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2021年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扩大会议)以电视电话形式召开。会议总结2020年以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成效,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会议认为,2020年以来,全国处非战线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务院金融委决策部署,坚持涉非涉疫风险同防同控,迎难而上,真抓实干,各项工作取得新的实质性进展,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三年攻坚战完成預定目标作出重要贡献。全年共查处非法集资案件7500余起,三年攻坚办结存量案件1.1万起,涉案金额3800余亿元。与此同时,加快立法进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出台。加强科技赋能,全国非法集资监测预警体系逐步健全。创新渠道方法,宣传教育持续扩面增效。压实各方责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防非处非工作格局正在形成。
必须坚持“金融特许经营”原则
会议强调,在防非处非工作实践中,逐步深化了规律性认识,要进一步运用、拓展和提升。
必须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这是做好集资融资领域风险防控工作的最有力保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要政治责任,把思想和行动坚决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不断巩固和发展攻坚战成果。
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重要论述,始终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风险和问题,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坚决打赢防非处非的人民战争。
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始终着眼全局处理具体问题,增强系统性和协同性,坚持全链条治理,构建环环相扣、无缝衔接的工作闭环,形成部际协同、上下联动、统筹推进的治理局面。
必须坚持法治化原则。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严格执法尺度、丰富执法手段、提高违法成本,织密金融法网,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
必须坚持“金融特许经营”原则。金融是公共性和外部性很强的行业,对经济和社会安全稳定影响极大,必须恪守持牌经营和审慎监管的基本原则,严禁“无照驾驶”。对任何违法违规开展实质属于金融的经营活动,都要理直气壮地果断采取措施,集聚强光照射“灰色地带”,有效铲除风险滋生的土壤。
抓紧抓实《条例》贯彻落实
会议指出,今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面对非法集资严峻形势,要以全面贯彻落实《条例》为主线,提高防非处非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水平,加快消化存量,坚决遏制增量,强化源头治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重点做好五项工作。
一是抓紧抓实《条例》贯彻落实。及时完善配套制度,有效落实行政执法职能,着力构建行政处置与司法打击并重并举、有机衔接的新格局。
二是积极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高度警惕私募基金、财富管理、房地产等领域涉非风险趋向,密切关注打着区块链、虚拟货币以及解债服务等旗号的新型风险,紧盯养老服务、涉农组织、民办学校、线上教育等民生领域,对侵害弱势群体利益的非法集资尽早发现,露头就打。严禁借建党100周年名义开展商业谋利和非法集资活动。
三是依法稳妥处置重大案件。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对非法集资犯罪果断出手、精准拆弹。加大力度追赃挽损,完善违法所得应追尽追、应退尽退机制,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是着力编织监测预警“天罗地网”。扎实推进建设规划,加快实现地方平台与国家平台全面对接。发挥网格化治理机制作用,常态化开展线下涉非风险排查。
五是精准有效深化宣传教育。强化线上线下宣传协同,开展差异化宣传和精准投放,引导广大群众牢固树立理性投资和风险自担理念,及时识别“保本高收益”式金融欺诈,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全国非法集资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规划(2020-2022年)》:2022年底基本建成全国非法集资监测预警体系
处置非法集资部级联席会议于2020年7月印发《全国非法集资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规划(2020-2022)》(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到2020年底,完成国家平台和大部分地方平台建设,率先实现国家平台与重点地区平台对接。到2021年底:各地完成地方平台建设,并与国家平台全面对接。到2022年底:基本建成“统分结合、智能驱动、高效协同”的全国非法集资监测预警体系。
近年来,非法集资“网来网去”特征明显,风险蔓延快、波及面广、涉众性强,大案要案高发频发,严重影响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健全非法集资全链条治理格局的战略性基础设施,打造覆盖全国的非法集资监测预警体系势在必行、迫在眉睫。
作为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牵头单位,银保监会联合部分地方政府和成员单位,就建设非法集资监测预警体系三年规划深入调查研究,组织专家学者反复论证研讨,向各地各相关部门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在充分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规划》旨在构建线上线下紧密结合、央地平台互联互通的监测预警“天罗地网”,强化科技赋能,促进关口前移,阻止非法集资风险蔓延放大,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规划》强调,注重关口前移、打早打小,提高监测预警体系见微知著、防微杜渐的能力,力争在苗头时期、涉众范围较小阶段推动解决问题;注重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加强顶层设计,健全体系机制,搭建技术平台,深化数据融合,打造形成“全国一张网”;注重科技赋能、安全高效,大力拓展数据来源,统一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全面提升风险预警效能。强化安全意识,健全防护制度,保障数据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