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如果听说是快过期的产品,人们常常会避之不及。如今,伴随着商家的打折,临期食品越来越受到年轻人的青睐。
那么,临期食品安全吗?到底是“真香定律”还是鸡肋之选?
其实,不管是“食物银行”还是“临期食品”,都是在践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助于提升国人的节约意识。所以,在守好食品安全底线的前提下,让力行“开源节流”的“食物银行”能够得到更好推广,将有助于让更多人像“理财”一样对待食品。
如何规范和监管临期食品?
武春(人大工作者)
多年来,针对临期食品,相关企业多采取降价手段促销。为消费者提供性价比高食品的同时,也带来了销售量的提升,确实是一种买卖双方都满意且减少浪费的好举措。
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反食品浪费法第十二条规定:“超市、商场等食品经营者应当对其经营的食品加强日常检查,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分类管理,作特别标示或者集中陈列出售”。这表明法律对临期食品的管理和销售做出了明确的要求。
笔者认为,为了贯彻落实反食品浪费法,规范和监管好临期食品的销售,首先,应制定食品保质期临界标准,对各类食品离保质期多少天可视为临期食品做出明确规定。目前,对临期食品的界定,我国尚无统一的规定,建议国家相关部门能制定统一的标准,暂时不宜制定统一标准的,各地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标准。北京市工商局2012年制定的“食品保质期临界时间”6级标准的做法值得借鉴。
其次,食品经营企业应按照反食品浪费法的规定,在经营场所内建立临期食品销售专区(柜),并在销售专区(柜)张贴醒目提示,注明各种临期食品到期时间和价格,提醒消费者酌情消费临期食品。
再次,监管部门要加强對临期食品经营的监管,确保临期食品是安全食品,而非问题食品。对食品经营企业不按规定销售临期食品进行处罚,督促其依法依规销售临期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