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灵桂
【关键词】新发展阶段 新发展理念 新发展格局 认识误区 【中图分类号】D601 【文献标识码】A
深入学习、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对于推动“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确保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具有重要意义。在实践中,如何做到“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有必要注意防范和纠正对“三新”的几点认识误区,以对下一步开展工作提供有益借鉴。
对新发展阶段的认识不足是当前对“三新”存在的认识误区之一,主要表现为超前论和僵化论。这些认识误区的存在不利于今后齐心协力做好新发展阶段的工作,也容易使我们错失新发展阶段带来的新的良机。
超前论:这种观点认为,对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的战略判断是一种超前判断,即认为我国还没有进入新发展阶段。其理由是缺乏足够的事实和数据支持。如收入是一国民众富裕水平、福利水平的决定性因素,也是判断一国处于什么样发展阶段的重要指标。改革开放前很长一段时期,我国居民收入水平基本上处在温饱状态,按国际上设定的收入水平划分,我国绝大部分人口处在低收入水平上。随着经济实力的逐步提升,我国居民的收入差距也随之扩大。按收入水平划分,我国已从一个由单一收入水平构成的群体组转变为由多个不同收入水平构成的群体组。收入差距的扩大对判断我国究竟处在什么样的发展阶段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应该说,对新发展阶段的判断既需要数量指标,但更需要质量指标。例如,根据世界银行有关美国的统计数据,2019年美国人均GDP已超6.5万美元,但仍有大量的人口生活在低收入水平上,代表收入差距的美国基尼系数早已超过国际标准警戒线,但是也不能因低收入人口的存在就否定美国是一个发达国家。同样,不能因为一部分人群收入水平较低,就此否定我们进入新发展阶段这一判断,而是应该既要认识到收入差距带给我们的挑战,也要看到不同收入水平群体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判断我国是否达到新发展阶段,关键是看生产力水平是符合新发展阶段要求,看我国人民的总体收入水平是否到达一个具有转折意义的时点上。经过70多年的发展,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我国GDP超过100万亿元,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30%;人均GDP已达1万美元,其中,相当一部分人收入达到国外中产阶级的水准。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已是不争的事实,这是由多重因素决定的,不能因某一方面存在问题,就否定全局发展、大局发展。即使就收入指标而言,我国也已不再停留在过去的状态上。因此,适时调整发展目标,对经济发展所处的阶段作出新的判断,不仅是个理论问题,更有现实作为支撑。可以说,“强起来”是站在我国的发展阶段、站在世界的发展阶段、站在人类的发展阶段上提出来的,是必须承担的一种使命和职责,唯有强起来,才能更好地解决我国今天所面临的社会基本矛盾,也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世界发展作出中国贡献。因此,“强起来”更是一种政治使命、政治任务,是中国共产党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判断,既不超前也不滞后,是对过去发展成就的肯定和对未来发展绘就的蓝图。
僵化论:这种观点认为,我国已经发展很好了,不需要再发展了,或者按照过去的发展道路,我国已经取得了伟大成就,今后仍然可以继续按照传统的发展道路前行。这种僵化的想法对实践也会产生极大的危害。任何一项政策都有生命期,且遵守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即同一个政策的实施有其历史背景和约束条件,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作出的决策是为了解决当时的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当时作出决策的历史背景和条件均已发生较大的變化,甚至是结构性改变,这就需要我们作出新的决策和判断,否则容易错失发展的良机。有很多国家在这方面都有一定的经验和教训,有的甚至长时期陷入某种陷阱中而难以自拔。应该说,过去的判断和决策适用于过去,未来的发展需要新的判断和决策,今天的中国必须走向新的发展阶段,这一新阶段是由新的发展事实和国内外条件决定的。如特朗普执政时期对我国实施的种种战略打压,表明外部条件已经在发生某种程度上的改变,如果仍按照过去的发展思维、发展模式处理问题,是作茧自缚。我国的发展不能再走传统的发展老路,而必须以新的发展视野制定新的发展政策,这样才能带动国家的整体发展,促进低收入群体实现收入更快增长。如果不思进取,依然停留在传统的发展阶段上,不仅没有办法解决新发展阶段人们对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问题,还容易同低收入群体抢资源,造成低收入群体难以实现收入增长。因此,新发展阶段不仅仅代表国家进入新的发展时期,更主要的是我们的发展思维、发展模式要调整,要通过新的发展思维、新的发展模式带动不同收入群体的共同发展,从而实现共同富裕。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经济社会面貌也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因此,无论是内外部条件,还是广大民众对未来发展提出的新需求,都要求我们摈弃传统的思维方式、发展模式,乘势而上,及时调整发展目标,对未来的发展阶段作出新的重大判断。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进入新发展阶段,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的大跨越。”因此,应充分认识我国已处于新发展阶段这一重大转型的历史阶段,这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是中华民族踏上新征程的起点。唯有努力奋进,才能无愧于新的发展阶段赋予我们的新的历史使命。
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2020年10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要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率先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2020年10月29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四五”规划《建议》,把“坚持新发展理念”列为“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原则,并明确要求:“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2021年1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再次强调,进入新发展阶段,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解决影响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更加注重共同富裕问题;既要以新发展理念指导引领全面深化改革,又要通过深化改革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央要从全局上不断提高全党全国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水平,各地区各部门也要根据实际情况贯彻落实好新发展理念。针对新发展理念,应注意防范和纠正以下三个方面的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