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营造模式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化研究
——以京西古村落为例

2021-06-27 02:03郝卫国谢明君牛瑞甲
工业工程设计 2021年3期
关键词:琉璃古村落村落

郝卫国,谢明君,牛瑞甲

天津大学,天津300072

村落是乡村社会的缩影,也是传统文化最真实的记忆,是村俗文化保护与传承的物质载体。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经济市场化的发展,村落中孕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面临着变异和消逝的危险。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随着西山永定河文化带地位的确定,北京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迈入新时代,门头沟流域作为北方民俗的集散和发散地,活跃在其古村落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逐渐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时值《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中对北京市责任规划师的有关要求,探讨如何更好扎根社区、服务社区,在社区营造机制下推动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更有特别意义。

一、社区营造与非物质文化遗产

“社区(Community)”最早由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Ferdinand Tonnies)在1881 年提出,认为社区是聚居在一定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1]。“社区营造是指依托社区物质与非物质环境改善行动、提升社区的社会资本及实现社区培力、社区自组织和自治理的过程[2]。”国外的社区实践中,以非政府社区组织发展带动地方乡村发展已成为一种主流范式[3]。近年来,国内学者也开始关注社区营造,并运用于历史建筑保护[4-5]、旧城更新[6]、历史文化名村或传统村落的保护和规划[7]等方面。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中,社区的作用逐渐受到重视。单彦名等[8]基于台湾社区营造实例,从新文化传承角度探讨了历史村镇保护规划编制方法。麻国庆[9]从生产性保护、民族村寨整体性保护到文化持有者的参与式发展三个层面,论述民族村寨保护与活化的内生性发展机制。王淑佳[10]分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社区的内在联系,并提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值得探索的路径。社区已逐步走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舞台,而有关社区营造的实践多在城市中发生,以乡村为背景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社区营造结合的实践鲜有人为。

二、社区营造模式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化策略

根据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总的时间轴上需横跨古今,与横向物质文化层面上兼容并蓄。它必须建立在一定群体或社区的共同认可、参与及传承之上。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能脱离特定的生产、生活方式和人的存在的空间环境。故基于社区营造视角,从社区文化的挖掘、参与主体的构建、社区事件的策划三个层面建立社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认同,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注入活力。

(一)建立社区营造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化的切入点

社区营造起步阶段,首先是对地方特色的挖掘,建立社区文化。社区文化是一个多层次的体系,涉及社区的人文景观、风俗习惯、生产生活方式等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特定地域背景下“生态-经济-社会-文化”复合系统影响下文化形态的具体表象,内含地方性知识与生活逻辑,是社区智慧的结晶、创造力的体现和集体意识的表达[11]。因此,从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着手,深掘地方特色,更易找到与民众生活联系紧密的标志性社区文化,同时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在精神的传承,见图1。

图1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社区文化的联系

(二)建立多元主体协同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模式

社区营造是基层政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派出机构)、社区利益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社会中介组织(社区公共/专业服务提供者/社区规划师)、社区居民以及驻区单位等多元主体基于社区认同和公共利益进行的协商、共同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过程。目前,传承人制度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中处于关键环节。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践中,政府处于强势地位,社区弱化为政策的执行者。未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模式(见图2)应从政府主导、社区执行逐步过渡到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社区营造体制,原生社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应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中坚力量。

图2 多元主体协同参与非遗保护的模式

(三)建立与非物质文化活动相关的社区事件

人居环境由物质与非物质环境要素所构成,作为农村生活生产方式和内容的主要空间载体,物质空间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产生和发展的土壤和基础。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能脱离特定的生产、生活方式和空间环境,并依托于人的行为发生(见图3)。基于公共事件参与和公共活动形成一系列社区事件,有助于加强社区情感和共同体意识,培养社区自主和自治能力。具体层面上来讲,主要包括传统节庆活动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传统手工技艺的教学活动、互动体验与承载非物质文化公共空间的参与式设计。前者主要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和团体等艺能人才为主导;后者强调民间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广泛参与。鼓励退休人口参与社区营造部分工作,协助青年人带领村落、社区的创新发展,共同改善居住环境并参与各类公共议题。持续扩大非物质文化扎根与成果应用,推动市集与社区跨域合作,以记录当代社会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更新发展,倡导文化乡土教育与特色文化价值运用,促成各地经验交流讨论的合作机会。

图3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其所在环境的关系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化在京西古村落的实践应用

狭义的京西指北京门头沟区,本研究所界定“京西古村落”即指位于门头沟区范围内,民国前建村保有传统文化习俗和乡村生活形态的古村落。截至目前,京西现有保存完好的古村落40余个,已形成了一个颇具规模的古村落群,是西山永定河文化带的第二大主体。门头沟区拥有北京市代表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43项,其中京西太平鼓、琉璃烧制技艺、千军台庄户幡会、妙峰山庙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存续在村落及村民生活中的传统习俗、文化活动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性是京西村落群最大的特点和优势[12]。

近年来,门头沟区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力度,推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京西太平鼓》舞剧;举办“盛世舞太平”太平鼓展演;推出《京西拾遗》纪录片;组织一系列“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创新与设计活动[13]。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式多集中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旅游开发、博物馆、博览园区展示观赏以及节庆游览活动等方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起到了积极作用。本研究通过梳理和总结门头沟古村落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色,从社区文化的认知与挖掘、社区主体的组织与构建、人居环境的改善与营造等方面提出京西古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抽象愿景与目标具体化的落地路径。

(一)非物质文化与地方文化

门头沟区古村落群拥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型主要包括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文学、传统戏剧、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见表1)。拥有“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村落占比最高,达到七成,拥有“民俗”和“民间舞蹈”、“传统戏剧”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村落数量大致相当,各占三成;而拥有“传统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村落数量最少。由于传统村落新城要素、地理区位、功能构成上的负载型,一个村落同时具有多种文化特质,同一种非物质文化也会在不同的村落生态上有所体现,相邻村落的文化具有趋同特质,可以看出不同非物质文化在村落的分布上有地域的耦合性。从这些遗产资源中归纳出村落文化的五大特点,即古道文化、宗教文化、军事文化、工艺文化、移民文化,可为社区文化的构建提供脉络。

表1 门头沟区主要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分布村落

(二)从民间花会到社区共同体

在门头沟区,由民众自发形成的祭神和文化活动的民间花会是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一大特色。几乎各村都有花会,会头为组织者,下设若干名执事,每年都会自发举行固定项目的祭祀或文化表演等活动,酬神与人。这种自下而上形成的民间花会项目包含了民间歌舞、武术、体育、戏曲、杂技、曲艺等,本质上是基于兴趣爱好联结的社区组织,具有紧密的社区共同体意识,且对传统文化艺术高度认同。民间花会组织不仅为重构松散的乡村社会人脉关系提供了可依托的路径,更是推动民众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实践的重要力量。

表2 门头沟区民间花会主要会档及代表村落

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核心。以妙峰山会等规模宏大的民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为例,参与主体来自不同村落的花会组织,在庙会队伍中承担不同演艺角色,传承人难以确定为某个人。京西古村落中的花会会档,既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部分,又是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者,将花会这样的团体纳入传承人制度中,对当地民间花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支持和辅助,对于集体共同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具有积极、长远的扶持作用,在社区营造模式理念下,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更新,不仅要重视对传承主体的保护与培养,积极鼓励民众进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的各个环节,唤醒全民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热情。

在碣石村,70后本土建筑设计师带领设计团队回到家乡,以乡愁情怀改造民宿,注重打造多元乡村生活感受,推动民俗文化体验,并以“农户+村集体+企业”模式对外经营,推动民宿经济的循环发展。门头沟文促中心与北京国际设计周合作,在碣石村分会场开展论道西山、地理影像志摄影、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设计展等一系列文化活动,见图4(图4a、图4c、图4d来源于微信公众号“京西门头沟”,图4b、图4e 来源于微信公众号“槐井石舍”),促成各地经验交流讨论之机会。描绘村落景观的墙绘《碣石秋景》见图4a;再生纸画创作见图4b;体现碣石文化传说的系列石绘《碣石六仙境》见图4c;永定和文化视觉图见图4d;碣石存文化标志设计见图4e。邀社会各路高手献艺,以传统生活雅趣为内容,记录当代社会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更新发展。当地民宿与教育机构携手举办乡村夏令营,引领文化乡土教育与特色文化价值运用。

图4 碣石村系列文化活动

(三)非物质文化承载空间的原真性保护

非物质文化承载空间,从功能属性上,可分为仪式空间、教育空间、表演空间、商业空间、生产空间以及生活空间。不同形态的承载空间组成了传统村落空间上的文化肌理,是传统村落形态的灵魂[14]。在京西斋堂川一带,每年正月十五有转灯场的习俗,以爨底下村的转灯场民俗为例(见图5),转灯场由香头组织,从正月十二开始筹备,组织村民集体准备灯场、火炉子和神棚(见表3)。转灯场仪式承载空间分析见图6。从转灯场的承载活动中:布置灯场和神棚的场地是村落中重要的仪式空间;大槐树下,五道庙旁的石碾是村落中的重要节点空间;河滩、村口成为了村民短暂聚集的场所;五道庙、龙王庙作为祭祀空间,除了承担转灯仪式的请神场所外,还会举行固定的祭祀和文化表演。转灯场仪式的行动路线为爨底下村主要的街巷,街巷立面还会悬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等过街横幅。转灯场这一特色的民俗文化活动紧紧依托于村落内的公共空间发生。

图5 正月十五爨底下村转灯习俗

图6 转灯场仪式承载空间分析

表3 爨底下村转灯场流程

在乡村规划保护与发展中不仅应该对村落内非物质文化存有保护意识,更要注重对非物质文化承载空间形态的原真性保护,针对不同形态的承载空间,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并通过非物质相关文化展演内容充实活化、串联交通动线、联结区域景观及产业资源,形成伙伴关系与策略联结,营造地方区域空间环境文化。除此之外,村落中对地方文化空间的营建,应在尊重民众需求、保证民众平等参与的基础上,整修利用旧有或已有的文化空间或改造闲置空间,形成可供文化交流发展的平台,更借整合协作平台的建立,以汇集群聚人才资源,扩大馆舍运营能量。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空间的创造性表达

以优势目光看待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殊优势。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产业和文化服务,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服务于文化生活。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应用于丰富民宿内容体验,餐饮食宿上体现当地的饮食文化;改变部分民宿室内功能,作为体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场所,使人居建筑环境的非物质文化价值得以彰显。公共空间中,将功能上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互动体验结合,景观上提炼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元素符号,材料上使用有传统特征的技艺做法,扩大非物质文化扎根与成果应用。

以琉璃渠村为例,该村在现有公共环境改造中活化琉璃元素,利用村口文化广场周边绿地,展览琉璃雕塑;将废弃琉璃瓦片制成基础设施和景观小品;前街两侧因高差设置的矮墙,不仅为行人提供休息空间,还布置琉璃花盆优化环境,见图7。琉璃渠村百米文化墙见图7a;琉璃瓦制作的简易树池见图7b;琉璃装饰的景观坐椅见图7c;前街矮墙上的琉璃制品见图7d。随着传统建筑形式衰微,原料开采等环境问题,琉璃烧制技艺逐渐荒废。通过对琉璃生产步骤晒料-粉碎-配料-炼泥-制胚-晾胚-釉作等工艺行为所需生产空间的分析见图8(改绘自王宇倩的《琉璃渠村琉璃烧造工艺与其建筑环境的保护与利用研究》),以便记录和还原琉璃的生产制造空间,对濒危的琉璃烧造技艺进行抢救性保护。未来可通过对古老的废弃官窑进行升级改造,将老旧厂区打造成集琉璃保护性生产、体验式旅游、琉璃文化推广、文化创意办公于一体的琉璃文化产业园。

图7 琉璃渠村非物质文化在环境中的应用与展示

图8 琉璃烧制技艺空间环境分析

四、结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当代发展的传承发展,一方面必须唤起其内生动力,促使其创新发展以适应当代生活的需要,另一方面需要社会积极营造环境[15]。”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为这些社区和群体提供认同感和持续感。社区营造就其实质而言是乡村权威的构建与文化自觉的过程,是对乡村发展内生力的开发,两者实际上是殊路同途、相辅相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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