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工委成立前后

2021-08-17 10:02姬文波
党史博览 2021年8期
关键词:国防工业军委中央军委

姬文波

1963年4月,周恩来和专委会成员贺龙、聂荣臻、张爱萍等在中南海

20世纪60年代中期,在建设和发展国防科技工业的过程中,我国从自己的国情和国防科技的特点出发,初步形成了以国务院国防工业办公室(简称“国防工办”)为龙头的、统一的国防科技工业领导体制。这种体制,有利于动员全国各方面的力量大力协同、联合攻关,使我国迅速突破和掌握了原子弹、氢弹、导弹和人造卫星等国防尖端技术,在较短时间里建成了具有相当规模、门类齐全、独立完整的国防工业体系,为进一步的发展打下了比较坚实的物质、技术基础。

“文化大革命”期间,国防科技工业领导体制受到很大冲击,几经变化,但都难以实现决策者当初的期望

 特殊时期的军管 

“文革”开始后,国防工业的生产、科研、教育和基本建设均受到很大冲击,出现了停顿或半停顿状态,造成许多“重灾区”“重灾户”。为了迅速扭转这种混乱局面,聂荣臻向周恩来请示后,于1967年3月向中共中央写了《关于军事接管和调整改组国防科研机构的请示报告》。《报告》中提出:现在各国防工业部的研究院,和中国科学院承担国防科研任务的各研究所,大多瘫痪,研究工作停顿,三线建设问题也很多。这种状况十分不利,必须迅速改变。报告建议,将二机部的核武器研究院、三机部的飞机研究院、四机部的电子设备研究院、五机部的兵器研究院、六机部的舰船研究院、七机部的各研究院和为国防科研任务服务的中国科学院新技术局的各研究所,由国防科委组织进行军事接管并调整改组,以迅速恢复科研和生产工作。

周恩来同意这个报告,并提出了对国防工业部实行军管的6条建议。3月20日,毛泽东批示:“退总理照办。”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随即发布了对各国防工业部实行军管的决定。不久,又决定组成国防工业军管小组,在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下,对各国防工业部的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粟裕任组长,王树声、向仲华任副组长。1967年3月27日,周恩来召集粟裕、王树声开会,交代军科院负责国防工业口,对国防工办和第二、三、四、五、六、七机部实行军管;指定粟裕到国防工办军事代表组挂帅,任国防工办军事代表组组长、国防工业军管小组组长,并参加国务院业务小组,为成员(相当于此前由国务院副总理组成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成员),主持国防工办工作。不久,粟裕被增补为中央军委常委。

毛泽东很关心国防科研体制的调整改组工作,1967年6月,他向聂荣臻询问这方面的进展情况。为了进一步集中力量,形成发展国防科技的拳头,聂荣臻确定由国防科委副主任刘华清组成工作班子,与各有关方面反复酝酿研究,提出了将中央批准接管的国防科研单位及国防科技力量調整改组为18个研究院的方案。经中央军委和国务院业务小组先后审议同意后,聂荣臻于9月将《关于国防科研体制调整改组方案的报告》报送毛泽东。10月25日,毛泽东批示:“很好,照办。”国防科研体制调整改组工作随即展开。

聂荣臻主张按照科研生产联合体的模式,为每个研究院搞一个主要试制厂,分别对飞机、舰艇、坦克、火炮、电子等进行试制。12月17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从1968年1月1日起,二机部九院、三机部六院、四机部十院、五机部机械院、六机部七院列入军队系统,划归国防科委领导。12月18日,国家计委召开会议,决定将一批有关承担国防科研任务的工厂转交给国防科委领导。1968年2月8日,中央军委决定,国防部国防科学技术委员会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学技术委员会,所属17个研究院和1个设计院,分别授予部队番号。

1969年3月,中苏在珍宝岛地区发生武装冲突,国防工业紧急动员战备生产。4月,中共中央决定国防工业由军委办事组领导。6月8日、9日,周恩来约有关人员谈国防工业问题,并就国防工业、科研体制改革作了指示。6月9日,周恩来在国务院会议上宣布,将国务院各部所承担的国防工业分交总参、总后、海军、空军及有关兵种管理,并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国防工业和国防科研是国有经济中的组成部分,本不应该进行这种分割,由于形势太乱,才采取了这种不得已的政策。7月12日,中央军委批准将国防科委所属六院和七院、海军试验基地以及十一院、十二院、常规兵器试验基地,从8月1日起分别划归空军、海军以及总后勤部建制领导。8月31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成立航空、造船科研、常规兵器、电讯(信)工业领导小组,分别由空军、海军、总后勤部领导任组长。11月2日,中共中央决定,二、七机部的军管工作和业务工作统由国防科委全面管理。12月18日,鉴于三、四、五、六机部已交两部(总参、总后)、两军(海军、空军)分别接管,二、七机部已移交国防科委,国防工办已分别划归军委办事组和国家计委的情况,粟裕向周恩来及军委办事组提出:国防工业军管小组已无存在必要,建议即行撤销。12月22日,经中央批准,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出关于成立国防工业领导小组的通知,决定在军委办事组设国防工业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中央军委国防工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军委工办”)的任务是组织领导和协调第三、四、五、六机械工业部的生产建设和科研工作。李如洪、封永顺兼任国防工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副主任。同时,撤销国务院国防工办。经周恩来批准后,国防工业军管小组宣告结束。

再次实行“部院合并”

1970年1月23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国防工业军管小组停止工作,委托国防科委、海军、空军、总后勤部领导各有关工业部的“文化大革命”和干部等工作。5月15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国防科委《关于体制调整意见的报告》,决定自6月15日起,将二、七机部划归国防科委管理;常规武器研究、生产单位移交给总参谋部、总后勤部、海军、空军领导;综合基础理论研究单位交回中国科学院;西北综合导弹试验基地的空空、地空导弹试验部划归空军领导,十七院机关和六院七所合并组成导弹、飞机风洞建设指挥部,归空军六院领导。7月1日,各国防工业部军管会结束工作,并先后撤离。各国防工业部成立革命委员会或党的核心小组。1971年4月12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军委国防工业领导小组《关于国防工业管理体制的报告》,国防工业实行中央与地方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各大军区,各省、市、自治区组成国防工业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国防工业,下设国防工业办公室。这时,全国全军国防工业科研的管理工作才有所遵循。

1971年底,航空工业全面暴露出产品质量问题,歼-6飞机尤为严重。周恩来得悉后,十分焦急。他委托叶剑英召开航空产品质量座谈会,还亲自到会听取汇报,作了重要讲话。12月26日,在航空产品质量座谈会上,周恩来再次指示:要把研究所给工厂。脱离生产不行,先搞一个试验,把沈阳发动机设计研究所一分为二,一半给株洲航空发动机厂,一半给沈阳发动机厂。周恩来说,我就不相信放到工厂搞不出东西来。如果这个办法失败了,咱们再改。我要试一下,要有现场实践嘛!这次要搞就搞好。据此,12月30日,航空研究院提出上述三个厂所实行厂所结合的请示。第二天,周恩来就批示按此方案试行。经过一年试验,经周恩来批准,由叶剑英主持召开航空汇报会,专门解决航空工业生产与科研的体制问题,提出了实行部院结合、厂所挂钩的基本原则。会后,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将航空研究院划归航空工业部建制,实行科研、生产相结合的方针。

“九一三”事件后,叶剑英于1972年3月主持召开中央军委办公会议,认为现有的管理体制对国防科技工业的发展极为不利,必须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逐步进行调整。鉴于二机部、七机部承担的国防科研任务重大,问题较多,国务院、中央军委于1973年4月发出《关于加强二、七机部和国防科委直属研究院京外单位领导问题的决定》,规定二、七机部和各研究院在京外的工厂、研究所,由大军区,省军区,省、市、自治区与二、七机部各研究院实施双重领导。7月至8月,原属七机部领导的五院、国防科委所属九院和空军所属六院先后分别划归七机部、二机部和三机部建制领导。9月10日,经中共中央批准,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出《关于成立国务院国防工业办公室的通知》。《通知》中指出:为了加强对国防工业的统一领导,决定撤销中央军委国防工业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立国务院国防工业办公室,受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以国务院为主。这个机构的主要任务是对国防工业的生产、建设和科研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全面安排,组织执行。9月16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关于调整国防工业管理体制的决定(草稿)》。经过试行和征求各方面意见后,1974年5月1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正式发文,调整国防工业管理体制。决定撤销国防工业领导小组及其下设的航空、电子、常规兵器(1975年6月18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再次成立常规装备发展领导小组,组长陈锡联,后张才千接任)、造船4个小组,第三、四、五、六机械工业部由国务院直接领导;国防工业部直属企业和国防工业高等院校,实行地方和部双重领导,以地方为主;在有关省、市、自治区设立国防工业办公室或相应机构,各大军区不再设管理国防工业的机构。依照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决定,国防科技工业再次实行了“部院合并”。根据部院结合、厂所挂钩的原则,先后将核武器、航天技术、航空、舰艇、军事通信、电子设备、电子元器件、兵器等研究院分别划归对口的国防工业部建制领导。国防科委主管尖端武器,仍然领导二机部和七机部的工作。国防工办则主管常规武器研制生产。

实践证明,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前后几次实行的部院结合,由于“思想上的混乱,加之领导不力,在思想认识、组织建设和科研发展方面,工作做得不深不细”,并未能发挥科研、生产结合的优越性。这是因为,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各工业部所属工厂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企业,期望它们能如市场竞争体制下的现代企业一样将科研与生产密切结合相互促进,主、客观条件都不具备。因此,无论是“部院合并”还是“厂所合并”,都难以实现决策者当初的期望。

邓小平建议成立军委科装委,探索建立国防科研、生产工作集中统一的领导管理体制

20世纪70年代后期,中国国防科研和武器装备的领导管理体制由国防科学技术委员会、国防工業办公室、总参谋部装备计划部、总后勤部军械部以及各军种兵种多头分散管理,这种管理体制带来的是关系复杂、分工不明确、协调困难,迫切需要一个机构对新时期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发展统一规划,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1977年7月,在中共十届三中全会上,邓小平恢复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解放军总参谋长的职务,主持军委工作。为解决国防科技工业领导体制方面存在的问题,邓小平决定着手进行调整改革。9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国防工办列入军队编制,受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以中央军委为主,仍称国务院国防工办。同年10月,邓小平在研究部队装备和国防科研问题的专门研讨会上提出,要成立国防科学装备委员会,对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实施。11月14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成立中央军委科学技术装备委员会(以下简称“科装委”),作为中央军委的一个“口子”,对国防科技和国防工业实施统一领导。张爱萍任主任,办公室设在国防科委,办公室主任由张震寰兼任。

1978年1月6日,中央军委科装委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由张爱萍主持。会议就委员会的性质、职责、分工和办公室工作进行了讨论,确定国防科委副主任刘华清兼任科装委办公室(以下简称“科装办”)主任,办公室成员以国防科委科技部一局的专职机构为主,由总参、总后、国防工业各指定1~2名兼职成员参加。

3月21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军委科装委第一次会议纪要》(以下简称《纪要》)。《纪要》明确了军委科装委的性质是“国务院、中央军委统一领导国防科学技术研究和国防工业生产的业务办事机构”。主要任务是:“从战略着眼,提出我军各个时期装备的要求和制定装备体制;统一组织国防科学技术研究的规划和实施;统一组织武器装备的科研、设计、试制、试验、定型、生产等工作,并适时向军委提出建议,经批准后执行。对执行情况,有检查督促的责任。同时,还要协调科研、生产、使用之间的关系;协同国家计委对军队使用部门与承担军工产品的民用工业部门进行协调;并统一管理国防口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购买装备的规划、计划。”《纪要》还明确了刘华清兼任科装办主任,主持军委科装办日常工作。同时,撤销了国务院、中央军委常规装备发展领导小组。

1987年11月,刘华清(右)看望曾主管国防工业的聂荣臻

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实践,张爱萍感到科装办设在国防科委科技部一局不便于协调全军的科研装备工作,于是在1979年3月24日中央军委科装委会议上提出了军委科装办设置在哪里的问题,并建议把该办公室改设在总参装备部。6月8日,中央军委正式批准,军委科装办改设在总参装备部。与此相适应,各军区、军兵种司令部装备或科技部门,同时也作为该军区、军兵种科技装备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6月14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出〔1979〕149号文件,调整科装委成员,增补刘华清、杜屏、江文、曹里怀、王万林、孔从洲、贺晋年、吕东、钱敏、张珍、柴树藩、郑天翔、邹家华为科装委成员。刘华清任科装委副主任,仍兼任科装办主任。科装办承担科装委的具体工作。

成立国防科工委,初步实现对国防科研、生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军委科装委成立后,虽然可以对国防科研生产领域进行一些协调,但由于它不掌握经费控制权,经费仍然由国防科委、国防工办、总参和总后“四驾马车”分头管理,协调作用有限。军委科装委只是一种协调性机构,这一性质决定它只可能是一种过渡性机构。成立军委科装委只能治标,不能治本。

1979年3月,鉴于在实际工作中仍然难以有效协调国防科研和国防工业的工作状况,张爱萍在向邓小平汇报工作时,建议将国防科委、国防工办合并。邓小平没有同意。他说,成立科装委就是为了统一军队装备方向、规划,委员会没有很好抓起来。国防科委、国防工办暂不合并,分头去抓。“委员会没有很好抓起来”,这里面也有编制体制的问题。

1979年下半年,总参谋长助理兼军委科装办主任刘华清在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起草了对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发展工作加强集中统一领导的建议。12月,军委科装委向中央报送了《关于加强国防科技装备工作统一集中领导的请示报告》。《请示报告》提出:我国国防科技装备工作由国防科委、国防工办、总参谋部和总后勤部、空军、海军等多家分管的现行管理体制弊病甚多,这样不利于实施集中统一领导。为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最紧迫的是要加强集中统一领导。同时科装办也有同志给邓小平直接写信,建议成立总科技装备部。邓小平表示,国防工办肯定要撤销,不要考虑与国防科委合并问题。

1980年2月,在讨论军队精简整编问题时,有领导建议将国防科委与第二炮兵领导机构合并。聂荣臻特别嘱秘书转告军委秘书长耿飚:这两个机构不宜合并,因为任务、性质不同。同年3月,聂荣臻在看了全军精简整编方案后,再次明确提出:二炮与国防科委不能合并,这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机构。

5月,刘华清率领军事技术代表团访问美国,对美国统一高效的军事科技管理工作感触良深。回国后,刘华清代表访美军事技术代表团向中央军委、国务院提交了《对美国军事科技管理工作的考察和改进我国国防科技管理的建议》的报告。

刘华清参照美国的情况,总结了我们自己的经验,提出改进我国目前的国防科技工业领导体制,建立集中统一领导。刘华清说:任何一个发达国家,对军事技术装备的领导都是高度集中统一的。参观美国以后,更加深了这种印象。“文化大革命”前,我们的国防科研统一在国防科委。现在是尖端武器的科研、生产归国防科委;常规武器的科研、生产归国防工办;装备工作和军队内部的科研归总参;后勤装备的科研归总后。全军的科研工作四家分管,虽有科技装备委员会协调其间,但它只是军委的咨询机构,每年都开100多次会议,也解决不了什么问题。随着全国工业体制向专业化公司的过渡,国防科技装备工作的上层领导权力必须集中。

刘华清提出了四个方案:

第一方案:恢复“文化大革命”前的国防科委,把国防工办管的常规武器科研、总参装备部管的军队科研、总后司令部管的后勤裝备科研,以及分属海军、空军、总后军械部的常规武器靶场,统一由国防科委领导。

第二方案:国防工办的职能和机构并入国防科委。在当前阶段,既管科研又管生产。随着专业化公司的建立,军队同公司通过合同安排试制、生产,领导的主要精力即可转到国防科研上来。即经过一段过渡,然后实现第一方案。

第三方案:成立总科技装备部,将总参装备部、国防科委和国防工办的一些职能和机构合并,根据国家拨给的科研费、装备费,通盘考虑科研项目和装备计划。各国防工业部组成若干专业化公司后,总科技装备部通过合同与公司发生联系。

第四方案:国防科委维持现状,只管尖端武器;把国防工办和总参装备部的一些职能和机构合并,成立常规武器科技装备部或第二国防科委,把常规武器的科研装备计划工作集中统一起来。

刘华清的访美报告认为:第三方案是把尖端、常规的科研装备计划工作都统一起来,便于从全军科学技术、武器装备的全局出发,统一管理,比较理想,但牵动面较大。第四方案优点是常规武器的科研得到了集中,但尖端、常规分成两家,倘要协调,靠科装委难以解决问题。而且当前战略、战术武器都以制导武器为骨干,两家分管,肯定还有不少重复浪费。第一、第二方案,实质相同,都是恢复老国防科委,只是在步骤上,第一方案是立即恢复,第二方案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恢复。权衡比较,第二方案比较现实可行。

6月29日,邓小平对上述两份报告一并作出批示:“现将军委科技装备委员会去年十二月的报告,和这次刘华清同志访美后的报告,共两件,印发政治局、书记处、军委常委各同志阅。这个问题很大,将在充分酝酿之后,再行讨论和决定。”

经过进一步调查研究后,1981年10月23日,在张爱萍、王震等主持下,军委科装委、国防科委、国防工办联合向国务院、中央军委上报了《关于调整国防科技、国防工业管理体制的请示》。请示中拟定了两个方案:第一方案以国防科委现有机构为基础,由国防科委、国防工办、军委科装委办公室合并,组成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隶属军委建制,受国务院、中央军委双重领导。主要任务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方针、政策,组织研究我军武器装备的发展方向,战术技术论证,组织武器的改进和新型武器装备的研究、设计、试制、定型及批量生产。第二方案除编制体制、隶属关系同第一方案外,不同之处是,国防科工委只负责武器装备的研究、设计、试制、定型、生产等工作,而武器的发展方向、长期规划等工作由总参谋部、总后勤部主管。

1982年,国务院部委机构改革,将二机部改名为核工业部,三机部改名为航空工业部,五机部改名为兵器工业部,七机部改名为航天工业部。将四机部、国家广播电视工业总局、国家电子计算机工业总局合并,设立电子工业部。撤销六机部,成立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

为了精简机构,减少层级,避免工作交叉重复,更有利于实行统一领导和统筹规划,经过较长时间的协商酝酿,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于1982年5月决定,以国防科委为基础,由国防科委、国防工办、中央军委科学技术装备委员会办公室合并组成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亦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简称“国防科工委”)。国防科工委隶属中央军委建制,其工作受国务院、中央军委双重领导,是中央军委统管全军国防科学技术工作的领导机关,也是国务院统管其所属各国防工业部(核、航空、兵器、航天工业部)的国防科技和国防工业的领导机关。中央军委任命陈彬为主任,刘有光为政治委员,邹家华、马捷、张蕴钰、伍绍祖、聂力为副主任,周一萍为副政治委员。同时设立国防科工委科学技术委员会(简称“国防科工委科技委”),张震寰为主任,钱学森、朱光亚、宋健、叶正大为副主任。随后,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电子工业部、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有关武器装备研制、生产管理的业务,由这两个部门设立军工部或办公室负责组织承办;两个部门的武器装备研制、生产工作,统一由国防科工委归口管理。

1983年4月18日,刘华清写信给杨尚昆,建议将国防科工委列为军委总部。这个建议未能被采纳。

国防科工委的成立,初步实现了对国防科研、生产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管理的目标。

邓小平亲自决策,各国防工业部由国防科工委转交国务院直接领导

20世纪80年代中期,国际形势日趋稳定缓和。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中国集中力量进行经济建设,国防建設的指导思想从临战状态转到和平时期建设的轨道。邓小平极有远见地提出,要改革调整军工体制,实行军民结合。国防科技工业贯彻军民结合方针,实行战略转变。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作出《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央军委根据国际形势的变化,作出国防建设服从经济建设大局的决策。在这些重大决策的指引下,国防科技工业的调整、改革逐步深化。

1984年11月,邓小平在军委座谈会上指出,军工体制改革,现在应提到日程上来了。随后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继电子工业部、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之后,将核工业、航空工业、兵器工业和航天工业四个工业部由国防科工委转交给国务院直接领导。与国民经济各部门一样,纳入整个国家规划,由国务院统一组织和管理。国防科工委不再归口管理上述4个工业部的全面业务工作。这打破了自成系统的国防工业体系,意味着延续了30年的独立的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将不复存在,是国防科技工业管理体制上一次深刻变革。

张胜回忆说,国务院体制调整方案在会上拿出来后,张爱萍说,他不好举这个手。中央确定的事,当然要服从,这是原则。但这一切来得是如此突然,毕竟涉及面也太大了。他说:“这个手,我举不起来。涉及军队的事情,国务院单方面决定是不妥当的。”国务院领导说:“也好,我们这次会议先不做决定,就请爱萍同志把这个方案带到军委去吧。”会议还没有散,张爱萍就打电话给杨尚昆,建议马上召集各总部、军兵种负责同志开会。吃过午饭,各军兵种的司令员和有关部局的领导就集中在三座门了。大家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杨尚昆也不清楚。会议一开始就炸锅了。最后推举一名副总参谋长和国防科工委的副主任当代表,与国务院协商。军方的反应如此激烈,国务院的领导们也感到非常惊讶。事情反映到了最高决策层。最后邓小平表示,分两步走吧,核工业部和航天部暂时不动,其他两个部,兵器和航空先划拉过去。

为贯彻执行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和邓小平、杨尚昆在军委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张爱萍邀请几位国防科工委领导进行研究座谈。经过充分酝酿,1984年11月30日,国防科工委给中央军委和国务院呈送了《关于军工体制改革的原则建议》,说:张爱萍同志最近邀科工委在京的几位领导同志,研究了如何贯彻执行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和邓主席、杨副主席在军委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央、国务院根据当时情况,决定军工自己“滚”……为了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四化建设的大局,军工这支力量,今后应同国民经济各部门一样,纳入整个国家的规划,统一安排。据此:一、国防科工委不再归口管理核、航空、兵器、航天工业部的全面业务工作,改由国务院统一规划、组织和管理。……三、这四个军工部都按照中央的决定,实行政企分开,简政放权,扩大企业自主权。……另外,也可考虑,将核工业部(二机部)、航天工业部(七机部)……同目前一样,仍由国防科工委归口管理。不难看出,上述这最后一句,把核工业部和航天部留下,是根据邓小平最后出面拍板时的决定提出的。

1992年1月,刘华清(左一)等与邓小平在深圳

12月26日,张爱萍在这份文件上批示:“总理:杨副主席要我请示你有何指示,以便军委常务会议研究。对此建议,遵你曾对我指示的原则,我说明如下几点意见。……其另外项,可不必要。虽邓主席提出‘除二、七机部外。”12月27日,国务院负责人批示:同意爱萍同志所批各点。但由于各方面反应强烈,中央决定将国防科技工业领导体制的改革暂时缓一缓。

1985年中央军委扩大会议以后,国防科技工业为适应我军建设的战略转变,服从整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大局,必须进行改革和调整。1986年6月3日,邓小平在与国务院负责人和军委秘书长杨尚昆讨论国防科技工业体制问题时指出:我国目前军工体制基本上还是苏联的模式。军事工业与民用工业互相隔离,是极大的浪费。这个模式对四个现代化建设不利,对国防建设也不利。必须要下定决心改变这种状况。要在今年第三季度完成军工几个部移交给国务院的工作,不能再拖。邓小平强调:这也是改革。国务院负责人在6月2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传达了邓小平关于军工体制改革的意见。

国防科工委随即在同年6月召开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工办主任座谈会上,研究了调整科研、生产能力和领导管理体制的问题。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国防科工委归口管理国防科研、生产以及航天技术和军品贸易,国务院直接领导核工业部、航空工业部、兵器工业部、航天工业部这4个工业部。

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军工体制改革的决心,以及改革的方向和总体思路,是中央最高层决定的。本着不争论的原则,事先并没有听取国防工业系统的意见。国防科工委只是根据总的意图,提交了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

此后,以建立军民结合的专业总公司为目标,各国防工业部门的领导管理体制改革开始加速。

纵观我国国防科技工业发展历程,其领导管理体制可谓变动频繁,这是因为它在发展过程中面对的政治形势、社会经济环境是复杂的、变动的,需要适时调整改组,建立符合武器装备建设规律、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可以说,这是不断探索、实践、和创新、跨越的历史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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