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一方面面临着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国际大环境,另一方面担负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历史使命。中国的事情要办好,首先中国共产党的事情要办好。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祛除多年以来积累的弊病,重新塑造党内政治生态,党的组织变得更加强大而有力量。
“严”字当头是党的十八大后党的组织建设的最鲜明特征
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主要围绕从严培养选拔干部、从严治吏、从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全面推进党的组织建设,党的组织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全面从严培养选拔好干部,激发干部队伍生机活力。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各级党组织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坚持事业为上,突出人岗相适、人事相宜,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全面激发干部队伍生机活力。具体做法主要包括:
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严把政治关,注重干部一贯的政治表现,不仅看怎么说,更看怎么做,真正把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干部选拔出来。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已在领导岗位的坚决调整下去。
破除干部“四唯”现象。2014年,党中央修订出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改进推荐考察方式,把民主推荐结果由原来的选拔任用“重要依据”改为“重要参考”,深入考察干部德才表现,解决“唯票”问题;完善竞争性选拔方式,解决“唯分”问题;改进政绩考核工作,不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论英雄,解决“唯GDP”问题;注重调动各个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解决“唯年龄”问题。
坚决防止“带病提拔”。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全面压实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实行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在人选廉洁自律结论性意见上“双签字”制度。同期,中组部修订印发《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明确“凡提四必”和“三个不上会”“两个不得”“五个不准”的要求,严把干部选拔任用讨论决定关。
优化干部资源配置与推进能上能下。党中央提出要优化干部成长路径,注重在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培养和考验干部,坚持必要台阶和递进式培养锻炼,平级择优选派援藏援青援疆干部,选派挂职干部参与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和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2015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首次以中央党内法规形式就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作出专门规定,初步构建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机制。
全面从严治吏,不断净化党的组织。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在党中央强有力领导下,各级党组织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不断净化党的组织。具体举措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强化日常管理监督。2015年6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提出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加大对干部提醒、函询、诫勉力度,把干部置于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之中。同时,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重点监督掌握人财物决策权、支配权的重要岗位干部尤其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试点,进一步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是从严治吏的有效措施。2017年2月,修订《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制定查核结果处理办法,更加聚焦“关键少数”,突出与领导干部权力行为关联紧密的家事、家产情况,突出查核结果的运用和责任追究。同时,中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在民主生活会上对个人事项作出报告。
集中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针对超职数配备干部、“裸官”、干部档案造假、领导干部违规兼职、违规出国(境)、“吃空饷”等突出问题,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按照中央要求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同时,开展选人用人巡视检查,实现对省区市和中央单位的全覆盖,及时发现和整治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等一批突出问题;发挥组织部门“12380”举报平台作用。
从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十分重要,只要每个基层党组织和每个共产党员都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都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先锋模范作用,党的执政基础就能坚如磐石。按照党中央的部署要求,各级党组织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强化政治功能,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具体做法主要包括:
严格发展党员标准和程序。党员数量不等于党员质量。2014年,修订《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一步严格发展党员标准和程序,严把发展党员质量关,保持党员队伍适度规模。随着细则落地,“人情党员”“近亲繁殖”“带病入党”等问题明显减少。
严格落实党内基本制度。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基层党员队伍形象有了很大改观,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得到增强。
突破基层党建薄弱环节。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落实村干部和社区工作者报酬待遇,强化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经费场所保障。同时,部署开展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并向机关、企业、高校等领域延伸,促进基层党建工作责任逐级传导、真正落地。
此外,各级党组织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选好管好用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调整配強贫困村党组织书记,从县以上机关选派优秀干部担任软弱涣散村和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推进街道社区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互联互动,扩大众创空间等重点区域党建覆盖;抓严机关党员学习教育,推动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国企公司章程,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推动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把党的领导、党的建设贯穿办学治校、立德树人全过程,确保中央部署要求真正落地见效;大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互联网企业、新兴领域、社会组织等党建工作,基层党建工作呈现出全面加强的新格局。
加快建设人才强国,构建人才新格局。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思想论述,为新时期党的人才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引。为加快建设人才强国,深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党中央出台一系列鼓励人才发展的政策。2016年2月,《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人财物的支配权、技术路线的决策权;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将职称评审权限下放到企事业单位,论文要求、外语和计算机考试不搞“一刀切”。2018年2月,党中央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破除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的障碍。随着人才制度的完善,在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的引领下,各地各部门实施各具特色的人才引进计划,初步形成“近悦远来”的引才用才格局。
全面推动党的组织建设
向纵深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后的五年,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历史性成就,党的组织建设成效十分显著。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新时代党的组织建设呈现出新的气象。
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提出。组织路线这个概念,最早提出于党的六大。但长期以来,对于什么是组织路线,党内并没有明确的概括。在总结历史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党中央第一次对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进行了权威概括。2018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是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是理论的也是实践的,要在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中切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提出,为不断提高组织工作质量和水平,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实践路径。
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干部队伍建设是关键。为此,党中央提出要以干部人事制度衔接和配套为重点,加快执政骨干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党的十九大后,党中央再次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保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的同时,严格限制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使用条件、适用的职位和考核的方式。同时,注重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领导、改革创新、科学发展、依法执政、群众工作、狠抓落实、驾驭风险等本领;注重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加快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实现分渠道发展、精细化管理、专业化建设;建立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100多万名基层公务员得到职级晋升。在此基础上,2018年5月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聚焦干部队伍建设中的“堵点”和“痛点”,提出一系列的系统配套、务实管用的新思路、硬举措,释放了事业为上、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强烈信号。
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完善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是重点。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是一个上下紧密衔接的建设范畴,包括中央和国家机关、地方党委(含党组)、基層党组织三个层级,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导致整个体系的失灵。
国家机关党的组织建设是党组织体系建设中的核心和枢纽。2018年2月,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强调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强党政军群各方面机构改革配合,使各项改革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形成总体效应,促使党委和政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机构职能等按要求及时调整到位、履职到位,确保中央和地方机构改革在工作部署、组织实施上有机衔接、有序推进,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2019年11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提出,国家机关党组织建设的重要目标是做到“三个表率”,即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完成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党的地方组织是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一环。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对党的地方组织如何开展工作作出详细的规定,强调党的地方委员会必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记必须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的地方委员会应当每年向上一级党委作全面工作情况报告,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某项重要决定的情况应当专题报告。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重大问题应当及时请示报告。同时,规定党的地方委员会应支持和保证下级党组织依法依规正常履职,凡属下级党组织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如无特殊情况,应当由下级党组织处理;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党建和明晰地方党委的权责是党的地方组织建设的核心内容,前者保证了地方党组织自身有力,后者保证了地方党组织在行使权力时既不能超越中央的规定,也不能侵蚀本属于下级党组织的权力,只有两者紧密结合,才能实现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地方有效治理的平衡。
党组是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是党对非党组织实施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党的十九大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对党组职责作了充实,进一步明确了党组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2019年4月,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定,党组开展工作,要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为前提,提高履职尽责的政治性和有效性,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切实履行领导职责,充分发挥领导作用,不断提高领导水平。这从体制机制上保证了新时代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的全面发挥。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神经末梢”,党的组织力集中体现为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和地方党组织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强化问题导向,以破解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为突破口,把提升组织力、突出政治功能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全面提升基层党建水平。
加强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建设。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能使力量倍增,必须增强党的组织优势、组织功能、组织力量。针对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題,切实在打基础、补短板上下功夫。增强党的意识、党员意识,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推进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坚持人在哪里、党员在哪里,党建工作重点就在哪里,创新组织设置、完善组织体系,不断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加强带头人队伍建设,抓好经常性教育培训,推动基层党建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有机融合,真正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让党的旗帜在每一个基层阵地高高飘扬。
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政治功能是基层党组织第一位的功能,体现了党的政治属性。中国共产党是先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党的基层组织必然要高度重视自己的政治功能。46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西方资产阶级政党的一大组织优势。近年来,党的各级组织充分运用党的组织资源,把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高度重视发挥党支部作用。支部在党的组织体系中处于最基层,直接负责落实党的各项政策,地位尤为重要。为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18年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针对过去基层支部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诸多补充性规定,强调党的工作覆盖到哪里,党的支部就必须建设到哪里。2020年7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对基层组织选举工作全流程都作出了规定,强调要坚持在党的上级组织领导下依法开展基层党组织民主选举。支部建设的全面加强,使其能够更好地担负起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新时代,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党的组织工作迈上新台阶。新时代党的组织建设的重大成效,千千万万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均在重大危机面前尤其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得到检验,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