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刚,王运涛,詹绪海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安徽 合肥 230022)
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党中央要求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三到位一处理”是信访工作的指导方针。部分违法信访事项里,信访者往往对政策解释、人文关怀、帮扶救助等措施无动于衷,思想上固执、行为上偏执,坚持“一条道走到黑”,不满足其诉求就会违法信访。这种情况,对电网企业探索依法处理违法信访行为提出了迫切要求。有些情况下,电网企业必须通过法律武器的运用,震慑违法信访人的不理智、情绪化,促使其回归理性,为推动源头化解、案结事了探索有效途径。这是本文研究的重点。
据统计,2019年某电网企业违法信访事项占比只有5.9%,却花费了大部分的精力去应对这小部分违法信访事项,产生了占全部信访事项80%以上的经济成本。近年来,企业一直在大力实施降本增效,推动高质量发展。只有通过依法处理违法信访事项,才能让违法信访人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让有违法信访苗头的信访人得以惊醒,认识到只有通过合理合法的正常途径解决问题才是最好的方式,不再违法信访。从而有效减轻企业负担、减少企业非必要支出,让企业把资源用在健康持续发展上。减少企业信访维稳成本是本文研究的又一意义。
通过总结多年实践经验,信访工作立足于“三到位一处理”这个方针,在对违法信访事项依法处理的过程中,坚持“三个三”(即:“三个明确”、“三个转变”、“三个支撑”)实践内涵,可以有效推动信访事项源头化解。其相互关系如图1所示。
图1 依法处理推动信访事项源头化解实践内涵
1.明确“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指导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信访工作是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信访工作的首义,在于时刻把自己看成人民中的一员,把心贴近人民。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和基本原则,维护好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与合法权益,接待好每一次来访,处理好每一封来信,化解好每一个积案,才能让群众信任、满意,使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信访行为的产生。违法信访看似损害的是国企的利益,而国企姓党、党代表人民,最终侵害的仍是人民群众的利益。对违法信访依法处理也是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符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2.明确源头化解为最终目标
源头化解是每一起信访事项的最终目标、也是唯一的终点,违法信访事项也不例外。对于违法信访,无论诉求合理与否,在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后,最终的落脚点还是进行矛盾化解。依法处理违法信访事项只是一种手段而非目的。通过依法处置对违法信访人产生震慑效果,遏制进一步的过激行为,避免其进一步滑向犯罪的深渊,促使其回归理性。只有回归理性,才有可能从源头化解矛盾;只有从源头化解矛盾,信访事项才能解决,才能从根本上消除不稳定因素,企业才能更好地发展。
3.明确依法处置与教育疏导相结合
违法信访是对现行法律的公然挑衅,扰乱正常的信访秩序,直接或间接地侵害了人民的利益,极易产生不良的示范效应。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违法信访问题必须依靠法治,必须坚决依法处置。同时,要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违法信访人采取政策宣讲、法治警示、疏导劝解、人文关怀等有针对性的措施,帮助他们调整心态回规理性,及时平息事态,恢复正常秩序。
1.由被动等待向主动推进转变。
一般来说,公安机关对企业门前的违法信访行为容忍度较高,很少主动介入,鲜有主动处置的情况。部分企业还存在不主动向属地政府汇报,不推动公安机关依法处置违法信访,企图通过被动等待让信访人自动息访。这种消极思维和鸵鸟心态,不但无助于违法信访事项的处理,反而会助长违法的气焰,可能会导致违法行为不断升级,危害越来越大,矛盾越来越深,化解难度越来越高。因此,企业必须转变思维模式,积极主动推进违法信访事项的依法处理,将信访人拉回到理性信访的秩序中。
2.由小事拖大向及早处置转变
面对违法信访,绝不能“小事拖大”。不能因为违法信访初期未造成一定的损害,就在思想上不重视,在行动上拖着不处理。一旦错过最佳窗口期,违法信访人因诉求迟迟不给予答复,可能会将事情闹大,使得事态扩大到难以收拾的地步,此时再联合公安机关开展处置,难度极高。早处置,危害小、处罚轻、怨气小、易化解;晚处置,危害大、处罚重、怨气深、易结仇。
3.由犹犹豫豫向一鼓作气转变
对违法信访人要坚持以法促解,一鼓作气向前推进。不能今天一个思路,明天换另一个思路。处置违法信访的底线,是让违法信访人回归理性,是让事项回到正常信访轨道,从而给源头化解提供契机。对心存侥幸、执迷不悟的违法信访者要坚决依法处置,不能无原则的迁就。一鼓作气,就是在开始出现违法信访阶段,就实施依法处置,促使其尽快签订息诉罢访协议或放弃违法信访行为,从而达到通过依法处置违法信访使得违法信访人敬畏法律法规,愿意坐到谈判桌前化解矛盾的目的。
1.以政企联动为支撑
电网企业由于没有行政执法权,在违法信访事项发生时,无法对违法行为人采取强制措施,对违法事项实施紧急处置,此时必须通过公安等政府部门介入,才能够有效处理违法信访,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没有政府部门的政策支持、参与主导和有效推动,很难实现违法信访事项的源头化解。加强政企联动,形成依法处置违法信访事项合力,才能规范信访秩序,维护信访人的合理正当权益,确保信访事项得以化解。
2.以证据收集为支撑
证据是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证据链不完整,依法处理就成了一句空话。只有坚持证据标准,树立证据意识,才能依法处置信访活动中犯罪行为。在日常接访工作中,强化留痕意识,使搜集证据的全过程与接访稳控的全过程完全重合,根据案件的成因、性质和信访人诉求,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主动及时地搜集固定各类证据,严格落实证据裁判原则,适时依法追究信访人法律责任,有理有据处理违法信访问题。
3.以风险防范为支撑
在违法信访事项发生前,早预警、早排查、早稳控。一旦发现违法信访苗头,积极做好风险防范,加强重点人员跟踪管控,使其聚不起、出不去、闹不动,矛盾化解在基层,人员吸附在当地,避免风险外溢。在违法信访事项发生时,第一时间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对突发事件及时作出响应和处置,避免违法行为扩大或升级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
综上所述,依法处理违法信访事项只是一种手段而非目的,在推进信访事项源头化解过程中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实践中,必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源头化解这一终极目标,把握好“三到位”与“一处理”之间的关系,深刻领会“三个三”(即:“三个明确”、“三个转变”、“三个支撑”)实践内涵,刚柔并济,将证据梳理、政企联动、疏导劝解等每个环节都做到极致,让信访者不能、不愿、不敢再继续违法信访,促其回归理性,争取尽快源头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