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浙海防类考续编》及其海防思想

2021-08-09 06:26徐鸣
文教资料 2021年12期

徐鸣

摘 要: 自“嘉靖倭乱”平定后,浙江沿海的海防形势发生了改变,鉴于此,范涞于万历三十年编定了《两浙海防类考续编》。是书总结了万历前中期海防官制的调整,其中蕴含的练兵、巡探等海防思想,具有较高的经世价值。

关键词: 《两浙海防类考续编》 海防官制 海防战略

《兩浙海防类考续编》系统总结了万历前中期的海防形势,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学界对此书尚未进行系统研究,拟从练兵、加强预警等方面分析海防战略。

一、范涞其人

《两浙海防类考续编》为明朝官员范涞所编纂的一部海防图书。范涞(1538~1614)字原易、号晞阳,徽州府休宁人(今安徽黄山),明嘉靖四十三年(1564)甲子科举人,万历二年(1574)进士,曾任浙江右布政使和福建左布政使,“素持清节而亦不乏担当”(1),《明史》无传,《康熙休宁县志》卷之六《人物·儒硕》中载有范涞的详细生平,其“为官素持清节”“雅尚理学”“所著有《范子咙言》《晞阳文集》及《朱子语录纂述》行于世”(2)。

无论是《康熙徽州府志》《康熙休宁县志》还是《江南通志》等,有关范涞作品的记载中均未提及《两浙海防类考续编》。对于这一原因,四库官臣认为,“盖自宋以来,儒者例以性命为精言,以事功为霸术,至於兵事,尤所恶言。殆作志者恐妨涞醇儒之名,故讳此书欤”(3)。理学发展到明朝中叶后期,已经形成了“此亦一述朱,彼亦一述朱”(4)的僵化现象,理学家空谈性命成风,这样一部讲求事功之学的海防图书,在当时来说确不能算是令人称赞之书。

二、《两浙海防类考续编》的编纂缘由与成书时间

1.编纂缘由

明朝嘉靖后期,东南沿海倭寇作乱极其严重。胡宗宪在浙江巡抚任上,一面平定倭乱,一面主持编写了《筹海图编》一书。《筹海图编》是与海防有关的军事图籍,大体奠定了后续几年的海防军事地形图。此后二十年间,“两浙沿海之区已称宁戢,而时异、势殊,因革消缩之不常规,议更移之靡,定其行事,上下稽之,往牒大不相符”(5)(8)。有了刘畿的《海防考》和谢廷杰的《两浙海防类考》。据《浙江通志》载,刘畿的《海防考》于万历初年敕修(6),现已亡佚。《两浙海防类考》“凡四卷,目三十又五,条首具,舆图明,阨塞次之,建制又次之,兵额凡其粮饷军需之所,自出哨守。修营之所,必先钜及功赏,细及占候,无不条分缕布于其中”(5)(9),根据形势的变化,增加了《筹海图编》与《海防考》中没有的情况。这部书“沿革不常,每有阙略”(3),到了今天也见不到这部书的遗留。

到了万历年间,形势又为之一变。浙江巡抚刘元霖令右布政使兼摄提刑按察司事的范涞搜集海防资料,编定了《两浙海防类考续编》。顾名思义,此书是范涞“稽《海防类考》为续编,备载三十年间巨纤沿革,其筹海练兵,各旧籍有关于斥候、隘塞、营哨、缮废、入冠、奏捷、占候及舟械、图式如干条,咸摘要汇附共成一书”(5)(16)。此书“编先四卷,今为十卷,卷倍《类考》,文亦称是”(5)(16)。四库官臣对其的评价为“於兵卫、巡防、饷额各事宜,颇为详备。惟多录案牍之文,未免时伤冗漫耳”(3)。从当时政治策略来说,此书的目的是应对沿海的倭寇之患,以便“以制仓促,永不使鳞介易我衣裳”(5)(17),多录案牍之文,的确有冗杂之繁。但是从史料学的意义来说,多录案牍之文为我们研究当时的海防政策提供了很好的材料。

此书既然多承自《两浙海防类考》,其与《两浙海防类考》的关系为“昔创今更则芟;昔略今详则增;牍不增而标注增者为舆海、哨道、诸国;目不增而事增者为粮饷、犒赏诸目;目不殊而事殊者为税监等事;事文省而目增者为使贡、捷节、诸考、船器、图说,总之详于见行而略于曩沿;详于本省而略于附见”(5)(2)。总之,《续编》模仿《类考》的体例,根据当前形势的发展,修改了与当前形势不适合的内容,增加了新的大捷考、新的战船、新的火器等内容,总结了嘉靖三十六年(1557)到万历三十年(1602)来的新的海防形势。更重要的是《续编》保存了已佚的《海防类考》中的部分内容。

2.编定时间

《两浙海防类考续编》中所载的史继辰为之作序的时间及范涞自己作的后序的时间都记载为万历壬寅年,即万历三十年(1602)。因此,此书的成书时间,应当在万历三十年。开始编修的时间,《四库全书总目》卷七十五,史部三十一载:“万历二十九年(1601),涞官海道副使,因取诸书复加增广,故名曰《续编》。”范涞于“万历辛丑(按:万历二十九年)升本省(按:浙江)右布政”(1),兼摄提刑按察司事。“海道副使”,全称为“提刑按察使司巡视海道副使”。因此,《两浙海防类考续编》从万历二十九年起编写至万历三十年共2年的时间。

三、万历前中期海防官制的调整

两浙一词,由来已久。一般来说,两浙多与宋代的“两浙路”一词范围相同,即指浙东与浙西,即浙江全境。从此书卷一中的《两浙舆图序》与《两浙舆图》来看,书中叙述的为浙江沿海海防情况。

嘉靖年间的倭寇侵扰,使浙江海防建设逐步严密,《筹海图编浅说》指出,两浙沿海的九个卫所被分成六个把总,并且分别在杭嘉湖、温处、宁绍、台金严四处设立参将,这样便形成了一种新的军事体制(7)。这些变化虽然使卫所长官的权力有所限制,但这些调整有利于缓解倭寇之患。到了万历年间,浙江兵防又有所改变。首先,最高长官由嘉靖年间始设的“总督浙直福军务兼巡抚浙江都御史”变成了“钦差提督军务巡抚浙江等处地方都察院右副都御史”(5)(125,128)。各州郡设立的“兵备”区划也有了不同。原来只有三处,即杭嘉湖、温处、宁绍,台金严地区的为“添设台金严兵备佥事”(5)(129)。《续编》中分为杭严、嘉湖、绍台、金衢、温处五处。同样,以往分统于杭嘉湖、温处、宁绍、台金严四参将亦发生了变化,变化之处在于杭州府不再属于四参将中。万历年间对“游击将军”一职有了更细的划分,为“左游击将军署都指挥佥事”和“右游击将军署都指挥佥事”(5)(129)。此外,还增加了“衢州防矿守备官”(5)(130),显示了对浙江海防建设的重视。

这些变化意味着以往遇到倭寇而设立的官职,随着时间的推移,各部门之间的磨合已经变得更加适宜当前的海防情况。过去临时让官员兼理海防事宜,如今给以明确的官职,如此,可以更好地应对沿海海防事况。

四、海防战略

1.练兵

明朝实行卫所制度,统兵权与调兵权分离,导致兵力战力难以保证。嘉靖年间,为抵御倭寇,巩固海防,明朝出现了例如“戚家军”在内的私家军队。这些军队通过严格的训练和规范的军纪,使倭寇之患逐渐消除。

对于卫所制度下的官兵,需要更多的训练。第一,明朝军队的训练讲求时节。浙东沿海地区有汛期,不适宜练兵,酷暑严寒之时也不适宜练兵,有官员主张“且今天高气爽,正宜讲武之时”,“随汛随处选择平阳地面,逐日各将所习艺射操演”(5)(832)。各官兵“逢三六九日操演,余日各自比较,按月各自呈报”(5)(832)。每月有9天的时间集合操练,无疑可以加强兵员之间的配合,提高战斗力。

第二,通过奖惩措施强化操练的效果。训练时每个人的态度对操练的效果有重大的影响,这种影响不仅仅是个人实力方面,更会影响整体的战斗力。除了口头上申饬让他们“各当自勉”外,实际上奖惩更能强化训练效果,对于表现较好的人员要“嘉赏以鼓舞士气”(5)(832),对于“废时怠惰”“怠惰偷安”的人要“分别密揭报道,以凭究处”(5)(833)。

第三,《两浙海防类考续编》中提出水军要与陆军实施不同的训练。浙东沿海为抵御倭寇,自然少不了要水战。文中一语中的地指出了水军训练的特殊性:

陆兵操练俱有常期,及欲阅操水军,始闻今年通不操练。夫水战之法与陆战异,操舟施技各有机宜,聚三军之众投于风滔之险,不教而战制胜未闻。(5)(834)

古来南北对峙时期,北方士兵因为不习水战,面对长江天险往往会损失惨重。曹操在赤壁大败而初步奠定了三国鼎立局面,完颜亮在采石大败而亡。南宋的钟相、杨么在洞庭湖水域履胜官兵,从这些战争中都可以看到水战在其中的重要性。每到汛期,则要“抽各哨兵船阅验”(5)(839)。因此,“各将所部水哨船兵,立期操演。汛暇则各总分哨预操;临汛则该恭纠总合操大小船只、军火、器技作何演。比进退,分别攻击”(5)(839)。演练要与实战相同,如此才能使“临敌不至手颤目睫、惊惶无措”(5)(839)。如果遇到火药不足的情况,甚至能够上报请求增发。待一个人的技艺练成,然后整只船一起练,各船都练成,便可以“合成一阵,然后为之操”(5)(836),以此便可达到“以五十人胜百人”(5)(837)。每年年末,各地方要将操演的次数、缘由上报,比较各地的训练情况,对训练效果进行考核,成绩不好的要受到惩罚,成绩好的要给予奖励。

第四,水战之法讲求实效,要因时而变。水战不同于陆战,陆地平实不动,进退比较灵活,不容易使队形散乱。水战“风潮三叠,进退不能如意,密布则损,击船只疏远则卒难策应”(5)(840)。水战“非以尚美观”(5)(838),要讲求实效,如果一味地按照平日所习而战,则会显得徒有虚文,“无裨实用”(5)(838)。此外,水战中还要利用火器的优势制彼之短,充分发挥水战中火器的优势。“水战之长技皆赖火器”(5)(838),倭寇擅长于双刀,但明朝军队有各类型的火器。“远则用百子铳、佛郎机以击之”(5)(838)“舟楫来交,兵刃为接而我已获全胜”(5)(839)。这种利用自身的长处应对敌人,而不是舍长取短的原则适用于应对各种情况。

2.加强预警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物资在战争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类编》中首先提出要修葺各寨、烽堠,不能用权宜之计,只搭盖用于传导、瞭望的房楼。各类物资如“烟缸、火把、旗桅、铜锣、蓑衣”(5)(705)等要尽皆登记于簿的第一页,写明某日、某时、某刻,并将之交给备倭把总,定期调查,有滥用者,轻则记过,重者要以军法处置。虽然这一系列流程看起来很烦琐,但是正如范涞在文中所说:“防海惟有备无患,况传递声息,兵家要略。”(5)(407)正是对物资一丝不苟地记载详细的入出,万勿疏忽,有备无患,才能在战争中占据优势。

第二,要严申纪律。簿中要严格登记各汛兵往返的情况,记载各兵到哨日期、操练日期、游探日期、汛归日期。对于那些“不到者、到迟者、归早者、躲懒不习艺者”(5)(406),要记录下他们的名字,以便惩罚。更重视放哨之事:

关营总哨及陆路官务要严督军士画夜侦探,瞭望会哨,传导其在。风雨晦暝之日,尤宜加谨。倘遇警息,即便举放烽火,挚兵擒剿,毋容偷惰,务保万全。违者,军法从事。(5)(427)

在战争中,信息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只有掌握更多敌方的信息,才能在战争博弈中获得胜利。“先时知警,全在侦探”(5)(407),“哨探”建设显得尤為重要。人愈疲之时,最容易放松警惕,这种时候正是敌人最适宜入侵之时。因此,严格巡逻才能保证内陆的安全。

第三,要因时而变。沿海地方水路设备防御,虽然原有的各项制度比较完善,但并不适宜今日状况,许多旧制度多是虚设。因而,在熟悉先年旧制的前提下,要“斟酌时势,立法稽覆,必使经久可行”(5)(408)。

第四,要严格按照制度,发行通行证。每到渔期,渔民出海打鱼。这种时候人船众多,奸徒就会混入其中。因此,官兵应该在此时期加强巡守,按照“官给印票”登记姓名、日期。而到了四五月份,渔期一毕,就会有“船只假以樵采为名,乘间为奸”(5)(414)。《续编》中提出要禁止这种行为,以绝百姓与倭寇为奸。对于商贩客船船,必须在船尾写明“字号”“船户某人”,同时禁止“三五船结舷而行”,不得“装载多人、私带军器”(5)(415)。如果遇见不按此标明的,则“盘验驱逐”(5)(415),如有抗拒者,交予官司治罪。如此,则“寇盗潜迹,海宇肃清矣”(5)(415)。

五、结语

《两浙海防类考续编》中所蕴含的海防战略思想并不仅限于以上两点,例如,文中提到了练将、修理城垣等方略。有关“占候”的记载更是明朝航海技术发达的见证。《续编》中对明代海防建设的总结,对以后的海防建设有着重要的借鉴作用。

参考文献:

[1]过庭训,撰.本朝分省人物考·卷三十七[M].明天启刻本.

[2]廖腾煃,等撰.康熙休宁县志[M].清康熙三十二年刻本.

[3]永瑢.四库全书总目·卷七十五史部三十一[M].武英殿本.

[4]黄宗羲,撰.南雷文定前集·卷四[M].清康熙二十七年刻本.

[5]范涞,撰.两浙海防类考续编[M].台北:学生书局,1987.

[6]嵇曾筠,等撰.《雍正浙江通志》卷二百五十四[M].光绪二十五年刻本.

[7]范中义.筹海图编浅说[M].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87: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