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朝晖
据媒体报道,日前,北京市教委发布新版《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对2014年的“旧版”进行了修订。相比于“旧版”的管理办法,新的管理办法具有几大突出特点。
坚持落实上位政策的要求。具体来说,充分吸收《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教育部《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等文件对学籍管理提出的要求。同时,认真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落实了《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北京市政府审改办《关于第三批取消50项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证明的通知》等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和政策的相对稳定性。问题导向是处理问题的基本思维方式,随着学籍管理的规范化,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得到优化加强。然而,随着我国社会环境的变化和人民群众对于高質量教育的需求,在具体学籍管理工作中也遇到了许多新的实际问题。比如,有些责任主体相互推诿,办理过程中转学渠道不畅,要求有关证明材料过多,业务能力不强等。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在保持政策稳定性和延续性的基础上,对这些方面都进一步进行了明确和优化。
——《中国教育报》2021年05月 作者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