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中磊
(青海师范大学历史学院,青海西宁810000)
抗日战争时期,面对日本的侵略,基于抗击侵略和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的共同目标,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实现了第二次“国共合作”,最终取得“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在这个过程中,发生了一些反抗国民党统治的内部斗争,例如西北地区“甘南民变”。作为发生在特殊历史时期的、多个民族的群众共同参与的农民起义,从20世纪50年代至今,学界对“甘南民变”的背景、经过、性质、失败原因、意义、甘南民变与共产党的关系等已经有了较为全面的论述;张国波在硕士学位论文《甘南民变及失败原因探析》中,对前人的研究成果进行了很全面的梳理和概括[1]3—8。本文尝试运用认同理论,窥探“甘南事变”中各民族对利益共同体、中国共产党、中华民族的认同情况,以期对“甘南民变”有新的理解,并且求教于方家。
一般来讲,认同(Identity)强调主观性的态度,是主体对某一具有同一性的事物进行确认或者认同而不认异,目的是维持主体自身的同一性。这实际上是对身份的选择和确认,实现这一认同需要建构,是一个历时性的过程[2]。“共同体”(Community)的概念内涵非常丰富,可以衍生诸如利益共同体、政治共同体、经济共同体、关系共同体、民族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等概念,从共性的角度给予描述性的定义:共同体就是“一个基于共同目标和自主认同、能够让成员体验到归属感的人的群体。”[3]本文所讲的“利益共同体”是因共同的目标和利益而形成的群体,群体中的个人或者组织可以来自不同的地域,可以归属不同的族群或者民族,拥有不同的行为习惯或者宗教信仰,但是必须有共同的利益诉求,认同所处的共同体,当利益受损害时能够共同应对危机以维护共同利益。
“甘南民变”虽然持续时间不足一年,但是波及范围广、参与的民族数量多:“1943年4月,起义军活动的范围包括甘肃南部二十多个县:临洮、康乐、宁定、洮沙、漳县、渭源、会川、陇西、岷县、武都、榆中、皋兰、秦安、通渭、武山、康县、西固(舟曲)、西和、和政、临夏、卓尼、临潭等。”[4]532具体来讲,“甘南民变”发生的地区,不局限于今天的甘南藏族自治州,而是囊括了从甘肃中部(以兰州为中心)到南部的广大区域:“黄河以南,陇山以西,秦岭以北,岷山、西倾山以东,西接青海,南接四川,东接宁夏、陕西,……行政区包括今天的定西市、陇南市、临夏回族自治州、甘南藏族自治州的全部以及天水市和平凉市的部分地区。”[1]12
甘肃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共同劳动、生息、繁衍的地区[4]310。汉族、回族、藏族、蒙古族、满族、哈萨克族、东乡族、撒拉族、保安族、裕固族、土族等多个民族遍布整个甘肃,每个民族虽然有各自的聚居地,但是总体上呈现出“大杂居、小聚居”的特点,其中回族主要聚集在临夏,“有10 万人左右,2 万人以上有宁定(广河,5.5万)、清水(4万)、海原(3.85万)、和政(2.95万)、平凉(2.65万)、华平(泾源,2.35万)。1万人以上的有康乐(1.87万)、固原(1.38万)、皋兰(1.33万)、静宁(1.15万)。”[4]310—311回族农民领袖马福善、马继祖父子就是康乐县的回族农民。东乡族民众居住在临夏以东的东乡地区,谷苞先生主编的《西北通史》记载,1947年居住于东乡地区的东乡族有33712人。另外,参与“甘南民变”的藏族民众主要居住在“以夏河(拉卜楞)、卓尼为主的草原牧区和半农半牧区。”[4]313我们以《西北通史》的记载为参照,标记甘南民变波及的二十多个县,大致能够反映出起义军活动的范围。
“甘南民变”影响范围,见图1。
图1 “甘南民变”影响范围
我们结合图1发现,“甘南民变”之所以会出现“汉、回、藏、东乡四个民族的农民联合起来,共同组成了一支反蒋统一战线的农民起义队伍”的局面[5],最直接的客观条件就是汉族、回族、藏族、东乡族四个民族杂居于同一范围。我们如果从更深层次探究四个民族为什么能够在一起并肩战斗,而不是在起义中各自为王甚至互相斗争,就必须找出将四个民族联合在一起的关键原因。笔者认为,这个关键是汉族、回族、藏族、东乡族四个民族在客观上形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或者存在形成“利益共同体”的条件,“利益共同体”因素的存在,使汉族、回族、藏族、东乡族四个民族的联合有了黏合剂。
清中期以后,“甘肃是一个多民族的省份,陇右地区又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方。在历史上,它是一个民族矛盾极其尖锐、民族斗争极其激烈的地方。”[5]抛开论者略有夸张之嫌的修饰之词,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甘南地区作为多民族聚居地区,民族之间的冲突和民族反抗是不可避免的。我们以陇南地区为例,“民族起义和掠夺,历代均有发生,只是规模和范围有大有小。”“明代,较大的民族起义和暴动达37 次之多。”“清代除番族起义暴动外,又有回族起义,……”[6]处理过同治回民事变的左宗棠,多次在批札中谈到起义或者暴动的原因。
例如,《左宗棠全集·札件》第二百四十五条“巩秦阶张道瑞珍禀暂接统南路军务由”记载:
甘肃军粮均由各州县摊捐供支,民力困惫可想。……然官绅吏役层层剥削,则断不可不严为禁制。其有犯者,罪之无赦。庶为百姓留此一线生机,以仰体朝廷爱养生民至意[7]135。
第二百九十八条“前贵州提督田兴恕禀训练英勇各节由”记载:
甘肃之军,不能卫民,反以扰民;甘肃之官,不能治民,反激民为乱,此何理乎?[7]166
第三百三十九条“巩秦阶张道瑞珍禀解到土匪王梓等分别禁押由”记载:
官司不察,即指良为匪,不罪胥役,而罪百姓。上下相蒙,百姓饮泣吞声,呼诉无地矣。前此清水、徽县之激成事故,皆由于此,不仅陇西为然也[7]193—194。
可见,“官逼民反”是暴动或者起义的原因之一。另,《左宗棠全集·札件》第二百四十二条“巩秦阶张道瑞珍禀办安抚汉回情形由”记载:
“论良匪,不论汉、回”……同一世宙,同一生民,朝廷何有汉、回之别?汉民、回民因积嫌自相残害,有司谕禁不止,且致阻兵,安忍抗逆天命?此则形同叛逆,法所难宽者,孽由自作,能免诛夷乎?[7]134
第三百零五条“汤道聘珍等禀陕河洛各回见在南八营各堡内踞藏由”记载:
汉、回积恨已久,汉必欲杀回,而力苦不足。见官军至,或多方唆弄,求泄其私忿而后已[7]171。
如果我们把“汉族”“回族”看作两个“利益共同体”,那么“积恨”或者“积嫌”是两个“利益共同体”长期存在的利益冲突导致的。成书于光绪三十三年的《光绪洮州厅志》对同治回乱的记载是:“其互相煽诱,无非涎汉人之财货,盗弄兵于潢池耳。”[8]我们或可由此管窥“汉族”“回族”利益冲突之一斑。“利益共同体”内部出现利益冲突时,本民族内部的斗争也随之出现。《左宗棠全集·札件》第三百五十四条“刘提督松山禀连日会剿回逆获胜及布置情形由”记载:
陕回与甘回向以同类不相残害,今因饥迫,无复顾忌矣。陈林、余彦禄之于胡家堡、马家寨,崔、禹
等逆之于半角城等处,皆因抢粮致相残害。甘回近亦恨之,其党渐离,正宜分路办理[7]203。
可见,“不相残害”的“陕回”和“甘回”,为求得生存也会“因抢粮致相残害”。
我们结合史实大致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激民为乱”是民之利益受到“官绅吏役”侵害时的反抗;回族、汉族两个民族之间的冲突和矛盾,是维护本民族利益的斗争;本民族内部的冲突则是维护更小的“共同体”利益的斗争。总之,反抗或者斗争的根本目的是谋求或者维护“利益共同体”利益,这个“利益共同体”既可以是一个多民族的联合体,也可以是一个民族,还可以是民族内部的一个族群。
张国波从国民政府对甘南的统治、自然灾害严重、各种政治势力及组织和个人影响、民变爆发的民众心理原因分析等四个方面论述了甘南民变爆发的原因[1]17—46。后两种因素的影响具有有限性,尤其是第三种因素产生影响的可能仅局限于个人或者个别组织;前两种因素的影响较广甚至是覆盖性的。在国民党的统治下,甘南地区这片“王土”之上的“王民”无一例外地受到国民政府的影响:“在‘四马’(马步芳、马步青、马鸿逵、马鸿宾)统治下的甘肃,……他们对回族同胞从未有过什么优待,照样派兵、派捐、要粮、要捐,……藏族劳动人民除本身受本民族农奴主的压迫剥削之外,还要受汉、回族的剥削阶级的压迫剥削。”[5]自然灾害更是如此,而且加重了国民政府对民众的压迫。因此,当利益受到国民政府的侵害时,受压迫的汉族、回族、藏族、东乡族等民众产生了团结起来、联合起来的现实需要,具备了形成“利益共同体”的客观条件。
形成“利益共同体”的主观条件是:马福善是康乐县三十里铺的回族百姓,“家境贫寒,对国民党政府的横征暴敛即为痛恨。1942年,点名征兵,威逼强派于其父子,更加激起义愤,欲举旗造反,遂到巴羊沟一带秘密串连”[9]434,为了保全生命这个最大的“利益”,马氏父子选择出逃到巴羊沟一带,认识到“各族农民只有联合起来,打倒反动政府才有活路”“要打倒国民党仅仅我们回回不行(那时没有‘东乡族’的族名,东乡族人也叫回回),要团结汉人共同斗争”,因此串连结识了王仲甲等人[10]。马氏父子和王仲甲等人都希望通过造反来争取和维护自己的利益,在共同利益的驱使下,马氏父子和王仲甲等人完成了一次身份选择和确认,形成了回族、汉族、藏族等不同民族构成的“利益共同体”。肋巴佛是卓尼地区的起义领袖,在笃信藏传佛教的卓尼地区,身为活佛的肋巴佛无疑是宗教中上层人物,他的身世和经历、共产党对他的影响、藏族百姓遭受的现实压迫,让肋巴佛意识到自己和甘南人民具有一致的目标,即反抗国民党的统治,争取和维护生存和发展的权利。在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与灾难深重的劳苦群众结下血肉关系的肋巴佛成为1943年甘南抗暴斗争中的总司令[11]。我们无法准确知道马福善、马继祖、王仲甲、肖焕章、张英杰、肋巴佛等起义领袖和起义群众对这个“利益共同体”的认同到底如何,从他们的“西北各民族团结起来,一致抗日到底”“西北各族人民,加强团结,永远不上贪官污吏军阀地主挑拨离间的当,不能互相残杀”等口号“很快成了甘南农民起义活动中,回、汉、东乡、藏人民联合反暴统一战线的行动纲领,得到共同遵守”[10]可以看出,汉族、回族、藏族、东乡族虽然是不同的民族,但是民众清楚地知道他们具有共同的利益和诉求,能够共同为他们尚未形成概念的“利益共同体”而斗争,哪怕斗争的方式是冒着生命危险去“造反”。
关于共产党与“甘南事变”的关系,学界以孟庆华、马骊、袁锋为代表,基本形成了这样的一个共识,即“甘南事变”虽然不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但却是在中国共产党的影响下进行的,起义领袖清楚认识到,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人们才能获得彻底的翻身解放。梳理共产党在甘南地区的发展和甘南民变失败后起义领袖的活动,我们可以发现甘南群众对共产党认同不断深化的过程。
长征时期,共产党领导下的红军途经甘南地区,在甘南民众中树立了共产党和红军的良好形象。红军进入甘南地区后,通过张贴布告、散发传单、刷标语等形式树立自己在甘南汉族、回族、藏族等民族中的正面形象。例如:“陕甘支队”主力进入陇西县境后与红四团和第二纵队十大队会合,集中向村民宣传红军北上抗日的方针和政策,在墙壁上写下了“抗日反蒋”“北上抗日,夺回失地”“打倒蒋介石”“红军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各民族团结抗击日寇”等标语[12]490。这些布告和标语一方面宣传了共产党的主张和民族政策,另一方面拉近了共产党同群众的距离。共产党和红军还注重用实际行动赢得甘南群众尤其是少数民族群众的支持和拥护,红军在进入甘肃后针对甘南多民族的客观实际制定了许多尊重少数民族群众的纪律、守则、政策,例如红二十五军的“三大禁令四项注意”,红一方面军的《回民地区守则》,红二方面军、红四方面军的《少数民族工作须知》,还规定了对回族民众的“十要八不准”条令等等。共产党领导人更是以身作则,用实际行动落实党的少数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在单家集,毛泽东等中央领导同志专门拜访了清真寺的阿訇,红二十五军领导吴焕先、程子华、徐海东等不仅亲自宣传民族政策,还将绣有“回汉兄弟亲如一家”的锦匾和礼品送到清真寺[13]。红军和共产党经过的甘肃七个地、州、市的四十多个县区,类似的事情不胜枚举,被当地百姓传颂和赞扬:“南山飘来一朵云,红军住到岷县城;爱的穷苦老百姓,征的上户有钱人”“布谷叫着立夏哩,红军捎书带话哩,叫把上户不怕哩,人民要坐天下哩。”[14]这些流传在岷县一带的“花儿”切实表达了甘南群众对红军的赞扬之情,“116名陇西男儿参加红军,走上了革命道路”[12]492是甘南民众用行动证明了自己对共产党的认同。
共产党和红军在汉族、藏族、回族等民族的广大贫下中农心目中留下了良好的印象,在藏族群众中属于中上层阶级的肋巴佛了解红军的事迹之后也对红军和共产党赞不绝口[11],为甘南民变的爆发以及起义领袖尝试和共产党取得联系奠定了基础。甘南民变爆发后,起义军建立番号、打出口号,努力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共产党保持一致。根据《康乐县志》记载的八条起义军的口号[9]252,结合方志以及孟庆华、李荣珍等学者在文章中提到的共产党的口号和主张,我们可以对比发现“甘南民变”起义军的口号和共产党的口号之间存在的联系。
“甘南民变”起义军和共产党主张、口号对照分析,见表1。
表1 “甘南民变”起义军和共产党主张、口号对照分析
我们从表1可以看出,从起义军和共产党都使用的“不当(做)亡国奴”“各民族”“团结”“抗日”“反蒋”等词汇来看,起义军在反对蒋介石、抗击日寇、团结一致等方面与共产党高度一致,这些鲜明的战斗口号、纲领、檄文表现的明确的起义目标和正确处理民族关系的策略方法很显然“受到中国共产党民族平等政策的深刻影响”[15]。值得注意的是,我们结合共产党和红军在长征时期建立的良好形象和起义军的口号可以发现,在甘南民众眼中,共产党、红军同国民党贪官污吏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和强烈的反差,在这种对比和反差的作用下,甘南民众势必对共产党产生越来越多的好感,成为强化对共产党认同的情感基础。另外,起义军还打出了“西北各族人民抗日义勇军”“甘肃抗日联军”等旗号,以“抗日义勇军”和“抗日联军”的名义公布告示和誓词,明确提出起义军“秉救国救民之宏愿,抱抗日救国之宏志,团结我汉、回、藏人民,高举义旗,共赴时艰”,“我起义大军,志在抗日反蒋,救国救民”[9]248—251。不仅如此,甘南地区的普通百姓一方面称起义军为“救命军”,另一方面也把起义军和共产党联系起来。当时流行的“花儿”有这样的唱词:
蒋介石上来时抓兵呢,“救命军”要治天下呢!
阿哥们北上抗日哩!尕妹们做好庄稼呢!
阳山里长的松柏树,阴山里长的冬青;
西北成立了“救命军”,要推翻蒋贼的朝庭[廷]!
抓兵吓要款的马步芳,要死在咱们的阵上;
啥时候接洽上共产党,他是救万民的太阳![10]甘南民众认为,起义军就是“抗日”的军队,是他们的“救命军”,这和当时红军经过甘南时当地群众称赞“共产党是我们穷人的党”“红军是我们穷人的军队”[5]相似,而且甘南民众也希望起义军和共产党取得联系,因为共产党是“救万民的太阳”,甘南民众也明白只有依靠共产党才能真正“推翻蒋贼的朝廷”。总之,无论是起义军还是甘南民众,都有明显的向共产党靠拢的心理倾向,这表明从长征到甘南民变,甘南各族民众对共产党的认同感已经有所增强,当初播下的革命火种[5]已经燃烧起来了。
起义军积极尝试与共产党取得联系,肋巴佛在起义之初就萌发了同共产党建立联系的思想,明确了进军目标:“先打新城,后到武都接尕张(张英杰),然后去延安接洽共产党。”“在各路义军南下武都之前,内部曾有过是向陇东推进打通边区的道路,还是先南下武都的正路”[14],希望同共产党取得联系的思想在起义过程中逐渐成为起义领导人的共识。1943年3月,起义军召开军事会议决定“以陇东、陇南为重点进攻区,由马福善、马继祖率部向会宁、海原、固原等回族聚居区进军,争取向陇东发展,以沟通与陕甘宁边区的联系。”[1]54起义军若要取得与延安的联系,必须打通通往陇东的路线,途经的海原、固原是回民聚居区,同为回族的马福善、马继祖父子成为打通通向陕甘宁边区道路的最佳人选。
起义军东进情况,见图2和图3。
图2、图3 起义军东进示意图
甘南民变失败后,以马福善父子、肋巴佛为代表的起义领袖深刻认识到起义失败的原因是没有共产党的直接领导:“起义过程中我们深深感到,无论怎样坚强的农民武装,要取得革命的胜利,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不可能的。因而在起义失败后,我们主动保存力量,积极想法找党。”[10]“肋巴佛与肖焕章、毛得功、郭化如、杨友柏、夏尚忠等人,……要和国民党进行斗争,非找共产党不可,只有在共产党领导下,人民才有出路,才有前途。”[16]为了和共产党取得联系,甘南民变的主要参与者任谦于1944年下半年派人去了延安,在刘余生、王德一、肖焕章等人的共同努力下,甘肃工委派出高健君、牙含章等人到陇右开展地下工作,“并以甘肃农民起义失败后保存下来的骨干力量为基础,建立了陇右地下党和游击武装。”[14]1947年,马福善父子慨然答应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继续进行反对国民党的反动统治的斗争。
牙含章在1948年问过马福善对共产党态度如何,马福善当时讲了三件大事。
第一件大事:1935年和1936年,红军长征经过甘肃,凡是到回民的村庄,不进清真寺,不住回民房屋,不在回民面前屠宰生猪、吃猪肉,对我们“老回回”很尊敬,很友好,揭穿了马步芳一伙人宣传共产党、红军“杀人放火”“灭回灭教”的谎言。
第二件大事:红军到了陕北,在宁夏回民地区成立回民自治政府,让回民管理自己的事务,证明了共产党讲的民族平等、回民一视同仁不是假话。
第三件大事:1939年,西(吉)、海(原)、固(原)的回民,因为反对国民党的压迫而造反,失败后一部分起义军到陕北,共产党收留了他们,对他们很好[17]。
这三件大事大致反映出马福善对共产党的态度经历了由怀疑到接受的过程,为起义中马福善、王仲甲、肋巴佛等民族兄弟团结一致打下了基础。起义失败后马福善直言:“共产党好,红军好,共产党领导我们,我非常拥护。”[17]马福善让儿子马继祖加入共产党,自己也继续为共产党工作,在民族地区宣传解放战争的大好形势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担任宁定县第一任县长。
红军在长征时期进入甘南地区,在各民族群众心中树立了良好形象,播下了革命火种,赢得了甘南民众对共产党最初的信任。甘南民变爆发后,革命之火开始燃烧起来,起义军提出的口号和主张也随处体现着共产党主张的痕迹,反映出甘南群众主观上对共产党的期盼和对共产党认同的强化,这种认同的强化体现在起义军尝试打通联系陕甘宁边区的道路的实践上。起义失败后,以马福善、马继祖、肋巴佛为代表的起义领袖认识到共产党对中国革命的重要性,积极向共产党靠拢,最终加入共产党或者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以马继祖、肋巴佛进行新的身份选择和确认成为共产党员为标志,甘南民变的主要领袖最终完成了对共产党认同的建构。
梁启超在1905年撰文提出:“现今之中华民族自始本非一族,实由多数混合而成。”[18]梁启超提到的“中华民族”是一个多民族的集合体,对中华民族的认识应该从文化出发。“‘中华民族’究竟是‘民族’还是‘国族’?抑或是代表国家?不得不说这个名词其实至今缺乏一个科学的定义。”[19]费孝通先生指出:“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是近百年来中国在和西方列强的对抗中出现的,但作为一个自在的实体则是几千年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20]生活在中国大地上的各个民族,一直在用行动维护着作为一个自在实体的“中华民族”,不断建构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我们可以把甘南民变可以看作回族、汉族、藏族、东乡族等民族构建中华民族认同的一次实践,当然身处其中的回族、汉族、藏族、东乡族等民众对此也许缺乏主观认识,但是不妨碍我们从构建中华民族认同的角度认识甘南民变的意义。
甘南地区回族、汉族、藏族等民族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不是甘南民族关系的主流,和平时期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的团结状态才是民族关系的常态。记载清末光绪年间历史的《岷州续志采访录》《岷州乡土志》可以帮助我们一窥回族、汉族、藏族等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图像。
回民之在岷甚稀,其现在城南关者,约八十家;……与汉民往来融洽,习相庆吊,惟不通婚。……光绪初,改袭把总故土司后振兴所辖之八十余户土民,……二里已为汉民,归州编户矣。现南路宕昌土司马继贤管带土民十六族;东路麻竜土司赵士林管土民三族;北路攒都沟土司后溎管土民二百九十名。此三土司所辖,虽号土民,久与汉民无异[21]439—440。
民杂番夷,今则庠校渐增,……往来酬对,不操土音。昔俗佞佛,喇嘛林立,在家长老,亦念嘛呢。(老人群聚诵咒,词杂番汉,谓之嘛呢)……今则诗书化广,喇嘛亦稀[21]445。
岷旧番汉杂处,前明国初,熟番沐浴皇化日久,与汉民无异,衣服礼俗道一、风同几于无可区别。…… 贫下者春夏来内地为汉人佣锄,取值甚廉。汉人亦时往彼中货易,然必能操番语、认酋豪为主人,而后可通云[22]。光绪年间的岷州地区,回族、汉族、藏族杂处,关系似乎相当融洽,汉族、回族之间“习相庆吊”,这种现象不仅出现在岷州地区,其他地方亦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编纂的康乐县地方志记载:“过去汉民唱社火,回民还参加打旗、奏乐等活动。磨羌人与马家嘴马家汉民民国初期还走家务,汉民还去磨羌上坟。”[9]239可见汉族、回族民众之间的“往来融洽”在甘南地区应该是比较普遍的现象。谷苞先生从番区因宗教关系盛行入赘制、汉族民众为开垦田地而“番化”以适应环境两个方面探讨了汉族民众番化①。回族、汉族、藏族的交往、交流、交融加深了彼此的文化交流和了解,尤其是汉族、藏族之间的通婚形成了共同的文化认知,这种在民族交流互鉴的过程中形成的共同的文化认知,成为建构中华民族认同的基础之一[23]。我们可以找到很多实例证明这种基于“共同的文化认知”形成的认同的存在。2019年11月,笔者赴河湟洮岷地区进行田野考察,在岷县大崇教寺附近同一位年长的村民交谈,老人告诉我们,他是大智法王班丹札释(藏族)的后人,我们问他是什么民族时,老人颇为自豪地说:“我们是大汉族的!”我们没有再问“大汉族”的身份是他们自己选择的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民族识别工作中赋予他们的,我们从老人的回答中能够感受到基于“共同的文化认知”而形成的对汉民族的强烈认同。
和平时期的“往来融洽”自然在情理之中,战乱年代或者大规模的民族冲突中,这种民族之间的“融洽”也没有完全消失。
我们以发生在岷州地区的两位回族民众身上的事迹为例:
回民白尤士夫,东乡红崖堡人。同治元年窎沟回将反。红崖堡距窎沟只八里,堡中回数十家与汉人同居。白与武生包奠邦约誓同守,两俱无猜。二年四月晦,闾井、马坞镇团征窎沟,师次红崖,堡黠说民团洗杀回民,以绝后患。白闻变,谐包问故,包度不可制汉人,匿不见。白泣归,告众回曰:“事不可为矣,然一动手,便是反贼,但束手听死。彼杀良民,自有天鉴也。”众回泣而受命,皆新衣以俟。五月朔,堡黠引团入,回男女大小近二百口,皆骈首受戮。白见团,遥拱手,请速死,即被枪毙之;其一妻一妾及子孙十余口,无一幸免者。
马离子,南关回民。居恒卖油米饭为生。同治二年,窎沟回遗书南关,约同反。离子叹曰:“朝廷视汉、回一体,安居无事。今一旦作反何耶?死不随跛臊儿走也!”无何,窎沟回拔巢来关,关回应之。离子以绳缚其子于背,并携所蓄畜猫同登洮上渡船,中流沉焉[21]460—461。
志书中记载的白尤士夫、马离子是回族人,他们没有选择和“逆回”一同起事,而是尝试与汉族民众“约誓同守”,或者表达了不愿“作反”的决心,表明在发生民族矛盾时回汉之间并非只有对立与冲突,而是存在民族团结的可能性和具体实践,丰台地区的回族和汉族民众就在阿訇马应林的倡议下共同筑堡自卫[9]239,这种民族团结的实现基于回族、汉族、藏族等多民族在和平时期建立的融洽的民族关系以及共同的利益诉求。动乱中出现的争取民族团结的努力进一步强化了多民族之间对“往来融洽”的期望,马离子口中“朝廷视汉、回一体,安居无事”的一叹,与其说是表达因“朝廷视汉、回一体”而不敢或者不愿“作反”的心理,毋宁说是无数像白尤士夫、马离子那样的回族民众主观上期盼“汉、回一体”。在清王朝官员的眼中,这种“汉、回一体”也是他们可以用来处理事务的手段。
秦安百姓为河州逆回及南八营所苦……纵该匪等不听约束,亦须据实禀请官军分别剿办,率同良回助剿,方可自脱干系[7]167。
吴成章一犯既为三角城堡头,竟敢勾通逆回,纵党抢劫,并馈送贼粮,实属不法已极!较之寻常从逆汉民,情节尤为可恶[7]195。
海生春势败乞抚,与寻常安分良回不同[7]195。
同治二年二月,宁远新市镇回目张满喇入县东之盐关城与苏家城,武举苏来东等潜结谋逆,连镇东西八堡,回民俱反,杀义回武生毛大魁,自是县城及各村堡时被贼攻扰,不可胜纪[24]。左宗棠等人认为,“逆回”是为非作歹、侵扰百姓之“回”,可以“率同良回助剿”解决匪乱,并且要谨慎对待“乞抚”之“逆回”。另外,我们从记载中可以看出作乱之匪除了回族还有“从逆汉民”;更有甚者,这些“逆回”“从逆汉民”不是一般百姓,而是“武举”或者职如“三角城堡头”的“官绅吏役”。无论是“良回”“义回”还是“逆回”“从逆汉民”,都是具有各自利益诉求的“利益共同体”。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也可以把“中华民族”这个自在实体看作一个“利益共同体”,回族、汉族、藏族之间和平时期的“往来融洽”以及矛盾冲突时的“良回”“义回”之举都可以看作维护“利益共同体”亦即“中华民族”的实践和努力。这种实践和努力一直延续着,例如:
1927年,马仲英(回民)率部来岷,身为民团副团长的马麟(南关回民),联络回民老人宴请马仲英,请求约束部下,不要伤害汉民。后马部在几处杀人放火,马麟图[因]仗义执言,触怒马而被杀。1929年,国民军第三十师追剿马应彪至岷,扬言“血洗南关’。汉人绅士乔毓南等拜会师长李松昆,陈述岷地回、汉和睦相处的历史,制止了流血事件的发生[25]。
民国十八年三月二十三日,张彦明、马延寿率众出峡,准备第二天血洗马巴庄。……和尚沟眼麻大爷约大汉乡老、麻石来、三架沟等人去找张彦明、马延寿,对张说,回汉的乡亲派我们求情来了,二位司令反对的是国民军,把汉民没反对。经众人劝说,张、马答应不以汉民为敌。……五月二十五日,张率马俊青,马文秀等二十余人,前往景古城卡住庙,同汉绅杨育英、秦文锦、初冠英等商谈,达成维持社会秩序,动员回汉难民上庄安居,互相保护,互不侵犯的协议。从此回汉群众才得安居[9]243。
无论是马麟的“仗义执言”还是汉族人绅士乔毓南“陈述岷地回、汉和睦相处的历史”,抑或麻大爷等人找张彦明、马延寿为回汉的乡亲求情,都在提醒我们:回族、汉族在历史上一直为维护民族团结而努力,这种实践在甘南民变中进一步成为回族、汉族、藏族、东乡族等民族共同反抗国民党统治的基础,“马福善、王仲甲,回汉民族集合扎(联合),不杀回、不杀汉,抗日反老蒋……”[26],作为藏族起义领袖的肋巴佛也对马福善、马继祖父子说:“这回我们回、汉、藏真成一家人啦!”[11]
马福善、马继祖同样践行着“民族团结”的理念:“马福善常对群众和起义军士说:我们是反对国民党、马步芳的压迫剥削,被‘逼上梁山’;要爱护人民的一针一线,保护各族人民的利益!人们称赞:这支队伍自始至终,没有民族纷争,也没有宗教色彩,是一支铁骨铮铮的为民除害的队伍。”[10]马继祖的表述或许有自我夸大的嫌疑,起义队伍也并非没有纷争:“义军领导层内部的个别人,思想动机不纯,作战目的不明。争名夺利,互不团结”②,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马继祖所说的回族、汉族、藏族之间的团结是非常稳固而真实的,否则就不会被写成“花儿”和歌谣传唱:“领兵吓挂帅的王司令(仲甲),千军万马吓带上;救命军不分回、汉、藏,照你的哥儿(者)待哩”[10],马继祖也不会在事过四十年后“仍然感到回汉民族之间的团结战友情谊,还甜蜜蜜的。”[10]国民党也对回族、汉族、藏族等民族之间的团结而感到惊讶:“西北回、汉二教间互不相容不良之现象,虽经过去二教中之清(精)明首领一再设法改善,然以积重难返,一般回民之与汉民彼此仇视之心理迄未消解,至昔回民之与帮会份子携手稽之,亘古尤属创见,此次股匪竟尔以反往昔之常,回民与汉民合作,与帮会携手,其有才有谋者较多,故其势得以日渐猖獗,致征剿不如往昔之易耳。”③甘南民变中回族、汉族、藏族、东乡族民众同国民党的抗争,也真实反映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血与火的共同体抗争让各族人民深刻认识到,中华民族是一个命运共同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27]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甘南民变对于强化回族、汉族、藏族、东乡族等民族群众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具有积极意义。
李克建提出了“一部中国历史就是一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发展史,也是一部中华文化碰撞交融史,更是一部中华民族认同形成史”[28]的观点,许纪霖也指出“作为国族的中华民族的诞生,首先需要有绝对的‘他者’的出现。”[29]我们回顾、梳理清末民国甘南地区回族、汉族、藏族等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不难发现甘南地区的多民族在共同的地域内不断进行社会文化的交融,拥有共同的历史,在特定的历史时期拥有共同的利益,汉族、藏族之间出现了血缘上的联系。面对“日寇”这个绝对“他者”和“蒋贼”这个相对“他者”,甘南各族民众在客观上进行了一次身份确认和选择,由此实现了“亘古尤属创见”的大团结。这些密不可分的联系和互动既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发展史的一部分,也是中华民族认同形成史的一部分。在这个过程中,甘南民众对共产党的认同不断得到强化。从红军长征到甘南民变,马福善等人通过对共产党的切身接触和对甘南民变失败的反思,逐步建立对共产党的信任,最终加入了共产党或者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马继祖、肋巴佛通过加入共产党实现了一次新的身份确认和选择,完成了对共产党的认同建构。我们通过认同理论的视角对甘南民变再认识,或许可以得到这样的启示:构建中华民族的认同,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需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将中华民族视为一个“利益共同体”,“突出中华民族的整体观念和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将各民族的个体利益统一于中华民族整体利益之中”[30]。
[注释]
①谷苞《甘肃藏民的支派及其分布》,原文刊于《新甘肃》,1947年第第2卷第1期,转引自甘肃省图书馆书目参考部编《西北民族宗教史料文摘(甘肃分册)》,甘肃省图书馆藏,1984年,第50—51页。
②中共临夏州党委史料征集办公室1998年内部资料《临夏各族人民反对国民党统治的斗争》,第47页,转引自张国波的硕士学位论文《甘南民变及失败原因探析》第64页。
③《甘肃临岷渭陇榆皋茅县匪乱概况调查专报》,公安部南京档案处藏,转引自马骊、袁锋《抗日战争时期的甘南各族农民起义》,载《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87年第6期第2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