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存芳
(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畜牧兽医中心,陕西丹凤 726200)
表现为承担项目建设的养殖场未进行资质、项目建设能力审核、公示筛选,项目实施业主确定缺乏监督。一是项目实施时个别场户因建场环评手续、土地备案、《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不到位,自筹资金不够,导致项目建设不能按时开工,进度迟滞,项目建设补助资金不能起到推动生产的目的。二是项目建设实施主体存在已停产、转产或新建未开展养殖经营活动、未备案养殖场。三是部分项目批复文件中存在实施主体名称与实际养殖场《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名称不一致现象。四是部分项目实施主体有依赖国家财政支持思想,在项目建设具体环节中不考虑自筹资金投入,只考虑国家财政资金补贴,导致实际项目开工建设时出现观望等待或半途放弃退出的现象。导致真正需要得到国家财政补贴项目资金支持生产发展的场户无法享受到政策支持。
项目资格认定、建设技术指导、完工验收、补助资金兑付没有明确的责任分工,导致工作相互推诿,养殖场在项目建设中不考虑建设后的生产实用性,贪大求洋或偷工减料不按项目审批要求实施,项目资金利用度不高。
项目从业主确认、立项、审批,到指导实施、验收、资金兑付没有建立严格的操作制度。一是项目建设实施主体业主确认随意性较大,项目审批制度不严。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先施工、先验收后报请上级审批的现象,也有未经上级审批随意更换项目实施主体的现象。还有审核手续未完善,就作为项目实施补贴对象予以确认的现象。二是项目验收工作不严肃。项目验收人员不确定,随意性大。同一项目验收组有的是县级负责项目建设的业务单位,有的是项目实施主体所在地的镇政府。导致项目验收标准不一,资金补贴出现项目立项审批实施主体与实际验收、补贴对象不一致现象。三是项目建设目标责任书履行过程无监督。有的项目建设实施主体不按规定和项目建设要求报告工程建设进度,及时开展项目建设工程决算,递交验收申请。导致项目验收工作时间拖欠较长,项目补贴资金不能及时整体下拨,影响。
项目建设主体单位确定随意,把关不严。未对拟确定建设主体单位开展资质、征信审核,未对实际生产情况进行调查,导致个别项目建设主体因资金缺乏、手续不全等原因弃建、半途停建,耽误项目建设进度。
项目建设主体资质审核不严,无严格标准。批复文件中场户名称、法人与实际实施建设单位有差异,有的项目建设主体在建场时未进行环评备案、土地备案,导致项目完工无法顺利验收,造成补助资金无法及时下拨,或项目资金补贴到位不久即拆除现象。
项目建设工作缺乏专门机构,人员随意性大。项目建设主体资质审核、技术指导与验收人员不一致,相互掣肘,工作责任不统一。导致项目建设验收标准难以掌握,验收人员顾虑多,养殖场意见大。
针对国家财政补贴项目资金在实际运行中存在的系列问题,特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发改、财政、业务主管部门在落实上报各类国家财政补贴项目建设主体时,应及时将项目建设标准、资质要求等内容通过工作群或包镇、包村干部向辖区内的所有养殖场户予以通知,采取养殖场报名,业务主管部门资质初审,调阅以往项目实施资料,结合产业发展现状,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筛选认定项目建设主体,并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承担项目建设的农业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抽调分管领导、业务技术人员、财务人员成立国家财政补贴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项目建设工作的领导。项目建设主体资质认定、技术指导、完工验收、补助资金兑付要从项目建设开始申报到项目完工验收结束专人负责和责任分工,避免项目建设过程、完工验收和资金兑付中因资质不到位、票据不全等问题导致的项目不能顺利验收、场户怨声载道、资金无法下拨的现象出现。
一是制定严格的项目申报资质审核、人员回避制度,落实业务干部、分管领导负责制。二是制定项目申报流程、业务办理人员公开公示制度。三是按照项目批复文件要求制定相应验收标准。四是严肃干部工作纪律,提升干部务实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