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峡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践与思考

2021-07-05 05:25王海燕
地下水 2021年3期
关键词:渠系末级水价

王海燕

(陕西省宝鸡峡引渭灌溉中心宝鸡总站,陕西 宝鸡 721000)

1 灌区概况

灌区分为塬下(渭惠渠、渭高抽)与塬上(宝鸡峡)两大灌溉系统,现有引水枢纽两处,设计引水流量95 m3/s;中型水库6座,总库容3.3亿 m3,有效库容1.8亿 m3;有总干渠、干渠、支渠、退水渠共107条,总长度1 161.48 km;各类骨干建筑物5107座;抽水泵站22座,总装机84台套2.69万 kw,总抽水能力92 m3/s;灌区现有斗渠1 874条,长度2 235 km,农渠9 858条,长度3 730 km;水电站4座,装机容量3.27万 kw。是一个多枢纽、引抽并举、渠库结合、长距离输水、建筑物齐全的大型灌排体系,是我省目前最大的灌区。

近三年均渠首引水量10.45亿 m3,其中渠首灌溉和蓄库引水3.49亿 m3,占渠首总引水量的33.4%;水力发电引水5.79亿 m3,占渠首总引水量的55.4%;生态及应急退水1.17亿 m3,占渠首总引水量的11.2%。三年平均渠首灌溉引水2.5亿 m3,斗口灌溉引水1.5亿 m3,灌溉面积350万亩次。

宝鸡峡灌区建成投运,结束了渭北地区十年九旱、靠天吃饭的历史,对于改善关中西部的农业生产条件,确保全省粮食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受市场经济冲击农户种田积极性不高,各管理总站年平均斗口用水总量呈下滑趋势,灌区农灌斗口用水徘徊不前,灌溉效益得不到提高,农灌用水处于瓶颈期。

2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2.1 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必要性

(1)灌区水利基础设施薄弱,现行的农业供水价格普遍偏低,不能有效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和供水成本,农业用水方式粗放,农民节约用水的意识不强,给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带来障碍。

(2)现行水价明显低于成本,灌区管理单位难以为继。宝鸡峡灌区目前执行自流终端水价标准为0.250元/m3,其中国有水价执行0.180元/m3,占省物价监审运行成本0.412元/m3的43.99%。末级渠系定价标准为0.07元/m3,占调查运行成本0.203元/m3的35%,致使灌区管理单位一直亏本运行,简单的再生产都难以维持。

(3)田间工程维修养护缺乏资金保障,加重了群众浇地负担。四是末级渠系管水组织专管人员报酬低,村组管水组织瘫痪,供水终端运行不畅。

综上所述,只有通过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以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为基础,以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使农业水价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才能有效促进节约用水,减轻农民浇地负担,保障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

2.2 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可行性

借鉴发达地区农业灌溉先进工作经验,结合本灌区的实际,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势在必行。

(1)灌区通过实施世行项目、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工程,骨干工程输配水能力与效率大幅提升,灌区保障程度和抵御灾害能力显著提升,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实现了节约用水,灌区灌溉水利用系数由0.52提高到0.55。

(2)灌区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落实了公益性人员经费和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保证了灌区工程基本运行,稳定了职工队伍。

(3)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政策支持进一步增强。2016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颁布;2017年8月3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

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7]67号)发布,省水利厅、物价局、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先后下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制定颁布了促进农业水价改革的相关配套政策,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起到了保驾护航作用。

(4)灌区硬件设施保障加强。通过近两年的水利灌溉配套工程项目实施,灌区量水设施齐全,工程设施配套较好,为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奠定了基础。

3 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方法与措施

3.1 改革的目标

(1)完善计量设施,夯实工作基础。加快计量设施建设,在斗渠口设立量水堰,分渠口设立计量标尺,实行“斗口和渠道末端双标尺、同计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建立农业水权制度。明确水权,实行总量控制。完成灌区用水户档案登记,为颁发水权证创造条件。

(3)建立合理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在灌区供水终端全面推行超定额累进加价,价格标准执行粮油作物标准。一般定额内用水,自流执行0.326元/m3,而超定额用水,超出部分自流执行0.352元/m3。

(4)强化用水管理机制。强化供水计划管理和调度,提高管理单位运行效率,强化监督检查。

(5)建立管护机制。通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明确工程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费用,做好工程维修养护,保障工程设施的良性运行。

3.2 改革的方法与措施

(1)鼓励开展节约用水。支持利用地表水,合理控制使用地下水,推广小畦灌,减少无效用水,促进节约用水。

(2)农灌用水实行定额管理和总量控制。参照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行业用水定额》(DB61/T 943-2014),结合灌区目前的渠道状况、管理现状和耕作水平,制定灌水定额:小麦冬灌为140 m3/亩,春灌120 m3/亩;夏玉米一水110 m3/亩,二次以后用水90 m3/亩;苹果、梨树、桃树等经济作物冬、春灌为120 m3/亩,夏灌100 m3/亩。

(3)农灌用水与农作物分类。

(4)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5)实行节水奖励。对农户实际用水且末超出亩次作物灌水定额水量的部分,按0.03元/m3给予节水奖励,节水奖励由财政精准补贴资金负担。

4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取得的初步成效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既是一项系统工程,改革涉及面广,推进难度大。2019年冬灌开始,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在灌区全面铺开,按照中、省、厅、局农业水价改革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以建立健全“四项机制”(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工程运行管护机制、用水管理机制)为核心,全面推行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加强终端水价宣传、张贴公布水量水费、强化用水市场监管等措施,有效地促进了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1)灌区群众的节水意识有效增强,农户积极平整改造土地,改宽垄为窄垄,有效提升了农田灌溉水利用率;(2)工程设施运行良好。落实了小型水利工程“管养分离”新模式,加强了末级渠系工程设施的管理维护,对工程进行长期监护,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消除隐患,提高长效管护效率,末级渠系工程完好率达到90%;(3)群众用水积极性明显提高。水费征收规范透明,加量加价等违规行为已完全消失,灌区群众彻底浇上明白水、放心水,通过2019-2020连续两年群众用水满意度调查问卷,群众用水满意率达到86%以上;(4)群众浇地费用明显降低。通过各管理站不定期深入农户加强新水价执行情况调查监督,群众浇地负担亩均下降8~10元,切实减轻了群众的浇地负担。

5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后的思考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以来,从节约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益方面成效明显,但还存在一些问题:田间渠道老化破损,还存在跑冒滴漏现象; 农民群众对水资源危机意识的认识程度有待提高; 渠井灌比例失调,降低了灌溉保证率,为了巩固改革成果,需要久久为功、驰而不息。要继续保持农业水价改革的可持续性发展,建议应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1)要继续落实宝鸡峡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及时加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政策解读,各总站对管理站职工、末级渠系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掌握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政策要求、分类水价标准、超定额累进加价的现场管理要求和计量计价方法。

(2)继续做好指导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包括在全灌区所在乡镇、村组张贴通告,公开水价改革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

(3)加强水价水费收缴管理,水费收缴严格执行“统一票据,明码标价,开票到组,公布到户”制度,水费由收费员持证收费,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收取。

(4)加强对末级渠系管理组织账务监管,加强对末级渠系管水组织收费行为的约束和监管,建立水费收缴台账,健全财务收入账目。并及时将灌季用水情况向农户公布。

(5)结合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整顿末级渠系管水组织队伍,把不适应改革要求的人员清理出管水队伍,完善有关水价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进一步整顿水价管理秩序,制定完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相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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