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络诈骗瞄准年轻群体 内控外防斩断黑手

2021-08-19 11:00卢秉辉
金卡生活 2021年8期
关键词:犯罪团伙受害者诈骗

卢秉辉

网络诈骗犯罪年轻化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发居高不下,犯罪团伙呈年轻化趋势。

6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印发一批在校学生涉“两卡”犯罪典型案例。一个个鲜活案例背后,除了要向在校学生加强警示教育,营造成才环境,更意在挖掘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年轻化趋势根源。

名校研究生组团,涉案金额超1亿元。日前,一起名校计算机系研究生组团开展电信网络诈骗的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该事件起因于2020年末,浙江宁波慈溪的刘女士经好友推荐,下载了一款名为“富强证券”的投资App,其间她持有的投资产品收益持续攀升,层层利诱之下,刘女士不断充值资金,在10日内接连投入18万元。就当她想要收手提现时,却发现App始终报错,过了一阵子甚至无法打开,这时她才意识到自己受骗,立马报警。

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技术较量中,民警顺藤摸瓜,在2020年12月奔赴湖南等地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扣押手机30余部,缴获违法App源代码10余套。令人唏嘘的是,犯罪团伙的成员均为国内顶级名校计算机系研究生,由他们开发出的基础源代码也充满了“黑科技”。据悉,一套代码不费吹灰之力便能分裂出多个投资诈骗类App,“骗完一人即可抛弃整个App”的游击战术也给警方的追击带来极高的难度。

随着案件的调查,隐藏在高智商犯罪团伙背后更大的“阴谋”逐渐浮现,原来投资诈骗类App只是灰产链条中一个较小的部分,而更大的主业则是近年来被监管、公安部门连连通报的、为境外犯罪团伙“洗钱”的“跑分平台”(图1),以该案为例,其受害者遍布全国各地,涉案金额更是超1亿元。

学生群体成为网络电信诈骗“工具人”。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在校学生涉“两卡”犯罪五类典型案例中,学生犯罪者参与出售、收购、贩卖银行卡、电话卡、微信二维码等环节,在教育认知不足的现状下,他们极易被犯罪团伙教唆、利诱,成为犯罪利益链中的“工具人”(图2)。

起底瞄准年轻群体的“杀猪盘”

谈一场恋爱,损失十来万。电信网络诈骗产业链日益成熟,犯罪团伙的年轻化趋势之下,诈骗手段也越来越多样化。包装成“爱情蛋糕”的“杀猪盘”遍地开花,“围猎”高学历、有经济实力的“90后”“00后”、500强高管、海归博士,甚至是高级财务从业者(图3)。据珍爱网反诈骗专家竺工介绍,年龄在30-35岁之间,有着一定经济基础的单身女性成为“杀猪盘”主要瞄准的对象。并且同性交友的诈骗案例也开始涌现,呈现上升趋势。

“杀猪盘”诈骗成功率之高,不仅是出于诈骗分子精准拿捏目标群体渴望“爱情+面包”的心理弱点,也源于伸出“魔爪”的心理需求的是熟悉年轻群体的年轻人:他们训练有素,常驻各类前沿社交平台,投年轻人之所好,迎受害者之需求,量身定做,扮演起近乎完美恋人的角色。他们中,有人假装“经济适用男”,钻研热玛吉、小气泡等热门美容项目,有人扮演文艺青年畅谈世界各国名胜古迹游记,表达感人至深的爱情宣言,有人冒充商界精英,厚厚一沓名校履历引人注目。

精良的包装、雄厚的背景,外加日常嘘寒问暖、无微不至照顾,让受害者彻底放松警惕,更有甚者为了打消受害者疑虑,下血本送花、寄礼物,博取好感,建立信任关系后,诈骗分子便开始有意无意地透露“自己投资的项目赚钱了”“最近有个项目还不错”,勾起受害者投资兴趣。“当你投进去十万,短短几个小时变成了七八十万。对面那头又是受害者希望共度余生的爱人,心态的不同,让犯罪分子有机可趁。”当然,也有部分受害者产生赌徒心理,即便中途发现异样,还会一意孤行,落入圈套,成为“待宰羔羊”。

“杀猪盘”最大获利者是谁?是“完美男友”吗?显然不是,他们不过是一群学历不高、经济水平低下的年轻人,或奔着赚钱梦想,或受人教唆来到菲律宾、柬埔寨、越南等境外犯罪聚集地,给境外犯罪集团打工,在半人身胁迫半经济利诱之下从事“杀猪盘”工作。在集团化的管理下,他们精细化分工,话务组充当“完美男友”,陪伴受害人左右,供料组编制情景剧本,提供“猪饲料”,技术组搭建“杀猪”网络和App,创造作案环境,洗钱组联系渠道,资金变现。产业链的成熟亦使得诈骗成本日趋低廉,诈骗手段不断迭代,特别是在2020年疫情居家隔离期间,案发量攀升3-4倍。

从源头阻击诈骗案

居高不下的案发率,节节攀升的涉诈金额,日趋猖獗的作案手法,困扰着广大群众的财产安全。“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案仍居高位,在一些大中城市,此类案件发案量在刑事案件中的占比甚至达到50%;电信网络诈骗大案要案频发,造成群众财产损失巨大。仅2020年,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及财产损失即达353.7亿元。”最高法刑三庭副庭长李睿懿介绍。

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诉求达到空前的高度。从法律角度看,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对其上下游关联犯罪实行全链条、全方位打击。

《意见》对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来了一记“重拳”,规定“有证据证实行为人参加境外诈骗犯罪集团或犯罪团伙,在境外针对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一年内出境赴境外诈骗犯罪窝点累计时间30日以上或多次出境赴境外诈骗犯罪窝点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对于产业链上的“卡商”“料商”,《意见》明确,“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件或者盗用他人身份证件办理手机卡、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第一款,以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追究刑事责任。”而那些提供个人账户、银行卡等要素的“帮凶”也难逃法网,被定罪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的“帮助”行为。

从公安角度看,“下一步,全国公安机关将继续会同检察、法院、通信、金融等部门,打击、整治、惩戒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还将全力开展事前预警、事中拦截、事后追缴等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发案,最大力度地挽回损失。”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姜国利表示。

对外“断卡”树风控高墙,对内加强教育学生等年轻群体。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的关键点于“两卡”,倘若從源头处“断卡”便能掐断诸多犯罪团伙的利益输送渠道。2020年10月10日,“断卡”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截至2021年6月上旬,“断卡”行动共打掉非法开办贩卖“两卡”违法犯罪团伙1.5万个,抓获“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31.1万名,治理违规行业网点、机构1.8万家。

为响应“断卡”行动,多家银行主动清理“睡眠账户”“长期不动户”“一人多账户”,减少诈骗分子实施犯罪活动的作案空间;中国银联联合产业各方,积极贯彻落实监管要求,坚决防范与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除了打击犯罪环境外,提升年轻群体的法律意识、诈骗防范意识亦同样重要。特别是学生群体,若能有效认识到沦为诈骗分子“工具人”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则能大大减少其出售自己“两卡”的可能性,进而减少学生“卡商”的产生。这也提醒教育机构联合金融机构入校园,合作宣传电信网络诈骗等法律知识,结合当前常见的“杀猪盘”等案件,加强学生群体的法治意识。

居安思危,故能防范于未然。移动互联网时代下的年轻群体,虽较早触网,但网络环境中的片面性,即投其所好、按需推送的内容呈现,并不能使其全方位搭建好基础知识和法律意识框架,同时贪婪之心促使小部分群体剑走偏锋,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电信网络诈骗年轻化趋势,不止是法律问题,更是社会问题,如何找到破局路径,留给我们每一位社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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