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楠
近年来,黑龙江省桦川县检察院坚持以主动服务、平等保护、规范执法为原则,真严管、真厚爱,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一,增强服务意识,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加强完善制度建设,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多种法律监督手段,夯实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制度基础;认真落实普法责任,12名检察官挂牌服务县内12家企业,多次走进企业宣讲《民法典》,面对面答疑解惑;切实提升法律服务质量,调整院办公楼布局,主动无偿为县商务合作促进会和女企业家协会提供单独的楼层办公,并为协会会员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
第二, 强化法律监督,优化企业法治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护航金融安全,完善金融检察举措,突出惩治金融犯罪和涉众型经济犯罪;服务市场主体,检察长常态化走访、调研企业,主动作为。深入推进民事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加大对损害企业权益的虚假诉讼监督力度;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投资商和企业负责人、重要技術人员,依法慎用强制性措施,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第三,完善检务公开机制,构建高效便捷的沟通渠道。加强与民营企业家的沟通联系,邀请他们参加检察开放日、座谈会等5次,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依托12309检察服务大厅“互联网+检务”平台,为民营企业法律咨询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