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维府1,郭 菲1,李 军1,王 涛2
(1.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山东 烟台 264670;2.中国农业大学生物学院,北京 海淀100193)
苹果是我国一种古老的果树,已有2 000多年的栽培史,先后拥有柰、林檎、楸子、频婆果、海红等不同名称[1]。至今,在我国新疆伊犁地区仍分布着大片野生苹果林,2013年新源县一株古苹果树进行树龄估测显示其已逾600年[2]。但是,当今我国栽培的苹果树主要是19世纪下半叶以来引入的西洋苹果,尤其是以20世纪晚期引入的红富士品种苹果较多。
烟台苹果栽培历史悠久,明朝万历46年(1618年)的《福山县志》记载福山境内栽培有“花红”等;清顺治17年(1660年)的《邓州府志》记载着“黄县名产频婆、花红、楸子”;清康熙12年(1673年)的《福山县志》记载果类中有苹果、花红等;这些史料证明,烟台苹果文化寻根源于1618年以前。但那时栽培的均属于小苹果品种,也就是通常说的本地苹果[3]。
我国对西洋苹果的引种栽培与发展始于1871年[3],当时传教士约翰·倪维斯(John L. Nevius)从美国引进13个西洋苹果品种树苗,在烟台山毓璜顶东南山麓创建“广兴果园”,并在沂水试栽。1888年引种到威海。1911-1936年间,大批商业化果园先后在烟台、青岛、威海建立,附近农民也相继建园,山东大苹果栽培得到较快发展[5]。
建国后经过70年发展,我国苹果种植面积232.38万hm2、产量4 388.23万t,分别占世界种植面积和产量的48%、54%,规模位居世界第一;已经形成了环渤海湾、黄土高原两个优势产区和黄河故道重要产区以及西南冷凉区、新疆等特色产区,优势产区明晰[6,7]。烟台地处环渤海湾优势产区核心地带,烟台苹果是享誉国际的知名品牌和地理标志产品,截止到2017年底,烟台苹果栽培面积达到18.8万hm2,占全国栽培面积的10%,产量达到572.8万t,约为全国总产量的14%[8,9]。2020年7月,烟台苹果入选首批中国100个地理标志受欧盟保护名单[10],2020年9月《2020果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评估结果》显示烟台苹果品牌价值达到了145.05亿元,连续12年登顶中国果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榜榜首[11]。
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是指人类与其所处环境长期协同发展中,创造并传承至今的独特的农业生产系统,这些系统具有丰富的农业生物多样性、传统知识与技术体系和独特的生态与文化景观等。
自2013年第一届全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布以来,到2020年累计五届共发布118项中文化遗产中,108项遗产名称中带有“系统”字样,突出种植系统、农业系统、养殖系统等[12]。
在各大类中,以粮谷、果树和茶叶入选项目数量分为位列前3位,其中果树类共34项,枣树7项、梨树4项、柑橘3项、葡萄、(蚕)桑、荔枝、核桃、板栗各2项,樱桃、桃、杏、山楂、柿、枸杞、石榴、杨梅、银杏和香榧各1项,共涉及18个树种。其中具有“古”“传统”等文字的文化遗产共有20项,涉及果树类的有11项,这一类文化遗产数量占果树类遗产总数的33%,占全部农业文化遗产数量的8.9%,是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中突出历史性标准的一大类文化遗产(表1)[12]。其中果树类多属于木本植物,生命周期长,有的树种可以生存几十年甚至数百年[13],其中陕西佳县古枣园、天津滨海崔庄古冬枣园、宁夏灵武长枣种植系统、山东枣庄古枣林、山东乐陵枣林复合系统、河南灵宝川塬古枣林和山西稷山板枣生产系统共7项入选,是入选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录最多的果树类项目,其次是辽宁鞍山南果梨栽培系统、甘肃皋兰什川古梨园、吉林延边苹果梨栽培系统和四川苍溪雪梨栽培系统共4项梨树类,数量位于第二。可以说,树龄长是果树类入选农业文化遗产并占据重要地位的重要因素。
分析入选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录的果树类发现,其中没有苹果树、李树、香蕉、无花果树、枇杷、海棠等,这与这些树种的经济寿命较短有关,也与部分资源没有被发掘发现有关。现代苹果作为我国北方最重要的经济树种,主要品种引自国外,一般10多年即淘汰,也有40~50年生的,在日本青森有120年生的苹果树还在正常结果[14]。近几年发现,烟台也有百年老苹果树仍在结果[15]。
烟台百年苹果老树位于蓬莱区刘家沟镇乌沟胡家村村西的河西崖的一片山地上,在该果园左侧山下还有一座古老鼓楼。据报道,最大的一株苹果古树有130年树龄,主干胸围2.3 m,两大侧枝周围1 m以上,树冠辐射约有百平米[15]。笔者曾两次去实地调查,该山地果园内苹果树枝叶繁茂,古树掩映在四五十年龄苹果树中,远看与其他苹果树无异,近看其主干粗大遒劲,成人不能合抱,表皮光滑,根深叶茂(图1)。
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是在人类与其所处环境长期协同发展中,创造并传承至今的独特的农业生产系统,这些系统具有丰富的农业生物多样性、传统知识与技术体系和独特的生态与文化景观等,具有活态性、适应性、复合性、战略性、多功能性与濒危性等基本特点,以历史性、系统性、持续性、濒危性为基本标准[16]。烟台苹果百年古树及其丘陵种植系统具有上述特征,具有入选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潜质。
自1871年传教士约翰·倪维斯从美国引进西洋苹果种植在烟台山毓璜顶东南山麓,开启了中国种植现代苹果的历史[4]。
文献显示,1905-1933年蓬莱县韩家、大邹家、乌沟苗家、东沟刘家等村民先后从烟台和东北引进红玉、秋花皮、小国光、伏花皮、红香蕉、金帅等苹果品种[17]。1910年,刘家沟乌沟苗家村苗慎五自烟台芝罘岛引入红玉、伏花皮苗木栽植约1.6 hm2,1948年蓬莱县园艺场接收该果园,1981年春引进红富士接穗进行高接[18]。从文献记录来看,烟台种植苹果具有400年历史,而位于刘家沟一带现存的数株苹果古树与地方志记录相符。与已入选国家农业文化遗产的吉林延边苹果梨栽培系统、吉林柳河山葡萄栽培系统中的苹果梨、山葡萄栽培相比,烟台苹果文献记录的历史一样久远,古树树龄一样古老[12]。
从起源历史来讲,烟台是现代苹果的起源地,很多新品种、新技术都发源于这里,因为苹果树的经济寿命较短,使得现在仍生长良好的烟台苹果百年古树更显稀有和珍贵。
我国苹果种植已经形成环渤海湾、黄土高原两个优势产区和黄河故道重要产区以及西南冷凉区、新疆等特色产区,优势产区明晰[5],其中位于环渤海湾产区的烟台产区是核心优势产区。苹果成为该产区种植户的重要经济来源,更为当地居民以及全国人民提供了鲜美苹果产品,同时为酿造果汁、果酒提供了原料。
作为丘陵山区重要经济树种,也具有重要的水源涵养、水土保持作用。作为温带第一水果,苹果具有艺术、健康和文化等方面的价值,在近150年的发展过程中,育种、套袋、水肥、修剪、病防等生产技术体系持续发展,并带动了周边产业发展,并促进了以苹果为载体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发展,烟台苹果众多子品牌应运而生。数据显示,1999-2016年间,烟台苹果种植面积增加35.44%,而产量由198.19万t增长至481.32万t,产量增加了142.86%。烟台苹果的品牌效益对烟台苹果的产量和种植面积的增长有明显的促进作用[19]。
表1 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中的果树类基本情况(整理自农业农村部等相关网站)
苹果树属于喜低温的温带果树,要求冬无严寒,夏无酷暑,以年均温9~14 ℃、≥10 ℃有效积温为5 000 ℃最适宜。烟台年均温 11.6~12.9 ℃,夏末秋初苹果成熟期昼夜温差较大,有利于果实糖分积累,而天气多晴朗,光照充足,可促进果实营养物质运转和积累,从而获取优质苹果产品[20]。
烟台全市苹果种植面积18.15万hm2,产量411.4万t,分别占全国的8%、13%。烟台拥有国家级重点果品龙头企业4家、合作社6家,省级龙头企业24家、合作社28家,年果品贮藏加工能力达360多万t,精深加工产品有果汁等7大系列100多个品种[21]。
烟台具有深厚的苹果文化底蕴,且融入了当地传统地域文化。2014年7月,中国第一组《水果》特种邮票在烟台首发,山东烟台市毓璜顶支局邮政日戳为《苹果》邮票原地戳[21]。
从自然气候因素、现实种植面积和产量以及融合文化方面,烟台苹果都具有农业文化遗产的重要特性,即持续性。
图1 烟台苹果百年古树
由于工业化、机械化、信息化以及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发展的需要,国内很多老果园面临宜机化改造,苹果栽培正由传统的稀植大冠、低矮宽垂的树形逐渐改造为宽行密植、细高纺锤的树形,更多的种植机械取代人力劳作,包括施肥、浇水、喷药、套袋、采收等传统的栽培管理技术使用越来越少。
据统计显示,目前30%以上苹果树龄在20年以上,特别是一些优势产区的苹果树老化严重,是宜机改造的重点领域[22]。在实现农业现代化道路上,机械化发展极大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很多老果园正在或将被改造。可以预见,老果园传统种植模式和生产系统将受到巨大冲击,很多果园老树将不复存在。而一些代表种类,如大量地理标志产品亟需保护,应当整理入列农业文化遗产。比如,烟台就提出了利用3年时间更新改造8万hm2老龄果园,启动了伐老建新项目[23]。
苹果树因其经济寿命相对较短,加之现代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没有入选农业文化遗产。而烟台苹果百年古树及其周围山地果园中不同年代的苹果树群,以其百年历史、丘陵山地系统、持续传统种植的特点,因受新种植模式挤压而需要加强人工管理和保护,具有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历史性、系统性、持续性、濒危性等基本标准。
上世纪90年代,文化景观作为一大类文化遗产入选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受到极大保护[24]。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设立对农业文化传承、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业功能拓展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和实践意义。从法规建设、转变发展模式、加强宣传教育以及农业技术、补贴模式等,尤其是恢复古法种植等方面,枣树、梨树、板栗等文化遗产项目都做了一些探讨和实践[25~27],包括建立遗产的生态博物馆[28]。
2018年4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布《山东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明确古树是指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是指珍贵、稀有或者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学研究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树木。古树名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城市绿化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古树名木主管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
据此烟台市蓬莱刘家沟乌沟苹果老树属于古树,应该实行三级保护。而烟台苹果百年古树不是城市绿色树木,也不是稀有名贵树木,但是作为北方重要的经济树种,尤其作为品牌价值连续多年名列前茅的烟台苹果,百年古树丝毫不逊色于城市景观树木,具有更加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科研研究价值和纪念意义,尤其需要加强保护。
农业现代化的发展使得很多果园都面临新种植模式、宜机化改造的重要转折,即要大力发展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宜机化改造的新模式苹果园,也应该考虑保护具有古老历史树种活态性、复合性、持续性、多功能性、系统性的发展历程,因此建议考虑规划建立烟台苹果百年老树及其丘陵种植系统遗产项目,以及百年苹果树博物馆,加强烟台苹果百年古树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