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小芹
虽然我国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一直在不断提升,但知识产权维权仍然存在“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等问题,创作人维权无门的案例在生活中依然时有发生。而区块链技术的出现,给相关问题提出了有效的解决办法。
近年来,知识产权是热议的话题之一。
2021年4月26日,第二十一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举行的2021年第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2020年全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结果。专项调查结果显示,2020年全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80.05分(百分制),较2019年提高了1.07分,较“十二五”末(2015年)提高了11.33分。全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创历史新高,客观反映出社会各界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效的充分认可。
如今,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
但我们也应看到,虽然我国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一直在不断提升,但知识产权维权仍然存在“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等问题,创作人维权无门的案例在生活中依然时有发生。而区块链技术的出现,给相关问题提出了有效的解决办法。
知识产权保护日益受重视
知识产权(IP)是文化艺术及知识成果权益的资产化,其体现了知识智力成果的核心价值,包含专利、影视、图像、短视频、音乐、摄影、电子图书、网络小说和创意等各种知识劳动成果。
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作为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在经济增长中的贡献力逐年上升。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21年4月25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通报,2020年,我国知识产权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是知识产权保护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提升至80.05分。在版权领域,完成著作权法修改,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全国立案查办侵权盗版案件1826起,移送司法机关213起。二是知识产权创造量质齐升。2020年作品登记量331.6万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量172.3万件。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0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中国排名第14位,较2015年提升15位。三是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加速显现。统计显示,全国版权产业行业增加值达到7.3万亿元,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7.39%。
不仅如此,“十三五”期间,我国知识产权使用费出口额连续5年保持两位数增长,2020年达到了86.8亿美元,年均增长51.6%。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额由848.5亿元提高到2180亿元,翻了一番还要多。全国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2019年达到11.5万亿元,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11.6%。2020年,世界领先的5000个品牌中,中国占到408个,总价值达到1.6万亿美元,有力支撑了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知识经济和經济全球化的大潮中,知识产权已成为关系国家核心竞争能力培育和国民经济长远发展的关键。
2008年6月5日,国务院印发《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标志着中国知识产权战略正式启动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以来,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水平大幅提高,保护状况明显改善,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普遍增强,知识产权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保护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从制定出台《“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到推动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修改完善,再到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设立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随着一系列创新举措的落地实施,我国知识产权的质量和效益都在不断提升和显现。
不仅如此,为了形成与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接续推进、压茬进行的战略布局,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发布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表示,我国将加快编制《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加强知识产权顶层设计,在更高起点上推动知识产权事业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
随着知识产权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持续向好。《2020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显示,2020年,我国专利权人遭遇专利侵权的比例为10.8%,较2015年下降3.7个百分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持续向好,专利权人维权意识持续增强。我国企业专利权人遭遇侵权后采取维权措施的比例为73.9%,较2015年提高11.1个百分点,专利权人在遭遇侵权后更加积极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区块链开启知识产权新模式
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识产品,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从实际操作角度来说,一个作品从设计构思到作品问世,是一个过程。在这个创作过程中,时间节点是一个关键证据。如何把作品在设计之初的证据保存下来,在作品问世公开发表前保护起来,是一个很难的问题。
以文学作品、影视编剧为例。文学作品、影视编剧等都属于艺术创作,对原创性的要求非常高,往往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才能完成一部原创作品。但是这些作品一旦被抄袭,维权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按照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作者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去搜集证据证明自己是原创作者,还要同时证明对方抄袭。原作者虽然最终胜诉,但付出的时间成本、精力成本都很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文化创意产业的创新发展。
2020年12月31日凌晨,导演郭敬明在微博上向庄羽正式道歉,缘由是自己的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后者的作品《圈里圈外》。这个道歉,对原作者整整迟到了15年。2003年年末,庄羽诉郭敬明《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抄袭自己作品《圈里圈外》。2004年12月,北京一中院作出判决,认定《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中剽窃了《圈里圈外》中具有独创性的人物关系,而且在12个主要情节上均与《圈里圈外》相同或者相似。2006年5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郭敬明的上诉请求。败诉的郭敬明虽然赔付了庄羽经济损失,但表示拒绝道歉。假如上述案例作者发布作品的平台,能够使用区块链技术将小说上链确权存证,那么在法庭举证过程中,会变得相对容易。
作为近年来全球信息科技领域最受关注的技术之一,区块链以其去中心化、开放透明、可追溯、不可篡改等特性,成为解决中介信用问题的一种新思路,在业界推动下正在加速各种场景的应用落地探索。
从区塊链应用领域分布来看,2019年11月以来,区块链在各领域应用落地脚步不断加快,覆盖了包括贸易物流、文娱、社会公共服务、金融、政务、知识产权、社交、日常消费、工业、农业、能源等垂直行业。
在知识产权领域,区块链技术的运用,为网络作品提供一个先进的证据保存措施,这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非常有利的。区块链技术去中心化、防篡改、可追溯的特点十分契合知识产权存证、确权需要。以维权为例,维权难的关键原因是第三方执行效率低下,而区块链通过程序算法自动记录信息,移除了第三方,信息储存在互联互通、共享的全球网络系统中,无法被任意篡改,从而可以提高维权效率。
从2018年开始,最高人民法院就开始积极推进区块链+司法领域的实践。
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首次承认了区块链存证的电子证据用于互联网案件举证的合法性,是区块链技术应用于司法领域的重要一步;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公布,对电子数据的范围做了更为详细的规定。
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区块链也频频亮相。报告在总结2019年主要工作时强调,推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深度应用。建成全国统一司法区块链平台,创新在线存证方式,推动解决电子证据取证难、存证难、认证难问题。在执行中应用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提高执行规范化水平。
时至今日,国内先后有了杭州互联网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和广州互联网法院,负责处理辖区内的互联网案件,尤其是众所周知的互联网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在这类案件中,无形资产的存证、确权、取证维权都是传统互联网法院难以有效解决的难点,区块链技术的应用而生,恰好成为数字经济时代司法体系的有效执法手段。
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年底,我国提供区块链专业技术支持、产品、解决方案等服务,且有投入或产出的区块链企业共1384家。其中,北京、广东、江苏、上海、浙江、山东、重庆、四川共有区块链企业1216家,占全国区块链企业总数的近九成。随着区块链应用场景的丰富和完善,区块链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作用得到凸显,必将有力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开展。
有业内专家称,互联网重构生产要素,区块链重构生产关系。区块链的大规模应用将会优化和改善知识产权领域存在的确权难、流通成本高、信息不透明的问题,提升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促进知识产权产业链条的完善更新,进而增强中国在国际知识产权领域的话语权并提升中国的综合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