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浙江·溪石
内蒙古正厅级官员文民涉贪污受贿案庭审现场
2020年7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国防科工办原主任、经信委原副主任(正厅级)文民因犯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被内蒙古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8年。文民涉贪金额达687万元,另有5238万元不能说明正当来源。在其诸多违纪违法事实中,最引人关注的是他坐拥36套房产,却对外谎称无房,靠租房度日。令办案人员既瞠目结舌,又啼笑皆非!
文民腐败案源于一条举报线索。2017年10月的一天,内蒙古自治区纪委接到群众反映,文民在任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期间,为鄂尔多斯一家企业申报项目提供特殊关照,收受巨额贿赂。经过初核发现,该企业存在弄虚作假、伪造环评材料等问题,且与文民往来密切,企业负责人主动交代向文民行贿30万元。很快,纪委监委发觉文民有两大疑点:“一是其家庭主要关系人资金流水异常,数额特别巨大,与家庭收入明显不符;二是发现大量房产,虽然在他家人名下并不多,但在其小姨子、连襟等亲属名下则多达十几套。”办案人员说,当时,初核时还掌握了一个情况,文民曾担任阿拉善盟盟委委员、副盟长,其间分管某部门工作。当年,该部门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兴建了一批集资房。文民也要了一套,房款却长期拖欠,不仅如此,他还让该部门花费十几万元装修了一番。最终,这套房被他“空手套白狼”脱手出售,净赚82万元。
2018年6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文民正式立案审查。“刚开始,有时一天查出一套,有时两天查出一套,文民的交代像‘挤牙膏’。”随着专案组深挖细查,加上文民自己的供述,陆续发现其拥有大量房产。文民实际拥有的房产竟有36套,分布于海南、珠海、青岛、威海、包头、呼和浩特及澳大利亚等地。其中,其在包头任职时购买19套,在阿拉善盟任职时购买5套,在自治区任职时购买12套,购房支出3700余万元。上述房产无一在其名下,均是亲属或朋友代持,让办案人员瞠目!
在文民的几十套房产中,除了少部分来自直接索要外,大部分房产都有一个共性特点,那就是“利用其职权通过他人运作,低买高卖获利,中间还掺杂着索要、放贷、顶账、更换、装修、他人代付款等问题,调查难、取证更难。”办案人员举例说,文民调到呼和浩特后,也动了买房子的念头,但他当时在自治区发改委任职,对当地的房地产商“无力制约”,就找门路通过其他领导从中协调,以低价买房。文民曾看上一处高层住宅,通过上述手段运作,拿到了每平方米6000元的内部价。等到定好房后,他又要求直接调换成市价每平方米9000元的洋房。更有甚者,即便他不分管这个单位,只要听说有相对便宜的集资房,就要动用各种关系“凑一脚”。
事实上,文民前后拥有的房产还不止36套,而是曾经多达50套,只是先后卖出去了14套,获利近千万元。在这50套房子中,有40套是他用非法收入购买的。这些房产分布于海南、珠海、北京等地,单靠出租就为其获利达600多万元!文民是个典型的“房叔”,可是他对外却谎称自己一套房子都没有,平时都是租房子住。在公众和组织面前表现出十足的“两面人”!
翻开卷宗:文民的几十套房产无一在他名下,均由亲属或朋友代持。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后期文民对于买房投资几乎陷入狂热,身边实在找不到可以代持的人了,他就索性交给了一位相识的售楼人员。“说实在,像连襟、小姨子、姑父这些亲属代持房产,查起来还相对容易,像售楼人员这种没什么关联的人,的确很难发现。”办案人员表示,起初只是发现文民去过这套房子、交过水电费,调取相关资料却发现签名并非他本人,而是这家开发商的一位售楼人员。经过反复调查核实,他们两人间并无特殊关系,也没有支付报酬,只是熟人间帮个“忙”。不仅如此,为了避免在房产交易登记系统留下痕迹,文民的大部分房产都没有办理产权证,甚至连网签手续都没有。开发商对此也颇感意外:“这个房主怎么交钱签完合同后,就再也不出现了?催他办手续也不来。”只有到了准备出售时,他才会配合买家办理相应的手续。此外,考虑到女儿在澳大利亚留学,文民还特意通过地下钱庄转出去一笔资金,在墨尔本购置了一套房。
“对抗组织、心存侥幸”,是文民给专案组留下的另一个深刻印象。文民每年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时都不如实填写,仅填报三四套房产蒙混过关。2015年,文民听说组织要调查自己后心存侥幸,跟组织玩起了“暗战”。他先来了个“负荆请罪”,写材料向组织交代问题,但均没有承认自己涉嫌犯罪,而且瞒报个人家庭财产。在正式立案前,文民又假惺惺地主动登门,表示想跟组织说明问题,但始终避重就轻。他深知自己的资金资产见不得光,也无法隐瞒,就统统推到自己八十多岁的老父亲身上。在组织初核期间,文民将涉及举报线索的行贿款予以退还,以逃避法律处罚,并与亲属订立攻守同盟,让其亲属或朋友承担其非法财产权属。文民将房产证、购房合同、金条、首饰、手表、石头、服装等财物转移到北京、呼和浩特、包头等15个地方存放。到案后,文民则表面上“积极”配合组织、既诚恳又委屈,但在交代实质问题上,却极力闪躲回避,全靠办案人员提醒,“抠”出一星半点线索。文民不断倒腾房产的初衷,原本是想借助自己的眼光和市场判断,通过不动产置业让资产保值增值,等到退休后再设法变现。正因如此,他并没有急于挥霍、沉湎于物质享受。东窗事发后,文民忍不住忏悔:“买了那么多房子,自己也被套进了房子里。”
1961年出生的文民是山西文水人。他早期曾任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团市委书记,白云矿区区长、区委书记,青山区委书记等职。2004年以来,文民先后任阿拉善盟委组织部长、行署副盟长,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自治区经贸委副主任,自治区国防科工办主任(正厅级)。随着职位越来城高,文民没有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而是大搞权钱交易。经查,文民自1995年担任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区委副书记、区长期间,从利用职权索要矿区地税局职工福利房开始,便走上了贪腐之路,直至2018年落马,时间跨度长达23年。
除了热衷于房产投资,搜罗奇石也是文民的一大爱好。名义上是收藏,实际上无非是借机敛财或附庸风雅而已。只要在下属办公室或者家里看中了哪块石头,他基本就是直接搬走。房子也就成了安置奇石的仓库。案发后,纪检部门一共搜罗奇石258块。目前这些石头正在阿拉善博物馆艺术中心展出,用以警诫为官之人要清正廉洁。文民对手表也颇为青睐,共收受40余块手表,其中有增值潜力的世界名表,最贵的百达翡丽价值30多万。办案人员在文民家中还惊讶地发现,未穿过的高档西服、衬衣、裤子、鞋各有数百件之多,鞋就几乎装了一车库。“他就是‘抠’,到哪里都爱索取,遇到一些需要去下面盟市出差公干的情况,就故意不带西服、衬衣,等着人家给‘安排’。十几年下来,就慢慢攒了这么多。”
案情表明,文民在任阿拉善盟行署副盟长期间,甚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个人购买礼物、衣服、烟酒等费用让分管部门予以报销,将本属于国有资产的车辆据为己有后变卖获利。阿拉善盟某商业银行申请土地出让金返还一事,因不符合规定一直没有回应。当2010年该银行董事长找到文民,承诺给予好处时,文民未经集体研究便让其向盟财政局打报告并予以审批,事后收受该行50万元股权。2011年,某城矿公司所申报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多份材料有篡改、造假等问题,因为该公司负责人和文民关系密切,文民明知材料不符合规定还签批上报,最终使不符合国家投资条件的某城矿公司非法获取资金1000万元。该项资金大部分被挥霍,致使国家蒙受重大损失,无法挽回,文民却从中收受“感谢费”100余万元。
经检察机关查实,除炒房之外,文民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近20年间,文民通过钱权交易,在承揽工程、专项资金、职务晋升、干部提拔、调动工作、拉近关系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要或收受被管理单位、政府官员、企业经营者、个体工商户等赠送的房产、股票、银行卡等,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等犯罪事实多达30余起,涉案金额达687万元。此外,文民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共计5238万元不能说明来源。他在境外有存款106万美元。
2019年9月15日,文民涉嫌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滥用职权案,在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公诉人利用审查起诉阶段掌握的缜密证据,逐一列举质证,条分缕析,有力反驳。被告人文民在庭审最后陈述时表示认罪悔罪。2020年7月23日,通辽市中级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被告人文民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180万元。
评语:
刚参加工作的文民靠着出色的业绩、踏实的表现,28岁就成为正处级干部。从一个壮怀激烈的有为青年,到把自己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文民渐进式的蜕变轨迹带给人们以沉重的深思与警示。文民身居高位、手握重权却不懂感恩、敬畏,直接将权力变成了享乐和敛财的工具,一路升迁,一路贪腐,各种犯罪行径令人发指。但只要敢伸手,必将被法律惩治。文民的贪腐时间之长,竟达23年之久,这同时也暴露出了相关组织对官员的监督和考察仍有不少漏洞和薄弱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