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金融精准扶贫力度的思路和措施

2021-07-14 02:13朱超
柴达木开发研究 2021年1期
关键词:精准扶贫思路金融

摘要:加强金融精准扶贫工作要明确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是:强化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扶贫领域信贷投放;促进金融支持与产业扶贫有效融合,不断增强发展动力;聚焦深度贫困区域,加大金融资源倾斜力度;强化政策衔接,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综合金融服务;提升金融体系普惠性,优化农村地区金融生态环境;防范金融扶贫领域风险,支持高质量可持续脱贫;落实巡视整改要求,促进金融精准扶贫提质增效;巩固脱贫成果,做好金融扶贫和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政策衔接;要加强统计监测与评估考核,加强金融与财税等政策协调配合。

关键词:金融;精准扶贫;思路;措施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为进一步发挥金融在支持脱贫攻坚成效巩固中的重要作用,要加强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加大金融供给侧支持力度,持续提高金融在“两不愁三保障”“四场硬战”“产业革命”的服务精准度,强化金融精准扶贫对产业发展、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发展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切实做好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目标任务是:金融支持力度更加明显,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产业扶贫贷款逐年上升。产业扶贫、易地搬迁扶贫后续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两不愁三保障”信贷投入总量持续增加,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增收的企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产业主体获得的信贷服务不断改善。金融普惠性更加明显,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切实增强,金融志愿服务更加有效。[1]化解风险能力不断提升,全面保障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扶贫领域信贷投放

1.充分发挥扶贫再贷款引导作用。深化扶贫再贷款“3+X”模式运用,探索建立扶贫再贷款使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量化评价标准,突出贫困户增产增收、利率优惠、产业支持效果,加强扶贫再贷款管理和效果评估,提高使用效率。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用好用活扶贫再贷款,扶贫再贷款资源向扶贫产业倾斜,聚焦主导产业结构调整、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发挥好扶贫再贷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作用。[2]

2.积极引导定向降准释放资金投向扶贫领域和主体。落实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激励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优先支持能带动贫困户增产增收的民营小微企业,确保资金落地落实,有效解决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促进金融支持与产业扶贫有效融合,不断增强发展动力

1.推动贫困地区增强金融资源承载能力。加强与扶贫、发改、财政、工信、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畅通信息资源共享,搭建产业项目平台和产业对接平台。定期、不定期召开政银企座谈会,建立沟通机制。推动东西部扶贫产业对接协作,积极为优质产业扶贫主体提供信贷支持,助推特色扶贫产业发展。

2.结合产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围绕特色产业发展,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满足辖区内扶贫产业发展金融需求,积极支持产业扶贫。加强信息技术运用,推广互联网金融产品,提升金融便利性。加大特色产品贷款投放,繼续创新和探索绿色信贷产品,推动特色产品贷款等信贷产品落地。

3.深化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带动贫困户成效突出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创业致富带头人的信贷投放力度,支持市场主体和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股份合作、订单帮扶等方式,建立稳定、联动的利益联结关系。实施金融扶贫产业示范点创建,对接贫困地区产业发展金融服务需求。改进完善产业扶贫贷款产品和支持政策,根据市场主体吸纳和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数量、贷款用途及签订劳务合同期限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水平,按规定给予扶贫贷款贴息。

(三)聚焦深度贫困区域,加大金融资源倾斜力度

着力满足深度贫困地区合理金融需求。从信贷资源投放、网点与服务终端布设、金融知识培训等方面加大对深度贫困村的支持力度。各金融机构要结合自身业务特点,选择有效带动贫困户发展的重点项目、特色产业增加信贷投放。巩固深度贫困村脱贫成效,鼓励各金融机构开展与深度贫困区域“一对一”结对帮扶行动,“融资”与“融智”相结合,制定科学帮扶计划,提高贫困地区、扶贫企业、贫困人口运用金融发展生产和实现脱贫致富的能力。[3]

(四)强化政策衔接,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综合金融服务

1.加大信贷支持完善易地扶贫搬迁配套设施建设。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的配套设施,保障搬迁群众长远生计和安置点长治久安,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大力提升搬迁群众的获得感和安全感。

2.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创业。金融机构要针对搬迁安置区的多元化金融需求,提供便捷的金融服务。结合搬迁安置区资源禀赋和周边产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支持搬迁安置区产业发展。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贫贴息贷款、扶贫小额信贷等政策实施力度,支持搬迁人口就地就近生产生活和就业创业。[4]

(五)提升金融体系普惠性,优化农村地区金融生态环境

1.加快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农村信用工程体系建设,积极推动信用村组、信用乡镇(街道)建设,通过广泛宣传和执行优惠贷款利率政策,鼓励农户主动维护个人信用,切实优化农村地区金融生态环境。着力创建高标准示范信用乡镇(街道),带动全辖区各网点提升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合作,依法清收不良贷款,推动社会形成重诚信、守诚信良好氛围。

2.继续提升农村地区支付服务水平。健全便民移动支付环境建设组织体系,作为“一把手”工程深入推进移动便民支付建设扎实开展,不断提升移动支付业务发展和优化农村助农取款网点服务,提升移动支付便民服务水平。

3.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优化企业银行账户开立流程,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缩短企业开户时间,支持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4.加强金融知识宣传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坚持整体性、惠民性、创新性原则,加强金融知识宣传,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着力提高人民群众金融素养和金融服务获得感与满意度。深入推进“蒲公英”金融志愿服务行动,利用流动金融服务站、助农取款点、金融夜校等多渠道开展金融知识宣传。规范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投诉渠道,设置金融消费者权益投诉处置岗位,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更新“蒲公英”金融服务咨询投诉电话公示牌信息。

(六)防范金融扶贫领域风险,支持高质量可持续脱贫

1.规范和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管理。按照户贷户用户还原则,切实满足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资金需求,并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稳妥办理续贷和展期。分类处置未直接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的扶贫小额信贷。完善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使用,及时补充风险金,优化补偿流程,合理分担贷款风险损失。加强扶贫小额信贷质量和偿还情况跟踪监测分析,推動建立贷款逾期风险预警机制。

2.防范以扶贫名义过度融资。高度关注片面追求贷款规模和覆盖面、以扶贫名义过度举债等扶贫领域融资可能存在的风险。严格扶贫项目审批,加强资金监测,强化金融风险防控,做好风险处置。

3.强化农业保险在扶贫中的作用。落实省市县各项政策性保险政策,拓展对主导产业、特色产业的政策性保险范围,建立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担机制,优化农业政策性保险理赔渠道,增强农业产业主体抵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

4.完善金融精准扶贫风险分担补偿机制。进一步加强扶贫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规范小额扶贫信贷,有效支持扶贫产业发展。引导保险业机构为扶贫贷款提供贷款保证保险和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探索建立比例分担贷款损失机制。

(七)落实巡视整改要求,促进金融精准扶贫提质增效

1.认真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意见。辖内银行的上级机构被巡视的机构,对标对表,逐条落实,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查找问题不足,深挖问题根源,拿出过硬措施,推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未被巡视的金融机构也要对照中央巡视要求开展自查自纠,盯住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全面排查梳理工作任务和工作难点,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2.巩固提升金融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成效。持续开展金融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金融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中的22个治理重点和《金融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责任清单》,金融机构继续开展自查自纠,继续开展回头看,深入分析工作中存在的责任落实、监督管理、制度执行、作风建设等方面问题,追根溯源、堵塞漏洞,建立健全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发现并研究解决问题。严肃问题查处,认真处理群众反映问题,加大金融扶贫领域不正之风的问责惩处力度。

(八)巩固脱贫成果,做好金融扶贫和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政策衔接

聚焦巩固脱贫成果,融合产业发展,金融助推乡村振兴。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巩固脱贫成效推动乡村振兴全力建成小康社会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深入推进农村产业革命坚决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的实施意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进金融精准扶贫与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大融合。金融机构要加大对脱贫成效突出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创业致富带头人的信贷投放,全力支持打好主导产业阵地战和以林下经济为抓手的特色产业突围战,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经济学家刘劲哲指出:要持续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金融资源要向13公顷以上连片耕地的产业结构调整倾斜,支持农业现代化建设,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村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脱贫稳定格局。

三、意见建议

(一)加强统计监测与评估考核

加强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专项统计,开展金融精准扶贫贷款统计抽查检查和数据质量评估。金融机构要确保专项统计标识及其基础信息的准确性和完备性,严格精准执行专项统计制度。经济学家樊纲、刘劲哲、林毅夫、张维迎、郎咸平指出:要加强货币政策工具运用效果、信贷投放和基础金融服务等信息监测,及时了解各金融机构精准扶贫工作情况。开展金融精准扶贫效果评估,丰富评估结果运用。金融机构要完善内部考核机制,促进金融扶贫政策有效贯彻落实。

(二)加强金融与财税等政策协调配合

推动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涉农贷款增量奖励等政策落实,降低贫困地区金融机构经营成本。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的风险分担能力,降低贫困地区涉农信贷风险。推动开展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合理安排资金,加大扶贫贷款贴息力度,提高金融精准扶贫可持续性。[5]

注释:

[1]盛毅.农村商业银行金融信息化管理创新研究[J].投资与创业,2019,3。

[2]王寿辰.经济新常态下提高农业经济效益的新举措[J].办公自动化,2019,5。

[3]陈敏.金融支持农业发展增收脱贫策略[J].天津农林科技,2018,2。

[4]邵群.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要组建农村金融服务室[J].内蒙古电大学刊,2019,3。

[5]刘欣昱.经济新常态下我国商业银行市场营销策略[J].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学报,2017,33。

(作者简介:朱超,1973年生,男,汉族,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人,大学学历,周口市西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委副书记、主任、经济师。研究方向:农村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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