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忠
摘 要 现阶段,采取农村土地流转方式,既可以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利用,又能在相关政策实施下,推动农村农业发展。但随着现代化农业发展,传统土地流转模式已难以满足现实需求,需对农村土地流转模式进行创新,以提升农业经济效益,为现代化农业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基于此,主要对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及其效应与创新进行探讨。
关键词 农村;土地流转模式;效应;创新
中图分类号:F321.1 文献标志码:B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21.06.067
基于现代化农业发展背景下,我国相关部门应发挥引导、监管等作用,加大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实施力度,考虑各地区农业发展现状及需求,合理选择农村土地流转模式,重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改变传统土地应用形式,进而提升我国整体经济水平。
1 农村土地流转模式
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实施过程中,不仅要考虑各农村地区经济水平,而且还要以长远发展的眼光进行全面分析,以便对我国现代化农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此外,还应依据各地区农业发展现状,合理化选择与应用农村土地流转模式,改变农户传统理念,注重土地资源科学化使用,进而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发挥现代化农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1.1 转包模式
农村土地流转模式中的转包模式,是指农户把自己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全部或部分转给其他农户,此模式常应用在不发达地区。土地转包模式,只是在土地使用权方面发生变化,而承包权依然归属转包人,无论是转包方还是承包方,各项权利均会受到相应法律法规的约束与保护[1]。同时,此模式操作起来简单、方便,还可以把分散的土地集中化种植与管理,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更突出。
但在转包模式实际应用过程中会因某些因素影响而出现诸多问题,如土地流转分散性、不稳定性等。为促进现代化农村经济稳定发展,需农户对此模式合理化选择与应用,要依据自身发展实际情况对农村土地流转模式进行正确应用,如此才能确保现代化农业可持续发展。
1.2 股份合作模式
农村土地流转模式中的股份合作模式,主要是受外部环境因素影响,大部分农民选择把自己名下的土地,以股份制投入到农业生产股份合作经营中,获取相应经济收入。股份合作模式具有较高持续性、较广的应用范围等特点,目前已在各农业地区的发展中被合理应用。虽然各地区农业领域逐渐加大了对股份合作模式的应用力度,但其应用中存在着效果不理想的情况,主要是因为股份合作模式未受法律法规保护,极易在股份合作模式实施过程中受经济效益因素推动影响,导致土地用途发生变化,进而影响农户权利、利益,阻碍现代化农业发展。因此,各地区农业应用股份合作模式时,要考虑各地区农业发展现状,相关部门应制定、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股份合作模式实施及农户利益、权利得到法律法规保护,从而推动现代化农业稳定发展。
1.3 信托模式
农村土地流转模式中的信托模式,又被称为“土地银行”,应用主体是农民,农户自己把名下土地使用权委托给专业化的信托进行管理、使用,从而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信托模式的应用,对我国现代化农业发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既不会对农民使用权造成影响,又能由专业的信托方对土地资源进行科学化管理,可有效提高土地利用率[2]。结合目前我国现代化农业发展情况可知,信托模式并未全面化进行应用,存在一定局限性,无法有效确保信托模式作用全面发挥。对此,各部门应加强重视,要意识到信托模式的作用与影响性,加大信托模式应用力度,以实际效应说明其重要性,从而扩大信托模式应用范围。
2 农村土地流转模式效应
2.1 促进和谐社会稳定发展
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的广泛应用,既可以对现代化农业发展带来积极影响,又能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应用,促使农户积极开展大规模农业种植,便于对土地资源进行经营与管理。此外,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的合理应用,还可以促使开展机械化种植,减少人工劳动力,提升农业综合效率,以现代化农业创新发展,提升各地区经济水平,改善农户生活质量,从而促进现代化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2.2 全力打造现代化农村
农村土地发展过程中,大部分农户的经济来源就是农业,而关于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的实施,主要目的之一就是改善农户生活质量,提升农村地区经济水平,在我国各部门积极参与下,全力打造现代化农村,使其经营、生产效益等更加突出[3]。此外,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的合理应用,还能优化农民传统种植及发展观念,影响农民个人思想与综合素质。科学合理应用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可改变传统种植模式,增强现代化农村稳定性及综合能力,帮助农村地区解决农民养老问题,增强现代化社会稳定性。
3 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创新策略
3.1 遵循因地制宜创新原则,扩大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应用范围
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创新,基于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实施效应条件下,遵循因地制宜创新原则,依据实施地区农业发展现状及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农村土地流转模式,促进现代化农业改革发展,扩大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应用范围,无论对农户,还是对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等均有积极影响。针对农村地区经济水平差异性详细探究可知,在经济水平较低地区,采用土地转包模式、分散性土地流转模式等,可对经济水平较低地区农业稳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在经济水平较高的地区,选择信托模式,可解决各地区农业发展问题,显著提升农村地区土地资源利用率。
3.2 制定完善的保障体系,明确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实施目的
无论是对各类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的实施,还是对各农村地区土地流转的管理,均需有相应的保障体系[4]。保障体系的制定依据是结合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实施情况,全面分析、掌握土地资源使用标准,借助适合的农村土地流转模式,逐渐改变农业发展现状。完善保障体系,主要是在保障体系实施过程中,对现代化农业发展情况与相关模式应用进行综合化分析,借助保障机制,帮助农户解决种植问题,维护农户合法权益与利益,确保农业有良好的生存保障。此外,我国相关部门还应给予大力帮助,出台相关政策与制度,各地区农业部门应加大实施力度,使各项工作开展均能有法律法规约束,并明确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实施目的,从而实现现代化农业可持续发展要求。
3.3 维护农民与经营者良好关系,促进现代化农业稳定发展
维护农民与经营者的良好关系,也是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实施核心内容之一。无论哪种流转模式,土地使用权始终归属于农户自己,经营者所管理的土地仅有使用权。关于农民与经营者之间的合作,需农户与经营者之间相互协调,所选择的流转模式要符合双方要求,并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实施依据,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确保土地经营合法性[5]。此外,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加大对经营者的监管力度,规范经营者的行為,以保障农户合法权益,同时要实施相关政策,为经营者提供生产、经营有利条件,使经营者受到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确保经营者的利益与权力,达到双赢创新发展的目的,从而促进现代化农业稳定发展。
4 结语
从现代化农业长久发展角度分析,对农村土地流转模式进行合理应用,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需依据各地区农业发展现状,选择适合的流转模式,包括转包模式、股份合作模式、信托模式等,进而促进和谐社会稳定发展,全力打造现代化农村。在此基础上,要对农村土地流转模式进行创新,遵循因地制宜创新原则,扩大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应用范围,制定完善的保障体系,明确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实施目的,维护农民与经营者的良好关系,进而促进现代化农业稳定发展,改善农户生活质量,提升现代化社会经济水平,增强现代化社会稳定性。
参考文献:
[1] 杨灿明.探讨创新农村土地流转方式及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策略[J].种子科技,2017,35(04):23-24.
[2] 王丽娟.分析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及其效应与创新[J].统计与管理,2017(03):143-144.
[3] 戴安华.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新模式[J].湖南农业,2018(07):38.
[4] 贺文华.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创新与现代农业发展研究[J].山东工商学院学报,2017,31(05):106-116.
[5] 毛振华,胡长战,钱军.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及其选择分析[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8,29(16):228.
(责任编辑:刘 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