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香
在我的脑海中,时常会浮现出这样一幅场景:在柴达木盆地空旷的原野中,在宽阔笔直的315国道上,一辆满载乘客的大班车飞驰而过。偶尔,这辆班车也会停下来,让车上的人下车休息几分钟,然后,扔下那条孤独又落寞的公路绝尘而去。
在一望无际的戈壁滩,风主宰着一切。我站在一个几乎与世隔绝的村庄里静静地望着班车驶向气势如虹的苍野。我像是中了班车扬起的沙尘的毒,又像是中了那些昏昏欲睡的过客的毒,依然定定地站在那里久久不肯离去。
这一幕荒凉得过于真实,庄严而静谧,让一切都变得那么遥不可及。
这些人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他们去那里做什么?我既羡慕他们行走在我的村庄以外的路上,又心生怜悯,担心他们走过我的村庄以西的羊肠子沟后就无家可归。这时候,我往往感到一种担忧和惆怅,我用目光挽留他们的同时,望不尽的戈壁滩又会带给我源源不断的希望。
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地,这种惆怅却变成了我的向往,我开始向往外面的世界。我想知道他们去了哪里,可我只知道在我的村庄以西是羊肠子沟,以东是德令哈。村庄的人把德令哈不叫德令哈,叫巴音河。这两个地方,我在12岁之前从未到达过。
随后,這种惆怅和向往便让我产生了朦朦胧胧的诗意。这诗意来源于家中的一个非常精致的日记本。父亲说日记本是他在成都干部培训班学习时,他的一位同学送他的。那是在那个年代,在那个村庄绝无仅有的一本精装布面的日记本,封面是简洁雅致的灰蓝色,那几间干打垒的土房子里的灰尘也遮掩不住其华美的面容。父亲从来没舍得在这个日记本写过一个字,他把它锁在土炕上的木头箱子里珍藏着。有时候母亲打开箱子拿东西,我趁机把那个日记本捧在手里。日记本里的多张插图是世界著名诗人的照片和简介,纸面上散发着浓浓的文学气息。这些诗人有但丁、莎士比亚、雪莱、尼采、拜伦、歌德、普希金、雨果等。对于一个喜欢幻想的孩子,他们眼神中散发的星光,一不小心就点燃了她内心的渴望。
遗憾的是,日记本的设计者没有附上这些诗人的诗歌。在那个年代,我能接触到的书籍极其有限。因此,在上小学之前,我不知诗歌为何物,我问过父亲,可是,父亲给我说了句“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后再也说不出其他来,他不知道这些人写了什么样的诗歌。这让我更加困惑,父亲是读过许多书的人,他都不知道这些人写了一些什么样的诗歌,可想而知,那时候的诗歌离我的村庄有多么的遥远。
但我的心里无数次拥抱过他们的诗歌,他们的诗歌在我的梦里偶尔也眷顾过我。我怀着崇敬的心反复摩挲着日记本上的每一位诗人的名字,头脑中却萦绕着一个关乎诗歌的梦想。父亲看到我十分喜爱的样子,就把这个日记本送给了我,可我舍不得在上面写下一个字。一直到我上了高中,我在日记本上抄下普希金的《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从此,这首诗从我的内心出发,潜意识地指引着我的人生。
我在这个日记本上抄下了许多诗歌。抄写的诗歌越来越多,我感觉到诗歌的美妙与召唤。我有了创作的欲望,但这种偷偷的创作有时是读后感,有时是简单的模仿,但这些积累成为我诗歌的雏形。在我的心中诗歌始终是神圣的,我从来没叫别人看过,也从来没有投过稿。
游离于诗歌的边缘,我相信万物有灵,我在等一个时刻。然而,我还没等来那个时刻,命运之神却给了我沉重的一击,正值青春年华的我在一次火车事故中失去了双腿。我悲痛欲绝,在日记本的一页上重重地写下“生活真的欺骗了我”这几个大字后,等待死神的降临。
庆幸的是我命不该绝,为了爱我和我爱的人,我活了下来。为了生存,我缝补过柯柯盐厂破旧的大麻袋,开过10年小卖店。但我还是放不下诗歌。因为我深切地知道,有诗歌在,希望就在。只要有一点时间,我还会读诗写诗。在这期间,一种神圣的牵引让我遇到了台湾诗人张健的《夜语》,其中“有灯光时,你是春/荫翳处仍是幽淡的秋……”与我的心灵碰撞后产生了共鸣。也使我看到灯光、春天和枝叶繁茂处的花朵,绵绵不绝的诗意一波一波涌来,我再一次拿起了笔,但还是只写给自己看。
一次,孩子去书店买书,给我买回来一本《西川的诗》,那一阵子,我将这本诗集捧在手里读了不下3遍,这本诗集里的诗歌像溪流一样,涌进一块干瘪多年的海绵,将心有不甘的我激励得热血沸腾。终于,我把双手按在诗歌的门扉上,一打开门,就流溢出连绵不断的诗情画意来。一行行或深情、或悲伤的句子,从我的心底涌出。我写下了我人生中的真正的第一首诗歌。这首诗成为我第一本诗集中的第一首诗歌。
然而,我常常沉浸在失去双腿的痛苦中无法自拔。写出来的诗歌不是痛苦,就是悲伤。我把这些诗歌发在博客上,引起了许多好友的担心,我的状态让他们不安。只要我发出一首诗,就会有人关切地询问我怎么了,需不需要他们的帮助。他们的关爱让我突然明白:这个世上除了痛苦还有爱。我盯着痛苦不放,痛苦怎么会放过我呢?在以后的写作中,我尽量跳出自我,把目光放逐到大自然,通过想象去打开自己的视野。
当然,在我的创作中,也会遇到困惑或者迷失,也走过一些弯路。当我看到许多写得故作高深、晦涩难懂、不知所云的诗歌被一些人追捧,便也刻意地写出了一些让人读不懂的诗歌。这样的诗歌创作了近百首,当有许多人表示读不懂时,我突然醒悟过来。你写诗歌就是让人读的,如果大家都觉得味同嚼蜡,何来感动,何来共鸣?那么你写出来的所谓诗歌又有什么意义呢?再者,凡是经久不衰、脍炙人口的诗歌都是通俗易懂,深受老百姓的喜爱,那我为什么要背道而驰呢?在我出版第二本诗集的时候,我把这些诗弃之门外,一首都没有收入。
写一首让大家都能读懂的诗歌很容易。诗歌讲究意境与哲理的统一,要想写出一首语句朴素、凝练、蕴含精神内涵,读来为之动情的诗歌却很难。“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写诗没有捷径可走,你只有在不断地写和不断地学习中慢慢进步。
巴金说:我之所以写作,不是因为我有才华,而是因为我有感情。从迷失中走出的我,遵从自己内心的声音和需要。心诚则灵。这句话用到诗歌创作上也很恰当。其中的“诚”指的是感情,“灵”指的就是灵感。但灵感不会随时随地光顾你,没有灵感的时候,我会选择读书,读着读着,当某一个词或者某一个故事突然触动了我,灵感的火花随之被引燃。但灵感的灵光闪现转瞬即逝,错过就不再有。如果我在写一首诗的时候,突然被琐事打断,第二天接着写,再很难接着写下去,这首诗也就只有删除了。
王尔德说:我一整个上午都在修改一首诗的校样,只删掉了一个逗号。下午我又把它添了回去。我深以为然,我在一遍一遍的阅读中除了注重诗歌抑扬顿挫的节奏,也会在删去和反悔中纠结很久。即便这样,诗人并不总是能够写出好作品,所以,我也写了很多平庸的作品。为此,我常常羞于读自己发表在刊物上的每一首诗歌。
我对人世间的苦难体会得更深,我对人间的真善美就会有更深情的歌咏。我的写作忠实于我的思想,我的悲观往往是对人间万物充满了怜爱。
许多诗人在寻找远方,而我不用寻找,我就在远方。我对世界的认知,就是从远方开始的。海德格尔说:归乡,是诗人的天职。所以,我的目光始终未离开过生我养我的那片土地,尽管那里贫瘠,尽管那里荒凉,尽管那里远在天边。但那里依然有迟来的春天拥抱着雪花在枝头翩跹,依然有冰冷的石头独善其身。
我在诗歌里想念我的亲人,我在诗歌里想念一簇红枸杞;我在诗歌里想念矗立在村头的那座水库大坝,我在诗歌里想念一条叫做巴里沟的河流。这些想念让我变得多愁善感,这些想念让我变得内心柔软。
因为这里的一切养育了我。
阿根廷诗人博尔赫斯说:假如我们看出一首诗表达了某种渴望,而不是叙述一件事实,那首诗就是成功之作。人有渴望,必定有所热爱,所以,我理解他说的渴望一定是热爱,那么,我与诗歌以心换心,诗歌就是爱的旋律。在我的诗歌里经常出现的德令哈,其实都是写给这个村庄的,虽然现在我的村庄已经不认识我,我到德令哈后分不清东南西北,但那个小村庄的旧時模样已经镌刻在我的记忆深处。
有人说:要想成为一个成功的诗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天赋、人生经历、阅读吸收。我始终认为我是一个没有写作天赋的人,但我有对生命的体验,我是从巨大痛苦中走出来的人,我只想把自己对生命的体验以诗歌的形式传递给大家。但又有人说:这个世界上只有一种成功,那就是用自己喜欢的方式,度过这一生。写诗是我热爱着的生活方式,这样一想,我也就释然了。
生活需要仪式感,诗歌也是。创作是孤独的,不论精神还是肉体。所以,诗歌的仪式感完全由你自己来完成,只有你承受了这种孤独,你也就站在了生活之上。其中的艰辛,你还是原原本本地还给了诗歌,只是越来越觉得,诗歌也只能承担这么多。
在写诗的每一天,我一次次地从尘埃里破茧而出,一次次地把我远山远水的痴想放牧在草原,一次次地任一匹骏马在自己的内心奔跑。如果有一天不写诗,我的心里空落落的,跟没吃饭、没喝水、没睡觉一样。
因为热爱,我坚硬,因为热爱,我柔软;因为热爱,我成全,因为热爱,我取舍;因为热爱 ,我仰望,因为热爱,我低首;因为热爱,我珍惜,因为热爱,我悲悯。
我曾这样坚定地热爱过,所以我坚信,热爱,就是一种报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