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薇,李祥,2
(1. 湖南农业大学 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湖南 长沙 410128 ;2. 广东海洋大学 管理学院,广东 湛江 524088)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要求。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之后,脱贫地区从集中力量脱贫攻坚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进产业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是近年来的重要任务。农业产业集群作为产业振兴的重要助推器,在产业振兴过程中能够加强多主体、多组织、多机构之间的沟通与联系,整合乡村各方力量,促进传统农区进行产业升级,成为助推产业振兴发展的有效组织模式[1]。农业产业集群真正发展为一种助推产业振兴的手段进入大众视野,是在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代表团讲到,要总结推广契合农业产业集群的发展演化过程的“寿光模式”以助力产业振兴,一些农业大省(如河南、江西、湖南、四川等)也相继大力发展农业产业集群[2]。因此,农业产业集群凭借其要素及企业集聚效应,成为增强农业竞争力、拉动当地经济增长、推动产业振兴的动力源和重要手段。
农业产业集群的最大竞争优势,在于集群内各主体之间进行互动所产生的协同效应。但是农业产业集群与协同效应之间并不是一种简单的线性关系,也并非天然地具备产生协同效应的能力[3]。它是一种具有多重联结的网络组织,网络组织的形成是产生协同效应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4]。因此,要想真正发挥农业产业集群优势,需加强农业产业集群治理。通过多规范的微观协商和多主体的内生协调总体机制[5],才能发挥农业产业集群的协同效应。目前我国农业产业集群存在联系不紧密、不稳定,开放程度差,合作有效性差等问题,直接影响农业产业集群创新能力[6]。因此,探索如何提升农业产业集群治理能力,发挥农业产业集群作用,助推产业振兴具有极强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基于上述讨论,可将本文的研究问题进一步分解如下:农业产业集群治理要素如何促进农业产业集群发展?农业产业集群助推产业振兴的运行机制是什么?驱动运行机制的治理要素如何产生协同效应?为回应上述问题,本文基于农业产业集群治理视角,引入经济社会学中的嵌入性理论与赋权理论,以吴川市W村番薯产业集群这一本土化农业产业集群的案例为考察样本,通过实地调研与深度访谈的案例分析,总结出关键要素间的互动机理与逻辑关系,建构一个农业产业集群助推产业振兴“主体嵌入-治理赋权”的解释性框架,对中国场景下农业产业集群助推产业振兴的微观运行机制进行刻画,并试图延展出该解释性框架在产业集群助推产业振兴过程中适用性的建议。
“产业集群”概念自1990年Porter[7]提出以来,受到许多学者的广泛关注。它是特定产业在空间集聚基础上的专业化和网络化发展,是一种新型的产业组织模式,使特定产业的各种要素资源在特定区域范围内进行重新组织和有机整合[8],后来也被应用于农业领域,农业产业集群被认为是一种农业有机群落[9]。因而,农业产业集群可以被定义为一种以农业家庭经营为基础,集农业生产、增值加工、农产品营销网络和农业支持服务体系为一体的农业有机群落。后来治理这一概念也被引入集群研究[10],农业产业集群是一种制度安排,包含着地方经济及行政权威、社会规范及协商机制等多种微观治理机制,以及对集群参与者交互活动存在约束和激励作用的各种内生性协调机制的总体[11],而这种制度安排必须嵌入既定的社会关系网络和社会文化环境,才能促进农业产业集群发展[12]。因此,从治理的角度来说,可以将农业产业集群治理定义为:它是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包含以农业产业关联和社会关系为联结的利益主体,以促进农业产业集群发展为目的,通过激励与约束机制规范参与者的交互活动,促进集群内所有的利益相关者参与共同治理的过程。但是,农业产业集群治理这一概念的运用还缺乏明确的逻辑路径。真正实现农业产业集群助推产业振兴,需要对农业产业集群治理各要素进行合理的分解与整合。各要素如何有效嵌入产业振兴的场域并予以赋权,从而发挥协同效应,助推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需要一个更贴近中国实践的“主体嵌入-治理赋权”解释性框架。
主体嵌入与治理赋权需厘清农业产业集群的治理主体要素“何以嵌入”产业振兴的场域内问题,即将哪些治理主体要素嵌入产业振兴的场域,才能促进农业产业集群获得真正的支持与发展,助推产业振兴发展。嵌入性理论是经济社会学的核心思想,不同于传统的经济决定论态度,这种观点认识到经济行动嵌入社会结构,受制度、文化和社会关系网络等因素的影响[13]。农业产业集群作为地理区域内形成的价值链网络和交易关系,其集群层面的动态演化及主体之间的互动,应与集群内的关系网络构建和发展特征密切相关。卡尔·波兰尼[13]最早提出“嵌入”关系并认为,“人类经济嵌入并缠结于经济与非经济的制度之中,将非经济的制度包括在内是极其重要的”。马克·格兰诺维特[14]则在其观点的基础上,对嵌入性理论的内涵进行发展,突出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对经济行为、经济行动以及经济制度的具体影响。但是目前对于嵌入性理论的分类还没有统一的标准。近年来,嵌入性理论引入国内,形成了比较系统完整的理论体系,也被广泛应用于新经济社会学与管理学等领域。经济、生态、社会、制度等思维要素有效嵌入产业脱贫的场域,可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和贫困人口脱贫[15]。同时,借用政治、文化以及结构的嵌入,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适应性调适机制进行分析,建立起农业工人的监督机制与激励机制,降低交易成本,增加经营收益[16]。因此,当前国内外学者对嵌入性理论分类与应用是多种多样的。结合产业振兴的具体情况,将关系、资本、制度等农业产业集群治理的主体要素嵌入产业振兴的场域,与产业振兴的场域内治理要素相互联结,更能为推进产业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而农业产业集群的治理主体要素要想真正顺利地嵌入产业振兴的场域内复杂关系,需要广泛具备高度主体意识与较强行动能力的产业组织和产业主体作为回应[17],不断夯实嵌入主体的基础,才能真正实现多元治理主体关系的维护与各种资源有效的开发,增强嵌入产业振兴领域内的治理主体要素能力,促进农业产业集群发展,助推产业振兴。因此,还需厘清“何以赋权”乡村振兴的场域内要素问题,即对产业振兴的场域内治理要素如何进行赋权的问题。20世纪70年代,Barbara Solomo[18]首次提出“赋权理论”,他认为可以通过赋权的方法,减少受压迫群体的无权感,实现增权的过程。同时,赋权也是一种经由权力再分配而获得自我满足感的心理状态,也是失权的个体或集体改变自我生活状况的过程和实现这种改变的目标[19]。因此,将赋权理论置于产业振兴的场域内,需厘清“何以赋权”产业振兴的场域内要素问题,即在产业振兴过程中往往容易出现“话语霸权”与“政治冷漠”等失权现象,需通过话语、技术、法律等赋权方式[20],激发赋权对象的活力使其重新获取应有的权力,积极参与产业振兴。为更好地发挥影响产业振兴发展的关系、资本、制度等产业集群治理的主体要素嵌入效果,需通过对产业振兴的场域内治理要素采用话语、技术、法律等赋权方式,不断夯实嵌入主体基础,提升产业集群治理能力,发挥产业集群的协同效应,真正实现共同推进产业振兴发展,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对于农业产业集群助推产业振兴的作用,大多数学者基于管理学和经济学等规范性与倡导性的政策研究比较多,较少从治理角度关注农业产业集群的作用,且缺乏一定的治理理论基础。同时,在梳理嵌入性理论与赋权理论的应用过程中,发现大多数学者单一地利用某一个理论与实践的对话,忽视两者之间的关联性。显然,对上述这些问题还需要运用系统的经验案例进行深入阐释,以厘清其内在的逻辑机理。基于此,本文在研究方法上采用实地调研与深度访谈。具体来说,笔者2019年8月带领团队前往吴川市W村进行了为期半个多月的实地调研(1)笔者曾于2018年7—9月挂职于吴川市委组织部,参与扶贫工作,后于2019年8月前往W村进行田野调查,文中数据、资料等如无特别注明,均来自作者实地调研。。在此过程中围绕“农业产业集群助推产业振兴”等议题,与吴川W村的领导班子、农村合作社负责人、当地龙头企业及村民代表等进行深入访谈。同时,还阅读了相关的政府文件资料、媒体报道和工作记录等,整理成文字材料近10万字,为本论文的写作提供了丰富的调研资料。
选取吴川市W村的番薯产业集群为研究对象,是基于理论适用性、过程完整性与案例典型性3个方面来考虑的。一是从理论适用性的角度看,W村2016年被定为省级贫困村,位置较偏远,无特殊资源优势,小农经济的市场滞后性和保守性导致番薯产业发展受到制约,亟需外部资源的嵌入。同时,当地村民的技术能力较低,“话语霸权”与“政治冷漠”等失权现象严重,需要对其进行相关赋权,以增强村民能力,引领村民脱贫致富,并产生辐射效应,使W村番薯成为吴川市产业振兴示范样本,契合产业集群助推产业振兴的演进路径。二是从过程完整性的角度看,尽管W村番薯产业集群发展程度较低,但是其演进与发展历程基本符合产业集群发展的规律,可透过其产业帮扶到产业集群发展的演进过程,总结农业产业集群助推产业振兴的实践经验,对于构建解释性框架有着重要作用。三是从案例典型的效果角度看,吴川市W村坚持番薯产业集群发展,让番薯成为W村的“金字招牌”,并带动了整个村集体经济增长。2015年村集体年收入仅为6000元,村民和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5460元和4000元;自2016年5月实施番薯产业扶贫以来,2019年底W村贫困户全部脱贫;2020年W村的村集体年收入达55.38万元,比2015年增长91倍,村民和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27263元和22600元(表1),W村由吴川市最落后村庄转变为湛江市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示范村和湛江市先进文明村,彰显了农业产业集群发展在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作用。W村案例具有创新性与典型性,符合“主体嵌入与治理赋权”理论基础所建构的现实场景要求,值得我们进行分析与理解。
表1 2015—2020年W村村集体年收入、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
吴川市W村位于粤西地区,是湛江市扶贫重点帮扶村。2016年5月,由湛江市纪委监委牵头,湛江市投资促进局、湛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组建扶贫工作队进驻W村,通过发展番薯产业集群,振兴番薯产业,助力当地村民脱贫致富。具体做法如下:(1)整合内外部资源,组建番薯产业振兴小组。W村产业振兴的统筹与规划由驻村第一书记与村主任共同负责,建立产业振兴工作队。工作队立足W村番薯品种好、大量村民种植的实际,通过号召乡贤回归,动员社会组织与企业等主体参与,拓展社会帮扶与市场渠道,推动W村的番薯参与全国和省级交易会、开拓电子商务,成功打造“W村番薯”品牌,使番薯价格大幅度上涨。(2)引进资本资源,为番薯产业集群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2016年,W村引进实力雄厚的农牧公司,通过“公司+农业专业合作社(村集体和贫困户当股东)+基地+农户+双订单(收购订单+认购订单)”的模式,从生产种植、收购、加工包装、物流、仓储到产品销售,结合传统市场+电商模式,提高终端价值,最终达到增收脱贫。(3)通过贴地的礼俗、法令、规章,保障W村番薯产业集群发展。传统村规民约是村民行为的指挥棒,村落的规模比较小,村里的事务解决是靠约定俗成的做法,村民们乐于听从村主任的指挥。如2016年W村与农牧公司签订协议、建立农业专业合作社、实现股份分红制度,也是在村民认同、村干部决定的基础上实施的,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W村番薯产业集群的发展。通过以上措施,W村形成了以番薯、稳米、番薯月饼、番薯年糕等深加工系列产品的相关产业链,带动周边村落开始种植番薯,与番薯产业相关的企业开始进驻W村,形成了以W村为中心的番薯产业集群,成为吴川市产业振兴的典型案例。
提及W村番薯产业集群助推产业振兴的成果,W村驻村干部坦言一切都来之不易。扶贫实践经验证明,产业振兴是脱贫的必由之路,而产业集群发展则是产业振兴的有效手段。因此,根据W村番薯产业集群发展历程,探讨农业产业集群如何有效助推产业振兴,有着重要意义。
W村人多地少底子薄,发展资源匮乏,长期存在饮水难、行路难、用电难。扶贫工作从哪里破题呢?正在大家一筹莫展之际,村委会妇联主任端来了一盆番薯给扶贫工作队食用,我们一看到番薯就眼前一亮,这番薯的色泽靓丽,味道也非常好。扶贫工作队当机立断,决定将番薯作为当地的主导产业,利用产业振兴带动脱贫致富。(W村驻村干部A,2018年7月)
但是,湛江到处都有番薯,凭什么让消费者来买W村的番薯?这成了我们首要考虑的重点。多轮讨论后,工作队领导班子决定推动全村种植,形成产业集群化、规模化,扩大W村番薯产业的影响力。(W村驻村干部B,2018年7月)
1. 产业集群何以嵌入产业振兴
基于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探讨,发现将产业集群治理的关系、资本、主体要素嵌入产业振兴的场域,能够提升产业振兴领域内治理主体要素能力,发挥产业集群作用,能更好地提高产业集群助推产业振兴的治理效果。结合W村的实际,主要可以总结为关系嵌入、资本嵌入、制度嵌入。
(1)关系嵌入:亲缘、血缘、地缘关系
农业产业集群中的关系构建往往受到集群所在区域文化特征影响。因此,关系嵌入的强度主要是用情感强度、亲密程度、互动频率、互惠性4个指标来衡量。W村在开展番薯产业时,为了扩大种植规模,主要还是依靠亲缘、血缘、地缘之间的关系来进行联结。番薯产业集群发展过程中贫困农户与非贫困户之间、贫困农户与企业之间、贫困农户与在外乡贤之间等主体要素关系都嵌入产业振兴的场域,使得产业振兴过程中能够获得优质资源,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W村是一个比较小的村子,总共403户1803人,大多数都是姓吴。比如我们书记和我都是本家,大家在一起工作没有啥隔阂,因此我们一起工作特别合得来。我没做副书记之前,也是在外面务工的,后来才回村里面。包括我们村里面一些种植能手,原来就是我们村里的人,在外务工,感觉自己的手艺能够帮助村里人种植番薯增产,且村里有优惠政策支持,也愿意回来发展。(W村副书记,2019年8月)
(2)资本嵌入:固定资本与流动资本
亚当·斯密根据资本的不同使用方式划分了固定资本与流动资本,固定资本用于改良土地,在生产过程中始终为生产者所用,并能在不流通不易主的情况下带来收入或利润;而流动资本指的是允许通过交换,经历了流通,将预付资本转变为生产资本,再由生产资本转变为商品资本或货币资本,仅仅实现这种形态上转变的资本[21]。农业产业集群无论是产业品牌的打造,还是产业链的建设,都需要两类资本的投入,这样才能让村民愿意种植番薯,不用担心资金不足或者产出的番薯不能变现。
其实,我们W村在刚开始做番薯产业的时候也很发愁,本来就很贫困,不知去哪里弄钱,也怕番薯销售不出去。幸亏驻村干部懂国家政策,把省市各级政府、财政及帮扶单位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和贫困人口扶贫资金作为我们的固定资本。后面,我们做得比较大,很多公司愿意跟我们合作,愿意提前预支一些费用,这样为发展番薯产业提供了很多流动资本。虽然,刚开始我不懂,但是跟着他们鼓捣着,慢慢就懂啦!还是有驻村干部来帮我们搞产业比较好呀,不然我们都不知道怎么办,资金问题都解决不了,怎么做番薯产业集群发展呀!(W村书记,2019年8月)
(3)制度嵌入:法令、礼俗、规章
农业产业集群发展,尤其是技术创新,往往容易受到所在区域的制度环境的影响。同时,小农经济的滞后性与家庭本位的避险行为容易阻滞农业产业集群发展,需要诉诸政府干预[22]。因此,目前制度嵌入农业集群发展,主要是政府颁布的政策,如土地、税收、产业等政策优惠,激励贫困户种植番薯,也吸引和鼓励非贫困户或者在外务工人员回乡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当然,村委会通过一些本村的礼俗或者规章制度进行引导和约束,构建乡村共同体,形成合力,使得农业集群更有效助推产业振兴。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决定组织开展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引领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我们W村为打造番薯产业集群建设,鼓励非贫困户也种植番薯,并与农商、企业合作,形成了番薯产业链。(W村副书记,2019年8月)
我们已经形成了“公司+农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和贫困户当股东)+基地+农户+双订单(收购订单、认定认购订单)”的生产销售模式,2016年农业专业合作社与万合隆农牧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期长达10年的《W村番薯经营协议书》,如有违约,得赔偿巨额违约金,这让我们村民感觉自己的买卖稳赚不赔。(W村书记,2019年8月)
依据嵌入性理论,案例分析发现:首先,资金的保障是番薯产业集群发展的重要因素,能够形成相应的产业经济利益,促进番薯产业经济发展,重构番薯产业集群的关系网络。其次,产业集群关系网络主要建立在以亲缘、地缘、血缘为基础的产业主体与结构的关系上,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特殊性。W村的情况比较特殊,村里三分之二村民都是吴姓,外出务工的村民也愿意回乡,并带回了先进的种植技术。最后,在产业集群助推产业振兴、增加收入的同时,也在不断推动法令、礼俗、规章等制度的完善,使其能够有效地嵌入产业发展,形成产业制度体系与改善制度环境,为番薯产业集群化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2. 产业集群何以助推产业振兴
基于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探讨,发现产业集群主体要素要想真正嵌入产业振兴的场域,还需要通过话语、技术、法律等赋权方式,对场域内的治理要素进行充分赋权,不断夯实嵌入主体的基础,提升主体要素能力,才能够将场域内集群成员的核心资源与功能激发出来,培育高水平的产业组织和产业主体,回应产业集群治理的需求,增强治理要素的内驱力。
(1)话语赋权:理念、语言、行为
话语赋权指社会发展过程中,通过对权力配置的转移,将强势群体的权能转移,缓解弱势群体的乏力感并增强效能感[23]。置于产业振兴的场域内,话语赋权可以理解为遭遇贫困、饥荒和痛苦等的弱势群体能够平等自由地表达利益诉求,并具备支配力和影响力。要真正形成话语赋权,需要通过理念、语言、行为的配合,培养农民主体意识与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目前我们村番薯产业振兴模式主要是“党建+产业振兴”模式,贫困村民产业发展意识淡薄,内生动力也不足。党建不是虚化的,而是实际的,特别是在农村基层党建方面,更要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因此,我们搭建一个公共平台,贫困村民可以在这个平台上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我们这些村干部根据他们的利益诉求,有针对性地制定政策,让他们懂得如何行使权利,也有利于村民更加关注番薯产业发展。(W村书记,2019年8月)
(2)技术赋权:工具与场景
技术赋权是指通过媒介传播打破精英主义的话语垄断,重塑平等协商的话语体系[24]。面对产业发展,贫困户的意见表达权、决定权与行动权的行使,需要依赖一些工具。而网络信息技术建构的对话场景,改变了传统对话的独白性,可以帮助贫困户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同时,创建番薯信息技术平台,让村民在信息技术平台学习新的种植技术,为番薯产业集群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村里很多人都不懂利用信息技术合理表达利益诉求,有啥事都聚众跑到村委这边闹,我们说了很多次,也改不了。目前我们在积极解决这方面的问题:一方面,建立一套科学化的数字技术平台,希望村民采用合适的方法表达;另一方面,我们也在培养专业型人才队伍,使得各种资源汇聚到集群网络平台中,活起来,用起来。(W村驻村干部A,2018年7月)
(3)法律赋权:意识、文本、价值
法律赋权主要是借助教育和行动的手段促进社会边缘群体运用法律提升对生活的控制能力[25],即借助法律保护,通过社会公众的支持与自身的努力实现弱势群体的全部权利,也就是说通过培养弱势群体的法律意识和知识,提升与强化其行为,增强其对生活的实际控制能力。在W村的番薯产业集群发展过程中,既涉及固定资本与流动资本合理分配的问题,也涉及番薯产业股东分红权利的问题,这些都是农村贫困户应该维护的权利。
目前我们在番薯产业集群发展过程中,发现很多村民不明白自己有哪些权利。有些村民不想通过政府渠道来联系商家,自己去联系,感觉这样会更好。但是,有时候在交易过程中,他们会被一些企业欺骗,也不懂得如何维护自身的权利。当然,我们目前也在积极宣传法律知识,让村民们意识到法律的作用,同时也在不断完善产业股东分红的制度,并且制定相关的村规民约使村民的参与行为更加规范化。(W村驻村干部A,2018年7月)
在赋权理论指导下,根据案例研究,需要对不同产业集群的治理要素进行话语赋权、技术赋权和法律赋权,增强其内驱力。通过以意识、语言、权力为基础进行话语赋权,培养农民主体意识和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让农村贫困户能够平等自由地表达利益诉求。但是农村的改变仅靠“党建+产业振兴”的话语赋权还不够,应借助技术推动农业产业集群发展。一方面需要通过技术赋权,构建数字技术平台;另一方面也需要营造技术学习场景,培养一支高技能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另外,通过发放法律常识的小册子、开设普法讲座等方式积极宣传法律知识,让村民们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形成乡村法理秩序与农村法治文化,更加持续稳定地促进产业集群发展。
根据“理论基础—现象事实—分析理解”的研究思路,笔者试图透过现象理解事实,再以事实为基础找到其中关键要素的内在关联,最后基于事实分析过程建构起一个农业产业集群助推产业振兴的“主体嵌入-治理赋权”的解释性框架(图1)。这一分析框架旨在回应开头提出的问题,即农业产业集群治理要素如何促进农业产业集群发展?农业产业集群助推产业振兴的运行机制是什么?驱动运行机制的治理要素如何产生协同效应?
农业产业集群的要素关系嵌入产业振兴场域,能够将场域内农户之间、农户与企业和合作社之间有机联结起来,促进信息、知识、技术的交流、传递与共享,实现农户不断增收[19]。案例中通过建立以亲缘、地缘、血缘为基础的产业主体的集群网络关系,宣传发动本土在外经商、务工人员回乡耕作,使其成为番薯产业的主体,形成稳定的产业结构关系。同时,搭建数字技术平台,通过理念、语言、行为的配合,让村民懂得采取合适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培养农民主体意识,提高治理主体要素参与产业振兴的热情。由此,在关系嵌入与话语赋权的契合下,实现产业集群助推产业扶贫的主体性再造。
图1 农业产业集群助推产业振兴的“主体嵌入-治理赋权”解释性框架
农业产业集群发展受区位交通、市场发展、资源环境、资本等要素发展的影响,而资本是核心驱动力量[3],资本的嵌入对帮助农户完善农村基础设施、营造社会文化环境具有重要作用,需不断增进农村社会资本与人力资本的积累,促进产业集群发展[26]。案例中可以发现资金的保障是促进W村番薯产业集群发展的重要因素,资本的合理投入与科学分配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W村番薯产业集群的关系网络。资本支持下的村内产业信息化建设使得村集体中的各要素能够低成本、高效率地参与。这里的技术赋权只是单纯作为开发路径的技术赋权。当下的中国,信息技术已经成为治理的有效工具[27],可助推资本汇聚,产生聚集效应。因此,以资本与技术耦合下的资源互补,让村民有底气和信心参与农业产业集群发展。
创新需要良好的制度环境[28]。为更好地保障农业产业集群发展,政府需发挥法令、礼俗、规章等制度的作用,形成产业制度体系与制度环境,对产业振兴场域内治理主体要素的交互活动进行约束引导,形成一个资源共享与行动协同的集合。W村为打造番薯产业集群建设,利用政府的政策引进企业、吸纳人才、刺激当地劳动力投入产业发展。同时,为保障政策落地,不断规范赋权形式,扩大赋权主体,保障村民参与行为的有效性,让法律文本上的“纸上权利”转化成为真正的“实质权利”[29]。相关制度与村规民约使村民行为更加规范化和合法化,也确保了农民参与治理的实质权利,激发了产业振兴的场域内集群成员的核心资源与功能。
综上所述,在总结农业产业集群助推产业振兴的关键要素间的互动机理与逻辑关系上,形成一个农业产业集群助推产业振兴的“主体嵌入-治理赋权”解释性框架。具体而言:在嵌入性理论与赋权理论的基础上,将以亲缘、地缘、血缘为主的关系,以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为主的资本,以法令、礼俗、规范为主的制度等农业产业集群治理主体要素嵌入产业振兴的场域,并通过以理念、语言、行为为主的话语,以工具和场景为主的技术,以意识、文本、价值为主的法律等对产业振兴的场域内治理要素进行赋权,进而实现主体再造、资源互补、功能升级,提高产业振兴的场域内产业集群治理能力,增强农业产业集群的实效性,助推产业振兴,实现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目前从全国各地的实践案例来看,农业产业集群助推产业振兴的成效不一,产业振兴失败的案例偶有发生。整体看,本研究所构建的农业产业集群助推产业振兴“主体嵌入-治理赋权”解释性框架的显著成效得益于以关系与话语契合下的主体再造、以资本与技术耦合下的资源互补、以制度与法律协调下的功能升级等要素之间的互动,进而使得乡村振兴的场域内集群要素产生协同效应,实现农业产业集群助推产业振兴的效果。具体而言,可从以下3个方面入手:
第一,处理好农业产业集群治理的主体要素与产业振兴的场域内治理要素的嵌入与赋权关系,实现要素的有效匹配。农业产业集群治理的主体要素嵌入产业振兴的场域,与场域内其他治理要素进行有效互动,才能产生协同效应,助推产业振兴。一是增强农业产业集群治理的主体要素的嵌入能力,让其能够顺利地进入产业振兴的场域;二是提高产业振兴的场域内治理要素的能力,不断夯实嵌入主体的基础,才能实现与嵌入主体要素契合,产生协同效应;三是做到分类科学精准赋权,增强嵌入产业振兴的场域内治理主体要素能力,提高产业振兴的场域内治理要素的能力,才能真正实现多元治理主体关系的维护与各种资源有效的开发,进而促进农业产业集群发展。
第二,处理好农业产业集群治理的嵌入主体要素之间关系的维护,不断增强其嵌入产业振兴的场域内的能力。资本的嵌入有利于重构关系嵌入,也有利于完善制度嵌入。而关系嵌入与制度嵌入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优化配置和约束引导资本的嵌入。一是增强关系嵌入能力,注重关系的联结与维护。血缘、亲缘、地缘关系在乡土社会有着重要的作用,能够加强农户与农户之间、农户与企业之间、农户与在外乡贤之间等主体要素的关系。二是提升资本嵌入能力,注重资本的吸纳与增值。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都是推动农业产业集群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需要合理投入、科学组合。三是强化制度嵌入效果,注重制度的完善与更新。法令、礼俗、规章在不同区域之间存在一些差异,但都能在一定程度上规范村民的行为,使其能够达成某些共识。地方政府应根据不同情形,对相应的制度进行创新与完善,使其更加符合中国场景下农村治理的需求。
第三,处理好产业振兴的场域内治理要素之间的赋权关系,增强嵌入主体要素能力,激发其创造性,夯实基础,共同推进产业振兴发展。技术赋权有利于强化宣传话语赋权,保障支持法律赋权。而话语赋权与法律赋权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技术赋权在乡土社会获取认同与塑造权威。一是发挥好技术赋权效果,注重打造数字技术平台和专业型人才队伍。通过数字技术平台,培养一批高技能的农村实用人才,为农业产业集群发展提供技术支持与智力支撑,更好地提升资本嵌入的能力,实现以资本与技术耦合下的资源互补。二是发挥好话语赋权的功效,注重培养农民主体意识和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更好地增强关系嵌入的能力,实现以关系与话语契合下的主体再造。三是发挥好法律赋权的功能,注重建立乡村法理秩序和打造农村法治文化。通过赋权,协调好产业振兴的场域内的产业制度体系与乡村法理秩序,更好地强化制度嵌入的功效,实现以制度与法律协调下的功能升级。
提升农业产业集群治理能力,能够发挥农业产业集群的效果,不断推进产业振兴。在此意义上,吴川市W村番薯产业集群助推产业振兴的新模式,是在乡村既有的经济与社会条件基础上,实现乡村治理的主体再造、资源互补、功能升级,为新时代中国乡村振兴提供一个侧面思考。但是,它并不是一个精致的预测机器,尤其是在一些内在资源比较丰富的村庄,该解释性框架不一定适用。因此,未来研究可以从两个方面展开:一方面,扩大案例样本的规模,遵循复制性与相似性原则,通过更多的案例来提炼与检验结论,以提高研究结论的外部有效性,增强解释力;另一方面,在本文已有解释性框架的基础上,可以对嵌入性要素或赋权要素作进一步讨论,探讨二者更深层次的互动机理,以推动理论的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