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 晏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200072)
商业银行在整个金融系统的发展中占据十分重要的位置,对社会经济发展以及产业转型等都会产生深远影响。新时代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面临新的挑战。在债务主体的数量骤增下,我国必须加大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力度,避免系统性信用风险爆发,保障社会和金融市场秩序稳定。同时,面对日益复杂的债务规模扩张问题,商业银行必须对信用风险管控方面进行创新和改革,以更好方式方法应对潜在的各种经营风险。相关单位应对新型信贷产品、贷款服务等方面建立正确的风险认识,从现代视角出发,思考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诱发和应对问题。
信用风险在概率分布上呈现出明显的厚尾性特征,会因合作主体间的风险收益失衡引发一定的经营风险。如商业银行向中小企业提供无抵押贷款服务时,若企业经营不利而丧失还款能力,就会导致银行贷款无法收回的问题。其中,无抵押贷款服务就是建立在信用风险和控制基础上的,当风险无法控制并切实发生后,隐藏的风险就会升级为实际的经济损失。在此情形下,当损失与预期的收益出现极大的不匹配性时,就会出现信用风险分布呈现厚尾性特征。
影响信用风险的因素是多样的,既受到企业自身经营策略影响,又受到行业景气度、国家相关政策制度影响,甚至安全生产事件、企业关键管理人的违法失德等均会对企业经营偿债能力造成负面影响,由此导致信用风险的发生呈现出一定的不可控制性。而针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控的研究,相关人员需辩证的进行分析,即风险是否可控,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基于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模式,可大大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但不能保证完全不会诱发信用风险和经营风险。
信用风险的发生,往往会受经营者和中介机构的道德水平所制约。而商业银行在实际开展经营和金融活动过程中,不能完全掌握和了解所有的信息数据,无法对服务对象的道德水平进行量化的评价。更多情况下,商业银行仅能参照征信系统和量化的财务及经营数据对借款人的信用资质和等级进行评估。在此条件下,因评价信用风险的数据基础过于隐蔽,商业银行无法精准的测定风险值,无法保障信用风险管理和控制的实效性。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征之一在于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相统一,国家宏观政策会对经营者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商业银整体信用风险的评估。例如,小微企业因经营抗风险能力弱、财务数据真实性难以把握等诸多要素,长期以来为信用风险高发地区,但中小企业在社会民生、国民经济中扮演了重要的基础角色,也是我国普惠金融支持的重点对象,监管部门亦对小微企业贷款提出明确的“两增两限”要求,这就要求各商业银行从大局出发,不断精进自身风险控制能力,在守住风险的同时积极支持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再如,互联网信贷产品作为新兴领域,凭借产品创新和平台优势,成为商业银行在传统领域“红海”竞争中创利增收的重点领域,但随着监管部门对互联网金融监管制度的不断完善,许多 “潜在系统性风险”互联网金融产品屡遭禁止,反映出出商业银行必须在既定的国家金融管理框架之内寻求发展。
金融本质是是建立在契约精神之上的社会活动,核心在于参与者的诚信,随着金融业务规模的提升,专业度的增加,金融活动参与者从传统的借贷双方两元结构,扩展到借贷双方+金融服务机构的三元结构。我国商业银行历史上对借款人的信用较为看重,但对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的诚信重视不足,中介机构在我国发展成熟较低,其失信行为在我国法律和行业监管层面尚未形成完整有效的惩治规范措施,导致银行面临“借款人骗贷”及“审计报告造假”的双重风控压力。从这个层面来讲,道德要素是影响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需要考量的重要因素,须在审核借款人信用同时,将诚信审核的范围扩大到金融活动的全部参与者。
商业银行的风控制度应随着外部环境变化迭代更新,特别是当社会经济受到现代信息技术发展影响时,商业银行风控工具亦应进行相应的技术性进化。近年来,信息技术革命在我国金融领域的影响不断深入,一方面信息技术进步将导致风险关联程度上升、隐秘度增加,银行面对的系统性风险更大;另一方面信息技术可帮助银行实现企业风险信号的实时监控,相较传统人工识别,精准度和时效性更高。
随着我国银行业准入限制不断放开,外资银行、民营银行、城商行不断涌入市场,竞争激烈程度不断增加,商业银行如要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必然对融资的收益率和融资审批的时效性产生更高要求,该要求反过来促使了风险控制的难度不断提升,这就要求商业银行将质量、效益和效率三者纳入统一考量,构建“前台业务选择”“中台风险审核”“后台审计监督”三道防线,通过体制、机制优化,构建严密、高效的信用风险体系。
一是进一步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将租赁、信托、互联网金融产品、境外融资、个人失信等全量信息纳入现有征信体系,提升征信系统覆盖广度及更新速度,为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评定提供参考;二是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结合当前社会发展现状对存量监管法规进行更新,加大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失信失职惩处力度,加强正面宣导,提升中介机构行业自律水平,减少商业银行在专业技术上的判断难度;三是优化商业银行信用评价及处罚机制,对于响应国家号召给与战略行业和区域的融资,可适当提升对银行不良贷款的容忍度,从而提升商业银行积极性,发挥好银行“看不见手”的资源调节分配作用。
企业作为社会活动个体,其经营活动离不开所处行业和所在区域的整体环境,故从宏观着眼,主动识别出信用风险高发区域及景气度下行行业,可有效降低聚集性信用风险。从行业上讲,一是立足国家政策,重点支持我国鼓励发展的生物医药、半导体等“卡脖子”领域,有效回避“房地产”“两高一剩”等宏观调控重点领域,瞄准行业的快速增长期发力;二是针对周期行业做好前瞻性预判,踏准节奏,结合行业的历史景气周期做好“波段操作”;三是提升行研深度,挖掘“国产替代”和“走出去”带来的增量机遇,信贷政策向优势行业倾斜。从区域上讲,一方面加强对区域信用环境的调研考察,规避营商环境较差、不良率高企及信用环境恶劣地区;另一方面紧跟国家战略,对“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贸港”等加大关注和支持力度,抓住政策红利机。
随着金融参与主体的增加及金融产品的衍进,信用风险叠加交织,识别难度与日俱增。在大数据时代下,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必须在思维上进行一场变革,即:从传统的单一利用人工经验对信用风险判断,过渡到基于海量和可靠的大数据,开发信用风险判断、管理及监测工具,将智能化系统与人工经验相结合,推动信用风险管理能力提升。一是运用数据抓取、物联网技术及大数据技术等,全方位搜集行业、区域、企业及关联方的经营数据风险信号,形成数据库。在信息充分对称的条件下,辅助从业人员进行风险判断,从融资审批源头更精准的控制信用风险的发生;二是基于数据库数据,借助计算机的算力优势,采用KMV模型等信用风险违约率核定模型,更加精准的计量融资风险及收益,辅助管理者的经营决策;三是将风险监测系统嵌入到贷(投)后管理环节,便于从业人员根据外部环境变化灵活调整管理策略,制定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风险应对措施,进而全面提高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控质量。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控制机制的建设覆盖了从顶层机制流程搭建,到中层制度工具的研发,再到基层员工落实的全过程。上层的政策、工具能否落实,归根结底在于员工是否有能力并且有意愿进行落实。一方面,要加强员工技术能力提升。一是自上而下的进行业务培训,通过案例、产品讲解提升员工的信息积累和风险辨识度;二是通过有效的激励机制,自下而上形成良好的风险控制文化,在平时的积累中提高业务能力。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提升员工职业道德水平,注重人类个体价值体系的塑造和优化,避免监守自盗,人为放宽信用风险标准。一是鼓励员工对思想政治教育进行正确的价值定位,并科学的渗透到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控工作中;二是商业银行需加强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利用案例结合的方式增强员工的信用风险的防范意识。通过对员工个体价值体系的科学重构和持续优化,提升商业银行风险控制工具和制度的落地程度,为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和控制提供良好的前提条件。
总之,新时代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在传统信用风险的基础上,面临着市场竞争加剧、数字化改革及金融基础设施不完善等多重压力,其信用风险控制的难度不断提升。在此背景下,商业银行自身需对动态的优化管理体制,以现行的国家政策为参照,对信用风险管理制度进行创新与改革,并加强员工的业务及思想政治教育,在意识形态引导、制度建设、技术变革等方面发挥协同效应,多手段和多方法的开展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和控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