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裕涛
治国安邦,重在基层;管党治党,重在基础。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全面从严治党要在国有企业落实落地,必须从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严起。”这为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提升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指明了方向。近年来,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加强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和基本制度建设,强“根”固“魂”,为国企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推进“三基”建设提升组织力的实践
建强基本组织,战斗力更强
一是落实“四个同步”和“四个对接”。近年来,国有企业党组织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创新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的途径和方式。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建工作“四个同步”制度,保证党组织工作机构健全、党务工作者队伍稳定、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实现党建工作“四个对接”。
二是确保党组织的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规范设置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根据企业产权关系、组织机构、经营模式、用工方式的不同,做到“应建必建”,消灭了党组织覆盖的盲区和空白点。按照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促进企业发展的原则,以产权关系为纽带,兼顾属地、属业管理,明确和理顺党组织的管理关系。把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作为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必要前提,使基层党组织设置运行与企业改革、生产经营、管理模式相适应、相融合,做到哪里有职工群众哪里就有党员、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哪里有党的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党的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深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加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开展“四强”党组织争创活动,使企业党组织成为党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
建强基本队伍,执行力更强
一是大力推进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按照“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标准选好配强企业基层党组织书记,使之既成为优秀的党组织带头人,又成为经营管理的行家里手。要求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县级以上党委举办的集中轮训,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对新任基层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在半年内进行任职培训,党员领导干部除执行干部教育培训有关规定外,要带头参加所在单位的党员教育培训。把党支部书记岗位作为培养选拔企业领导人员的重要台阶,全面推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企业领导人员政治素质考察和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是大力推进基层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企业职工人数和实际需要,配备一定比例的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注重选拔政治素质好、熟悉经营管理、作风正派、在职工群众中有威望的党员骨干做企业党建工作,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企业复合型人才的重要平台。严格落实同职级、同待遇政策,推动党务工作人员与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双向交流。在国有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也要同步设置或者调整党的组织,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选配好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人员,使“从业者”的素质能力得到大幅提升。
三是大力推进党员队伍建设。在提质控量上,严格政治标准、严格培养教育、严格发展程序,适当收窄“入口”,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在日常管理上,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理顺党员组织关系,消除“口袋党员”。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积极推行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做法,使党组织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在加强党员教育上,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再到党史学习教育,党员的党性意识不断增强,党员的作用充分彰显。
建强基本制度,保障力更强
一是党内法规密集出台。近年来,党中央陆续颁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党的十九大重新修订了党内“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这些党内法规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首次把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国有企业章程,明确国有企业党委(党织)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明确“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明确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程序,有效解决了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落实党管干部原则两个关键问题,厘清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和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问题,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二是党内制度无缝衔接。近年来,国有企业在贯彻执行党内法规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委会议事规则》《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建工作考评标准》《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党费收缴管理使用规定》《“三会一课”制度》等制度办法。通过从党委到支部、从支部到党员工作责任和工作标准的构建,使各级党组织清楚地知道党建工作“为什么、做什么、谁来做”。
推进“三基”建设提升组织力的启示
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是提升组织力的前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必须一以贯之。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的有机统一。国有企业党委(党织)发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既不能缺位失位,也不能越位错位。
建立和健全有效覆盖与全面覆盖组织体系是提升组织力的保障。根据企业性质、经营模式、用工方式等不同,创新党的组织设置方式,建立健全党的基本组织,使每个产业链条、每个工作项目、每个工作区域、每个工作阶段都有党的组织。在组织覆盖的基础上,强化工作覆盖;在有形覆盖的基础上,强化有效覆盖,以高质量党建推动企业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
重视和依靠“三支队伍”建设是提升组织力的关键。基层党组织书记、基层党务干部、基层党员“三支队伍”是实现组织力的关键所在。要把讲政治、有能力、敢担当、懂业务的党员干部选拔到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或基层党务干部队伍中来,并建立双向交流机制,全面提升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引领发展能力、履职尽责本领和服务职工水平;要与时俱进地健全各项制度,保障党建工作有人理事、有钱办事、有阵地议事、有制度管事,为基层党组织书记、基层党务干部有力有效开展各项工作創造条件。要加强基层党员队伍建设,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那些政治上不合格,想混入党内捞好处的人,一个都不能要,从源头上保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格组织生活,加强理论教育、形式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不断提高基层党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
压紧和压实党建主体责任是提升组织力的根本。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只有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才能履行好管党治党职责。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专职副书记、党务部门及党务工作者都要履行好各自职责,形成抓党建的合力。要建立定期研究、定期安排、定期检查、定期考核的“四个定期”党建工作机制,要健全承诺、述职、评议、考核、问责常态长效机制,把党建工作考核同企业领导班子综合考评、经营业绩考核衔接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