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甸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21-08-14 09:29方占海江苏省海安市农业农村局
中国畜牧业 2021年12期
关键词:存栏总量粪污

文│方占海(江苏省海安市农业农村局)

畜禽粪污中含有大量有机质和营养物质,是宝贵的可利用再生资源,通过固液分离、雨污分流,粪污无害化处理后综合利用,达到养殖污染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等目标。如果不进行资源化利用,乱排乱放,畜禽粪污将成为农业面源污染的主要来源,直接影响农业和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为全面掌握白甸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笔者根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对2020年度辖区内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摸清粪污资源化利用现状,分析粪污资源化利用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以指导今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以用代治”的目的,促进畜牧业生产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自然条件和畜禽养殖基本概况

白甸镇位于江苏省海安市西北角,地势低洼,河流众多,辖区面积53.1平方千米,下辖10个行政村204个村民小组,总户数11279户,实有耕地面积37740亩。白甸镇畜禽养殖呈现“生猪主导,鸡羊并重,生态环保”的格局,畜牧业发展全面提档升级。截至2020年年底,辖区内生猪养殖设计存栏能力155720头,其中规模养殖户8户,当前存栏生猪26699头;家禽养殖设计存栏能力427800只(羽),其中规模养殖户25户,当前存栏家禽346100只(羽);山羊养殖设计存栏能力11235只,其中规模养殖户25户,当前存栏山羊4661只;肉牛(水牛)养殖设计存栏能力150头,当前存栏肉牛(水牛)124头。

二、白甸镇畜禽粪污产生基本情况

1.调研方法。

(1)调查。对区域内所有县级(含)以上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第三方服务组织进行调查。

(2)评估。对除调查范围内的辖区内未直接调查的散(小)型养殖场户和少量小宗养殖户,以及未涉及的直接调查的所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评估。

2.粪污产生量计算方式。

(1)生猪粪污产生量计算方式。鉴于生猪生产恢复时间不长,生猪饲养周期较短,通过查阅饲养档案和监管记录来确定被调查和评估的养殖场户。2020年年内既有出栏的,又有年末存栏的,按照出栏时的头数和天数计算饲养期粪污产生量;年末有存栏的,按照存栏时的数量和饲养天数计算粪污产生量。母猪按照育肥猪每天排放量的150%和实际饲养天数计算;仔猪按照育肥猪排放量的1/3~1/4计算。各种饲养方式参考标准:传统饲养方式(冲洗)的,污水(含尿)按照每天8~10升计算;发酵床养殖的,按照每头标准计算;水泡粪养殖的,污水按照每头每天5升计算。

(2)山羊饲养粪污产生量计算方式。2020年年内既有出栏的,又有年末存栏的,按照出栏时的头数和饲养天数计算粪污产生量;年末有存栏的,按照存栏时的数量和饲养天数计算粪污产生量(粪便和尿不分别计算)。

(3)肉鸡粪污产生量计算方式。肉鸡(不分类型、品种和饲养方式)按照实际饲养天数和标准计算。

(4)畜禽粪污产生量参考值。年产生量(粪尿总量,不含冲洗畜舍污水)具体应根据养殖场户实际情况(资源化利用设施具体状况、工艺情况、养殖方式、养殖档案资料、资源化利用台账等,尤其注意生猪空栏时间的粪污总量应当扣除)核定和专业人员经验进行评估。

3.调研数据及分析。根据白甸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调查评估分析:处理后还田利用总量占畜禽全年粪污总量的54.57%,给第三方服务组织量占畜禽全年粪污总量的0.28%,占处理后还田利用总量的0.51%,其他利用量占畜禽全年粪污总量的45.38%。调查数中全年粪污产生量占畜禽全年粪污总量的91.93%,处理后还田利用量占畜禽全年粪污总量的46.01%,占畜禽粪污处理后还田利用总量的85.14%,达标处理量占畜禽全年粪污总量的91.66%,占畜禽粪污达标处理总量的91.95%。评估数中全年粪污产生量占畜禽全年粪污总量的8.07%,处理后还田利用量占畜禽全年粪污总量的8.03%。

据调查,生猪养殖全年粪污产生量9337吨,占畜禽全年粪污总量的26.6%;家禽养殖全年粪污产生量16084吨,占畜禽全年粪污总量的45.83%;山羊养殖全年粪污产生量5964吨,占畜禽全年粪污总量的16.99%;肉牛养殖全年粪污产生量880吨,占畜禽全年粪污总量的2.51%;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第三方服务组织全年收运家禽粪污97吨,占畜禽全年粪污总量的0.28%,占全年养殖场户自行处理后还田利用量的0.51%。

根据《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指南》,将2020年年底辖区内畜禽设计和实际存栏规模换算成猪当量,分别为178326、43234个猪当量。根据《海安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畜禽参照所需蓄粪池容积最大的资源化利用类型—全量粪污沤制发酵还田模式中储存池容积生猪不少于0.9立方米/头测算畜禽设计、实际存栏规模所需蓄粪池容积分别为160493.4立方米、38910.6立方米,分别为现有蓄粪池的65.79%、15.95%。辖区内实有耕地面积37740亩,如果把畜禽全年粪污总量的54.03%约为1.8964万吨处理后还田利用,按照1个猪当量匹配不少于0.2亩的农田、园地、林地测算,设计存栏、实际存栏的畜禽粪污全部还田利用理论上需要农田分别为25265.2亩、8646.8亩,分别占实有耕地面积的66.95%、22.91%。

三、白甸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现状

1.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足量配套,但比较单一、落后。据调查,白甸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为蓄粪池、堆粪棚和运输车等常用“三大件”,均足量配套。其中,主要设施蓄粪池,超额配置。粪污运输车辆相对比较落后,平均吨位仅有1.24吨,多为非机动的电瓶车和人力车,以及部分简易车厢式机动车,其中1辆罐式车是第三方服务组织的,利用率较低。作为新式设施设备的田间管网和发酵罐,辖区内仅有规模猪场和规模鸡场刚刚安装试用。

2.粪污得到了有效的资源化利用。全年辖区内畜禽粪污减去0.3%蒸发的部分,剩下百分之百的资源化利用。实际现有耕地面积能完全消纳实际存栏畜禽粪污,真正把粪污变成了农作物生产的肥料,既经济又绿色环保。其他利用的畜禽粪污主要包括大型规模鸡场干清粪日产日送沼气发电厂,和规模羊场干清粪装袋出售给设施农业使用,也是当前资源化利用的主要形式。

3.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第三方服务组织粪污收运量较小。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第三方服务组织多为小散养殖场户服务,其收运量与畜禽全年粪污总量、处理后还田利用总量相比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

4.规模养殖是粪污主要来源。调查的养殖场是区域内所有县级(含)以上规模养殖场,其全年粪污产生量是粪污总量绝大多数,是粪污的主要来源。

◎图1 海安牧原猪场粪污处理流程

5.还田利用模式是当前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主要方式之一。大多数生猪、山羊、肉牛粪污和一小部分家禽养殖产生的粪污一半以上处理后还田利用,辖区内现有农田面积能满足设计存栏规模和实际存栏规模畜禽满负荷生产所生产的粪污全部还田利用。

四、存在问题

1.目前配套的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将来不能适应养殖业发展。规模生猪、家禽养殖是粪污产生的主要来源,目前配套足够的以蓄粪池、堆粪棚和运输车为主的传统“三大件”是粪污资源化利用的主要设施设备,能适应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使用,但随着养殖规模、养殖模式的提档升级,养殖集约化现代化进程加快,种植业水平和需求的提升,粪污清理运输成本上涨,特别是从事养殖劳动人员年龄结构老化和退出等诸多因素,看似配套的“三大件”必将不能适应、不能实现资源化利用要求,必然要更新换代。

辖区内年上市30万头生猪的海安牧原猪场粪污处理采用粪污干湿分离、沼气发酵、废水回用、沼液田间管网科学施肥、生产有机肥等处理方式(图1),处理量大,处理效果好,受人力、季节、田块、农作物品种等影响较小,可以在规模猪场推广使用。目前,规模鸡场采用的有机肥发酵罐生产有机肥处理鸡粪的效果较好,有机肥质量高,不受时间、季节、人力等限制,不足之处是发酵罐建设成本高,生产出来的有机肥虽然好但是难卖,即使能卖掉也是好东西卖不到好价钱,推高了粪污处理成本,只要生产就会赔钱。如果解决了这些不足之处,也不失为鸡粪处理的好方法。

2.规模养殖存在污染的风险。县级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户是粪污的主要来源,目前主要的处理方式是养殖场户自行处理后还田利用,需要配套大量的消纳田地、人力、运输车辆、资金等要素,这些要素成本如果持续上涨或居高不下,养殖场户就会追求经济效益而忽略环境污染问题,造成环境保护意识淡薄,铤而走险、突破监管屏障随意处置,进而污染环境,带来社会问题。

3.粪污社会化收运作用弱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第三方服务组织是为难以自行处理的小散养殖场户提供有偿服务的,收运量较小,绝大多数小散养殖场户已经自发做到自行组织粪污处理还田,第三方服务组织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只能作为“替补队员”补充粪污处理能力的不足,不能再作为小散养殖场户的粪污处理主要力量。

五、措施和建议

1.粪污还田利用是大方向。畜禽粪污处理后还田利用是有效、直接、简单的方法。如畜禽养殖大国—美国,主要通过农牧结合来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畜禽养殖废弃物不允许排放,在农场内部形成“饲草、饲料、肥料循环”的体系,猪粪尿、奶牛粪尿、鸡粪都是经过处理后还田利用。畜禽粪污处理后还田利用能真正把“污染源”变成了资源,把废物变成了有机肥料,从稻麦、玉米等农作物,到苗木和设施栽培都可以使用。建议对已建的养殖场要引导其配套粪污消纳田块,做好台账记载,并由所在村属地监管消纳情况。对新建的养殖场要求根据畜禽类别、数量、畜禽舍建设用地面积按比例配备足够的农田,种养结合,方可以审批规划建设。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也鼓励和支持采取种植和养殖相结合的方式消纳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养殖场配套消纳田块,实现种养平衡的,可通过生态补偿机制,给予适当的、能够弥补处理粪污投入的经济补贴,让养殖场户不仅愿意配合,而且还能够积极响应政策,引导养殖场户畜禽粪污处理后还田,从源头减少污染,控制畜禽养殖产生的外部环境成本,多数规模化畜禽养殖主体愿意响应政府补贴政策。

2.加大监管和环保查处力度有利于粪污资源化利用。由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人力、物资、消纳农田等,不光会带来成本的增加,还会增加工作量和工作难度,所以粪污资源化利用多为消极被动,一旦监管层面监管放松,环保部门查处力度减小,养殖场户就会投机取巧乱排乱放,污染环境,影响民生。职能部门必须依法对养殖场户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督促其资源化利用粪污,是防止养殖污染的有效有力手段。

3.抓好畜禽规模养殖场是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关键。畜禽规模养殖场是粪污产生的主要来源,是养殖污染主要隐患,“牵牛要牵牛鼻子”,只要牵好规模养殖这个牛鼻子,也就抓住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关键点。对于畜禽规模养殖场可以通过建立污染黑名单、诚信榜公布污染失信名单、养殖场按照要求自费安装监控视频并联网到监管部门、上级飞行检查、属地日常监管等方式,有重点、有难点地抓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管理。同时,做到“堵疏结合,赏罚分明”,结合畜禽养殖行业特点与养殖场户特点,对表现突出的畜禽污染治理的养殖主体给予适当补贴,充分调动畜禽污染治理工作的积极性。

4.加大对鸡粪发酵罐生产有机肥的政策扶持。实践证明,规模鸡场采用的有机肥发酵罐生产有机肥是鸡粪处理便捷、有效、无污染的好方法,无明显季节性时间性,不受人力、天气等因素制约,生产出来的有机肥清洁无污染、肥效长、易储存、耐存放、易施用,但受发酵罐建设成本高、有机肥单位生产成本高和相对成本来说有机肥市场价格低、购买者嫌价格比化学肥料贵不愿意用等诸多因素制约,致使有机肥难卖到好价钱。因此,要加大对鸡粪发酵罐有机肥生产政策的扶持力度,在有机肥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要通过生产补贴和消费补贴,调动有机肥厂和使用者的积极性,解决单靠市场拉动,有机肥价格偏高难卖,厂家生产亏本,农民使用的积极性又不高的矛盾,让这种好的处理方法发挥好出的作用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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