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读书,一个人可以对别人提出的唯一指导就是不必听什么指导,你只要凭自己的天性、凭自己的头脑得出自己的结论就可以了。因为,作为一个读者,独立性是最重要的品质;因为,对于书,谁又能制定出什么规律来呢?滑铁卢战役是在哪一天打起来的——这种事当然会有肯定的回答;但是要说《哈姆雷特》是不是比《李尔王》更好,那就谁也说不准了——对这样的问题,我们每个人都只能自己拿主意。如果把那些衣冠楚楚的权威学者请进图书馆,让他们来告诉我们该读什么书,或者我们所读的书究竟有何价值,那就等于在摧毁自由精神,而自由精神恰恰是书之圣殿里的生命所在。我们在其他地方或许会有常规和惯例可循——唯有在这里,我们绝不能受常规和惯例的束缚。
不过,为了得到自由,我们不能为了给一盆玫瑰花浇水便把半个院子全浇湿。我们必须培养自己准确有力地把握对象的能力。但是,诗歌和小说、历史和回忆录、词典和蓝皮书——各种各样的民族、各种各样的年龄和各种各样性格的男男女女用各种各样的文字写成的各种各样的书,全堆放在那些架子上。窗外有只驴子在叫,几个女人在水槽边闲聊,小马驹在田野里奔跑……我们从哪里开始呢?怎样才能在这一片混沌中理出个头绪来?怎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从自己所读的书中得到乐趣?
说来似乎很简单:既然书有种类(如小说、传记、诗歌等等),那么我们只要分门别类地找出它们理应给我们的东西就可以了。我们读书时,大凡都头脑不太清醒,目的不太明确;要不就是苛求:小说一定要写得真实,诗歌一定要写得虚玄,传记一定要美化传主,历史一定要迎合我们的先入之见。而我觉得,读书若想有一个值得称道的开端,就必须先把这样的成见统统驱除掉。我们不应该对作者发号施令,而应该设身处地为作者设想——成为作者的合伙人和同谋。要是你一开始就心存疑虑或者要求苛刻,那么你就不可能从你所读的书中读出尽可能多的意蕴。反之,倘若你尽可能地敞开自己的心扉,那么,一打开书,你便会从那隐晦曲折的字里行间,从那些难以觉察的细微迹象和暗示中,看到一个与众不同的人。而当你沉浸于书中并不断熟悉它之后很快就会发现,作者给予你的东西,或者试图给予你的东西,其实是相当明确的。
——摘自[英]弗吉尼亚·伍尔夫著,劉文荣译,《读书的自由与限制》,《视野》,2006年第19期
我从很小的时候起——约莫五六岁光景,就知道自己长大以后会成为一个作家。大概17岁到24岁那几年,我曾试图打消这个念头,但同时深知这样做是在抹杀自己的秉赋,或早或晚,我是一定会安下心来埋头写作的。
我家有三个孩子,我排行老二,比老大小5岁,比老三大5岁,因此我和他们之间都有点隔膜,此外8岁之前我没怎么见过父亲。由于这样的家庭环境和其它一些原因,我那时不怎么合群,岁数再大点时更是浑身讨嫌的怪癖,使得我在整个学生时代都不受欢迎。和任何一个孤僻的孩子一样,我终日沉浸在自己编织的故事世界中,喋喋不休地与想象中的人物对话,因而,我想,我的文学梦从一开始就夹杂着这种被冷落的屈辱感,以及不被看重的挫折感。我知道自己有驾驭文字的才能,也能承受现实中的种种不快,我意识到这为我打开了一扇通向某个隐秘世界的大门,在那里我可以对日常生活中遭到的失败进行回击,直至反败为胜。不过,在整个儿童时期和少年时期,我全部的严肃作品——其实毋宁说是煞有介事地写下的东西,加起来也超不过半打纸。大约在4岁,或者5岁时,我就作出了我的第一首诗,母亲替我把它听写下来。我现在已经完全不记得那首诗是怎么写的了,只记得写的是一只老虎,它长着“椅子一样的牙齿”,这个比喻还算不赖,不过我有些疑心,我的处女作多半是布莱克那首《虎》的学步之作。11岁那年,战争爆发(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我写了一首讴歌祖国的诗,在一份地方报纸上发表;两年后基钦纳去世,我作的悼念诗再次被这家报纸刊载。之后几年,我陆陆续续写过一些乔治王时代风格的“自然派诗歌”,大多半途而废,能坚持写完的,也莫不是拙劣蹩脚之作。此外我还曾尝试写一部短篇小说,那是一场惨败的记录,不提也罢。以上就是我在那些年间一本正经地写在纸上的全部成果。
——摘自[英]乔治·奥威尔著:《我为什么写作》,Heartsurge译,《教师博览》2014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