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琳琳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农村局 福建 莆田 351100)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广大群众关注的焦点。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既是上市农产品的“身份证”,也是生产者的“承诺书”,更是质量安全的“新名片”[1]。
按照“源头可溯、去向可追、风险可控、公众参与”的基本要求,以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追溯为总体思路,荔城区农业农村局积极探索以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为重点监管模式的新思路,强化农业生产主体的第一责任人意识,确保实现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覆盖全链条可追溯,保障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指食用农产品生产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在严格执行现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础上,对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并出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承诺证[2]。农业生产者在种植、养殖过程中,对产品进行自我质量控制、自我生产档案管理、自我承诺,以保障农产品安全合格上市。
2.1 大力宣传,普及农产品合格证追溯系统。荔城区农业部门依托福建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系统,成立农产品追溯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农产品生产主体备案名录,以规模以上的生产主体为试点,以点带面,提高生产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促进生产主体了解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逐步带动辖区内的生产主体规范使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2.2 全面开展培训,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组织辖区内6 个镇街的监管干部及70 多家生产主体进行多次集中业务培训,建立微信交流群,线上指导,提高工作效率;深入生产主体基地,实行一对一业务督促与培训,有力推进农产品合格证追溯工作的顺利开展。
2.3 以奖代补,促进生产主体参与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等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全程追溯建设,按照建设要求,在基于市级补助的基础上对生产主体进行1∶1 配套奖励,促进荔城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追溯工作的稳步开展。
经过几年试点工作,荔城区在推广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追溯工作上取得一定效果。2016~2020年期间,生产主体从7 家发展到78 家;生产主体的档案数量从0 发展到404 个;准出赋码凭证的数量从0 发展到3 171 张,如表1所示。
表1 2016~2020年荔城区合格证追溯管理系统情况
4.1 存在大量的散户型种植模式。目前荔城区还存在大量的散户、家庭式的小规模多元形式的种植模式,农民文化程度较低,老龄化严重,法律法规意识不强,经营和管理模式还处于小作坊阶段,对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存在排斥心理[3]。
4.2 未进行赋码的农产品能够自由进入市场。未进行追溯的农产品同样可以进入市场流通销售,而且参与追溯的部分农产品,其销售价格和销售数量没有明显改变,导致主体积极性不高[4],生产主体实施合格证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强。
4.3 监管手段不足。面对小农户、大市场、多品种的生产经营模式,现有的管理手段不足,监管办法不多,缺乏有力又有效的抓手,治理成效不高。
5.1 加强宣传与督查。加大宣传力度,传播追溯理念,培育追溯文化,提升企业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公众对可追溯产品的认知度[5],加强线上巡查与线下专项督查,重点检查生产主体的生产管理记录是否及时完整、农业投入品使用是否规范,产品是否赋码销售。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样开展专项督查行动,加强执法检查,对未按要求建立和上传记录等行为进行处置。
5.2 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由于生产主体整体实力较弱,检测把关成本较高,生产主体主要采取自我承诺或自检等方式作为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依据,结合当前实际,要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开展,强化生产主体的安全生产意识,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商,及时共享行政许可和处罚信息,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罚措施[6]。
5.3 以市场准入促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推广。以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为契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在批发市场严格实行“一进口一出口”的闭环式管理模式,结合农业农村部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追溯“四挂钩”的有关意见,形成倒逼机制,提高追溯农产品的示范效应[7]。
市场中的批发、零售经营者和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经营者在采购时,应查验并放行具有合格证的食用农产品,以市场的力量实现合格证入市的制约作用[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