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提升河北水治理能力人事科技工作谱写新篇章

2021-07-17 06:36河北省水利厅人事与科技处
河北水利 2021年6期
关键词:水利厅水利河北省

□河北省水利厅人事与科技处

兴水利除水害,历代都是治国安邦的大事。我省在兴修水利防治水害方面有着悠久的历史,我国早期修建大规模的堤防是在河北境内。战国西门豹修建了引漳十二渠,“引河水灌民田,田皆溉”,是最早有记载的防洪、灌溉工程。

1.百年来河北省水利机构演变

1.1 民国时期水利机构

1911-1928年,直隶省设河务总局,下设永定河务局、北运子牙河务局、南运大清河务局。1928年北洋军阀政府覆灭,国民政府迁都南京,直隶省改称河北省,1929年撤销河务总局,各河河务统由河北省建设厅主管。1937年7月卢沟桥事变后,河北沦陷。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底,民国政府将旧设各河务局建制撤销,1947年1月1日合并成立河北省河工局(同年改名为河北省水利局),隶属河北省建设厅。

1937年7月卢沟桥事变后,当年12月24日,在北平(北京)成立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1940年汪精卫在南京成立伪“中央政府”,北平的伪临时政府改为“华北政务委员会”),下设伪“建设总署”,主持华北地区水利、公路等建设事项。在唐山、石门(今石家庄市)各设河渠工程处,其下设施工所,负责具体施工任务。1945年8月抗战争胜利后,这些组织或撤销或被接管。

解放区水利机构。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解放区也相继成立了水利机构。1938年4月1日冀中行署成立冀中水利局。1945年10月19日改组为冀中工务局。1949年1月8日又改组为冀中水利局。下属单位有大清河务局、子牙河务局、永定河务局、南运河办事处、唐府河办事处和第八、九、十办事处。

1946年1月,成立冀南滏阳河河务局。3月1日成立冀南卫运河河务局。1949年1月两局合并成立冀南河务局,按河系结合行政区划下设五个办事处。

1949年8月成立河北省水利局,冀中水利局和冀南河务局撤销。

1.2 当代水利机构

河北省水利厅。1949年8月1日,在河北省人民政府成立的同时,设立河北省水利局,负责统一管理全省的水利工作。局机关设秘书室、技术处、河务处、水利处、工程总务处、人事科,全局实有人数173人。1951年2月,改为河北省人民政府水利厅。1958年5月,水利厅与电力工业局合并组成河北省水利电力厅;1958年9月,水利、电力分治,恢复水利厅建制。受“文化大革命”冲击,1967年2月水利厅党政组织陷于瘫痪。

1968年2月3日,河北省革命委员会成立省革委生产指挥组,下设业务班子,具体负责原省直各厅、局的工作,第一批原水利厅有3人进入业务班子。1970年9月,省革委决定,建立河北省革命委员会水利局。局机关设办事、政工、综合、农水、工管等5个组,编制人数58人。1980年6月,河北省革命委员会水利局机关实有141人,设办公室和政工、财务、农水、工管、规设、物资、科技处等8个内设机构。

1980年7月9日,省委决定省水利局与省根治海河指挥部合并成立河北省水利厅。厅机关设办公室、援外办、迁建办、基建、农水、科技、水电、物资、工管、劳资、财务、计划、人事处。其后历经多次机构改革,河北省水利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多次进行调整,水治理能力得到不断优化和提升,为我省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河北省根治海河指挥部。1963年8月海河大水后,遵照毛泽东主席“一定要根治海河”的号召,国务院于1965年6月批准成立河北省根治海河指挥部,负责河北省海河系统列入国家计划的大型水利基本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和施工管理工作。1967年底因“文化大革命”冲击,党政组织陷入瘫痪状态。1967年3月8日,重建领导班子。1971年7月,省委决定将省根治海河指挥部改为固定机构。1980年6月,省根治海河指挥部建制为办公室、政工处、工程处、后勤处、计划财务处、规划设计处、综合计划处、劳动工资处、科技处、器材处、迁建办公室、援外办公室、勘测设计院、水利工程局。1980年7月,省根治海河指挥部与省水利局合并,成立河北省水利厅。

河北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03年11月23日,省政府办公厅冀政办〔2003〕36号文件明确设立河北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正厅级),为河北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挂靠河北省水利厅(与省水利厅一个党组),承担南水北调工程前期和建设期的工程建设行政管理职能,机关后勤及离退休人员事务由省水利厅管理,核定事业编制35名,内设综合处、投资计划处、经济与财务处、建设管理处、设计与环境处5个职能机构和机关党总支。2018年12月机构改革中,河北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并入河北省水利厅。

2.“十三五”时期人事科技工作取得新成效

“十三五”以来,河北省水利厅人事科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水利部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优化机构职能配置,从严加强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培养工程,积极推进水利科技创新,精心组织脱贫攻坚精准帮扶,为我省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和科技保证。

2.1 水治理能力取得新成效

一方面,厅机关职能配置不断优化,治理能力显著提升。2018年5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实行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经省委省政府批准,设立河北省河湖长制办公室,省水利厅增设2个内设机构,行政编制增加12名。2018年机构改革中,划出部分职能和1个事业单位,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入厅机关,省水利厅职能得到进一步优化,内设机构设置为19个,人员编制整合为197名。2020年,为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和巡察工作,在厅机关党委分别加挂了内部审计处和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牌子,使水利治理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另一方面,事业单位不断规范,公益服务职能得到强化。2017年省直事业单位清理规范中,通过单位整合、职能调整和加挂牌子等方式,设立了水利信息和质量安全两个技术支撑事业单位,取消了检测等经营性职能,对部分事业单位名称、职能、编制进行了调整,进一步规范了经费形式和分类类别,清理规范后我厅事业单位数量由38个减少为37个,事业总编制减少10%。2018年机构改革中,4个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并入厅机关,1个事业单位划转其他省直部门管理,事业单位数量进一步减少为32个。2020年,按照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的要求,对21个事业单位的名称、职能和领导职数进行了重新规范,进一步强化了事业单位的公益服务职能。

2.2 干部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是突出政治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好干部标准,认真落实省委提出的“三个坚持,三个重用”用人导向,着力提拔重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注重用好各年龄段干部。“十三五”期间,共提拔任用处级干部185人229人次。2019年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以来,积极实施职级套转和职级晋升工作,进一步拓宽了公务员晋升通道,激发了广大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加强干部培训,提升干部履职能力。坚持分级负责分类实施,采取举办培训班、专项研讨、岗位锻炼、参与专项工作、网上学习等多种方式,不断加大培训培养力度。突出抓好理论武装,会同机关党委对处级干部进行多轮全员培训,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精心研究制定培训方案,组织机关非水利专业干部学习水利专业知识,组织干部选学、参加专题网班学习,组织机关年轻干部参加汛期防汛值班进行实践锻炼等。据不完全统计,“十三五”时期,全厅共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500多期,累计培训厅系统20000多人次,进一步提高了水利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专业水平。

三是强化管理监督,督促干部从严律己。坚持从严管理,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整改和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对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团兼职进行清理规范,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查核处理工作。认真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坚决杜绝“带病提拔”。加强对厅直单位选人用人情况监督,组织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对离任党委书记进行履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专项检查,按规定对行政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好提醒、批评教育、诫勉、纪律处分等工作,督促干部知敬畏、守纪律、善作为。

四是改进考核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坚持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不断完善考核机制,改进干部考核工作。先后制修订了《河北省水利厅绩效管理考核办法》《河北省水利厅绩效管理考核加减分办法(试行)》《河北省水利厅平时考核实施方案》,实行分类分级考核,改进平时考核,加强绩效考核,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力度。通过考核,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进一步增强了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3 水利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是积极做好人才引进工作。借助我省“名校英才入冀”计划积极引进急需人才,补充“新鲜血液”和“源头活水”。5年间,以公开招录招聘为主渠道,通过定向选调生招录、四级联考招录、公开招聘、遴选、接收安置军转干部退役人员等方式,共招录招聘各类人才252人。

二是持续做好人才培养工作。通过继续教育、举办培训班、技术练兵、技能比赛、岗位锻炼、职称评聘、技术等级考核等多种方式、多种途径,积极做好人才培养工作,经过持续努力,全省水利系统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十三五”期间,全省水利系统有303名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1159名专业技术人员取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166名技能人才取得了技师资格。厅系统有1人被评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被评为“享受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被评为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二层次人才,2人被水利部评为首席技师。

三是切实做好人才保障工作。按规定每年及时兑现、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津补贴,落实绩效奖金和未休年休假补助,调整落实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加强专家服务管理,落实名校英才住房补贴。按照部署,完成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为我厅在职职工按时足额交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自2018年开始,为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完善了职工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2.4 水利科技和标准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改革科技管理方式。适应科技体制改革和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坚持政策引导和产学研结合,注重科研成果转化,及时调整改进水利科技管理方式。修订《河北省水利厅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河北省水利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对水利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申请条件、专家评审立项程序和结题验收等关键环节进行了规范。

二是支持重大项目研发。紧紧围绕地下水超采治理、雄安新区建设、冬奥会水资源保障和重大水工程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和水利中心工作筛选安排项目。大力支持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参加国家重大专项课题研究。5年累计下达水利科研和推广计划项目314项,共有93项成果获河北省水利学会科学技术奖励,有34项成果分获省科技进步奖、省山区创业奖、省农业推广奖二、三等奖,为推进我省水利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三是加强国际交流合作。5年间,坚持互访增进共识,先后派出10批56人次赴荷兰、法国、德国等进行水利科技交流,借鉴国际先进理念和技术,完成中荷合作项目4个、中德合作项目2个,进一步提升了我省水利科研水平。

四是推进标准体系建设。发挥水利技术标准的基础性和引领性作用,积极推进涵盖水利技术各专业门类的河北省水利技术标准体系建设。5年来,围绕国家建设雄安新区战略实施和节水等重点工作,我省共发布水利地方标准31项。2018年,在全省标准化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2.5 精准脱贫帮扶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按照干部当代表、单位作后盾的要求,积极做好精准扶贫驻村帮扶工作。“十三五”期间,厅系统先后选派116名干部到11个贫困县15个贫困村驻村开展精准脱贫扶贫帮扶工作,选派1300多名干部作为帮扶责任人实施一对一结对帮扶。认真落实驻村干部各项待遇。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亲情关爱活动,积极帮助解决驻村工作队和驻村干部家庭实际困难,确保驻村干部全身心投入驻村帮扶工作。经过各方共同努力,截止2020年6月底我厅帮扶的15个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因工作实绩突出,有80名干部被进驻县考核为优秀等次,有83名事业单位的驻村干部分别获得记大功、记功和嘉奖奖励。1名驻村干部被水利部表彰为全国水利系统先进工作者。31名干部被表彰为先进队员,15个驻村工作队被表彰为先进工作队。先后有75名干部得到提拔重用或晋升职级。

3.2021年人事科技工作主要任务

2021年,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理机制、选干部、配班子、强人才、促科技各项工作,以正确的用人导向引领干部干事创业,为我省“十四五”水利改革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

3.1 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设置,全面完成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按照我省《实施方案》部署,优化布局结构和资源配置,积极稳妥地做好有关事业单位整合组建工作。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公益属性,提高治理效能的要求,组织厅属事业单位建章立制,理顺政事管办关系,完善事业单位治理体系,促进水利公益事业平衡充分高质量发展。

3.2 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切实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工作

坚持好干部标准,着力做好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结合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有序推进干部交流。进一步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学深悟透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着力提升履职能力。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完善考核机制,进一步调动干部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为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3.3 继续实施人才战略,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水利人才队伍

继续以公开招录招聘为主渠道,积极做好本科以上高学历人才引进工作。进一步完善评审程序,做好职称评聘和高技能人才考核工作。加强继续教育,加强教育培训,加强实践锻炼,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水利人才队伍。认真落实工资、保险各项政策规定,进一步调动水利人才的积极性。以省部级专家人才工程为主渠道,积极做好高层次人才选拔推荐工作。

3.4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积极推进水利科技创新和水利标准体系建设

鼓励和支持有关企事业单位和组织,发挥各自优势,围绕地下水超采治理、雄安新区建设、冬奥会水资源保障和节水等重点工作,联合开展实用型水利科技研究和技术推广。积极推进国际水利科技合作,汲取国内外先进理念和技术,不断提升水利科研水平。以节水、水资源管理和雄安新区涉水工程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行业取水定额和白洋淀与大清河流域水生态环境整治与水安全保障生态清淤等水利地方标准编制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我省水利地方标准体系。

3.5 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全面加强人事科技干部自身建设

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实践。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加强人事科技业务学习,努力打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人事科技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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