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友理,王 银
(1.江苏省镇江市植保植检站,江苏 镇江 212009;2.江苏省镇江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江苏 镇江 212009)
大豆、油菜和花生是我国主要植物油料作物,三者产量占近5年主要植物油料产量的70%以上[1]。病虫草害严重威胁油料作物生产安全[2-3],大量农药被用于控制病虫草的发生为害。据调查,大豆农药使用量约7 kg·hm-2[4]、油菜农药使用量约4 kg·hm-2、花生农药使用量12 kg·hm-2[5],农药大量使用带来了农药残留、抗药性和环境污染等一系列问题。本研究以大豆、油菜和花生3种主要油料作物为对象,从农药登记情况、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和安全间隔期等方面进行了系统梳理,并提出了相应对策与建议,以期为油料作物农药科学使用提供参考。
通过对中国农药信息网农药登记数据的检索统计,登记情况如表1所示。截至2021年2月3日,大豆登记用药1 418种,花生登记用药992种,油菜登记用药557种。大豆田主要是除草剂,占登记农药总量90.3%;花生田杀菌剂、杀虫剂和除草剂分别占登记总量的31.4%、35.5%和32.8%;油菜田主要是除草剂和杀菌剂,分别占比66.8%和23.9%。
表1 我国3种油料作物农药登记数量
登记产品数量间接反映了当前大豆、花生和油菜的病虫草危害与农药使用情况。大豆田杂草危害较重,除草剂使用较多。2016年黑龙江大豆田除草剂用量接近1.8万t,是杀虫剂和杀菌剂的9倍[4]。花生杀虫剂中有73.7%的登记防治对象含有蛴螬,说明蛴螬等地下害虫对花生危害较大。对油菜危害较大的主要是杂草和菌核病[3]。杀菌剂中有95.5%的登记防治对象含有菌核病。
3种作物登记农药毒性见表2。大豆登记农药中微、低毒农药占95.2%,高毒农药主要是含克百威、氧乐果的杀虫剂或杀虫杀菌剂(混剂);花生登记农药中微、低毒农药占91.6%,高毒农药主要是含克百威、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的杀虫剂或杀虫杀菌剂,剧毒农药为涕灭威;油菜登记农药的微、低毒农药占98.2%。大豆、花生中的高毒、剧毒农药主要用于防治蛴螬、线虫等地下害虫,说明地下害虫防控难度依然较大。
表2 3种作物登记农药毒性
3种作物登记农药剂型见表3。大豆登记农药剂型有20种,其中EC和AS分别占62.5%和17.6%;花生登记农药剂型18种,其中EC、SC、WP和GR分别占27.0%、26.0%、20.3%和17.9%;油菜登记农药剂型16种,其中EC和WP 分别占50.6%和22.8%。总体分析,EC、WP和GR等传统剂型占比在70%以上,绿色、水基化剂型占比较低。
表3 3种作物登记农药剂
除草剂登记有效成分见表4。大豆除草剂1 281种,其中单剂产品1 058种,涉及有效成分36种;混剂223种,涉及有效成分组合53种。花生除草剂325种,单剂产品252种,涉及有效成分22种;混剂73种,涉及有效成分组合21种。油菜除草剂371种,单剂产品296种,涉及有效成分24种;混剂75种,涉及有效成分组合16种。
表4 3种作物除草剂登记有效成分
杀菌剂登记有效成分见表5。大豆杀菌剂53种,其中单剂产品16种,涉及有效成分9种;混剂37种,涉及有效成分组合12种。花生杀菌剂311种,其中单剂产品173种、涉及有效成分16种;混剂138种,涉及有效成分组合54种。油菜杀菌剂133种,其中单剂产品116种,涉及有效成分15种;混剂17种、涉及有效成分组合7种。
表5 3种作物杀菌剂登记有效成分
杀虫剂登记有效成分见表6。大豆杀虫剂53种,其中单剂产品36种,涉及有效成分13种;混剂56种,涉及有效成分组合19种。花生杀虫剂352种,其中单剂产品270种,涉及有效成分18种;混剂82种,涉及有效成分组合39种。油菜杀虫剂31种,其中单剂产品29种,涉及有效成分7种;混剂 2种,包括阿维·矿物油和阿维·苏云菌。
表6 3种作物杀菌剂登记有效成分
农药残留是影响植物油质量安全的重要因素。大豆、花生和油菜产品农药残留屡有报道,多数情况是使用时由于没有按照农药使用剂量、每季使用次数和安全间隔期的相关要求造成的。《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7年第7号)规定:用于食用农产品的农药应当标注安全间隔期(第九条),标注使用技术要求包括最多使用次数(第十八条)。根据《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GB 2763-2019)、农药商品标签和相关文献,对3种作物常用农药的每季使用次数(每个作物生长周期最多使用次数)、安全间隔期和残留限量值进行了梳理。
3种作物登记除草剂的残留限量值见表7。查阅所有除草剂商品标签,均有标注“每季最多使用1次”等类似说明,没有安全间隔期。《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仅在农作物苗期使用1次的农药可以不标注安全间隔期。
表7 3种作物常用除草剂的残留限量值 (mg·kg-1)
3种作物登记杀菌剂残留限量值和单剂的每 季最多使用次数、安全间隔期见表8。
表8 3种作物常用杀菌剂的安全间隔期及残留限量值
3种作物登记杀虫剂的残留限量值和单剂每 季最多使用次数、安全间隔期见表9。
表9 3种作物常用杀虫剂的安全间隔期及残留限量值
大豆除草剂单剂中精喹禾灵有208个产品,油菜精喹·草除灵产品有40个、占混剂的53.3%;有些产品已经使用20年,且登记剂量没有改变。没有考虑病虫草的抗药性问题,和近几年登记的产品在使用量上存在明显差异。另外,部分产品登记规格多而乱,增加了农户选择药剂和使用药剂难度。
大豆杀菌剂单剂中生物农药占比18.75%,花生杀虫剂单剂中生物农药仅占0.7%。数量较少。
乳油、可湿性粉剂、颗粒剂等传统剂型登记数量较高,占比在70%以上。绿色、水基化剂型占比较低。乳油制品含有大量芳烃类溶剂,而粉剂和可湿性粉剂容易出现粉尘污染既危害施药者健康,又污染环境[6]。用于防治大豆、花生地下害虫的杀虫剂中,高毒农药仍有不少。大豆高毒杀虫剂仍占杀虫剂总量的27.2%,花生中还有剧毒农药涕灭威登记。
大豆中的精噁唑禾草灵、油菜籽中的精吡氟禾草灵、菌核净和扑草净在《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GB 2763-2019)没有查到相应限量值。油菜霜霉病在2006~2016年造成实际损失年均2.75万t[3],但登记用于油菜霜霉病的仅有乙蒜素1种。
《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用于食用农产品的农药应当标注安全间隔期。但截至2021年1月底,仍有很多产品标签没有标注安全间隔期等内容,或最多使用次数和安全间隔期不规范。如在剂型、含量、使用方法等相同的情况下,花生上代森锰锌80%WP安全间隔期有7 d,14 d和17 d三种;多菌灵80%WP的每季最多使用次数有2次、3次;油菜和花生中的多菌灵(PD84118-35、PD84118-45、PD84118-47)、花生中的扑·乙(PD20090908、PD20094315)存在登记类别错误。
鼓励和扶持企业加大农药新品种研发力度,加大生物农药研发筛选力度,改良传统剂型和研发环保新剂型,将高毒、剧毒农药逐步退出生产应用;优化完善小病(虫)种防治药剂登记和应急用药管理,改变部分病虫无登记药剂可用现状。
优化完善农药登记管理制度,完善农药商品标签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安全间隔期等技术资料,完善最大残留限量等相关毒理资料。
推进农科教企结合,加快研发绿色防控新产品、新技术,集成生态调控、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和科学用药等油料作物病虫绿色防控技术模式;加强示范引领,做好绿色防控示范县、示范区、示范基地的建设和示范引领作用。
针对农资经营者开展经营管理技术培训,提高规范经营水平和科学指导用药水平;针对种植户开展科学用药培训和新型植保机械使用技术培训,针对有机种植户、绿色种植户和农产品基地开展病虫害绿色防控培训,全面提升科学用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