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星宇
农业新型合作社是新时代甘肃省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实现农业新型合作社的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十三五”时期甘肃省通过大力推动“三变”改革试点工作,使得农业新型合作社的规模和数量有了明显上升,然而发展的质量和水平还与全国有着明显差距。“十四五”时期甘肃省将通过推动农业新型合作社股份制改造,探索构建起农业新型合作社的治理机制,实现农业新型合作社治理效能的提升,以此推动合作社管理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不断提高。
“十四五”时期甘肃省“三农”工作要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核心,农业新型合作社作为整合农村资源要素、连接市场与农户、提高农业经营效率的重要组织载体,是推进“三农”工作迈上新台阶的重要抓手。针对当前农业新型合作社重数量轻质量、重形式轻内容、重短期轻长远的发展困境,最根本的出路在于实现农业新型合作社的有效治理,要借鉴公司管理的思路构建起农业新型合作社的治理机制,规范合作社组织运行,打造合作社社会形象,提高合作社经济效益,以此发挥农业新型合作社服务农村生产、推动农业发展、助力农民增收的重要作用,为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一、相关研究动态
农业新型合作社是指20世纪80年代后我国农村出现的合作性质的经济组织,包括农村专业合作社、社区合作社、行业协会、各类经济联合体等組织[1],相关研究已有很多,主要集中在剖析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以及如何实现更好发展上。张树琪认为农业新型合作社自身能力的不足、发展环境的欠佳以及体制机制的落后是问题存在的根源,以致大量的农业新型合作社沦为“空壳社”“僵尸社”[2]。吴烨通过研究近年来农业新型合作社的新发展模式,提出要以构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架构与运作模式实现农业新型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3]。杨兆廷等在研究美国新型农业合作社价值链融资的经验做法时,发现其对我国农业新型合作社的借鉴价值[4]。蔡光耀则认为我国农业合作社发展最需要重视的问题是资金的风险管理[5]。
关于农业新型合作社重要性的研究也有很多,温铁军在解读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时指出,对农业新型合作社进行公司化改制是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6]。魏后凯认为农业新型合作社是推动传统农业加快转型,实现产业朝着集约、绿色、品牌化发展的必由之路[7]。杜志雄强调农业新型合作社在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方面的重要性[8]。李成贵则认为农业新型合作社是实现科教资源配置、加速农业技术应用的重要平台,对于新时代实现科技强农具有重要意义[9]。金文成指出农业新型合作社的触角可以嵌入不同经济主体从而形成利益联动机制,因此在农业全产业链构建中具有独特价值[10]。
综上所述,农业新型合作社在加快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方面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农业新型合作社如何提高自身发展水平的众多研究中,对农业新型合作社治理机制的研究鲜少涉及。本文将站在公司管理的视角构建农业新型合作社的治理机制,旨在提高其经济效益,从而实现合作社回嵌农村社会、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性。
二、发展现状及主要问题
近年来,甘肃省委省政府通过大力推动“三变”改革试点工作,使得农业新型合作社的数量和规模不断上升。2020年全省1226个乡镇、13238个村开展“三变”改革,辐射带动农户156.3万户,获得入股分红近11亿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全省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1918.21万人,占农业人口总数的90.99%;全省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11323个(村级11288个、组级31个、乡镇级4个),占全省行政村总数的70.2%。然而,数量和规模上升的同时,农业新型合作社面临的发展问题也在逐渐显现,这将成为农业新型合作社新的发力点。
(一)农业新型合作社的运行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调研发现,全省农业新型合作社目前存在的很多问题都是运行管理不够规范导致的。一是农业新型合作社自身的运行管理失效,由于没有建立起与企业、科研院所长久的合作关系,也没有构建起吸纳农户的核心竞争力,使得一些合作社在短期运行一段时间后陷入停滞状态,沦为登记在册、实则只有一间办公室的“空壳社”“僵尸社”。二是对农业新型合作社的管理失效,很多登记在册的合作社可能早在几年前就改变了主营业务,转向其他领域,还有的合作社在股权结构、吸纳农户和企业数量等方面都发生了变化,但登记信息却没有得到及时更新。三是对农业新型合作社的管理体制失效,一些合作社存在多头管理、交叉管理的问题,权责不明晰导致合作社的很多问题无人受理、得不到有效解决,最终变成管理的“死角”。这些管理方面的问题看似平平无奇,久而久之就会累积成为影响农业新型合作社生存发展的最后一根稻草,因此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并通过加强规范管理得到有效解决。
(二)农业新型合作社的经济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
当前农业新型合作社运行不好的关键所在是没有发挥其经济效益,由此产生了一连串的负效应。一是在连接市场与农户方面,农业新型合作社没有很好地发挥为农户提供准确市场信息的服务,避免农户遭受因生产过剩而带来的经济损失,也没有为农户生产的产品提供保护价收购服务从而保障农户的经济利益,市场与农户连接的失败使得大部分入社的农户没有享受到农业新型合作社带给他们的实惠,从而产生了对农业新型合作社不信任的态度,以致大部分合作社面临农户退社的风险挑战。二是在整合农村资源要素方面,农业新型合作社并不具备足够的吸引力来支配农村的龙头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先进机械设备等优质资源要素,这使得农业新型合作社在产销对接服务、生产技术普及推广、生产水平提高的作用发挥上丧失了优势,也就丧失了其服务农村社会的价值。三是农业新型合作社并未形成良性的激励约束机制,对表现积极的社员没有奖励措施,对表现不好的社员也没有相应的惩罚,这种“大锅饭”的平均主义政策影响了积极性较高的社员,而对于那些表现不好的社员则是种纵容,这从根本上影响着合作社经济效益的实现。
(三)农业新型合作社的社会效益有待进一步发挥
农业新型合作社在自身运转良好的基础上需要发挥服务农村社会更好发展的社会效益,然而目前大部分的合作社尚未发挥这一作用。一是农业新型合作社作为重要的组织载体,应该在农村基层治理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农业新型合作社应该成为获取一定区域内农户数量、党员数量、企业数量等信息的重要来源,为农村基层治理提供基础性服务,然而目前大部分的农业新型合作社并未建立起完整的信息库,或者已有的信息库并未得到及时更新而无法发挥作用。二是农业新型合作社应该发挥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服务农村就业的功能,通过自身从互助性集体经济组织向法人股份经济主体和乡村社会服务组织嬗变的过程中,农业新型合作社应该赋予农民新的身份,通过普及和推广农业实用新技术,将农民转变为产业工人,而一些自身条件相对较好的社员,可以通过入股的方式变成股东从而参与合作社的治理。三是农业新型合作社的良好运转对乡村治理水平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农业新型合作社不再是单纯的服务生产的经济组织,而成为统筹社会服务的重要纽带,然而现有的农业新型合作社还无法承担起服务农村社会的职责,因此也就不具备影响乡村治理水平的作用。
三、治理机制探析
农业新型合作社作为农村重要的组织载体,追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其天然属性,这在某种程度上和公司的运营理念非常相似,而对农业新型合作社进行股份制改造是未来农业新型合作社的发展方向,因此,在构建农业新型合作社治理结构的基础上,可以通过借鉴公司的治理机制,探索将其应用在农业新型合作社的治理上,以此实现农业新型合作社服务农村生产、农业发展、农民富裕的价值追求,为助力“十四五”时期甘肃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一)构建农业新型合作社的激励机制
农业新型合作社的激励机制要围绕经济效益驱动为核心的原则去构建,在保障社内成员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充分调动社员的积极性,形成推动农业新型合作社持续盈利的强大合力。一是可以借鉴公司的委托一代理机制,选聘富有管理经验的人担任合作社职业经理人,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以绩效考核的方式对其在任期内的表现作出投票,这样可以形成良好的正向激励作用,驱使职业经理人为合作社的发展积极服务。二是制定一套涵盖社内所有成员的绩效考核办法,根据年初市场的表现和预测制定年度计划,对所有社员实行年终考核制,根据考核的结果设立奖惩机制,必要时可以清理一批积极性不高、不作为的社员,加强合作社的动态管理,以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催生社内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三是实行有差别的绩效管理,打破“大锅饭”的机会主义行为,形成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合作社文化,以此形成对社员自我驱动力的充分调动。
(二)构建农业新型合作社的利益分配机制
农业新型合作社通过构建利益分配机制,可以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合作社经济效率的提高,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一是坚持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有机结合,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在保证公平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追求效率。二是建立公积金提取制度,将农业新型合作社税后利润的10%列为合作社的法定公积金,合作社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注册资本5。%以上的部分,建议不再提取[11];用来弥补企业亏损的金额需从合作社法定公积金中提取,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的从合作社当年利润中提取;农业新型合作社要提取公积金须通过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提取比例也由股东大会商议后一致决定。三是建立股利分配制度,将农业新型合作社在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之后剩余的合作社当年所得利润分配给股东,以向股东支付股息的方式分红,在分配制度上要以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体现多劳多得、少勞少得、不劳不得的分配差别,以此发挥分配机制的激励性。
(三)构建农业新型合作社的监督机制
农业新型合作社通过构建监督机制,可以实现合作社的正规运营,避免产生外部不经济性和短期寻租行为。一是建立农业新型合作社内部的监督机制,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对职业经理人的纵向监督,以及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和职业经理人的横向监督,以此保障合作社生产服务和市场竞争的规范性。二是建立外部监督机制,外部监督机制可以来自市场,也可以来自管理部门,还可以来自其他农业新型合作社,通过
[11]吴彬.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结构:理论与实证研究[D].浙江:浙江大学,2014.
合作社年报的定期披露,形成规范的行业监管。三是引入第三方审计来规范农业新型合作社的资金管理,同时加强合作社的财务监管对于优化股权配置、提高资金配置效率都有益处。
(四)构建农业新型合作社的外部接管机制
农业新型合作社的外部接管机制类似于公司的收购、兼并,这就需要农业新型合作社通过不断努力建立良好的市场信誉和社会形象。一是以投入产出来量化农业新型合作社是否亏本运营,对那些产出小于投入的农业新型合作社进行整改,整改后如果不能扭亏为盈,就要考虑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与其他农业新型合作社合并或者直接裁撤。二是外部接管机制的建立有利于约束职业经理人的行为与合作社利益保持最大程度上的一致性,如果合作社运营不好,职业经理人有面临“下岗”的风险,因此,职业经理人会选择维护好广大股东的利益,这就有效保护了农户的利益,以此构建起农户对合作社的信任。三是外部接管机制的建立可以提高对农业新型合作社的管理效能,经过市场筛选的农业新型合作社在自身能力和发展前景上都有了一定的保证,这就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
(五)构建农业新型合作社的代理权竞争机制
代理权竞争机制是针对农业新型合作社职业经理人的选拔而设置的机制,这为实现农业新型合作社更好地管理提供了可能性。一是职业经理人会因为代理权竞争机制的存在而产生危机感,这就促使他更加勤勉的投入合作社的管理,创造性地为实现合作社更好发展贡献聪明才智,这有利于合作社更好发展。二是代理权竞争机制的设立会对社员产生强大的激励作用,一些表现积极的会员会通过自身职业技能的精进向职业经理人冲刺,这就催生了合作社内部的良性竞争。三是代理权竞争机制实现了对农业新型合作社的人事管理和人才选拔,便于合作社有效识别人才,以此发挥人力资源的最大价值。
(六)构建农业新型合作社的保障机制
农业新型合作社作为非政府性质的社会性组织,需要为实现自身更好发展构筑起强大的保障机制,这个保障机制可以是多元的、多渠道的。一是资金保障机制,农业新型合作社要实现良好运行,需要有充足的资金保障作为前提,建立科学合理的资金管理办法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合作社要树立良好的信誉,在资金周转出现困难的时候能够通过向银行贷款或者政府融资的形式筹措资金,帮助合作社渡过难关。二是人才保障机制,农业新型合作社要实现长久发展,关键在于人才,要与高校、科研院所、职业技校等搭建起稳定长久的招聘、培训、合作关系,为合作社实现人才更新、技术更新提供动力。三是制度保障机制,农业新型合作社要通过构建起与时代相适应的制度体系,加强制度创新,以制度引领发展,才能构筑起合作社可持续发展的源源动力,为实现农业新型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提供持久动能。
四、结语
甘肃省农业新型合作社在“十三五”时期得到长足发展,合作社的数量和规模实现了稳步上升,然而发展的质量和水平还不高,特别是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发挥上合作社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十四五”时期农业新型合作社将成为“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实现农业新型合作社的有效治理对推动农业农村经济迈上新台阶具有重要意义。农业新型合作社的股份制改造是未来合作社的发展方向,它将为农业新型合作社由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变奠定良好基础,这就需要通过借鉴公司治理的思维构建起合作社治理的激励机制、利益分配机制、监督机制、外部接管机制、代理权竞争机制和保障机制,从而实现农业新型合作社的高质量发展,以此助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1]张凯.农业新型合作社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研究——基于苏北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状况的调查与思考[J].理论界,2011(9):45-48.
[2]張树琪,李晋鑫.农业合作社发展问题及对策研究[J].乡村科技,2021,12(24):29-30.
[3]吴烨.创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体系[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8(12):71-72.
[4]杨兆廷,孟维福.美国新型农业合作社价值链融资对我国的启示[J].农村金融研究,2017(10):58-62.
[5]蔡光耀.农业合作社资金风险管理研究[J].纳税,2021,15(28):181-182.
[6]温铁军.以“三新”思想拓展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内涵[J].中国农村经济,2021(4):5-8.
[7]魏后凯.加快推进农村现代化的着力点[J].中国农村经济,2021(4):8-11.
[8]杜志雄.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J].中国农村经济,2021(4):11-14.
[9]李成贵.努力实现农业科技自立自强[J].中国农村经济,2021(4):15-17.
[10]金文成.强化全产业链思维,加快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J].中国农村经济,2021(4):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