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树志 汪贵章 武长青 成业明 曹宇
向政府和社会提供有效的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不仅是地震部门的工作职责,也是有效减轻地震灾害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市县地震部门作为基层防震减灾工作的管理部门,是开展防震减灾公共服务的重要组织者和实施者(图1、图2)。但是受多方面因素制约,市县地震部门公共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与社会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市县地震部门如何突破发展瓶颈,更好地服务社会,满足社会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需求,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课题。
近年来,市县地震部门结合工作实际陆续公布了防震减灾公共服务清单,并结合各地实际探索性开展了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工作。总体来看,市县地震部门提供的公共服务产品不多、服务办件总量偏少,少则1项多则10余项。从服务内容看,内容不统一,差异性较大;从服务对象看,面向特定群体提供服务的居多,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偏少;从服务能力看,对于部分服务内容,市县地震部门并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单独开展服务的能力,需要借助上级地震部门或其他专业部门的技术力量才能提供服务;从服务项目调整更新看,部分服务内容与机构改革调整之间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从服务渠道和服务形式看,服务渠道窄、服务形式较为单一,是多数市县地震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公共服务的共性问题。此外,从服务产品的供给渠道看,地震系统技术业务部门仍是服务的供给主体,社会力量参与度有限。
图1 蚌埠市人防办(地震局)开展校园科普宣传
图2 滁州市地震局开展抗震设防技术指导
总体而言,目前市县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产品还不够丰富,市县地震部门公共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总体偏弱,市县防震减灾公共服务的社会影响力也非常有限。
造成市县防震减灾公共服务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就市县地震部门而言,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地震部门工作专业性、技术性较强,但业务面较窄,同时地震部门人员流动率低、跨行业交流少,思想观念相对封闭保守。长期以来,逐渐形成了“重业务、轻管理,重技术、轻服务”的思想,在开展公共服务方面,往往缺乏内在动力,主动服务意识不够强。
“机构小、人员少”是市县地震部门普遍存在的现状。市级基本还设立有独立或合署的地震工作机构,而县级往往将地震工作职能设置在有关部门的内设机构,有的县区甚至没有专职的防震减灾工作人员。在基层防震减灾工作人员本身就严重不足的情况下,要找到既懂地震业务又懂公共服务的人才是难上加难。
基层工作经费与工作人员数量和业务工作是相匹配的,基层地震部门工作人员少,相较其他重要职能部门,工作显示度不高,经费投入相对有限。近年来,各地基本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了市、县政府目标任务考核,基层经费问题有了较大程度改观,但是与重点领域、重点部门相比较,仍存在不小的差距。现如今,基层防震减灾工作职能越来越细化,工作内容越来越丰富,但是能够专门用于公共服务的经费并不是很充裕。
一方面由于地震部门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还不能为防震减灾公共服务提供有力支撑,与社会需求之间还存在较大差距。另一方面由于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弱,对于大量地震科研领域及基础数据调查领域研究资料的开发利用还不够,没有转化为丰富的公共服务产品,无法向社会提供有效的防震减灾公共服务。
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市场规模小、体量小,发展相对滞后,加之缺少明确的市场准入制度,社会力量参与度较低。当前,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主要供给方还是地震系统内部的技术业务部门,受到人、财、物、技术、市场等多方面因素制约,导致服务产品供给能力不足、服务效率低下。
基层地震部门提供的公共服务内容本就不多,部分服务事项又属于专业方面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需要面对面开展服务,服务渠道较为单一。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地震信息类服务,受人员、技术等客观条件制约,市县地震部门要么无法提供此类服务,要么只能借助上级地震部门的技术力量来提供服务,服务渠道也多限于网页、微博和微信公众号信息推送等方式。
由于地震事件概率小,社会公众对防震减灾公共服务日常关注度普遍不高。此外,由于基层人员往往缺少专业的公共服务知识,缺乏对社会公众需求的有效了解,在制定服务事项、设计服务产品时更多的是从地震工作业务角度去考虑,造成服务与需求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出新的要求。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地震系统抢抓机遇,将提升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能力作为实现防震减灾现代化建设重要抓手,这都为基层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工作带来了新机遇。市县地震部门应当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把公共服务作为地震部门的重要职责,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地震部门的重要目标,不断提高服务意识,主动作为,积极作为,切实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在当前市县地震部门引进高素质服务型人才存在难度的情况下,可以采用“请进来指导、送出去培训”的方式,逐步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一方面邀请专家进行专项服务技术指导(图3)。另一方面安排人员到专业技术部门现场学习。此外,还需要加强部门之间的交流学习,取长补短,不断提高基层公共服务人员综合素质。在经费投入较为有限的情况下,市县地震部门可以采用“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方式,集中使用经费和资源,共同打造高质量的服务产品。例如:在制作防震减灾科普宣传作品方面,可以多家市县地震部门采用合作的方式,共同出资、出力,共同制作科普宣传精品,避免低层次的重复制作。
近年来,中国地震局推出了“数字图书馆”“地震专业知识服务系统”,建立了“地震科普库”“地震标准库”“地震灾情库”,提供全国地震动参数、抗震设防参数查询服务,部分省份也推出了“地震数字科普馆”,进一步丰富了信息服务内容。市县地震部门可以充分利用这类信息资源,结合当地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工作取得的资料成果,开发具有当地特点的信息服务产品,为公众提供相关信息查询服务。同时市县地震部门也可以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共同征集好的服务产品,建设“服务产品资源库”,共享使用服务产品,更大程度地发挥社会效益。
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产品大多以信息服务的形式展现出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信息服务带来了发展的新契机。为了满足公众个性化、多样化服务的需求,不少领域推出了精细化服务、精准化服务,受到公众普遍欢迎,值得学习借鉴。市县地震部门可以围绕当地公众普遍关心的防震减灾问题,开展需求调查,深耕服务领域,开发有针对性的服务产品(图4)。例如,在提供地震信息服务时,可以结合社会群体关注点的不同,有针对性的提供地震地质背景、房屋抗震状况、地震烈度影响、避难场所分布等信息服务,提高服务精细化水平,满足不同群体的服务需求。
图3 蚌埠市人防办(地震局)开展技术培训
图4 调研组在宿州市调研防震减灾公共服务需求
防震减灾信息服务离不开传播媒介,开展科普宣传工作需要通过多种宣传媒介,将科普知识传播给不同的社会群体。而震情速报、烈度速报、地震预警等信息服务更是需要快速、精准地将信息发送给特定的服务对象。这类信息传播针对性强,对准确性和时效性也提出了更高要求。这就需要进一步发挥网络信息的传播优势,通过“两微一端”、微信小程序、网络小视频等公众乐于接受的方式为载体,不断拓展地震服务信息传播的广度和深度。同时,以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网站等传统传播媒介为依托,创新传播方式和服务内容,增强对公众的吸引力,增大信息服务的宣传面和普及面。
社会力量有效参与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工作,不仅有利于解决产品供给不足的状况,而且更有利于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在丰富产品的同时,提高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社会力量“触觉灵敏、运作灵活”,更容易把握社会需求和市场动向,灵活配置资源,推出更“接地气”的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产品。经过多年发展,社会力量在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地震灾害风险防治等服务领域有了一定的参与度,但还远远满足不了社会需求。市县地震部门应当综合运用政策扶持、资金投入、准入制度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到防震减灾公共服务领域,共同培育好公共服务市场。同时加大对重要领域、重点企业的扶持力度,提高企业积极性,激发市场活力,提供丰富、多元的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产品。
政府购买服务作为一种新型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降低运行成本,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在当前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产品匮乏、服务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市县地震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从服务产品的生产者、提供者转变为管理者和使用者,通过这种方式,调动社会力量有效配置市场资源,开发并提供符合社会多样化需求的公共服务产品。在此过程中,市县地震部门既作为产品的使用者,又作为服务的提供者,投入的是购买资金,得到的是更好的产品和更高质、更高效的社会服务。
在政府和社会对防震减灾公共服务需求越来越多、要求越来越高的背景下,市县地震部门作为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工作最基层、最基础的力量,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也最为集中。当前,国家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强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地震系统积极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大力推动防震减灾现代化建设,都给市县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工作带来了新机遇。相信在各级地震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定能够突破发展瓶颈,在地震部门自身发展的同时,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完善服务市场,激发市场活力,丰富服务产品,提高服务水平,逐步满足政府和社会对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工作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