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钲源 李振霄 桂玉薇
摘 要 近年来,在“乡村振兴”政策指引下,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成为农业发展的大趋势,而对三产融合发展水平进行测度评价有助于未来三产融合的良性发展。考虑到吉林省作为三产融合排头兵,故选取其稻米产业作为研究对象,结合发展现状,在层次分析法基础上运用综合指数法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对其产业融合水平进行评估。结果表明,虽然吉林省稻米产业融合度发展较快,但仍属于发展初级阶段。对此,根据研究从稻米产业链发展等方面提出建议,助力吉林省实现乡村振兴。
关键词 稻米产业;三产融合;吉林省
中图分类号:F326.11 文献标志码:A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21.09.074
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乡村振兴大背景下,推进农村三产融合对于进一步构建和丰富现代农业生产、产业、经营体系,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助力农民增产增收,实现农村脱贫攻坚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1]。吉林省作为我国重要的农业大省,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提出了“三产融合”指导意见,其农业产业发展与经济建设备受瞩目。而稻米产业作为吉林省农业中的支柱产业,其稻米产品广受消费者欢迎[2]。但随着市场以及消费结构的复杂变化,现有的稻米产业发展路径无法适应现代农业快速发展的需要,现有的稻米产业融合模式也已经无法满足当前消费主体日益提高的多样化价值需求。因此,现有稻米产业融合发展路径必须进行创新与优化。如何测度其三产融合发展水平,并拓宽三产融合的优化选择思路,进而为农村三产融合的机制构建提供对策,对全省乃至全国具有一定的指导性意义[3]。
测度产业融合发展水平,对其量化方法论研究目前学界还无定论。对于传统基于回归而分析的相关系数法,在处理相关度不是很高的对象时有很大的局限性;而测度产业融合常用的赫芬達尔——赫希曼指数法(HHI)多为测度非农产业的融合,并不能很好揭示农业产业融合内在的联系;另一种灰色关联的因素统计分析方法,重在考察产业之间关联次序,在揭示融合发展水平的程度方面存在不足。考虑到上述研究分析方法存在的不足之处,在层次分析法基础上通过综合指数法进行进行吉林省稻米产业三产融合水平评价体系的构建[4-6]。
1 吉林省稻米产业三产融合发展水平评价指数构建
1.1 稻米产业融合水平评价模型的选择与建立
对农业产业融合发展水平的评价相比其他产业仍处于探索阶段,故本研究采用层次分析法和综合指数法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层次分析法(AHP)是将复杂因素分解为多个目标,并按支配关系分解成若干层次结构,算出各个层次权重和总权重。而综合指数法(SIM)的基本思路在层次分析法基础上运用其计算出的权重与各个指标的数值进行累乘后相加,最后计算出综合评价指数以比较。
稻米产业三产融合发展水平指数模型:RIIDI=W1I1+W2I2,式中RIIDI代表稻米产业融合发展指数,W1是一级评价指标融合深度与广度指标的权重,W2是一级评价指标融合经济与社会效果指标的权重,I1代表融合深度与广度指数,I2代表融合经济与社会效果指数。其中,I的计算方法为:,ij为每项具体评价指标的实现度,ωj代表该指标权重。由于目标值与实际值的出入,指标可分为正逆两类。正指标实现度计算公式为,逆指标为,R为实际值,G为目标值。
1.2 稻米产业融合水平评价不同阶段划分
根据RIIDI的分值对吉林省稻米产业三产融合发展阶段进行划分,大致可分为稻米产业融合初始阶段(10≤RIIDI<60)、进步阶段(60≤RIIDI<80)、基本实现阶段(80≤RIIDI<100)和全面融合发展阶段(RIIDI=100)。
1.3 稻米产业融合水平评价指标的选择
本研究遵循乡村振兴“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以及指标的科学性、可操作性与可获得性的相关原则,并结合吉林省稻米产业实际状况,构建稻米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在这一体系中,含一级指标2个,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10个。
吉林省稻米产业三产融合水平的评价,主要可以从2个维度考察,一方面是效率,即融合的深度和广度,另一方面是效果,即经济与社会效应。据此,评价指标体系中的一级指标从2个方面考察,即融合的深度和广度指标以及融合发展的经济与社会效果(代码为A)。
在一级指标之下,二级指标的设置要能够体现一级指标所要反映的主要内容。在融合的深度和广度指标之下,有稻米产业产业链延伸,稻米产业多功能性发展,稻米产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这3个方面,分别是加工业,功能性拓展与服务业的体现;而在融合发展的经济与社会效果指标下,设置了经济效益指标与社会效益指标2个二级指标以综合体现(代码为B)。
三级评价指标作为最基础评价指标,遵循以下原则来设定其目标值:既要反映二级指标的特点,又要兼顾其可获得性。基于这样的考虑,稻米产业产业链延伸指标下有稻米加工业年产值,水稻种植业年产值与稻米加工业年产值比;稻米产业多功能性发展指标下有稻米休闲观光业主营收入占稻米产业总收入比重,稻米产业中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占总从业人员比重;稻米产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指标下有稻米产业信贷投入以及稻米产业电子商务交易额。融合发展的经济效益指标下包括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及稻米产业总值;社会效益指标下包括农村贫困发生率以及城乡居明可支配收入之比(代码为C)。吉林省稻米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
1.4 稻米产业融合水平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
本研究邀请部分教授与专家对各项指标的重要程度进行打分,并运用层次分析法赋予相对权重,并在进行一致性检验以后,将各级指标相对权重相乘作为末级指标的绝对权重(见表2)。
1.5 稻米产业融合水平评价指标现实值的收集目标值的确定
以2015年中央提出的《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为起点,对“十三五”期间2015—2018年吉林省稻米产业三产融合发展情况进行了分析与评价。本部分所采用的数据来源于吉林省相关年鉴以及网站的统计公报数据。而目标值的确定遵循3个原则,发达国家现阶段水平、政府相关文件与规划中发展目标、参考国内经济发达地区。林省稻米产业融合水平评价三级指标2015—2018年现实值与目标值如表3所示。
2 吉林省稻米产业三产融合发展水平实证结果评价与分析
2.1 稻米产业融合水平发展阶段的分析
根据对吉林省稻米产业三产融合发展水平的测算,2015—2018年的测算结果分别为71.8、76.5、87.4和88.5(见表4)。从稻米产业融合发展的整体情况来看,吉林省在2015—2016年处于融合发展的进步阶段后期并逐年推进,并于2017—2018年进入基本实现阶段初期。由此说明“十三五”期间,吉林省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与出台三产融合相关政策以来,稻米产业三产融合发展水平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2.2 稻米产业融合水平发展深度与广度以及经济与社会效果的分析
将融合发展水平分解到深度与广度以及经济与社会效果上来看,2015—2018年的深度与广度评价指数分别为72.0、77.5、93.2、93.6,明显高于2015—2018年的经济与社会效果评价指数71.3、74.9、77.6、79.9,说明吉林省稻米产业的融合经济与社会效果方面有待加强。
从融合发展水平的深度与广度角度来看,2015—2018年间评价指数从72.0上升到93.6,说明其深度与广度水平已经从进步阶段后期进入基本实现阶段。而在深度与广度一级指标中,2015—2018年稻米产业链延伸二级指标评价指数为66.3、67.5、90.8、90.4,而相对应的稻米產业多功能性发展指标评价指数最高,分别为84.3、97.7、100、100,稻米产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指标评价指数最低,仅为62.7、63.8、70.9、73.5。由此可见,吉林省稻米产业早多功能性发展方面已经进入高水平阶段,但稻米产业链的延伸尤其是稻米产业与服务业的融合方面的薄弱现状表明,目前吉林省稻米产业融合中多功能的拓展挖掘尚不够深入,与加工业、服务业不能有机协调,彼此还相对孤立,没有真正地有机结合在一起[7-8]。
从融合的经济与社会效果角度出发,2015—2018年间经济效果分别为87.8、93.6、96.0、94.9,相比于社会效果的56.1、57.7、60.8、66.1,已经基本实现了目标,而下一步应更加注重与产业融合的社会效果。虽然“十三五”期间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发展相对滞后,对农村服务业水平也产生了制约;而当前城乡发展仍不均衡,也影响融合的社会效益水平,这也是未来通过融合发展所要解决的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9-10]。
3 结论
吉林省稻米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评价指数表明,其产业融合发展水平已经在“十三五”期间达到了基本实现阶段,但是没有很好地通过稻米产业融合发展实现促进农业增值、农民增收、城乡协调的目标,特别是在稻米产业链延伸、稻米产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产业融合的社会效果方面依存在进步空间。当前推进吉林省稻米产业融合发展整体水平,需要补齐短板,特别是在产业化经营方面与产业结构优化和农业供给侧改革联系紧密,要注重农产品的精深加工以优化产业结构,这样才能更好地推动农村三产融合乃至乡村振兴。因此,应继续发展稻米产业化经营特别是稻米全产业链的增值、挖掘其多种功能,提高农村服务业发展水平,培育稻米产业新型业态,通过稻米产业融合发展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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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中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