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栋
(山东大学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0)
近年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成为国家推进农业现代化转型的重要抓手。自2018年国家明确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以来,历年中央一号文件均强调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现代农业转型中的重要作用。随着土地流转的普遍实践,新的农业经营形式和经营主体正在形成,小农经济正在加速转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成长正在改变基层农业经营体系的全貌,成为牵动乡村社会变迁、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动力。关于农业现代化的学术研究,学者们主要从以下方面展开。
一是对农业转型逻辑及其方向的相关研究。费孝通[1]曾言及,不流动是乡土社会的重要特征,彼时生于斯长于斯的小农经济是一个内部循环的经济与社会体系。自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以来,中国农村社会便被勾连入一个流动的历史过程。遵循土地流转和“三权分置”的制度逻辑,农民与土地和村庄渐行渐远[2-3]。新时期乡村变革的重要动力表现为资本下乡和国家资源反哺,使得农业经营体系被重塑[4]。乡村社会的结构转型也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兴起的重要前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理应在乡村振兴中发挥作用[5]。随着社会的发展,农业转型的方向历来是一个被热议的理论命题,包括马克思主义、实体主义和自由主义经济学都有过深刻论述,生成了截然不同的农业转型方向。在本土学术研究中,关于农业转型的方向也存在着不同的论说,学界在农业现代化要走规模化经营还是保护小农经济上分化严重[6-7]。
二是对新形势下农业家庭经营韧性或以小农户为主体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合理性的洞察。在乡村振兴战略强调“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政策背景下,有学者为以小农户为主体的农业现代化的理论可行性提供了实证经验支撑,指出通过土地托管等可实现以小农户为主体的服务规模化和农业现代化[8]。这是因为农业转型并非单纯的经济问题,更是嵌入一定社会结构的社会议题,农业转型与乡土社会规则、伦理规范、道义理性相勾连。而且,农民家庭经营始终保持着较强的韧性,通过组织化、社会化与国家化等形式,现代农民家庭经营的韧性和发展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为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注入了活力[9]。家庭农业的韧性有其独特的社会基础——如黄宗智[10]提出的“隐性农业革命”为“小而精”的家庭农业提供了有利的市场环境;亦有学者提出在“半工半耕”的生计模式下,农业家庭经营因具备“发展型”的属性而更加具有韧性[11]。即便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获得经营上的成功,也要嵌入乡土社会的关系与人情网络,并转化为农民家庭经营的基本形式[12]。由此,农业的“再小农化”和“再家庭化”便得到了合理解释[13]。关于农业家庭经营韧性表现的形成机制,学界亦形成不同层面的解释,如农业经营的特殊性[14]、资本“外来性”与乡村社会的张力[15]、农业经营的技术细节和交往细节对规模经营的排斥[16]等。亦有学者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提出,家庭经营在具有特殊性的农业产业中可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如克服信息不对称、实现利他主义基础上的协作生产[17]。
总体看来,学界对乡村转型背景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兴起及其社会基础进行了丰富的研究,揭示了农业转型和乡村变迁的总体特征。当然,既有研究所呈现出来的农业转型中规模化经营主体和小农经济的非此即彼和二元对立,其事实基础是农民家庭经营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村社会变迁中的双重不稳定性。既有研究也多关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嵌入性问题;而对于原本没有发生过经营主体重构的、始终以农民家庭经营为单位、以乡村社会为根基的农业生产形式,其得以顽强存续的内在社会机制和外在社会结构鲜有研究。换言之,中国的农业经营果真只有一种走向规模化经营的必然性社会基础吗?农业的“去过密化”是否一定意味着农民就业的非农化和离村化?若否,其得以延续的机制是什么?除了农民家庭经营在劳动生产效率、成本控制和风险应对等经济层面的优势之外,既有研究很少从农民家庭经营所面临的社会结构和整体性生计体系层面对农业家庭经营的韧性予以解释。笔者认为,对此的研究更能凸显乡土社会在农业转型和产业发展中的重要意义和基础性地位,对农业现代化道路的重新思考也有助于摆脱农业规模化经营的路径依赖和过于倚赖外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而导致的经营风险。因此,本研究试图通过广西A镇甘蔗产业经营的案例分析,展示农业发展过程中以小农户为主体的社会嵌入性农业转型样态,及其在乡村振兴新形势下所彰显的社会意义。
A镇位于桂西南,与越南接壤,镇内以甘蔗种植业为主,镇上有一家大型制糖企业,素有“制糖强镇”之称,是全国糖料甘蔗主产区。A镇耕地总面积24万亩,其中甘蔗种植面积17万亩。自1981年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A镇农民基本以在村里务农为主,很少外出打工。1987年,兴隆糖厂的建立使得农民外出务工的动机更加弱化。本地农村,尤其是甘蔗集中生产的村子,始终未出现由于劳动力持续大量流失所造成的无人种地和村庄“空心化”问题,农民一家一户的甘蔗种植成为A镇农业的主要特征。
中国农业发展在模式与机制上的最大特征是地方性农业转型模式的多样性,即便是在经营同一种作物的地区,也会出现不同的生产组织方式,家庭农业或持续或消解不能完全用农业生产的天然特性来解释,地方上的政治经济条件也必须要考虑[17]。在A镇及其所属的F县,甘蔗种植业能够发展成为主导性农业产业,有如下几个方面的结构性条件:其一,自治区政府长期以来,在全区农业发展规划中都将甘蔗产业作为一项“农业立区”的基本产业。市县两级政府也因此积极号召当地村民种植甘蔗,在发展甘蔗产业上,政府的行政干预逐渐常态化。其二,分税制改革后,发展甘蔗产业可增加地方财政收入。F县内有两家大型制糖企业,每年的税收贡献可占全县财政收入的一半,成为名副其实的县域经济支柱。其三,在适宜的自然条件下,A镇的甘蔗种植日益表现出文化传统属性。实力雄厚的制糖企业确保甘蔗种植业始终有相对稳定的地方市场。国家及地方政府大量的农业项目下沉,亦为甘蔗产业的持续发展奠定了资源基础。可见,具有地域特色的经济与社会结构是A镇农业产业发展的前提条件。
任何形式的农业产业发展都不是自然而然形成的经济过程,而是一个嵌入特定社会结构和文化环境的社会问题[18]。虽然今日的农村已不是“乡土中国”的状态,但乡土社会的某些伦理规则和社会道义机制却在很大程度上沿袭了下来。地方政府和工业资本要想延续农业产业化,必须将产业嵌入乡土社会,通过一整套社会建制与社会动员实现产业的持续发展。
1. 嵌入乡土社会的市场
农业产业化的失败往往被归咎为不稳定的市场风险逻辑、城乡二元体制下失衡的工农关系,以及农民组织化的欠缺。尽管近年来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出现了链接不同利益主体的多元模式,然而市场导向和商品化生产始终是农业产业发展的关键。只有链接工业与农业的融合式发展,农民才能更大程度地分享产业发展的利益,而不至于在低效的农产品流通环节的利润空间被挤压。自1987年A镇糖厂嵌入乡土社会,便为当地的甘蔗种植业持续提供在地化的地方市场,减少了农民远距离运输的成本和农产品损耗,增加了农民的生产经营利润。当市场相对开放、小规模的家庭农户很容易进入时,独立的家庭经营便成为商品化农业生产的主导模式[19]。市场嵌入乡土社会的最大社会效应便是避免了制度化“半工半耕”所带来的拆分型家计模式;当农民对地权交易的需求低迷时,土地流转市场也未能发育。这便是为何在长期的甘蔗产业化发展过程中,A镇的商品化农业经营始终维持家户制的重要原因。小农户在资本化生产进入农业的过程中仍能顽强生存,并不是因为农业中有阻碍资本化生产的天然障碍,而是因为小农户能独立地获取市场渠道,并能分享产业链延长所带来的价值增殖,以抵抗农业中的不充分就业。
2. 产业链的嵌入性融合与延长
有了市场还不够,若市场未能亲和乡土社会,仍不能解决产业资本下乡的外来性问题。糖厂的建立将市场嵌入乡土社会,还表现在促进了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并延长了产业链,围绕糖业发展形成有活力的农业产业联合体,为A镇农民提供了充足的生计机会。产业融合主要是指甘蔗种植业与制糖业,以及农资销售、仓储、物流、种业、农机服务、劳务中介、供水等农业服务业在镇域范围内的融合共生,并不断延长着以种植业为基底的产业链。一二三产业的嵌入性融合始终围绕着全镇近17万亩的甘蔗种植区域展开,由于各项业务都深嵌于当地的熟人社会关系,因此从事上述产业的主体亦都是本乡本土的农民,经营主体具有明显的地域排他性和关系排他性。正如一位在镇上从事化肥农药等农资销售的店主所言:“做我们这行的,也都是本地的农民,大家只不过是在街上租个店面而已。来买东西的基本都是自己村的人居多,乡里乡亲的大家都互相认识。”正是由于提供农业服务的市场主体嵌入乡土社会,农资的质量和价格便可在“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日常交往中得到保证,否则就会使农资销售者“失了脸面”。
每天负责向糖厂运送甘蔗的卡车司机也都来自本乡本土,根据运输距离和载货量向糖厂收取费用,在榨季为甘蔗砍运提供公共服务。笔者曾对运蔗货车司机进行过数次访谈,他们坦言:“外人干不了这个活儿,蔗区大得很,到下面全是不知名的小道,地图上都看不见,蔗农居住得也很分散,只有本地人才知道。所以历来都是本地人干这个活。”此外,当蔗农的甘蔗品质出现问题,面临被糖厂扣杂的风险时,作为本地人的货运司机也都会帮蔗农说几句好话,将市场风险降到最低。在他们看来,蔗农相对于糖厂是自己人,其行为逻辑严格遵循着乡土社会的差序格局。从事农机服务和为甘蔗产业输入砍蔗工的劳务经济亦遵循同样的行动逻辑,从而建构起嵌入地方社会的市场体系,对以小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商品化农业形成一种保护机制,也客观上维持着整个农业产业的发展。因此,当我们自下而上地观察农业产业的发展逻辑时,其已经跳出了经济学意义上的产权清晰和纯粹市场化的效率机制,而呈现为一种关系属性。
3. 工业资本嵌入乡土社会的权威机制
在产业发展中,糖厂绕不开与千家万户的小农家庭打交道,由此也产生了较高的组织生产成本和交易费用。面对利益关系极为复杂的乡土社会,糖厂选择将管理体系嵌入其中,设置了农务部门专管甘蔗种植、砍收等涉农业务。农务部门又设置两个蔗站,每个蔗站又包含了若干农务员。农务员享有固定工资,他们在长期的工作过程中已被企业管理制度逐渐地科层化了。
然而,糖厂若想长期维系与农户之间的稳定合作关系,仅对蔗农进行经济性的投入和程式化的管理是不够的,因为作为工业资本的糖厂与分散的农户之间尚有一段社会距离,因此还需为合作关系的稳定进行社会性投入,巩固双方合作的村庄社会基础。所以,糖厂在蔗站之下又设置了非正式的甘蔗产业发展“联络员”,真正实现了工业资本的在地化。联络员直接来自各村的蔗农,其报酬由基本工资和产量分成构成。一般被选为联络员的多是本地的乡村精英,他们多是村干部或种蔗大户。蔗站将乡村精英发展为联络员是考虑到他们在村庄社会里的威望、组织能力和示范效应,使其在动员村民种植甘蔗的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糖厂还通过各种福利来激励联络员的工作投入,如每年停榨的5—10月间糖厂会组织联络员外出旅游,这对他们来说是一份巨大的荣誉,A镇巴村的联络员何忠明在讲述他们去过两次北京天安门的经历时充满了自豪感,“其他村民可能一辈子都去不了一次天安门,只能在电视上看看”;过年过节时,糖厂也会给联络员发放礼品,如2018年糖厂还专门为每名联络员配备了一部新智能手机;日常工作中,蔗站的领导们通过各种私人化的“请客吃饭”与联络员联络感情,等等。在讲究脸面的乡土社会,这对联络员积极参与糖厂动员农民种植甘蔗是一种极大的激励。
一方面,联络员在动员农民种植甘蔗时勤勤恳恳,每当蔗站的农务员下乡动员群众改扩种甘蔗遇到困难时,联络员的介入往往会让村民“给个面子”,蔗区内的甘蔗种植面积得以稳步扩大;另一方面,作为本村有头有脸的人,这些真正的乡村社会权威也积极向村民回馈人情,例如巴村的联络员就在每年的“丰收节”前后宴请村民,给足村民面子。在平日里与糖厂的交涉中,联络员也敢于为本村的村民争取利益,例如在每年的榨季一开始就积极地为本村争取砍蔗指标,以便尽快安排春耕。为了避免联络员的权威异化,糖厂也建立了平衡机制,“我们作为联络员,肯定是要为蔗农服务的,不能有私心。糖厂也对我们有要求,不在本村屯定居的不行,被蔗农投诉、不服从糖厂安排的不行,所以这个是动态的”(甘蔗联络员HQZ访谈记录)。通过嵌入乡土社会循环往复的人情给予和反馈机制,资本下乡的最后一公里被打通,夯实了产业发展与小农户之间稳定的订单合作关系,蔗区甘蔗种植面积也逐步扩大。
因此,在甘蔗产业发展中,蔗农与糖厂之间按照合同产生的市场交易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乡村社会中的人情和面子同样非常重要。通过乡村精英在糖厂与蔗农之间的情感联结,甘蔗产业发展的根基也日益稳固。在特定的地方性政治经济结构中,嵌入乡土社会的市场营造出融合型的产业体系和工农关系,这种关系具有明显的外部资本排他性,为农民家庭经营参与农业产业化奠定了外部基础。由本乡本土的乡村权威作为工业资本和蔗农之间的利益联结者,更是直接将外来资本嵌入乡土社会,从而形成对小农户参与商品化农业转型的双重保护。
在农业产业嵌入乡村社会的基础上,农业商品化转型并未导致工业资本对小农户的排斥。除了外部结构与政策环境之外,很大程度上还得益于村庄社会结构和农民生计体系的耦合性。当这种生计体系与农民家庭经营有机衔接在一起时,就形成了内生型的乡村经济体系。
关于农业转型的研究多将农村劳动力的迁移作为逻辑起点。传统的小农经济是一种“过密型”农业,农民在生计压力之下接受劳动力高度密集的内卷化农作[20]。“过密型”农业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之后依然盛行[21],随着农村人口大量流向城市务工所导致非农就业的快速增长及农业从业人员数量的不断下降,农业经营中出现了“去过密化”现象。农业“去过密化”的转型路径通常又分为以下几种:一是地方政府推动的资本下乡和规模化农业的出现;二是在农村劳动力外流、农业人口减少与人们食物消费转型交汇点所产生的“隐性农业革命”,保留了小规模家庭经营的特征[22];三是当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后,村社内部会通过自发性土地流转形成适度规模经营,中坚农民成为农业生产和乡村治理的重要主体[23]。3种路径都将人口流动作为重要前置条件。农村人口外流的确可构成农业经营主体转型的一个前提,但农业转型不以人口流动和乡村社会结构的瓦解为必然前提。因此,这种研究范式通常也会忽视这样的情境:在那些历来或尚未流行农民外出务工现象的农村地区,尤其是商品化农业发达的乡村,其农业经营在转型社会里又会以怎样的形态存在?
A镇的农业发展经历了以粮食作物种植为主向经济作物种植为主的转型。在1987年糖厂建立之前,A镇的甘蔗产业不成规模。但当时亦逢中国城市化进展缓慢时期,因此A镇的农民很少外出务工,形成主粮生产与甘蔗副业相结合的家庭农业生产形式。A镇糖厂的建立则在“打工潮”之外提供了另外一种可能,深度嵌入地方社会的新型“工-农”结构具有内在的利益一致性,避免了农民外出务工带来的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和乡村空心化等社会问题,村庄社会结构长期保持稳定。因此,地方市场嵌入乡土社会就促成了甘蔗种植由“家庭副业”向农业产业的商品化转型。农业的“去过密化”以村庄社会结构的稳定为社会基础,而在其内部,农民又可以通过乡村社会中独特的互惠机制来有效应对商品化农业劳动力不足的挑战,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拒斥了资本化农业高度依靠雇工生产的劳动体制和货币经济压力。
在既定的政治经济结构中,农民对于事实上已“制度化”了的甘蔗产业来说,也表现出一种自下而上的能动性和认受性:农民在长期的农业生产经营实践中已逐渐接受并适应了基层政府发展甘蔗产业的政策规制与行政动员,这最为深刻地体现为“进入市场”,从而发展出更具活力和更具竞争力的复合型农业生计体系,且这种生计体系嵌入乡土社会与文化传统。在A镇便是农民将甘蔗种植和间作西瓜结合起来所形成的农业复合型转型。
自A镇种植甘蔗以来,便有种植西瓜的传统。据县志记载,20世纪60年代初当地就开始种植西瓜,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西瓜的种植面积也逐年增加。据《广西通志·糖业志》记载,广西的甘蔗种植历来有间作习惯[25]。此种间作法被农民称为“西瓜套种”。2018年以来,A镇西瓜套种给全镇农民带来的收入达1.5亿元,成为令当地人称道的“西瓜经济”。而村民开始大规模套种西瓜始于2008年。黄宗智曾提出“隐性农业革命”,指人们对瓜果蔬菜等食物的消费结构转型推动着农业生产端的结构变迁。农民普遍开始套种西瓜的生产实践,其起始时间与黄宗智所说的“隐性农业革命”的发端基本吻合。每年四五月,北方市场对西瓜的消费需求十分旺盛,随着现代交通运输业的发展,A镇的西瓜一般不愁销路。农民所探索出的“蔗瓜一体”复合型生计模式对农民经济和村庄社会结构具有重要意义(表1)。
表1 “蔗瓜一体”复合型农业经营的亩均收支结构(元/亩)
以往学界对农业“去过密化”的研究多将其视为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的结果,此结论无法准确反映劳动力密集型的商品化农业村庄的经济与社会结构。A镇的经验表明,在商品化农业型村庄,农业生产中将具有较高效益的不同经济作物进行组合式经营,恰恰可以在不发生劳动力流动的情况下实现村庄“过密化”表象下的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目前在学界广为流行的“半工半耕”观点并非对农业“去过密化”实践的普遍适用的解释,典型农区的“半耕半工”结构并不是一个稳定和普遍的状态[26]。笔者调研同样发现,A镇的农民根据地方性知识将西瓜套种和甘蔗种植紧密结合起来,在充分利用家庭劳动力的基础上拓展了土地上的生计机会,并实现了对农闲时间的有效利用,从而保障农民留在村庄和土地上的充分就业,因此并未发生人口外流,“半工半耕”的家计模式也未形成。作为能动的主体,农民也会通过增加资本投入,并结合雇工来扩大再生产。如表1所示,在甘蔗种植经营活动中嵌入西瓜套种,农民在3年为一个周期内每亩土地上的纯收益约为2212元。以周村为例,农户经营土地面积在50亩以上的不在少数,土地上的经济纯收入可达10万元以上。这样的农业收益普遍好于外出务工的工资性收入,因此,周村有劳动能力的老中青三代农民离开土地的意愿极低。
农民在将甘蔗和西瓜结合起来的一体化种植结构中,事实上已经深度卷入市场体系,与粮食作物的市场化生产不同,A镇农民所从事的这种商品化程度极高的经济作物种植经营可以依托本地稳定的工业市场和有利的全国水果市场实现更高的经济收益。经济高收益和农民充分就业就产生了农业“去过密化”的社会经济效果。
嵌入乡土社会的农业转型并不必然排斥农民家庭经营。因此,若复合型的商品化农业转型可以实现经济上的高收益,农民就有足够的动力和理由留在农村,在农业生产中将家庭劳动和雇佣劳动有机结合,形成高度资本化的家庭农场经营形态。以粮食作物为主要经营对象的家庭农场所需要的劳动力以家庭劳动力为主,以雇佣短工为辅,并通过资本积累不断扩大再生产,以期达到利润最大化的规模[27]。A镇以甘蔗、西瓜等高度商品化的经济作物为主要经营对象的家庭农业对经营规模虽有一定需求,但需求强度不及粮食作物;而浅丘地貌也限制了资本逻辑驱动下农民扩大农业经营规模的需求。同时,农户普遍不以家庭成员作为主要劳动力从事生产,家庭的角色更偏向于经营和管理。因此,在周村经营50亩左右“甘蔗+西瓜”的农户已经能过上比较富足的生活。
农业家庭经营的稳定性有村社内部的自发型土地流转作为保障机制。A镇有一部分村民因为土地规模较小很早就进城务工并实现在城市的体面安居。这部分离村进城的农户就把土地自发地流转给本村的其他农户,这种流转一般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因此,依托非市场化和商品化的村庄社会关系而形成的土地向部分农户适度集中的机制也就更加稳固了在村农户的家庭经营。当然自发型土地流转租金的形式有多种,有的采取人情的形式准予免费代耕,而有的则会按照每亩300~500元收取现金租。
在A镇不乏种植大户,但他们大多是村庄里依托早年家庭开荒或通过在村庄社会里自发流转土地形成的“土地精英”,这类中坚农民不同于历史上的剥夺性地主,而是深度嵌入乡土社会和熟人化的差序关系圈层。几乎每一个大户都在从事着“蔗瓜一体”的农业生产实践,丰富的土地资源巩固了这类商品化农业生产实践的结构,他们同样采取了家庭经营的生产实践。虽然需要雇佣大量工人,但真正的经营与管理权依然牢牢地控制在农户家庭手中。因此独特的农业结构形态和农民家庭经营的生产形式是互构与相互强化的关系。
一般药品贮藏于室温(10℃~30℃)即可。“阴凉处”是指不超过20℃保存,“凉暗处”是指避光且温度不超过20℃,“冷藏”是指2℃~10℃保存。
农业的转型与产业发展不只关系到村民收入的经济问题,更与乡村治理的结构和有效性密切相关。村庄社会内部的“人气”以及稳定的社会结构有助于嵌入乡土社会的农业转型生成内生型的乡村治理结构。
农业转型通常具有深刻的治理内涵。高度商品化的农业经营可以通过某种机制将农民和外部市场实现有效链接,而机制的建构者即乡土社会的精英群体——西瓜“代办”则是帮助村民销售西瓜的经纪人。西瓜代办大多来源于甘蔗种植大户和村干部,他们也最关心村里的西瓜能否顺利进入市场,每到西瓜收获期他们都会通过私人关系积极联络一批外地老板来村里收瓜。一方面,经纪人具有很强的议价能力,有能力实现村民的利益;另一方面,代办通常从外来老板那里按固定比例获得报酬,其经济利益与乡村发展高度联系在一起。每年能够帮多少农户销售多少西瓜,已经成为经纪人在乡村享有社会声望的象征符号。因此,利益连带和权威地位的社会授予让经纪人成为重建乡村治理共同体的积极行动者和重要关联性纽带。
在A镇,西瓜代办的专业性、与村庄社会的利益关联使其成为有利于农民生计的经济精英。西瓜集中上市时能否有序销售并按时拿到货款对西瓜代办是一个考验,故而只有那些机灵、能干、“面子广”的村民才能胜任。周村共有12个西瓜代办,由于都是本村人,代办服务的范围与宗族边界基本重叠,有的代办同时还担任村干部,因此具有很强的社会嵌入性,他们具有服务于本地村民的内生动力,能够代表村民利益。因此,在乡村市场化转型进程中,该群体事实上承担着为全村提供重要经济公共服务的功能,具有很强的乡村治理公共性。
周村的何小华是村主任,2009年开始成为西瓜代办。“外地的老板来这边收瓜时,看着我比较能干、机灵。后来慢慢地就认识了更多的老板,积累起更多人脉。代办能不能做长远,一要看关系,二要看价格,还要看代办的态度。代办首先不能找瓜农的麻烦,在老板和瓜农之间要向着瓜农说话。平时有什么事情村民找到我们,能办的我们也都帮了。”(代办访谈记录)
全面进入市场的复合型农业经营体系是经济精英再生产的土壤,市场力量在乡土社会的弥散并未导致村落社会的瓦解,这得益于甘蔗联络员和西瓜经纪人等精英群体在乡村社会的成功再生产和再嵌入。农村税费改革后,虽然国家和乡村的关系由资源汲取转变为资源反哺,但也带来乡村治理悬浮化的意外后果。乡村基层政权悬浮的最大特征及其原因在于村干部“离农化”倾向明显,村干部与村民的社会距离在社会流动和社会分化加快的乡村转型中越拉越大。这就使得单一性的乡村治理权威在市场转型中变得更加单薄,尤其是精英离村进城加剧了乡村治理资源的贫弱化及精英身份的离散化。在这种情况下,A镇嵌入在乡土社会的、以家户经营为基础的复合型农业转型却成功再生产了新的乡村治理精英。而在身份上,经济精英又和传统的政治精英及社会精英具有身份上的高度一致性,且三者皆嵌入乡土社会,强化了乡村自治的新传统,成为乡村产业振兴之后乡村有效治理的担纲者。
乡村治理精英的公共性体现在其真正将村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并赢得了乡土社会的信任,在市场高风险的场域中建立起稳定的内生型经济治理结构。A镇复合型农业生产实践中,在精英再生产的基础上,农民普遍进入市场却未被市场所牵制,经济精英和村民反而结成了一个利益内聚的乡村治理共同体。首先,这得益于村民与村民之间建立起的紧密型利益关系。复合型的商品农业是劳动力密集型的产业形态,在华南宗族文化浓厚的乡村社会,换工等互惠性的劳动体制依然顽强延续下来,有效抵御了外部资本的渗入,成为乡村治理共同体重建的经济与文化基础。其次,这种利益内聚性的生计模式所溢出的经济机会在村庄社会内部实现了均衡分布,而非少数人主导的权力失衡的阶层分化,这构成乡村治理共同体重建的社会基础。例如,商品化农业转型调动起整个乡村社会的经济活力,农民中连带涌现出一批从事西瓜育苗、市场化水利服务等不同经济活动的能人,能够在私益和乡村公益之间取得平衡。而且,乡村内部的社会分工也有序展开。显然,这种不断丰富的产业结构和利益内聚性有利于整个村庄的长远发展,其根本原因在于农业转型基础上形成的多元化产业发展与乡土社会的差序格局有效衔接在了一起。经济活力、政治参与、文化传统与社会关系的内在一致性使得绝大多数农民家庭主动选择留在村里,村庄的整体活力也得以长期保持。
李小军今年64岁,经营100多亩土地,他一直在村里种甘蔗、套种西瓜。2015年,他看到村里种瓜的人越来越多,于是开始到外面学习西瓜育苗技术,回来后在村里兼营起西瓜育苗的生意。他租来村里闲置的土地用于西瓜育苗,每亩土地的租金500元,实现了村集体闲置土地的再利用。本村育苗可以减少农民种瓜的成本,他卖给村民的瓜苗要比外面市场价低两毛钱。
像周村这样的干旱型村庄没有河流、水库,村里也没有公共灌溉设施,如何给西瓜浇水?这时私人的“水市场”就出现了,有一些村民投资打井,成为干旱少雨季节里瓜农的“救星”。
长此以往,嵌入地方社会的市场体系催生了利益密集型的共同体,与农民生产有关的重要需求基本能在村庄内部得到解决。也因此A镇在市场经济推动的人口流动浪潮中并未遭遇村庄空心化和劳动力流失问题。由于“村里有人”,尤其是青年农民的在村,确保了村民对修路、传统民俗、精准扶贫等村庄公共事务的充分参与。因此,不管是从经济发展还是从村庄治理的角度来看,村庄社会一直井然有序,农村税费改革后日渐松散的乡村治理共同体得以重建。
以A镇甘蔗产业发展为个案,本文发现实践中存在不同于“自上而下”规模导向的农业转型路径,嵌入乡土社会的农业转型可兼顾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民家庭经营的基本形式。若在特定的政治经济结构中建构在地化的市场体系和融合式工农关系,农业产业发展并不排斥家户制的农业经营形态。只有当农业产业形成链接工业与农业的融合式发展,农民才能在更大程度上分享产业发展的利益,而不至于在低效的农产品流通环节利润空间被挤压。也因此,若市场嵌入地方社会,商品化农业转型化解农业过密化困境、进而改善农民生计的机制或后果就不必然是人口流失、非农化和村庄空心化。市场嵌入地方社会的社会效应表现为促进了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并延长了产业链;由于深嵌地方熟人社会关系,经营主体具有明显的地域排他性和关系排他性,从而对农民家庭经营也形成一种社会保护机制。而在农业产业发展过程中,农民又可通过乡村社会中的互惠机制来有效应对劳动力不足等挑战,也在很大程度上规避了资本下乡对小农户的利益剥夺。若农业产业和市场嵌入地方社会,农业转型并不只有规模经营主体重塑这一条道路。对于农业规模经营和农业现代化之间的逻辑关联,应当根据不同的农业产业类型进行不同程度的判定。对于农业资本化程度较高、附加值较高而机械化程度不足的农业产业,以小农户为基础的家庭经营是一条有效路径;而对于优势地理区位的大田粮食作物种植,在具备较高的农业机械化水平之后,可以适时推进地权集中和规模化经营。
因此,本文格外强调农业产业发展的嵌入性与乡村社会和农民利益的内在关联,若能较好地衔接、嵌入乃至借用地方社会的关系伦理和内生型精英治理,资本下乡不但能够克服其外来性,及时规避经营风险,又能够对农民继续发展农业产业形成有效社会动员。正是因为资本的在地性与对乡土社会的亲和性,在产业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自下而上的以家庭经营为坚硬外壳的农民生计体系和农业复合型转型,从而进一步实现了农业的“去过密化”、稳固了农民家庭经营、夯实了产业振兴的乡村社会基础。A镇的商品化家庭农业并非建立在“半工半耕”的基础上,也即人口流动并不是农业转型的逻辑起点甚至演化背景,而是深度融入市场的商品生产,以及对大量农业劳动力的就地吸纳。当然,由于这种商品化农业因地制宜地采取了将多种经济作物复合生产的制度,从而确保了农民利益。在乡村治理的维度,农业的商品化与复合型转型亦具有重要的治理意义和内涵,主要表现为依托乡土精英的再生产机制重建了乡村治理的共同体。
这无疑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202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强调,乡村振兴不光要实现农业的现代化,还要实现农村的现代化。而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农业现代化并不排斥农民留守乡村的美好生活。将产业嵌入乡村社会、构建融合式的工农关系、尊重农民群体的生计体系和文化传统,在此基础上同样可实现以村庄社区为本位的农业转型和产业振兴。唯其产业振兴,才能更好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然而也要注意到,当前的农业产业发展绩效却无法掩盖农业治理中交易成本日益攀升的挑战。尤其是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度发展和乡村社会转型进程的加快,外部资本和劳动力市场的吸纳力日益增强,依靠乡村社会本土权威的动员机制其成本也会越来越高,不管是对农民还是资本的嵌入,都将是一种挑战。在此背景下,如何在农民家庭经营的基础上实现渐进性农业转型、以小农户为基点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就成为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