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醒龙
记忆中,很小的时候,父亲请了两个挑夫,挑着我和姐姐,还有家中简单的行李,离开依临长江的古城黄州,来到大别山腹地名叫石头嘴的小镇。上世纪60年代初期,一家人又离开石头嘴,顺西河流水而下,来到一个叫贺家桥的小镇。
有近十年的时间,每到冬天,住在这里的孩子就到居所后面的山坡上,用竹筢扒那从松树上落下来的针叶。有一年冬天,山里下过雪,紧接着雪又融化了。家里的几个孩子扛着竹筢和竹篓上山不久,就从茅草丛中扒出一只圆滚滚湿漉漉的草球。草球的模样很奇怪,大家围在一起,用棍子拨开裹在上面的乱草,才发现里面躲着一只刺猬。一阵惊呼过后,我们连松毛也不扒了,用那竹篓装回刺猬,在门口的竹林旁挖了一座土洞,将刺猬放进去。随后大家就开始争论应该给刺猬准备哪些食物。直到如今,我也不晓得刺猬是食草动物还是食肉动物。我们只是按照各自的想法,有人用弹弓打来麻雀,有人钻进茂密的荆棘丛中采摘一种名叫刺梨儿的野果,放进土洞里任由刺猬自己进食。哪曾料到,刺猬不领我们的美意,只隔一夜——我们迫不及待等来天亮,爬起来一看,用石块垒得十分严实的洞门完好无损,洞口的新鲜黄土上有一串细小的脚印,而刺猬已经不见了。我们无论如何也想不通,刺猬是如何逃走的。最有可能的是,小刺猬能够像人一样,将垒得严严实实的洞门拆卸开来,脱身之后重新将其复原。这个念头,让我们立刻想到了在乡村无一日不在流传的鬼怪妖精的故事。
那时候,没有一个孩子能够充分预见,也许是哪个大人蓄意放走了小刺猬,同时又童心未泯,将洞门复又垒好,引出孩子们加倍的好奇。山间的小动物很多,新出现的野趣足够娱乐每一颗童心。大人们想必也将灵光闪现般的童趣深埋在繁重的乡村生活中,连自己都不记得了。剩下来的这一串留在心中的刺猬脚印,经年累月,变得比在城市里所见到的各种人的痕迹还清晰。每一次,只要想起来,就会在心中感慨,这乡土的小小自由哟!乡土的山水无法自由地搬迁,乡土的气韵不可能与都市同在,如果说,真实的乡土就如那只刺猬,别将它关在土洞里就行了。
那一年冬天雪特别多。春天来得晚,被称作倒春寒的日子,也过得没完没了。冷几天又热几天,好不容易盼来春天,大家便上山去采细米蒿,拿回来做蒿子粑吃。我们往山顶上爬,一只硕大的野兔从麻骨石岸上的草丛中蹿出来,跑到可望而不可即的距离处就不跑了。在乡村传说中,兔子也会占山为王,一面山坡上只会有一只兔子,如果有第二只,一定是临时过路。我们早就晓得后山上有这样一只当了山大王的野兔,下雪的时候,曾经专门上山寻找过它。地理上属于南方的大别山区,再大的雪也不会将一面山铺得如同一床棉絮,那是我们最盼望的。
之前,后山上的野兔只要一被我们发现,便一溜烟地翻过山脊,聪明地绕上老大一个弯,才悄无声息地回到自己的属地。春天这只野兔一反常态的样子,很容易让人想起传说中的妖精,就是这样一程接一程地为追捕它的猎人设下圈套。大孩子们还在揣测野兔的心机,小一点的弟弟妹妹却不管这一套,只顾往麻骨石岸上爬。
在野兔的藏身处,长着大片鲜嫩的细米蒿。就这样,我们发现了一只极为可爱的小野兔。或是双手捧着、或是撩起衣襟兜着小野兔的当然是女孩子们。她们将它抱回家,将那只曾经装过刺猬的竹篓倒过来罩住小野兔,然后上自己家的菜园,抠出一把刚刚长出第三片叶子的苋菜,撒在小野兔的鼻子前面。没想到仍然是枉费心机,甚至最惨。傍晚时,一家人在外屋吃饭,端起饭碗之前,小野兔还活着。孩子当中动作快的先放下碗筷,一到里屋,便惊叫,小野兔死了。
小野兔没有吃一口孩子们为它准备的苋菜就死了。没有人相信,小野兔就这样死去,都以为它是装死,等到没有人时就会重新活过来。女孩子用自己攒下来的花布头为小野兔铺了一张小床,让它独自睡在上面。
过了一夜,孩子们全都醒过来了,小野兔不仅不醒,那副软软的身子变硬了,侧躺在花布头铺成的小床上,很薄很薄的野兔僵尸上,惟有那只仍然闪亮的眼睛,像一束阳光照射着前方。在我们长大成人后,在一次难得的团聚日子,不晓得如何说到这件事的,我忍不住问大家是否还记得小野兔当时的模样。出乎意料,大部分人都同我一样,刻骨铭心地记着当时的情景。那些不记得的,马上被我们认定为,当时一定是背对着窗口。当年居所中睡房的窗户正朝着远处山坳,刚出山的太阳总是将它塞得满满的。被拎起来的野兔僵尸实在是太薄了,很浓很浓的阳光很轻松地穿透过来,将小野兔身体内的肠肚心肺和骨骼隐隐约约地投影在我们眼前。
多年之后,儿子长到我当孩子时那么大,有一次,我带他去爬大别山主峰,因为汽车出了故障,上到天堂寨的山腰时天就黑了。在汽车的前大灯照射下,一只果子狸趴在山间公路上不敢动弹,儿子连忙下车将果子狸抓起来,又从汽车的后备箱中拿出一只纸箱,将其关起来。在山上的几天,一群孩子天天趴在纸箱旁,逗那果子狸。临下山时,他们却一致决定,将这只果子狸放归大自然。我无意在同为孩子的两代人之间,以文明的名义作比较。童年的乡土,只要有所决定必然都是天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