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庆莉
5 月31 日,法德聯合部长级视频会议举行后,马克龙和默克尔在共同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要求美国和丹麦就监听事件作出解释。
5月30日,丹麦广播公司推出特别报道,揭露美国国家安全局利用与丹麦国防情报局的合作关系,通过丹麦国防情报局接入丹麦互联网获取原始数据,监听目标国家领导人,包括如德国总理默克尔以及法国、瑞典、挪威等盟国领导人在内的欧洲盟国政要。
丹麦是美国的亲密盟友,拥有与瑞典、挪威、德国、荷兰和英国接通的海底电缆。此次事件是针对2013年的美国有史以来最大的监控事件“棱镜门”持续调查的中期结果,正所谓是“棱镜门”风云再起。
资料显示,自2007年起,美国国安局就开始实施被称为“棱镜计划”的绝密级网络监视监听计划。斯诺登于2013年揭发美国大规模监听计划后,次年丹麦国防情报局就开始展开了代号为“邓哈默行动”的内部调查,并于2015年完成调查,但并未立即公开调查报告,也没有采取任何跟进措施和行动,直至2018年才将该报告转交给丹麦监管情报部门的独立委员会。丹麦广播公司2020年曾报道,美国利用丹麦互联网通信电缆,收集丹麦和欧洲各国国防产业情报,从而获取相关国家的战机采购计划资料,这些举措也可自由获取包括丹麦公民隐私信息在内的互联网原始数据。
丹麦的该独立委员会曾于2020年8月发出报告,严厉批评丹麦国防情报局在发现明显间谍活动后不作为是极其严重的错误。丹麦国防部长对此进行谴责。丹麦政府随后将丹麦国防情报局长和3名官员予以停职处罚,并展开后续调查。虽然目前还没有最终的结果,但是初步调查发现,在2012年至2014年间,美国国安局通过与丹麦国防情报局合作,有目的地连接丹麦互联网以获取数据,从而达到监听目标国家高官,包括默克尔和法国、瑞典、挪威等国领导人的目的。德国前反对党领袖施泰因布鲁克据称也在被监视之列。除了丹麦广播公司外,瑞典、挪威、德国及法国的媒体均参与这次调查报道。报道称,美国国安局利用盟友监听盟友,监听范围非常广泛,不仅可截获监听对象的手机短信和电话内容,还能获取其互联网上的搜索内容、聊天信息等。
至此,整个欧洲舆论界一片哗然,整个欧洲都愤怒了。德国国会专门成立了负责调查美国监听事件的委员会。丹麦国防大臣布拉姆森专门针对监听事件表示,对亲密盟友进行系统性窃听是不可接受的。挪威国防大臣巴克·延森也称,挪威将严肃对待这一事件。
法国总统马克龙也同时表示盟友之间不应存在怀疑,他说巴黎等待美国和丹麦方面对此作出解释并强烈要求美国和丹麦提供所有信息以及过去发生的所有事实,因为非常有必要核实丹麦在与美国的合作中是否有不当行为或操作错误。马克龙还称他会一直等待着事实真相的披露。法国负责欧洲事务国务秘书克莱芒·博纳表示,法国将必须核实此事,以确认美方是否的确存在监听盟国政治领导人的实质性行为。博纳还表示,盟友之间必须以信任为基础,否则将无法谈及哪怕是最起码的合作。
德国总统默克尔赞同马克龙的发言并表示对丹麦政府的声明及举措予以正面评判。德国前反对党领袖施泰因布鲁克认为此事是一件十足的丑闻,认为友方的情报机构监听其他国家的高官是一件极为荒谬的事件。
瑞典在得知这一消息后,立即联系了丹麦,并与德国、法国和美国进行了接洽,表示非常需要了解与此事件相关的全面信息。正如瑞典国防大臣胡尔特奎斯特于5月30日晚回应这一事件时说的,瑞典对于此类亲密盟友之间的监听行为是无法接受的。他说此事件可以比作是对瑞典政治人物的间谍活动。瑞典国会议员霍尔姆对监听事件也予以严厉批评。他5月31日在接受瑞典电视台专访时表示,监听事件太离谱太令人气愤,发生这样的事情令人感到震惊,感觉像回到冷战时期。
早在2014年的一次公开讲话中,时任美国总统奥巴马曾经承诺美国不会跟踪监听盟国领导人,除非是出于不得已为保护国家安全的目的。奥巴马和时任国务卿克里曾对监控事件作辩解,称对盟国进行监控在国际关系领域中并没有什么不寻常,各种各样的情报对维护国家安全都有好处。奥巴马和克里的表述,显然是在维护监控行为的正当性。这种言行实际上给美国国安部门留有很大的余地。
美国前国安局总顾问、美国情报局局长的前高级顾问罗伯特·戴兹也曾公开表示,即便是对真正互信的亲密盟国,如果出于国家安全的需要,各国也有保留对盟国居民实施监视监听的权利。约翰梅森大学的一名公共政策学教授居然也声称,欧洲盟友也会不时地监视监听美国。
众所周知,美国素以网络安全卫士自居。美国监听范围之广、程度之深,不论是对美国本土还是对其他国家,都是令人难以置信的。美国政府可以监听每一个人,包括自己国家的人民。《华盛顿邮报》6月2日报道,美国司法部日前披露,在特朗普执政期间,司法部曾秘密获取4名纽约时报记者的电话记录。这是近几周来第三次披露的有关美国联邦执法机构使用这种挑衅性和争议性策略筛选新闻记者的资料和信息。
“9·11”恐怖袭击之后,美国成立了国土安全局,专门立法出台了《美国爱国者法案》,加大监视监听的范围和深度。这种加大监控力度的法案备受争议,其目的是为了让美国免受恐怖威胁。因为这些重要手段会为反恐人员提供充分的侦查保障,以便侦查已知的,或者有嫌疑的恐怖分子是否参与恐怖活动、是否与其他可能参与恐怖活动的人有联系。
早在奥巴马政府时期,美国国会曾经授权,从有关电信公司收集美国电话通话记录,有效防止了对美国的重大恐怖袭击。因为得到了国会授权,这一举措被认为是合法的,而不是奥巴马政府在滥用权力。
值得一提的是,2001年的《美國爱国者法案》除了延伸恐怖主义的定义,包括国内恐怖主义,更重要的一点是该法案扩大了美国的执法机关可管理的活动范围,尤其是在监听监视方面。根据法案的内容,执法机关有权搜索或监听监视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医疗、财务和其他种类的记录。这个法案以防止恐怖主义为目的,不仅扩大了美国执法机关可管理的活动范围,同时更加扩张了美国政府的监听监管权限,如在控制、管理金融方面的流通活动,其扩张了美国财政部长的权限,尤其是在针对与外国人士或政治政体有关的金融活动领域。
这里有一个关于监听监视法律性的问题。在实施监听之前,美国法律要求申请实施监听监视要完成一整套的法律程序,即监视行动要接受严格的法律审查。首先要求要有合理原因,有相关部门的有效签字,并须提前得到联邦法院的批准。当然也会有一些例外,如遇到一些紧急情况,但仍然需要事后从法官那补上必要的手续。
在对他国进行实施监听时,美国1978年出台的《外国情报监视法》也有相关规定。相关规定有许多细则,但有一点是一致的,那就是被监听的对象必须有或疑似有犯罪行为,或者有意从事秘密搜集情报的活动,这些活动涉及违反美国国家的法律法规。
国际社会关系是要建立在真正互信为基础的原则上。情报部门背后的驱动力应该是友谊以及道德伦理,而不是单纯地追逐利益。从引起国际社会关注的角度来审视这次事件,有错纠错并建立国际法律框架,以确保以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尤其是在数据保护法律领域,也算是个好的开始。
各国对数据保护方面均制订有不同的法律,但目前这些法律大多倾向于规范公司对客户数据的管理,而不是管理政府活动。大多数公司的政策条款中都有一个隐私条款,该条款称在合法请求的情况下,信息以及有关其它监控的关键词将会被共享,而用户数据(例如电子邮件和社交媒体活动)并不总是存储在用户所在的国家。例如,Facebook在其隐私条款中称,所有用户必须同意他们的数据被转送和存储在美国。由于世界主要技术公司的总部都在美国,从理论上讲,所有参与互联网世界的用户的数据都存在被侵犯的可能,因为美国政府可能接触到互联网世界的大部分数据。
根据《美国爱国者法案》要求,谷歌在欧洲与其他地区储存、处理或拥有的任何资料,包括电子邮件、web应用程序与档案储存等,都必须接受美国政府的检查。《美国爱国者法案》无疑给予美国政府在使用以这种方式存储的欧洲数据新的权力。从国际社会的角度来看,在数据保护国际立法方面还有很多课题需要深度探讨与研究。这些课题的研究是国际社会所面临的新的挑战,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球各国的倾力合作。
如前文所述,此次事件是2013年的“棱镜门”的持续调查。如调查属实,此次事件将是继水门事件后又一震惊全球的美国监听丑闻,堪称 “国际水门事件”。正如法国负责欧洲事务国务秘书博纳5月31日在接受法国新闻台采访时所表示的,美国国家安全局通过丹麦国防情报局监听欧盟领导人一事,如获证实,性质将是极其严重的。虽然目前还没有最终的结果,但预计2021年内会有结果以确认事实,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