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勇
[摘 要]在会计核算中,收入项目在其中占据主要位置,利用收入指标对企业经营状况进行综合评估,结合收入变化制定企业发展策略。随着新会计准则的发布,收入准则给企业会计核算工作開展提出新的标准,收入准则变化给企业会计核算造成一定影响。文章结合新旧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重点分析新收入准则的变化对会计核算的影响,根据分析结果,提出收入准则变化后企业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新收入准则;变化;会计核算;影响
[DOI]10.13939/j.cnki.zgsc.2021.20.164
经济效益作为衡量企业综合发展的核心指标,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全球经济发展水平提高,我国经济模式发生巨大变化,随着信息化时代的来临,信息技术在各个行业中广泛应用,会计行业制度和相关标准也展现出国际化特点。企业营销模式不断变化以更好迎合国际经济发展要求,收入确认和计量更加复杂。所以,制定一套专业、规范的收入准则,对保证企业收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有着重要意义。
1 新收入准则的变化
新收入准则的变化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确认模型,另一个是会计核算。新收入准则中的核心标准主要是结合所有权风险实现效益转移,整合原有建造合同标准和收入应用标准,要求收入和建造合同使用同一个确认模型。主要变化展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1 适用范围变化
由于新收入准则中涉及的核算范畴比较广,因此该原则使用范畴将会发生明显改变。在新收入准则中,有效提高会计信息对比性,采取相同确认模型来确认合同收入。在旧会计收入准则中,只是确定产品销售、劳务等收入,由于一些混合销售业务中不但包含产品销售,也包括建筑安装,在这种情况下,在确定应用哪种标准时将会面临矛盾,但是新收入准则的发布,由于把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建造合同等内容整合在一起,防止由于核算方式及计量方式的不同,影响会计信息质量。
1.2 收入确认原则变化
在会计准则中,和收入相关的内容有14号准则和15号准则,其中,14号准则明确指出劳务收入、企业销售产品收入等范畴,15号准则则确定了企业建造合同收入范畴,上述两个准则在收入确认上将会存在不同。随着经济业务种类的增多,要想根据相同标准判定收入难度比较大,而划分两个准则具体应用哪个范畴比较复杂,这是因为每个企业对相同交易确定方法上有所不同,给会计信息带来一定影响。新会计收入准则在收入上将三项内容纳入收入确认模型中,在收入确认方面,由之前风险和报酬转移更改为控制权转移。在新收入准则中,要求严格按照合同职责和义务进行,换句话说,只有企业按照各项要求履行义务以后,将相关服务提供给客户才能确认收入,这种处理方法满足国际会计准则要求。
1.3 收入确认时间变化
根据收入准则内容,产品销售收入确认时间有所不同,并且提供劳务收入时间标准也存在明显差异。如果是时点确认收入,满足的要求在于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但是在实务比较特殊的环境下,两者边界将无法区分,容易发生会计处理混淆的状况。所以,根据新收入准则控制权转移要求,将其当作确认收入的标准。企业应对协议中是否履行合同职责进行判断,确定每个具体履行职责对应时间点。例如,当前通信行业采用的“充话费送手机”业务,根据现有的收入准则要求,属于一次性确认收入还是分期确认,实际上企业在会计处理过程中没有根据会计制度要求进行,含有一定操作空间,让企业遭受会计、税务等风险。而结合新准则要求,通信企业应该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和充值收入,需要对合同履行职责具体划分,在划分职责上,确定整体交易数额,根据分摊标准确认不同业务收入。
1.4 收入计量原则变化
对于EPC项目、销售后续服务等业务,旧收入准则比较注重分别核算,也就是通过销售产品加提供劳务核算方式,或者将其当作销售产品进行处理,但是在新收入准则中,企业应明确合同职责,在履行合同职责以后确认收入,新收入准则比较注重根据客户转让产品的预期收取交易价格计算,对可变对价、融资成本等内容综合思考。“五步法”确认作为新收入准则中重要改革内容,合同中履行义务为计量标准,保证会计收入核算的专业性。
2 新收入准则的变化对会计核算的影响
2.1 收入确认与计量影响
根据新收入准则要求,交易双方所签署的合同,作为收入确认的依据,并且企业和客户签署的合同应满足新收入准则五项要求,也就是确定承诺、权利义务明确、支付条款、商业实质及对价很可能收回。合同是基础,在满足上述五项要求后,企业初始计量过程中才能按照要求确认该收入。反之,企业无法确认此部分收入。
2.2 合同变更影响
新收入准则对合同变革企业会计处理提出明确要求,具体展现在准则第八条。合同变更主要是指,合同各方认可并允许对原本合同内容或者交易价格进行调整。如果合同调整以后,新增明确区分的产品,并且其独立销售在合同价款中真实展现,则把变化内容当作一个独立全新的合同进行处理。如果变化内容不满足上述要求,则在发生变化的当日,已经被转让或者没有被转让的产品可以进行划分,之前签署的合同内容不被确认,且将没有履行的部分和变化部分进行整合,当作一个新的合同进行处理。如果已经转让和没有转让的产品无法具体划分,则需要将变化的内容整合到原有合同中进行处理。
2.3 合同价款确定影响
首先,新收入准则中的第16 条中,已经对怎样确定合同价款进行了明确要求,如果企业在确认某个合同价款过程中,包含可变对价,企业应以期望值或者最佳估计值为标准,确定可变对价数额。其次,企业通过采取总额法或者净额法的方式确定转让产品给客户应确认的收入。在旧会计准则中,代理销售商在接收委托代理销售产品过程中,其会计处理方法和买入库存产品的处理方法大致相同,待销售以后再全额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但是需要扣除按照要求返还的代销手续费用。最后,交易价格确定要求企业计算出可变对价、判断含有重大融资成本、确定非货币性对价公允价值和支付客户对价对交易价格的抵减。企业对交易价格的确认对财务人员职业判断有着严格要求,新准则对可变价格不同预估方法的选择主要是限制企业提前确认收入,而对预期需要返还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