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生瓜
摘句:我和季诚煜真正开始熟稔起来,就是在每一个这样藕荷粉的傍晚。
Part1
大学毕业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季诚煜,没想到再一次见他是在大学室友伊伊的婚礼上。
不得不说,即使三年没见,季诚煜还是一如以往地自来熟,他和那些我早已忘记姓名的同学愉快地交谈着。
婚礼进行到半场,我的手机不合时宜地发出了响声,我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这是我的“特别关心”,手机屏幕上弹出来的消息竟来自季诚煜。
我翻了翻聊天记录,原来上一次听到这样的响声已经是三年前的事情了,那时候季诚煜留给我的最后一句话是——小幸,后会有期。
我曾无数次回想起七年前的那个夏天。那个夏天我度过了难熬的高考;那个夏天我在树荫下吃着冰西瓜看奥运会;那个夏天我在刘孃孃的冰糕店打工;那个夏天我认识了季诚煜,那是我十八岁前最后一个夏天。
燥热的八月,市三中的光荣榜前围了一圈人,我穿过层层人群挤在了前面,原本整齐体面的发型也奓了毛,我顺着名校录取榜在G大下面找到了我的名字,徐幸。与我同样被录取到G大的还有一个人,季诚煜。
八月的广州,我提着大包小包的行李“哼哧哼哧”地来到了G大,全身上下湿漉漉的似洗过澡一般,赶忙冲了个冷水澡才得到了片刻的凉意。
当晚的第一次班会,大家进行自我介绍,一股热浪又袭上我的脸庞,我只能感觉到无比燥热。当自我介绍轮到我的时候,我在讲台上说道:“大家好,我是徐幸。”我看着台下盯着我的数双眼睛,只觉那股热浪卷着我全身的血液直冲脑门。
再然后,我晕倒了。但我的意识还如同黑暗中微弱的光一样,时灭时亮,我听到有一个带着北方口音的男孩子说道:“她发烧了。”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带着北方口音的男孩子,就是季诚煜。
手机再一次响起久违的声响,将我从七年前的思绪中拉了回来。我低头看着那对话框弹出的消息:“去超润吗?我们逃离这里吧。”
“季诚煜。”我呢喃着,“是来自×市的那个季诚煜吗?”
“是的。对哦,你们是老乡!难怪你晕倒的时候,他是第一个上去扶你的,原来你们两个之前就认识啊!”伊伊自行推敲道。
我不知道该怎么向伊伊解释我认识季诚煜这件事。但是,作为报答,我决定请季诚煜吃顿饭,地点就在超润甜品。
“我要大份咖喱牛肉炒饭,加煎蛋、鸭爪,再要一份杨枝甘露。”季诚煜看着墙上的菜单。语毕,他低下头冲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男孩子的饭量果然够大,只点了一个小份蛋炒饭的我暗自想着。
我吃饭向来是慢的,可坐我对面的季诚煜却狼吞虎咽地席卷着盘中的饭,当最后一口饭下肚后,季诚煜抬起头,幽幽地飘来一句:“请问我还可以点一个小吃拼盘吗?”
我不禁为自己的钱包感到肉疼,但是看到季诚煜因为吃到好吃的东西时眼里散发出来的光芒,我打趣着说:“吃这么多还是这么瘦,什么时候才能对得起你吃下去的粮食啊?”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那天季诚煜为了给林竹搬东西,一天都没有吃东西。
Part2
夏日广州的傍晚,天边总会泛起藕荷粉。而我和季诚煜真正开始熟稔起来,就是在每一个这样藕荷粉的傍晚。
由于课程并不算很多,所以我很快在校内找到一份兼职,就是在每天傍晚帮快递站理货。
这一份兼职并不适合女孩子,但是我据理力争来的,所以我格外珍惜。直到工作排班表发了出来,我才发现,和我同时段上班的还有一个人,季诚煜。
当我抱着一个沉重的大箱子在快递站逼仄的空间里艰难地走着的时候,突然间感受到箱子的重量倾向了另一边。只听到隔着箱子传过来的季诚煜的声音:“小幸,你帮我个忙呗。那边有好多小盒子,我怎么弄都弄不好,不如我来搞这些大件,你去处理那些小件吧。”
从那之后,季诚煜总是借着自己懒的理由去让我处理小件,挠挠头说道:“小幸真是我的救星,那些个小玩意我怎么理都理不好,还是大点的物件好弄呀。”
后来我才知道,季诚煜这个人,最不擅长的就是说谎,他说谎的时候,总是忍不住挠挠头。
尽管那时的广州温度从来没有下过三十摄氏度,但我内心第一次在这座陌生的城市感受到暖意。
下班道别的时候,我的肚子不争气地开始“咕噜咕噜”,我恨不得找个地缝躲进去。也许是我肚子里的“饿神”召唤了它的同类,我清楚地听到季诚煜的肚子也不合时宜地发出了同样的声音。
我们面面相觑,我终究是没有忍住笑意,“咯咯咯”地笑了出声。
季诚煜不好意思地红了脸,然后开口道:“要不我们去超润吃?”
我点点头,仍记得那晚的广州是菠萝味的,我和我喜欢的男孩子并肩走在菠萝味的甜夏,我侧着头便能看到他那张俊朗的脸庞。可他未曾知道,在高中毕业的那个暑假,我就已经认识他了。
在那之后,每天去超润吃一顿似乎成了我们两个的必备环节。我曾打趣道:“照这么吃下去,我们总要把超潤菜单吃一个遍的。”
他眼睛弯弯地笑着,却什么都没有说。但我清楚地记得,直到大学毕业前最后一次去超润,我们都没能把超润的菜单吃个遍。
原因很简单,点来点去,季诚煜也只会点那几样熟悉的味道。纵使我变着花样去尝试新口味,终究替代不了他。
后来我想明白了,季诚煜吃饭时如此,面对喜欢的人亦是如此。就像我努力地喜欢着他的那几年,林竹在他心里的地位从未下过神坛。
Part3
而我第一次认识林竹,也是在高考后的那个暑假。
那个夏天被称作是史上最炎热的夏天,与那个暑假一起火爆的不仅仅是一部接着一部的暑期档,还有刘孃孃的冰糕店。
我在冰糕店里日复一日地刨着冰,从未感受过人们口里的那个炎热难耐的夏天。
我负责刨冰,刘孃孃便负责佐料。店里卖得最好的当属花生麻薯绵绵冰,总是供不应求。
北方盛夏的傍晚不似广州一般的藕荷色,却更像是将黄色系颜料随意地撒在天空这个天然的幕布上。而那一天林竹的出现,仿佛是在这块幕布上撒上了金粉,整个世界因为她的出场而熠熠生辉。
林竹点完了店里最后两份花生麻薯绵绵冰,雀跃地跑向坐在临街桌的那个男生,眉飞色舞地跟他讲着自己点到了仅剩的最后两份,那男生看着她开心的样子,不免宠溺地笑着。
我自然是没见过这样惊为天人的女孩,刨冰的时候还不忘探出脑袋来看看。
刘孃孃看着我这样魂不守舍的样,总会点点我的木鱼脑袋说道:“看男孩子看成这般样子,不怕削了你的手。”
只有这个时候,我才会注意到林竹旁边那个不起眼的男生,他也并非丑陋,只是在林竹的衬托下,实在是一般。甚至和林竹交谈的时候,他的脸和脖子总是会害羞地泛起红晕。而刘孃孃却以为我看的是他。
不得不说,刘孃孃的花生麻薯绵绵冰做得实在是一绝,要不然林竹怎会每天来吃呢?
可是,久而久之我便发现,她旁边那个不起眼的男子,总是吃掉绵绵冰的部分,而作为精华的花生酱总是被剩下。
我向刘孃孃抱怨道:“那个男生好奇怪,想吃花生麻薯绵绵冰的人多了去了,他倒好,每次点了还不好好吃完。”
刘孃孃听了我的话看向那个熟悉的位子,过了一会儿说道:“他怕是对花生过敏。”
刘孃孃的这句话更是让我一头雾水。
直到有一天,这个男生如往常一样来吧台点餐,我先他一嘴说道:“两份花生麻薯绵绵冰,一份正常一份加冰,对吗?”
他似是没料到我会这样,不好意思地冲着我笑着。
“我们这里的花生酱可是别家做不出来的嘞!”我补充道。
他挠挠头说道:“刘孃孃的招牌自然是别家复刻不来的味道。”
“可你对花生过敏不是吗?”我直截了当地说了出来。
他愣在那儿,然后过了一会儿才说道:“她喜欢就够了呀。”
彼时的我听到这句话,不仅确认了刘孃孃的猜想,也暗自猜测了这二人的关系,更是我第一次对这个看起来一般的男孩刮目相看。
Part4
之后的每天,他们还是会像往常一样吃着绵绵冰侃天侃地,当谈到有趣的话题时,二人相视笑着。
直到那一天,我第一次见林竹和那个男生吵架。
原来,美丽如林竹在吵架的时候,也是会不顾形象地歇斯底里,那也是我第一次知道那个男生的名字。
“季诚煜,我要的不是你单薄的喜欢,我要念表演系,我缺的不是爱,是钱。”那是我唯一一次见林竹失控。
我听着林竹这番话失了神,刨冰机的刀片已经滚上了我的食指,原本干净纯洁的冰在刹那间被鲜血染色。
刘孃孃的反应远比我要激烈得多,她发出的尖叫也让林竹季诚煜的争吵停了下来。
刘孃孃怎么都止不住血,慌得直抖,仿佛被刀片弄伤的是她自己。
刘孃孃着急地向大家求救,再然后,我就看到季诚煜走了过来,他替我将伤口包扎,语气温柔得不像话:“这么深的伤口都不见你疼,许是平日里冰碰多了,连感觉都迟钝了。女孩子就别做这些累活了,日后吃亏的是自己。”
我在心里默默地说了声“笨蛋”,明明前一秒还被林竹那样迁怒,下一秒就好似个没事人一样地安慰别人。
然而那一次,我心里的天平第一次没有朝向林竹,我甚至有点开始嫉妒她了,嫉妒她拥有一个这么好的男孩。
八月的夜晚已不似六七月那般燥热,偶尔微微吹拂的风甚至还带来了秋天的凉意。
我终于攒够了读大学的学费,也结束了在冰糕店的兼职,开始享受着对我来说才刚刚开始的夏天。
一天下午,我带着我辛苦赚来的钱去银行存。远远地,我就看到了林竹和她身边的季诚煜。
林竹依然如之前般明艳,可她身边的季诚煜却黑了不止一个度。他冲着林竹傻笑着,洁白整齐的牙齿显得他越发黝黑。
只见他从包里取出一叠用报纸包装完好的东西,塞在了林竹手里。
林竹似是怕被别人看到,抻着脖子四处环顾,然后才放到了自己的包里,转身进了银行。
我不傻,自然知道季诚煜递给林竹的是什么。我低头看着自己手里屈指可数的钱,以及因为在冰糕店工作留下的红肿的关节,再加上之前受伤的伤疤,内心难免酸楚。
我曾看到过林竹的手,纤细白嫩如削葱根,是我求不来的。
季诚煜还在门口等着,直到林竹出来,他们才一起离开。
他们离开的背影逐渐被拉长,就像季诚煜日后对林竹的思念一样走不完。
那一刻,我坦言自己嫉妒林竹,不是因为她有姣好的面容和身段,而是因为她身边有季诚煜,她拥有季诚煜所有的爱。
本以为我这段上不了台面的暗恋会随着上了大学慢慢消散。没想到的是,中国有那么多城市,每个城市又有那么多大学,每所大学又有那么多专业和班级,而季诚煜,这个和我几乎没有过多交集就被我喜欢的人,居然和我成了大学同班同學。
但他显然忘记了我是谁,因为在我第一次请他吃饭的时候,他狼吞虎咽地吃着饭,还不忘问我:“你也是×市的啊,真是太巧了。”
我笑着不语,他不记得我也是正常,有林竹那样的人在心里,又怎会注意过其他人?
Part5
在快递站干了一个整整一个学期,既迎来了期末周,也到了跨年夜。
快递站老板提议要请我们一起吃顿饭。饭桌上,季诚煜被灌了不少酒下去,摆摆手道:“不能再喝了,不然车都开不回去了。”
我们一众人惊奇,还以为这厮买了部小汽车。
季诚煜乐呵呵地说:“是电动车啦,不过在我眼里,它就是我的兰博基尼。”
听到这番话,我不免笑出了声,听说男孩子心里都有一个关于兰博基尼的梦,原来他也不例外。
这时有一位女生起哄道:“那不知可否有幸坐一坐兰博基尼的后座呢?”
季诚煜原本因为酒精而涣散的目光在听到这句话时突然集中了起来,他很认真地说:“我的兰博基尼呀,要留给我的‘竹马坐。”
众人一听,又开始了起哄,没人注意到我嘴角凝结的笑容。
——别人说青梅,你偏要说竹马。季诚煜,你真是爱惨了林竹。
他后来还是喝多了,醉到扶着树呕吐。我看不下去了,就说:“你的车呢?我送你回去。”
他明明难受得要死,还在那边犹豫着。
我看穿了他的犹豫,便说道:“你的兰博基尼后座总会是你‘竹马的,我勉为其难做一下你的司机。”
季诚煜似乎被我说动了,就连眉头也舒展了一些,但他还是不松口。
“兰博基尼在这儿停一晚,明天就不知道是谁的咯,你想想清楚。”
也许是这番话说到了他的心眼里,他点点头,把钥匙递给了我。
冬天的广州不似北方一样冷冽,我穿着的单件卫衣兜住了所有的风。但因为那晚季诚煜的手微微地贴在我的后背,所以我并没有感觉到多冷。
只是,后来我在广州过了那么多冬天,抱怨着这地方冷起来比北方家乡都冷的时候,我总会想起那一晚季誠煜透过双手传给我温暖的冬天。
我带着他穿过了数不清的昏暗路灯,也带着他走过了车流穿梭的明亮隧道,他就安静地坐在车后座,然后冷不丁地传来一句:“谢谢你啊,小幸。”
我没有说话,但是我清楚地知道,我将永远忘不了这天。
之后的日子,我们重复地干着快递站里枯燥的体力活,然后留着肚子去超润饱餐一顿。
他吃饭总是快的,一顿饭下来,只能听到我在叽叽喳喳,他却从来不说些什么。
有一次我鼓起勇气问他:“你是不是对我有什么偏见?”
他停下了吃饭,然后问我:“为什么这么说啊?”
“因为每次我和你说话的时候,你都不说话,总是专心埋头干饭。”我抱怨道。
季诚煜似乎没料到我会这么说,然后他开口:“小幸,我没有不喜欢你的意思,只是我有个毛病,在吃饭的时候会犯困,所以我得快一点吃饭,不然我会吃着吃着睡着,等我醒来就又要饿着肚子了。”
我第一次遇到这样的奇怪毛病,但因为这是季诚煜的毛病,所以在我看来便格外可爱。
我傻笑着,不知道是因为自己突然掌握了心动男孩的小秘密,还是因为他讲的那句“我没有不喜欢你的意思”。如果语文中的双重否定表示肯定能用在这里,那这句话是不是可以理解为“我喜欢你”?
Part6
现在回想起来,那是我能回忆起来的和季诚煜接触最多的一段时光,多到我甚至忘记了还有林竹的存在。直到那次和大学室友去聚餐,我第一次在广州碰到了林竹,还有她身边的季诚煜。
那是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晚上,我和伊伊还有一些朋友好不容易奢侈一回,决定去西餐厅体验一把“上流生活”。
第一个看到季诚煜的是伊伊,她用胳膊肘暗暗戳着,小声地讲:“那不是季诚煜嘛,难得看他笑成那个样子。”
我顺着她的视线看了过去,只能看到季诚煜和对面的人愉快地交谈着,却看不到那人的脸。
伊伊向来是最八卦的,还不等我说什么,她就拉着我径直向季诚煜那桌走去。
再然后,我就看到了坐在季诚煜对面的人,正是林竹。
伊伊打趣着说:“这么巧啊诚煜,这位大美女你好啊,我们是诚煜的同班同学。”
林竹微笑着向我们问好。
伊伊紧接着就问:“诚煜不给我们介绍一下这位美女吗?”
我看到季诚煜脸微红着,他开口道:“这是林竹,是我的女……”
林竹突然打断了季诚煜的话,继续笑着说:“我是诚煜的发小,我们是很好的朋友。”
简单寒暄过后,我们就坐在了不远处的角落,等着上餐。
我的余光时不时地瞟向他们那桌,我从来不觉得自己的耳朵这么好使过,我分明听到林竹压低了嗓音说:“阿煜,你要体谅我,如果被传出了什么不好的消息,我之前的努力都要打了水漂,结果只会功亏一篑,你也不希望我会这样的。”
我们点的套餐终于上齐了,我笨拙地用着不熟悉的刀叉,就像小时候偷穿母亲高跟鞋的小女孩。反观一旁的林竹,她熟练地操控着手中的刀叉,时不时昂起修长的脖颈喝着红酒,优雅得就像一只高贵的白天鹅。
那一餐是我辛辛苦苦攒钱去吃的,可是我却如同嚼蜡,那时我无比怀念曾经在超润吃过的每一顿。
可怪就怪在,从那以后,季诚煜便很少再和我同去超润,就连我们的聚餐他也鲜少参与。
那年快递驿站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可奈何杯多羹少,快件业务少了至少一半。在萧条了几个月后,老板决定关门大吉。临别前,他要请我们大家吃顿散伙饭。
这顿饭,季诚煜没有推脱。当晚,他就坐在了我的旁边。
饭桌上,大家追忆起在驿站工作的那些忙碌却快乐的时光,啤酒喝了一杯又一杯。不胜酒量的我脸颊微红,脑子里晕晕沉沉的。
直到听到有人问季诚煜:“诚煜最近在忙什么,才几天没见,你看你都瘦成什么样了。”
他回答:“我接了几个单子,朋友最近有一些事急需用钱。”
大家很快又聊开了别的话题,我凑近他,低声开口:“你这个朋友,是林竹吧。”
他似是没想到我只见过林竹一次就这么直呼她,眼神充满了惊异。
我借着酒劲,又继续说:“傻子季诚煜,有林竹在你眼里,你哪里看得到我。”
Part7
他没有问,我便没有答,我加入到了大家激烈的聊天中,仿佛刚刚什么都没有发生。
散伙饭后,我们相继离开饭店。在下楼梯的时候,我一不小心摔了下去。
我的脚踝很快就肿了起来,痛得钻心,再加上酒精的作用,我的痛感被无限放大,我坐在地上哇哇大哭。
走在我前面的季诚煜听到声音后向我走来,我的眼睛因为泪水而雾蒙蒙的,直到他与我只剩咫尺,我才看清了他的脸。
他温柔地将我扶起,搀着我的胳膊,让我坐在凳子上。
就在有人提議要不要打个车来接我的时候,他开口道:“我骑电动车载她吧,刚崴了脚,上下车也不方便。”
一众人走了后,他走过来半蹲在我面前,视线与我齐平,说道:“现在我去开车,你在这里等我一下。”
我点了点头,等他去把车开过来。
再然后啊,我就坐上了他的兰博基尼后座,为了让自己更稳一些,我紧紧地揪着他的衣服。那一晚,他骑车带我走过数不清的昏暗路灯,也带我走过了车流穿梭的明亮隧道,一如我载着他的那个冬夜。
他稳稳当当地停在了宿舍楼门口,我放松了揪着他衣服的手,只见那衣服早已皱巴巴,我不好意思地开口:“谢谢你啊,诚煜。”
正当我准备下车回宿舍的时候,他突然说要我等一下。
于是我百无聊赖地坐在电动车后座,十分钟后他还是没有回来,我四处张望着,然后就看到了我这辈子难忘的画面——他提了一袋子矿泉水逆着路灯光走来,他的额头还有微微汗珠。
我看着这么多矿泉水傻了眼,他却说:“夏天温度高,这些冰化的快,所以我多买了些,你回去以后一定要尽快冰敷,这样才消肿。”然后他目送着我进了宿舍楼才离开。
回到宿舍后,我坐在座位上,今晚发生的事如电影般在我脑海里上演,我不禁咧着嘴,内心黑暗地想着如果我能多崴几次脚就好了。
没过多久,伊伊和男朋友约完会回到宿舍,她抱怨道:“今晚不知道怎么回事,没有一个超市卖冰水,这些超市老板难道不知道广州的夏天最离不开的就是空调和冰水嘛!”
听了她的话,我哭笑不得,也想明白了为什么季诚煜过了那么久才回来了。
Part8
暴风雨来临前总是宁静得一如往常,当时的我也没想到我和季诚煜之间的暴风雨竟来临得如此悄无声息。
到了大三,我的知识体系已经巩固。而我的导师知道我家庭条件一般,所以经常有一些需要翻译的场合总会介绍我去,一场翻译下来赚的钱可能要比我在快递站干一个学期都多。
在一次酒会上,我做了Mike(迈克)的私人翻译,做着传话筒的角色。
而正是在那次酒会上,我又碰到了林竹,她穿着晚礼服小鸟依人地倚在一位男士身旁,听着他们的交谈,当谈到什么有趣的话题时,她掩着嘴笑着,一点都不失大方。
Mike也看向了那边,但他的重点是在林竹身边的男人身上。那男人注意到了Mike,带着林竹向我们这边走来。
从他们的对话中,我得知二人在美国读书时是大学同学,如今各自在自己的领域做到了顶峰。
然后男人向Mike介绍身边的林竹是其女朋友,林竹害羞地笑着。
不知怎么,我想到了季诚煜。那个为了给林竹凑学费在暑假被晒成黑煤球的男孩;那个买了电动车却把后座留给林竹的男孩;那个为了给林竹的发展而忍气吞声的男孩;那个被我放在心尖却被她当成垃圾的男孩。
我打断了他们和谐的聊天,说道:“林小姐也是×市人,太巧了,我也是。”
林竹微笑着点点头。
我继续开口道:“我们×市有这样一句话你应该也听过——知恩不图报,狗都没人要。不知道林小姐怎样看待季诚煜这些年来为你干过的事。他前段日子还在兼着职为林小姐凑钱,他一定不知道林小姐转身就拿着这笔钱跻身上流场合了吧。”
林竹惊愕了,一旁的男士也惊愕着,只有听不懂中文的Mike一脸茫然。
我又说道:“希望林小姐日后高枕无忧的时候,能偶尔想到曾经为你奋不顾身的少年吧。”
据说,这件事之后,林竹和那位男士彻底闹掰,因为她曾谎称自己是名门闺秀。
而我,也因为这件事被拉入了行业黑名单,从此离开了我爱的翻译行业。
只是我没想到,这件事也彻底地分开了我和季诚煜。
那天,我第一次见到季诚煜发火。他冲着我吼道:“徐幸,你为什么要去招惹林竹?你的心真是黑透了,你害得她成了所有人的笑柄!”
原来季诚煜也是会生气的,原来季诚煜所有的完美人格都是因为林竹才产生的。
我听不到他继续在讲的话,脑子里只回荡着一部经典影视剧的台词——你失去的是双腿,她失去的可是爱情啊。
——季诚煜,我失去的不过是工作,而她失去的可是面子啊,在你心里是不是这样?
在那之后,我和季诚煜默契地没有再有过交集,直到大学毕业,大家互相道别,我收到了来自季诚煜的消息——小幸,后会有期。
Part9
然后就到了三年后的现在,我和他坐在了熟悉却又陌生的超润。熟悉的布局变了,熟悉的菜单一扩再扩,不变的还是临街的那个店面和面善的老板娘。
我看着菜单眼花缭乱,不知道该吃什么好。
季诚煜看着我纠结的样子说道:“这么纠结的话,不然全部来一份吧。”
我诧异地摇摇头,随即对着菜单胡乱地点了一份蛋炒饭,一如七年前我为了报答他第一次来超润吃饭时的样子。
他似乎是认真的,执意要所有菜品各点一份,还说吃不下的可以去给外面还没有吃饭的环卫工人,就当作慈善。
我没再理会。
整整等了两个钟,才上齐了所有的饭,这时他突然开口:“小幸,你还记得吗,我们第一次来超润吃饭的时候,老板娘说过,只要两个人一起吃过超润菜单上所有的饭,他们最终都会在一起的。”
我点点头,这一点我当然忘不了,不然那几年我为何执着着要和他将超润菜单吃个遍。
继而,他又说道:“我们现在算不算一起吃过超润菜单所有饭了?”
我被问蒙了,他看着我不说话的样子,继续说:“小幸,我们已经错过六年了,我不想继续错过下去了。”
空气凝结了,我曾梦寐以求发生的事突然就这么发生了。我花了五分钟,将我和季诚煜从高中毕业后的那个暑假直到五分钟前所有的事情在脑子里上映了一遍。
然后我说:“对不起。”
——季诚煜,你可知道,将超润菜单吃个遍不是简简单单所有东西都点一次,爱情亦是如此。正如你对林竹爱而不得的那段日子里,我已经习惯了慢慢将你从我的生活里抽离。
编辑/猫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