的道德及政治议题增长的影响[1]23。在此背景下,人类学开始关注包括道德/伦理在内的社会生活的良善层面[2]。
当伦理人类学进入中国社会后,所面临的学科基础与社会事实既有与欧美相近的一面,也有不同的方面。总体而言,中国的人类学尚没有突出的学科自反性发展,也缺乏欧美“黑暗人类学”的传统背景,在人道主义的关注上也只是偶尔涉及。那么,不同的学术背景是否就意味着,在中国人类学没有必要跟随欧美国家“伦理转向”呢?笔者认为,除了学术研究本身的创新动力之外,人类学的“伦理转向”在中国还有更为现实和深刻的意义。
当前紧迫与受到广泛关注的伦理道德问题是呼唤中国人类学“伦理转向”的重要因素。如果用“道德滑坡”“道德危机”等关键词在知网论文中搜索时,可以发现2000年以来相关研究论文持续增加,所涉及道德领域的问题包括食品安全、过度医疗、帮扶老人、大学生、网络直播、商业或企业、教育、公务员、婚姻、审计等。不少研究在反思,古人说“衣食足而知荣辱”,为何伴随中国的经济快速发展,中国的道德水准没有得到相应提高?不过,依据阎云翔的评价标准,过去40年来,中国“所经历的不是道德危机,而是一场复杂深刻的道德转型”[3]98。作为道德转型,其中有诸多矛盾冲突,但总体上而言,道德是“从集体主义责任伦理向个体主义权利伦理的转型”。如果这个判断是准确的话,中国学术界对于伦理的研究就应该从关注“道德危机”转变为解释“伦理转型”。
更深入来看,中国学术界还有一个观察和解释伦理变革与伦理重建的使命。这是因为伦理回答的是“一个人应该如何生活”,中国社会的形成与演变始终离不开特定的伦理道德的规范。每一个王朝及其当时的士大夫、思想者大都试图提出自己的伦理观[4]。不仅中国思想史就是一部伦理史,甚至二十四史本身也是一部伦理史。在传统社会中,伦理构建出的中国人的组织结构是费孝通先生所提出的圈层结构,其核心是伦理道德维护下的等级秩序[5]63 - 64。不过近代以来,这一伦理秩序在市场化、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冲击之下逐步瓦解,进入了一个漫长的重建过程。如果说蔡元培先生1912年出版的《中学修身教科书》是一个确立新伦理的样本的话,这个重建过程迄今尚未完成。
就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社会而言,包括意识形态、宗教信仰、民间习俗、现代理性在内的多种伦理道德元素混合在一起。传统的伦理道德还在一些领域起作用,新的伦理道德尚未确立。描述马克斯·韦伯所生活的20世纪初的欧洲社会的话语也适合当下的中国:“随着不可避免的专业化和理智化的过程,主要作用于物质领域的进步,也将精神的世界分割得七零八落;生活领域的被分割,进而使普世性的价值系统分崩离析,信仰的忠诚被来自不同领域的原则所瓜分,统一的世界于是真正变成了‘文明的碎片。”[6]6更为深入来看,由于“人生意义的问题没有解决,仍然像鬼一样在后面追着我们”[3]99,伦理重建的任务就显得更为迫切。在实践演变的同时,也需要有深入的理论研究的剖析和总结。无论是对伦理变革的解释,还是对于伦理重建的探索,都将成为中国伦理人类学的独特使命所在。
除了上述社会现实需求外,对中国伦理道德现象的关注也有着重要的学术价值。一方面通过对伦理道德现象的研究,有助于丰富和深化对中国社会的认知;另一方面通过对中国现象的解释,能够补充和扩展国际上伦理道德研究的内容。可以说“伦理转向”并不只是人类学一门学科的任务,而是社会科学普遍面临的研究新领域。只不过人类学走在“伦理转向”的前面。在广泛开展伦理人类学研究之前,需要深入探讨的是,人类学在中国伦理转向的具体研究指向是什么?
二、人类学率先“转向”的优势与指向
“和其他学科相比,人类学往往最具独创性”[7]39。因为人类学能够直接地、在实践中、从感官上与我们的周遭产生联系,习得感知它的本领、判断它的能力。无论是在研究中“遇到他者,和他们交谈,向他们提问题,听他们讲故事,看他们做事”的记录性民族志;还是在知识和实践层面上观照成长历程和成人锻造的参与式观察[7]33,人类学独特的研究方法都使其成为社会科学前沿阵地的开拓者。虽然说,伦理道德早就成为哲学探讨的中心议题,但随着社会科学的日益兴起,伦理转向再次成为一个新兴研究领域。社会科学迟至今日才开始聚焦伦理问题并非是因为它不重要,而是因为存在着三个长期以来难以逾越的困难。第一个困难是对伦理、道德概念的界定以及测量、比较;第二个困难是对伦理道德这个定义模糊且有着很高主观性的现象缺乏合适的研究方法;第三个困难是如何对伦理道德现象提出可以解释的理论假说。不过,人类学在解决上述三个难题上已经逐步打开了缺口,使得伦理转向有了具体可行的方向。
首先,人类学学者在伦理与道德的基本概念上促进了研究者的共识。道德与伦理的辨析源远流长。通常认为“道德”是康德所提出来的一种先验的理性,或者说是道德精神,人们有义务就像遵循天理一样,按照内在的道德行事。而“伦理”则是黑格尔所关注的人和人,人与家庭、社会和国家的规范和现实意义[8]。现在,道德哲学研究者认为道德(morality)是关于什么是善恶、对错的价值 - 规范集,而伦理学(ethics)则是关于道德的推理(理由)[9]。研究者也分析了二者在义务向度、作用机制等方面的不同,指出两者有着各自相对独立的使用领域,伦理适应于抽象、理性,公共意志等理论范畴,而道德适应于具体、品性、个人行为等实践范畴[10]。然而在日常实践和社会科学研究中,人们还是经常会混同使用这两个词。对于人类学而言,解决此问题的方法不是去寻求所有人在定义上的共识,而是努力去促进研究者形成概念使用上的共识。例如,阎云翔区分了五对概念:伦理(Ethics)与道德(Morality)、伦理的话语(Ethical discourse)与道德的实践(Moral practice)、私德(Private ethics/morality)与公德(Public ethics/morality)、日常生活中的伦理观念道德行为(Ordinary ethnic)与理论化的伦理观念道德行为(Theoretical ethnic)、作为底线的伦理道德(bottom - line morality)和我们应该做成什么样的伦理道德(admirable morality)[3]95。这些概念的区分无疑有利于促进学术研究者使用具有相同内涵的概念,为实证研究的开展打开了通道。
其次,人类学的研究方法能够有效描述人们客观的伦理行为及主观上的道德认知。虽然人们所宣称的道德观念与其所伦理行动有着重大差异,但是通过应用人类学的民族志、参与观察等理论方法,还是可以收集整理接近“科学”的整体事实。具体而言,人类学能够描述群体在历史上传承而来的伦理道德、描述群体当前所认同的伦理道德、描述个体所具体应用的伦理道德、描述群体伦理道德受到外部冲击后的反应、描述该群体的伦理道德的重新形成、描述新伦理道德之下人们的生活状态。这样的描述恰恰是当前研究中所缺乏的,也是伦理转向后需要做的基础性积累工作。更为有利的是,人类学者已经提出了伦理道德变迁的评判标准,这一标准从低到高,从简单到复杂,从个体到社会,包括了4个刻度:底线道德、个体自主性和尊严、同理心与社会信任,还有社会公德[3]97。这些标准或许还可以改进,但已经能够为人类学对伦理道德现象的描述提供更为细致的度量方法。
再次,人类学灵活的理论解释有利于伦理道德研究的创新。相比之下,人类学更容易从直面现象中提出独立的理论假说,不需要强求与原有公理体系的一致,这使得人类学具有更为灵活的理论创新优势。笔者在参加“人类学的伦理转向与中国研究”工作坊中,就听到诸如“具身”“错置”“黏连”“嫁接”等多个形象又比较贴合实际的新理论假说。也许这些概念今后会被纳入更为一般化的理论中,但在转向之初,却有助于实现伦理研究的突破。当然,要得到这样的理论洞见,伦理人类学的研究从一开始就应该有明确的转向意识,在进入田野时就应该是有目的地针对伦理道德现象的体验观察,而非是在其他调查中的随手偶得。
三、站在社会科学伦理道德研究的“地基”上
基于人类学“伦理转向”在中国面对的上述独特背景与优势,除了用“拿来主义”的方式借鉴国外研究成果之外,在进行田野调查及参与式观察之前,还需要深入思考两个问题:从何出发与转向何处。具体而言,前一个问题是指在开展伦理人类学研究之初需要从哪些理论基础与假说出发?后一个问题则是指中国的伦理人类学所应关注的研究视角、对象有哪些?
毋庸置疑,现有的伦理人类学的研究成果是中国学者开展研究的重要基础。在李荣荣的研究综述中[1]24-30,这些理论可以概括为4个方面。一是涂尔干对道德与社会关系的认识。涂尔干从“总体性社会事实”出发,认为社会的本性蕴含着道德,不仅社会与道德彼此混融,而且社会本性留给个人进行思考的空间也相当模糊;二是福柯对道德与自由关系的分析。福柯指出,在道德主体的形成过程中,由于思考的存在,道德主体具有了相对于道德准则的一定的自由;三是威廉斯对道德与伦理关系的分析。伦理回答的是道德义务难以回答的“一个人应该如何生活”的苏格拉底问题,围绕义务而展开的道德与关乎整体生活的伦理之区分正好凸显了伦理的社会性;四是齐根对道德与实践的认识。人们会针对自身进行各种伦理实践,目的是使自身不但在别人眼中也在自己眼中变成道德上更为得当、更能被接受的人,“道德停顿”是人们停下来反思并以自身为对象有意识地进行实践的伦理时刻。这些理论和认识是人类学对于伦理道德现象认识上的独特贡献,也是其他学科难以达到的。
但是,仅有人类学的上述洞见还不够。事实上,其他社会科学的学科已经从不同角度出发,在认识和解释伦理道德现象上取得了诸多进展。如果在“伦理转向”之后的人类学没有广泛汲取其他社会科学的既有研究进展,就有可能在认识伦理道德现象时走更多弯路,错失了与其他学科研究成果之间进行融合创新的机会。
首先,心理学特别是进化心理学的理论认知。心理学分支较多,这些分支大都基于实验等强有力的研究工具对伦理道德现象进行了广泛研究。例如,在“最后通牒”博弈实验中,实验数据可以清晰地反映出实验对象是在表达他们对公平的态度。人们有时会“花费”一部分财富去惩罚那些伤害过他们的人,酬谢那些帮助过他们的人,或使结果更为公平。不过,对于伦理人类学而言更为有用的是进化心理学的理论总结。在进化心理学看来,“道德情感就好像‘承诺装置,它能够促进个体的亲社会行为,对受害者给予补偿,惩罚骗子,并且向他人表明自己是一个值得信赖的合作联盟对象”[11]。道德情感所解决的适应性问题大致可以分为三类:(1)尊重权威——限制自己的个人愿望,去服从处于支配地位的人以及权威者所制定的条例、規则和命令;(2)渴望公正——合作和互惠行为拥有适应性的价值,而惩罚骗子主要是为了防止互惠关系的破裂;(3)关心的进化——奉献、同情以及向盟友、配偶和亲属提供帮助,都拥有重要的适应价值[12]。如果伦理人类学能够接受心理学的这一结论,则在研究原始部落或都市群体时,会将不同的伦理道德现象视为相同的心理进化的自然结果,而非仅仅关注其具体表现方式上的差异。更为重要的是,接受伦理道德是为了解决适应性问题的心理进化的结果,可以避免一些“先入为主”的错误假说。例如,认为原始部落群体或某个宗教团体比现代都市的世俗群体更有“道德”。
其次,社会学对伦理道德现象的理论分析。社会学对于伦理道德现象的研究久远而广泛。在社会学形成初期,马克斯·韦伯就对信念伦理与责任伦理做出了区分。韦伯深刻认识到人类道德上的两难处境表现在“价值统一性”的幻觉与价值分裂的现实。自古以来甚至宗教也无法免除价值分裂的命运。基于此,韦伯发现只有依靠伦理上的专业化,才能处理这种矛盾。具体而言,“指导行為的准则,可以是‘信念伦理(Gesinnungsethik),也可以是‘责任伦理(Verantwortungsethik)。这并不是说,信念伦理就等于不负责任,或责任伦理就等于毫无信念的机会主义。当然不存在这样的问题。但是,恪守信念伦理的行为,即宗教意义上的‘基督行公正,让上帝管结果,同遵循责任伦理的行为,即必须顾及自己行为的可能后果,这两者之间却有着极其深刻的对立”[6]107。对于伦理人类学研究而言,韦伯的上述区分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在进入田野之前,最好能够意识到人们在信念伦理和责任伦理上的分立。在后续的社会学主要流派中大多都提出了伦理道德与社会关系的理论,例如:结构功能主义学者T.帕森斯提出的“道德是社会秩序的基础”的观点;G.H.米德发展的“社会角色理论”和“道德发展”理论;R.K.默顿提出的“道德失范”理论以及大量的“信任研究”[13]。除了这些广为流传的理论外,还有宗教社会学对于信仰与道德之间关系的大量实证研究结论。这些研究成果同样能够为伦理人类学从社会结构、功能和规范等角度解释伦理行为提供参考。
再次,经济学对伦理道德现象的系统分析。经济学家研究伦理道德现象早已有之,在欧洲中世纪的社会里,“经济学是伦理学的一个分支,伦理学则是神学的一个分支”。“自从亚当·斯密1759年系统提出了基于同理心的道德情操理论,1776年论述了国家财富的本质和动机之后,道德和经济学之间的关系一直是学术界感兴趣的话题”[14]。斯密认为,在市场经济中任何交易主体皆基于“利己心”而行动,它还是人们从事社会活动的基本心理驱动力。他指出:“美德就存在于对自己的根本利益和幸福的追逐之中,而节俭、勤勉、诚实等美德一般是从利己的动机中养成。”在斯密的理论体系中,财富的增长与道德的提升是一致的。他的著名论断是:“从中等和低等的阶层中,取得美德的道路和取得财富(这种财富至少是这些阶层的人们能够合理地期望得到的)的道路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极其相近的。”[15]然而,在现代经济学中,实证经济学主要与事实而非价值有关。如莱昂内尔·罗宾斯(Lionel Robbins)所言:“经济学处理的是可查明的事实,而伦理学处理价值和责任问题。”[16]具体而言,经济学只能证明何种制度安排的效率更高或者产出更多,但无法对于该结果做出标准的伦理评价。在伦理判断问题上,经济学家只有“推荐权”,并没有决定权。最终哪一种伦理原则成为社会大众的共识,只能交由伦理学家和社会大众自行评价。当然,经济学家个人也可以依据某个伦理准则来提出自己的道德评价。如果我们把效率作为可取的伦理原则,我们就会顺理成章地接受基于市场交易的各种条件的伦理观,包括每个人都有财产权利、自主决策、机会公平等就应该成为现代社会的伦理基础。例如,经济学家茅于轼先生指出:“人类社会的分工是通过交换和竞争形成的。它们的基本推动力是个人的利益,其结果是全社会得益……真正的公平既非起点的公平,也非终点的公平,而是竞争规则的公平。”[17]
总结上述不同学科的研究进展,我们可以简化概括为以下3个基本认识:(1)道德是人们心理进化而得的一种机制;(2)人们在不同领域采取伦理专业化的做法;(3)效率只是多种伦理原则中的一个。这些理论只能为人类学学者提供伦理道德形成的原因、后果等实证问题的参考答案,并不能提供规范的伦理道德判断。那么,作为研究者的伦理人类学学者,应该持有怎样的道德观?先行者告诉我们,人类学的日常伦理研究不是去发现或客体化某种特定美德,而是观察行进中的实践以及对此的地方性解释[18]。事实上,韦伯关于学术的伦理也有助于伦理人类学研究者在进入田野时持合适的态度。“作为‘职业的科学,不是派发神圣价值和神启的通灵者或先知送来的神赐之物,而是通过专业化学科的操作,服务于有关自我和事实间关系的知识思考”[6]45。科学的最主要的功用,就是可以使人做到“头脑的清明”。这就意味着,每一位学者可以有自己的伦理行为和道德判断,不可能做到绝对客观。因此研究者在田野中无须刻意遮蔽和伪装自己,而是可以将自己的行为和观念真实地呈现在研究对象面前,通过与研究对象的比较和交流而增进相互的认知。但是在进行观察记录和理论分析时,则需要尽可能“悬置”自己的观点,努力做到客观地观察、描述和解释。对伦理道德的人类学研究也可能会引发一些不良的后果,例如对研究对象的轻率评论、在网络传媒上的猎奇传播、泄漏当事人的隐私等。为了预防这些不良后果的出现,人类学家除了遵循应用伦理学主张的“不伤害原则”之外,还应该符合通常的科研伦理规范和程序,主动听取研究对象的意见。
四、从中国现象扩展到全球视野
确立了伦理人类学研究的理论基础,则可以将中国人类学的“伦理转向”直接提升到国际学术前沿,聚焦于中国伦理道德现象的生成、演变与重建。事实上,中国人类学研究者已经开始了对中国伦理道德现象的观察和分析。有研究者指出,自然崇拜为道德信仰提供了自然秩序论根据,灵魂崇拜为道德信仰提供了个体心理基础,而祖先崇拜为道德信仰提供了社会秩序论根据[19]。也有研究者指出,儒学形成了源远流长的道德人类学学说,用道德去规定人的本体论结构[20]。田野调查发现,传统时代里太湖渔民的民间宗教信仰集庙宇和神灵为中心的信仰空间、共同的祭祀、娱乐活动等于一体。这种传承从道德和秩序的层面规范人们的日常生活[21]。还有研究认为,裕固族牧民朴素的民族道德认知被来势凶猛的农牧业现代化所吞噬,表面的生态危机实际上来自深层次的道德危机[22]。研究者还提出,中国的伦理学者,尤其应关注中华民族本土的道德知识和道德智慧[23]。
上述研究揭开了伦理人类学在中国的潜在空间,也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中国伦理道德的特点。具体而言,一是中国的伦理道德在生成时受到传统的祖先崇拜、儒释道的宗教信仰以及形形色色的民间信仰的深刻影响;二是自近代以来中国的伦理道德遭遇到了社会剧变的强烈冲击,特别是传统伦理道德所依托的信仰组织、场地、仪式都遭到了极大改变;三是在市场化、城市化和工业化大潮席卷而来时,無论是少数民族地区的传统道德信仰,还是城市中的日常伦理生活都面临着新的变化和挑战。
不过,如果人类学的“伦理转向”仅仅将眼光局限于中国现象,甚至将上述中国的伦理道德特点看作是“特有的”,提出“中国特殊论”,则又陷于偏颇。为此,需要在开展中国伦理人类学研究之初就确立全球视野,在比较中把握全球的相通之处与中国的特殊之处。如果只关注中国的伦理道德现象,就会认为儒家传统文化、佛教、道教的教化是中国特有的。然而,如果将视野拓宽到“儒家文化圈”的东亚,则会发现儒、释、道不仅在东亚多个国家的伦理道德形成中扮演过重大且类似的角色,而且在现代化进程中也面临着类似的挑战和转变。进一步来看,不仅形形色色的民间宗教或信仰在东亚国家的基层社会中长期参与对伦理道德的塑造,而且基督宗教和伊斯兰教也同样在不同时期进入东亚诸国,在一些地区和群体的伦理道德形成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即使将视野从东亚扩展到非儒家文化圈的全球各地,依然会发现伦理人类学所关注的中国现象还是能够找到许多共通的地方。例如,就近些年在席卷全球的市场化、信息化和法治化大潮而言,不可避免地对各国传统的伦理道德产生重大影响。特别是信息化浪潮,几乎同步发生在中国与世界各地。匿名的、共享的、互动的以及小群体认同的网络交往方式对中国伦理道德的影响也与世界各地是类似的。甚至是在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网络评价等方面中国也是紧跟世界潮流,与世界互动发展。
当研究视角扩展到全球后,还会发现一些新兴的群体和有趣的伦理道德现象。例如在中国之内的来自不同国家的外国人群体与遍布世界各地的海外华人群体。他们生活在一个伦理道德差异极大的社会中,却能够在共同体中遵循和保持原有文化观念及伦理道德准则。这既是全球视野的持续扩展,也是值得关注的新增的研究对象。
五、从独特群体转向普通大众
在研究对象上,传统人类学研究更多关注“原始部落”“少数族群”和“边缘群体”。这既可能是人类学的一种传统,也可能是特定时期的焦点问题所决定的。不仅大多数的经典人类学著作如此,当前中国国内的人类学研究也较多地关注了上述群体。例如,郑少雄、李荣荣对社会人类学的研究综述表明,得到较多关注的研究对象包括:民族走廊概念及流域、道路研究、海外民族志及海外研究、环境(生态)及灾难研究、医疗(药)及健康研究、饮食认同及食品安全研究、边缘人群的学校与社会教育问题,以及方兴未艾的影视人类学、艺术人类学和企业(工商)人类学研究[24]。
不过,人类学研究转向伦理道德现象时,不仅要关注传统的独特族群,而且需要转向普通大众。实现这样一个转变,是因为当今中国的伦理道德问题首先集中发生在普通大众之中。暂且不提1978年之前中国社会伦理道德的重大变化,就改革开放以来伦理道德的新变化而言,首先也是发生在城市的人群中,农村及边远地区通常是滞后的跟随者。这些城市里的普通民众不仅在道德认知上发生了显著变化,而且在伦理行为上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成为影响城市之外群体以及海外华人的重要因素。虽然传统人类学对独特群体的研究不可避免地会关注到他们的伦理道德状况,但当现在人类学的研究开始“伦理转向”后,研究内容就会更加集中在伦理道德现象上,其研究对象也就有必要转向普通大众。
布·马林诺夫斯基在为《江村经济》所做的序中提出:“我认为‘那面向人类社会、人类行为和人类本性的真正有效的科学分析的人类学,它的进程是不可阻挡的。为达到这一目的,研究人的科学必须首先离开对所谓未开化状态的研究,而应该进入对世界上为数众多的、在经济和政治上占重要地位的民族的较先进文化的研究。”[5]3对于中国而言,百年前的较先进文化主要体现在乡村商品经济上,而今天中国的先进文化则主要体现在城镇市场经济的发展上。对于伦理人类学而言,更是如此。
在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中国社会的普通大众主要都是与经济活动密切相关的(不同于改革开放之前是与政治活动紧密相关的群体),同时他们也是伦理道德的主要引领者。具体来说,这一主流群体的组织包括各级政府、各类企业以及新兴的各类社会组织(特别是宗教组织)。在个体层面上则包括政府官员、企业家、企业员工、公益界人士、宗教界人士等。“伦理转向”要求研究者将视野转向上述组织和个体,观察和分析伦理道德在他们中间的发展与变化。
六、综合研究框架的可能应用
综合上述,可以从理论基础、研究视野和研究对象三个方面总结回答人类学在“伦理转向”后,在中国从何出发,转向何处的问题。即从人类学及其他社会科学关于伦理道德认知的理论洞见出发;在研究对象上从独特群体转向普通大众;在研究视野上从本地现象转向全球视野。在图1中描述了“伦理转向”的一个综合研究框架。需要说明的是,新的转向并非意味着对原来理论、视野和对象的完全抛弃,而是强调在融合中扩展。
对于上述“伦理转向”的在中国社会的具体应用,笔者认为企业组织、政府组织和宗教组织是可能的三个具体研究领域。这些领域的共同特点是:都是推动中国社会及伦理道德剧烈转变的先行者,是市场经济、法治社会与多元文化的主要参与者。通过研究这些领域的伦理道德现象,不仅有助于了解中国社会,也有助于认识现代化进程中的社会变迁规律。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无论转向新的研究对象,还是采取新的研究视野和理论基础,并不是对人类学学科特性的削弱。恰恰相反,人类学所特有的理论基础与参与观察、相处共话、系谱法、生命史等研究方法是对伦理道德进行社会科学研究时不可缺少的依托。伦理人类学在中国的发展也将会对理解中国社会的伦理转型和中国人的“道德停顿”做出科学解释;对国际人类学“伦理转向”做出独特且有价值的学术贡献(感谢浙江财经大学2019年6月举办的“人类学的伦理转向与中国研究”工作坊及与会各位学者的建议,本文从他们的研讨中获得了许多非常有益的思想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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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