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昌莲
有调查显示,我国有78.6%的家庭备有小药箱,其中30%至40%的药品超过有效期3年以上,但80%以上的家庭没有定期清理药箱的习惯,每年被随意丢弃的家庭过期药品高达1.5万吨。加之大处方带来的不合理用药等,不仅造成“药箱里的浪费”,而且给环境造成了污染。
药品的有效期是经过长期考察实验测定出来的,一旦过了有效期,有效成分分解十分迅速。服用这样的药品,不会“治病”反而可能“致病”。同时,公众对于过期药品回收不甚了解,处理过期药品一般是将其随生活垃圾丢弃,而一些药品含有抗生素、激素等化学成分,可能对土壤、水体、空气造成污染。还有一些“药贩”低价收购居民家中的过期药品,经重新包装后再次出售。
基于此,家庭过期药品已被明确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需要采取医疗用品的专业销毁方式进行销毁。
相关部门、医药企业和零售药店也在积极开展过期药品公益回收活动,以唤起公众安全用药的认知和意识。有的药企启动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和免费更换机制后,创下了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纪录。
杜绝“药箱里的浪费”,应积极探索完善过期药召回机制。比如,是否可以在一些地方和藥企开展过期药品公益回收活动的基础上,通过立法的形式,建立强制性过期药品召回机制,使之成为药企的法定义务。或者将过期药品回收纳入垃圾分类管理,细化过期药品丢弃和回收办法,进行预约回收、集中回收,等等。
同时,有关部门应及时通过宣传、咨询、举办安全用药讲座、发放知识手册等形式,给公众普及基本的药品知识,帮助其了解、选择正确的购药、贮药途径,增强人们的安全用药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过期药品可能带来的危害。(摘自《工人日报》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