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文举
浑源县财政局下属的浑源县会计管理中心 山西 大同 037400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有着不同的目标任务,即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制度框架与政策体系基本形成;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以及农民富全面实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关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性、历史性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关系到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不仅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基础,也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要选择,具有十分重大且深远的现实意义与历史意义。
而在探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财税制度的改革时,我们不仅要分析乡村振兴战略,还需要了解农村财税制度改革的重要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要求“加快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建立公平统一市场、有利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代财政制度,形成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需要推进农村改革,农村财税制度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和核心推动力。农村财税制度改革不仅有利于农村建设和完善科学的财税制度,从而更符合其实际发展要求,也有利于以明确的法律制度规定明晰相关权利与责任,促进提升农村财税管理的规范性与完整性。另外,农村财税制度改革能够有效推动农村经济开辟新思路,提升其发展动力与潜力,同时也带动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发展,从而推动乡村全面发展进而实现城乡均衡发展,促进我国经济总体发展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1]。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农村财税制度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现阶段,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农村财税制度改革也存在一些问题。对于这些问题的分析,我们可以从以下角度进行探讨。
1.财政机制不够规范。在现阶段乡村财税制度改革中存在着财政机制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方面是管理机制混乱的问题。农村财政管理需要完整的管理制度作为依托,但相关的农村财会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且老龄化,待遇较低,工作热情不足。在具体的财政管理中,一些农村管理机制建设不健全,部分规定设置存在不完善之处,且具体的财政管理水平没有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另一方面,在农村的财务管理中,对金融机构化管理模式不重视,具体的管理模式应用不完善,在用于确保资金规范化运作的一系列组织、调整、控制和监督活动中其协调作用发挥有限,对于农村财务资金使用率的提高发挥了一定作用,仍有可以提升的空间。
2.地方税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另外,相关地方税体系建设相对滞后,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首先,绿色税收体系不完善,其建设虽然处于初步形成阶段,但与生态宜居乡村要求相比,仍然存在有待提升的空间,其中不仅包括农村的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未纳入资源税征收范围,而且也包括环保税的征收范围缺少对碳排放的关注。其次,农村财税制度改革中,有关产业税收扶持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尤其是在扶持农业发展、乡村旅游、乡村养老服务等方面的税收政策中激励力度不足,不能更好地刺激相关产业发展。再次,地方税的聚财能力存在一定不足,一些地方财政收入难以满足农村环境整治投资要求,虽有中央的转移支付作为支持,但仍难以从根本上解决该问题。最后,税收分配的调节能力偏弱,主要体现在就业方面,享受相关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失地农民和进城农民并不多,在农村其作用的发挥并不是十分明显有效[2]。
3.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现阶段,在基层财政管理中,相关预算绩效管理也存在不到位的问题。一方面是财政收支矛盾逐渐明显,一些脱贫县财政运行困难问题更加突出。上级出台扶持政策较多,农村在落实政策时产生的政策性支出增多,对于农村财政支出压力较大,加之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与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优抚等支出,促使部分县区财政支出增幅超过收入增幅,相关负债增多,收支矛盾日益显现。另一方面,多数农村其产业发展结构较为单一,财税收入来源较少,相关财源发展后劲不足。除此之外,农村财税管理中内部监督不到位,相关机制不健全,具体监督执行力度有待提升,甚至部分农村的财务公开有待规范[3]。
面对现今农村财税制度改革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角度思考如何更有效地推进农村财税制度改革。
1.完善财政机制。对于财政机制不规范的问题,农村财税制度改革要重视根据农村实际发展情况制定并完善合理的财政管理制度,明确不同管理职责,以高标准要求推进相关工作的开展。另外,农村也要重视金融机构化管理模式的应用,结合当地发展现状,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的管理,做好相关清算调查、评估审计等工作,进而推进财政管理制度化发展,促进相关规范有效的管理机制建立健全。
2.健全地方税体系建设。地方税体系建设相对滞后问题解决,离不开税制改革与税收体系的完善。其中,绿色税收体系的健全需要政府加强对资源税、环保税的管理,尤其是其中征税范围的划定与税额标准的设置,具体需要参考当地生态资源方面的发展情况。对于产业税收扶持的激励作用有限的问题,对农业的扶持要结合其发展趋势,不仅要重视农业生产,也要关注相关加工销售领域的发展,适度利用互联网发展优势,对于旅游方面的发展则可以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方面出台相关优惠措施,并关注从需求端刺激乡村旅游,对于养老服务方面则可以通过税收优惠鼓励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发展。此外,中央也可以赋予地方一定的税目、税率微调权限,增强地方税发展灵活性。另外,完善与农民相关的再就业税收政策,可以参考城镇居民下岗再就业实施的税收优惠政策规定。
3.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另外,对于农村财政的收支矛盾与财源单一的问题,农村可以通过促进当地产业,尤其是主导产业的发展,通过一定的政策给予支持与引导,促进产业升级发展,提高其对财政的贡献率,其中农业发展也要重视加工销售领域的探索,自然资源的管理开发也要辅以合理的税收管理,减少税收流失,拓宽税收渠道,促进增加财政收入。而对于财政支出方面,消耗性支出要严格加以控制,优化支出结构,杜绝不合理开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另外,良好的监管能够有效提高财税管理工作。加强监督管理,明确相关监管人员工作职责,加大监管执行力度,对于不合规的行为要及时发现并处理,同时也要重视对不合规行为出现的反思,不断完善相关监管制度与措施,进而促进提高监督管理成效。
除此之外,农村财税制度改革也需要高素质的财税工作人员,人员的选拔要严格,相关要求要符合农村财税管理要求,对相关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要全面科学,对于不同的考核结果,要有相应的奖惩措施。另外,如果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允许的话,可以通过适当的措施鼓励财税工作人员自我提高,激励其主动学习并更新知识,增强自身工作能力。
综上所述,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深入,农村财税制度改革在农村发展中也发挥着愈加重要的作用,对于农村各方面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虽然在这样的背景下,农村财税制度改革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但我们也可以从完善财政机制、健全地方税体系建设、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三个方面,思考如何更有效地推动农村财税制度改革,从而在推动农村经济等发展的同时促进乡村振兴,进而推进我国经济总体健康稳定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