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倬彦 王嘉晨 吴美玲
摘 要:采用组态比较方法中的模糊集定性比較分析,系统性检验了2000—2018年29个欧洲典型国家社会情境和现行生育支持政策的条件组合与生育率变化的关系,试图为我国借鉴欧洲国家生育支持政策提供新的研究思路。通过欧洲各国三类生育支持政策(育儿津贴、生育假期和儿童照料设施供给)与三类社会情境的条件(经济发展水平、性别平等及家庭重视文化)进行必要条件检验,得到五类影响生育率的组态方案。通过将不同社会情境下各国生育支持政策的实施效果与我国国情的比较和讨论,本研究提出,我国生育支持政策的出台要充分考虑地区差异:对于性别较为平等的经济发达地区,大力发展儿童照料设施和有针对性的育儿津贴可以稳定生育率;对于性别平等较差的西部欠发达地区,育儿津贴更能提高生育率;在性别差距较大、重视后代的经济发达地区,较慷慨的生育假期和提供儿童照料设施双管齐下会有助于提升生育水平。
关键词:社会情境;生育支持政策;组态比较方法;模糊集定性分析;生育水平
中图分类号:C923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000-4149(2021)02-0013-14
DOI:10.3969/j.issn.1000-4149.2021.00.009
中文修回日期 收稿日期:2020-09-25;修订日期:2021-01-10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生育支持政策试点效果跟踪评估与生育友好型社会构建研究”(19ARK004)。
作者简介:茅倬彦,法学博士,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教授;王嘉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吴美玲,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统计学院硕士研究生。
Evaluation Study on European Fertility Supportive Policies and
Its Implications: Based on FsQCA
英文作者 MAO Zhuoyan1, WANG Jiachen1, WU Meiling2
英文作者单位
(1.School of Labor Economics, Capital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
Beijing 100070, China;2.School of Statistics, Capital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 Beijing 100070, China)
Abstract: By using fsQCA of configurational comparative method, the study examin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onditional combination of social context and current fertility policies and fertility changes in 29 typical European countries from 2000 to 2018, in an attempt to provide new research ideas for China to learn from European countries fertility support polices. Five configuration schemes affecting fertility were obtained by testing the necessary conditions for three types of family policies in European countries (i.e., child-care allowance, parental leave and provision of child-care facilities) and three types of social contextual conditions (i.e., level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gender equality, and family valuing culture). By comparing and
discussing the implementation effects of family policies between with Chinas social context, this study proposes regional differences should be fully considered in the introduction of fertility support policies in China. In the developed cities with gender equality,
the vigorous development of
child-care facilities and
targeted child-care
allowance can stabilize fertility rate. For the less developed areas with gender inequality, child allowance are more likely to increase fertility
rate; the more generous parental leave and child care facilities can help to raise fertility level in the developed areas where the gender gap is larger and offspring is valued.
Keywords:social context;family policies;configurational comparative methods;fsQCA;fertility level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2013年以来我国生育政策连续调整完善,家庭生育决策存在更大的自由度,但政策调整后生育率不尽如人意,引起学界广泛争议[1-4]。近年来相关调查研究均显示,生育政策对家庭实现生育意愿的影响趋弱,而经济社会因素的制约力增强[5-7]。我国已处于低生育率陷阱的高风险期[8],仅靠全面两孩政策显然不足以支持中国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目标,亟待制定出台整体系统的配套支持性制度安排[9-10]。党中央对此问题高度重视,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优化生育政策”的战略部署。
实际上,低生育率已是当前国际社会普遍面临的人口问题。21世纪以来,大多数发达国家出台支持生育政策以应对低生育率[11]。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先行国家生育支持政策是我国采取积极支持性政策安排的重要参考路径。因此,近年来不断有国内学者通过研究国际实践为我国相关政策构建提供借鉴。但是,任何公共政策都意味着政府投入高额成本,学习发达国家相关政策经验,切忌照搬照拿[12]。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性别平等、文化传统等社会情境迥异,各国生育支持政策的具体手段、侧重点和力度均存在差异,这些因素会对生育水平产生综合影响[13-15],在评估他国生育支持政策且借为己用时,社会情境是不可忽略的重要因素[16]。那么,我国应该如何借鉴其他国家生育支持政策制定的经验?回答这一重大现实问题亟待厘清以下两层思路:
第一,发达国家的不同社会情境是如何与生育支持政策构成整体性组合,对生育水平产生积极影响的?第二,基于中国国情和区域发展差异,我国政府应该如何因地制宜制定政策,最大程度发挥政策对生育率的促进效果?
目前国内相关研究可分为两类:一类研究通过选择个别发达国家作为典型案例,总结对中国政策设计启示。有些选择意大利、日本等某个低生育率代表性国家梳理该国政策体系[17-18];有些深挖澳大利亚生育津贴这一类政策的历史过程和效果,总结经验教训得出启示[12];有些通过比较少数国家的人口形势,经济激励、托育服务、家庭工作平衡等方面具体政策干预,以及生育率变动三方面的差异,寻找不同国家政策的共性和规律进而分析对我国的启示意义[19-23]。这类研究在方法上均采用定性比较的方式,直接比较国家间差异,无法严格论证社会背景、政策措施和生育水平之间的因果逻辑关系,政策效果及对我国启示作用容易受到质疑。另一类研究从不同政策模式尝试量化分析政策对生育率的综合影响。如吴帆从欧洲17国的工作与家庭平衡、儿童发展、育儿家庭财政等政策力度视角,构建家庭政策指数对生育率的综合评价,但单纯通过散点图来观察政策和生育水平两者的关系,其因果关系的解释力不足[24];蒙克通过固定效应模型单独考察22个经合组织国家的生育假期政策(即带薪产假、带薪父母假和带薪父亲育儿假),发现在女性劳动参与率较高的国家,站在促进女性就业角度设计的生育假期政策比传统型政策对生育水平提升更为有效[25],但该研究只考虑了各国一定政治和经济背景下某一政策手段的效果,其结论对我国的启示显得模糊。可见,已有研究大多数以定性比较居多,仅有的少数定量研究以传统统计方法为主,缺乏经济、文化、性别等社会条件与不同政策手段的综合考量,已有研究均没有回答不同的社会情境和不同的生育支持政策构成的整体性组合与生育水平变动之间的复杂因果关系,对我国根据本国国情构建生育支持政策的启示意义有限。
欧洲是现代家庭福利政策起源地,也是世界低生育率最早开始和蔓延的地区[26-27]。20世纪90年代后期,欧洲整体降到1.42的很低生育水平后,支持或鼓励生育成为欧洲家庭政策体系的核心内容,政策体系趋于稳定[24,28-29],并對近20年欧洲各国生育率回升产生了不同程度的效果[30-31]。21世纪以来,欧洲各国生育率变动出现分化,东欧国家从2000年的1.3以下回升到2018年的1.5以上,捷克、罗马尼亚甚至升至1.7以上;北欧的丹麦、爱尔兰等稳定在1.7—1.8,瑞典从2000年的1.55上升到2018年的1.78,但同是北欧的挪威和芬兰却从1.7—1.8的水平跌至1.5左右。目前欧洲共有48个国家,本研究选取29个欧洲主要国家作为分析对象,通过构建欧洲社会情境和现行生育支持政策的评估分析框架,利用国际学术界近年来兴起的超越定量和定性研究的新方法——组态比较方法(Configurational Comparative Methods,CCMs),基于模糊集实证研究构建整体性的研究思路来回答:欧洲各国社会情境和生育支持政策如何组合并对2000年以来生育水平的变动产生影响。组态比较方法可以弥补回归分析、典型相关分析等传统统计技术所不能解决的因果复杂性问题,从整体性的视角来评估不同社会情境下欧洲各国的生育支持政策的实施效果,厘清欧洲国家生育支持政策效果背后的复杂机理,拓展对该问题的解释维度,从而为我国构建生育支持配套政策体系、优化生育政策提供更为现实的借鉴经验。
二、理论框架
20世纪90年代后期,欧洲生育支持政策形成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有研究从各种角度进行归纳[32],主要涵盖了三方面内容:一是育儿津贴,指对儿童家庭的父母提供经济补贴,包括父母减免所得税,多孩家庭津贴,低收入、单亲家庭补贴,以及失业、单亲父母就业激励等。二是生育假期,包括儿童家庭的带薪产假、父母带薪育儿假等。三是儿童照料服务,包括3岁以前托育与3—6岁学前教育的公共投入情况,以及6岁以下儿童照料服务覆盖程度。这三类政策共同致力于平衡父母的工作与家庭,对各国生育率的影响存在明显差异。从育儿津贴来看,自20世纪80年代起,欧洲国家的育儿津贴相对稳定。低教育水平或较贫穷的女性更有可能享受育儿津贴,这项政策促使此类家庭母亲更早生育第二和第三个孩子[16],而针对西欧的研究发现,经济补贴对终身生育率没有影响[33]。从生育假期政策来看,过长产假容易造成女性在劳动力市场被边缘化。2000年以来,欧洲国家采取鼓励父亲休育儿假政策,有效地促进家庭再生育[34],丹麦、德国、比利时等国家父亲休假比例超过30%,而共享育儿假的夫妇更可能生第二个孩子[35]。有研究通过对比匈牙利和波兰政策,发现匈牙利更丰厚的带薪育儿假促使女性生育第二个孩子[36],挪威带薪育儿假导致二孩生育率上升[37],西欧产假和育儿假福利增加10%可以减少3.2%的无子女女性,但不会影响终身生育率[33]。从儿童照料服务来看,欧盟国家提高3岁以下儿童照料覆盖率可以有效提升高等教育女性的生育孩子数[38],降低儿童保育费用等都会对生育率产生积极影响[39-40]。西欧国家的儿童保育补贴每增加10%,终身生育率将增加0.4%[33]。可见,一个国家不同的政策措施对生育水平的作用路径并非线性,政策模式与社会福利制度和传统文化密切相关,政策效果又受到本国经济发展、传统文化等社会情境影响[24]。
欧洲各国社会情境影响个人微观生育决策主要是通过以下三条路径:一是经济发展水平。经典家庭经济学提出的数量质量替代理论发现,经济发展提高了家庭养育成本,家庭理想孩子数量减少,促使生育率下降[41]。从个体层面而言,女性受教育水平和劳动参与率提高,带来其收入提高,当女性无法解决工作和家庭冲突时倾向减少生育数量[33]。而失业率快速升高对40岁以下年轻人的生育决策冲击最为激烈,这在2008年经济危机时表现得尤为明显[42]。二是注重后代的文化氛围。19世纪个人主义兴起引起欧洲核心家庭崛起和对儿童的重视[43],个人主义不仅影响了父母对孩子成长的期待,也对父母本身决定是否生育有着重大影响。与东亚文化期待孩子长大后反哺不同,欧洲父母主要考虑是否想拥有与孩子的亲密情感来作出生育决策,而东南欧部分国家繁衍后代的文化传统更为浓郁[44]。三是性别平等程度。20世纪女性主义的兴起在生育率降低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45]。受教育水平提高带来的女性更高的生育机会成本,导致女性推迟生育年龄,减少生育数量[46]。家庭性别角色固化的地区(比如南欧和德国)生育率极低,有研究指出,经济发展较好与性别平等文化的条件组合有利于生育率的提高[45,47]。可见,欧洲各国不同的社会情境条件也不同程度影响着生育率变化。
综上,近20年来欧洲各国生育率的差异性变动与本国不同的生育支持政策和特定的社会情境条件存在密切关系。评估生育支持政策实施效果时,必须考虑欧洲各国的不同社会情境条件,如此才具有更好的解释作用。因此,本文的政策评估框架(如图1所示)将上述的经济发展水平、注重后代文化和性别平等程度等三类社会情境条件和生育津贴、生育假期和儿童照料服务等三种生育支持政策均纳入考虑,侧重分析三类生育支持政策与社会情境的三类条件如何组合,并从整体上对生育率产生有效作用。
三、方法与数据
1.方法
组态比较方法整合了“定性”(案例导向)和“定量”(变量导向)两种方法的长处,关注案例的“多重并发因果关系”,能够对复杂案例产生的既定结构条件的特定组合进行系统化比较分析,以确保即使在掌握少数条件的情况下依然能够对高水平的复杂性进行模型构建[48],从而发现蕴含在众多案例中复杂的因果关系[49]。根据评估框架,本研究通过验证欧洲国家的社会情境与特定生育支持政策组合是否为该国生育率及其变化的充分和/或必要条件,来判定社会情境与生育支持政策的哪种组合会对生育率产生影响。由于结果变量为生育率,属于连续变量,故采用组态比较方法中的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Fuzzy-set Qualitative Comparative Analysis, fsQCA),分析软件使用fsQCA软件(2.5版)。
模糊集定性分析需要将原始数值处理校正为模糊集隶属分数,即模糊变量所需数据类型为0至1的连续值。本文将所有国家的结果和条件变量都通过代数方法校正为0—1的数值。具体方法为:将该指标上的最高数值Xmax设定为1,最低数值Xmin设定为0,然后通过以下公式将每个国家的数值校正为0—1的值,代表着一国在该指标上在两个极端值中的相对位置 (Membership):
Membershipi=(Xi-Xmin)/(Xmax-Xmin)(1)
2.数据
由于2000年以来欧洲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比较完善且变动不大,除了2008年经济危机造成的短期波动以外,各国社会发展总体比较稳定。因此,兼顾数据可比性和可获得性,条件变量(生育支持政策和社会情境条件)数据选择2018年或最近年份的数据。结果变量(生育水平)数据使用世界生育数据库2000—2018年的生育数据。
结果变量选取生育率变化。考虑到2000—2018年欧洲29国生育率平均水平在1.4—1.6之间波动(见图2),其中,方差最大的是捷克(0.315),方差最小的是荷兰(0.0027)。本研究纳入2000、2001、2002和2016、2017和2018年平均变动差异,并将该生育率变化进行标准化处理。具体公式为:
TFR=13[(TFR2018+TFR2017+TFR2016)-(
TFR2000+TFR2001+TFR2002)](TFR2000+…+TFR2018)/19
(2)
变化值最大(Xmax)的国家为捷克(+0.36),变化值最小(Xmin)的国家为塞浦路斯(-0.17),然后按照上述方法将生育率变化值校正为模糊集隶属分数。
条件变量为三类社会情境条件和三类生育支持政策,六个条件变量处理步骤如下所示。
第一,经济发展水平。选取世界银行公布的2018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 per capita,单位为美元)作为该国经济发展水平指标 。最低值为保加利亚(9271.5美元,中国为9770.8美元),最高值为卢森堡(116597.3美元)。
第二,重视后代文化。选取欧洲价值观调查数据(European Values Study)
家庭后代的四个相关问题中做出“同意”或“非常同意”选择的人数的百分比,作为重视后代文化的指标。
重视后代文化氛围最浓厚值(百分比最高)为罗马尼亚(85%),最低值(百分比最低)为荷兰(32%)。
第三,性别平等程度。选取世界经济论坛(World Economic Forum)2020年發布的全球性别差距指标(Global Gender Gap Index 2020)作为性别平等程度指标。该报告通过对各国两性在政治赋权、收入、劳动参与率等方面的研究量化了2018年的性别差距。
最低值为匈牙利(0.677),最高值为爱尔兰(0.877),(中国为0.676,最接近的欧洲国家为马耳他(0.693)和塞浦路斯(0.692))。
第四,生育津贴。将2017年各国儿童家庭津贴的财政投入(Family benefit)所占本国GDP 的百分比,作为衡量生育津贴程度的指标。最高值为丹麦(3.55%),最低值为荷兰(0.91%)。
第五,生育假期。使用2018年OECD的各国生育假期体系数据(Parental leave systems)的“全薪休假周数”(Full-rate Equivalent in Weeks)作为本项条件指标。通过加权计算(法定周数+非法定周数*薪水百分比)后得到父母亲相当于“全薪产假和育儿假周数”。并将父母双方的相加得到“父母相当于全薪的休假周数”。最高值为罗马尼亚(97.1周),最低值為爱尔兰(7.4周)。
第六,儿童照料服务。以欧盟提出的巴塞罗那目标(Barcelona Objectives)所提供的框架 计算本条件的指标,分成三步:第一步,计算3岁以下婴幼儿的入托百分比,将2018年欧洲各国0—3岁婴幼儿每周接受1—29小时托幼服务的百分比与每周接受30小时以上幼托服务的百分比相加求和,得到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百分比。第二步,计算3—6岁儿童的入园百分比。将3—6岁儿童每周接受1—29小时学前教育的百分比与每周接受30小时以上学前教育的百分比相加求和。第三步,计算0—6岁儿童的照料设施利用比例,即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与3—6岁儿童入园的百分比平均值。最高值为丹麦(87.25%),最低值为波兰(24.15%)。
上述六个条件变量及本研究的结果变量的原始数据和模糊集隶属分数如表1和表2所示。
四、研究结果
1.必要性检验:生育率有所回升的地区位于欧洲经济水平较差地区
如表3所示,2018年六类条件变量的必要性检验显示:“~经济发展水平”这一条件的一致性值为0.97,远大于0.9。这说明经济水平较低是欧洲国家生育率提高的必要条件,换句话说,2000年以来生育率有所回升的国家位于欧洲经济水平较差区域,但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经济水平低的地区都有生育率提高。
2.充分条件:五种组态方案对生育率起到积极作用
通过对不同条件形成组态方案来进行检验,判断社会情境和政策措施如何组合可以成为生育水平提高的充分条件,核心目标是发现当有哪些条件组合出现时,生育率一定会提高。通过模糊集定性方法的中间方法(intermediate solution),共发现了五种配置方案的一致性大于临界值(见表4)。根据“性别平等”这一核心条件的存在与否,将这五种组态方案分为性别平等(组态方案A和B)和性别不平等(组态方案C、D和E)两个类别进行分析。
第一类,性别平等。组态方案A特征是“富裕平等的个人主义社会”:经济发达、文化不强调后代的价值,政府没有慷慨的生育支持政策措施;在这种条件下生育率仍有所提高。欧洲各国中唯一满足这一组态条件(membership大于0.5)的国家为瑞士。组态方案B特征是“平等的中产阶级社会”:社会性别平等但较强调后代的价值,经济水平一般,有慷慨的儿童津贴和较高的照料服务使用,但产育假时间不长,都可以保持生育率平稳,符合该组态条件的是法国。
第二类,性别不平等。组态方案C特征是“想要孩子、生养育假期长”社会:文化中强调后代重要性、生育政策中没有慷慨的育儿津贴但有提供相当长的生养育假期和儿童照料设施,无所谓经济发展程度如何,生育率都有上升。符合此类特征的欧洲国家为拉脱维亚、爱沙尼亚,其社会情境比较相近,均为前社会主义国家。组态方案D特征是“贫穷、假期长且缺乏儿童照料服务”社会:性别差异大且经济不发达,儿童照料服务设施使用率低但生育假期很长,无论是否有强调后代价值的文化传统或者提供儿童津贴,此类国家生育率都有不同程度上升。此类包含6个中东欧国家,分别为罗马尼亚、斯洛伐克、保加利亚、立陶宛、奥地利。配置方案E命名为“高补贴的欠发达”社会:这类国家经济水平一般,但非常强调后代文化,有很慷慨的儿童津贴,没有提供较好的儿童照料设施,无论生养育假期长度如何,具有该组态国家生育率还是出现上升,此组态方案包括波兰和匈牙利。
五、结论及政策启示
经济发展条件只是欧洲近年来生育率提高的必要条件之一,这需要与20世纪90年代的历史背景相结合分析。在29个欧洲国家中,自2000年生育率有所提高的国家大部分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差的国家,多为中东欧的前社会主义国家。这些国家大多在90年代经历过巨大的社会变迁,与之相伴的是生育率的迅速降低,而2000年之后社会平稳发展,前些年所积攒的生育潜能得以释放。而本研究中经济水平发展相对较好的那些西北南欧资本主义国家,在经历了七八十年代生育率快速降低之后,在90年代生活富足,生育率已有平缓上升,而进入21世纪后,伴随着个人主义的兴起与对个人实现的追求,生育年龄不断推后,再加上2008年金融衰退的影响,原先回升的生育率又开始平缓下降。但需要强调的是,经济发展水平较低这一必要条件并不意味着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差的国家都有生育率的提高。
我国借鉴欧洲生育支持政策时要考虑与欧洲的可对比性、中国的特殊性。通过对充分条件的检验,本研究发现了五种组态方案都可以促使生育率的提高。然而方案互相之间并不能直接比较,我们并不能做出哪个配置方案最有效的结论。这五种组态方案条件水平的高低都是在这29个欧洲国家内部相对来说的,因此在试图移入中国情境的时候,应该考虑到中国与这些欧洲国家在某些条件上(比如经济发展水平)的相对位置和以及在某些条件上(比如重视后代文化)本质上的不同。以经济发展水平为例,2018年中国人均GDP比本研究29个国家中最低的保加利亚略高一点,但由于中国地区间差异很大,已有9个省份人均GDP超1万美元,京津沪人均GDP超出3万美元,已和中等偏下的欧洲国家水平相当,而且由于购买力更强,增长也十分迅速,应该按照中等发达社会来对待;而西部贫困地区则远远落后。因此在借鉴欧洲经验来制定生育支持政策时,要考虑到当地的实际社会条件,而不是盲目照搬。另外,我国自古以来尊崇的儒家文化将对后代的重视(尤其是对男性)推到了相当的高度,伴随着城镇化和现代化,传统价值观也正经历着变迁。这种变迁并不会是指向西方价值观的单一向度的变化,而是糅杂了多种价值的有中国特色价值观[50]。
讨论这五种组态方案需要结合中国地域的异质性。在性别平等的两个方案中,方案A是在富裕的社会或高福利社会中能够起作用的,而我国短期内还达不到瑞士的富足程度,因此这两个方案对我国的参考作用暂时有限。符合组态方案B的是法国,法国2000年以来的总和生育率均值在1.94,方差为0.0029,属于欧洲长期稳定在接近更替水平的国家。经济水平在欧洲处于中等水平的法国,性别相对平等且仍有重视后代文化,这与我国广大中产阶级迅速崛起的大城市有着相当的可比性,对我国具有较大的启示意义。该方案强调对儿童照料的高使用率和针对低收入家庭的育儿补贴,但生育假期很少。也就是说,在此类社会情境下,大力建设儿童照料设施和针对性的育儿补贴可以有效保持当前生育率。从法国情况来看,育儿补贴可以刺激移民人口和低收入人口的生育水平,从而提升总体生育水平。结合我国情况看,发达地区女性就业率高,通过较高质量的儿童照料设施,可以解决中产阶级家长,特别是职场母亲平衡工作和家庭,而法定生育假期越长可能会更大程度地削弱女性的职场竞争力,加剧性别不平等,难以受到这些地区家庭的欢迎。
在性别不平等的三个方案中,方案C的社会情境是性别差距较大、重视后代的地区,无论这些地方经济发达与否,较慷慨的生养育假期和儿童设施提供都将促进生育水平提升,该方案对我国广东、浙江等地方较具借鉴作用。方案E所具有的社会情境和我国西部地区具有可比性,性别发展差距较大、经济水平欠发达且存在重视后代文化。如果能够提供较好的育儿津贴,可以比较有效地提高生育率。使得生育率提高的组态方案都拥有较长的产育假。方案D的社会情境(性别不平等、经济水平较差、无所谓重视后代价值的文化)与我国实际情况差异较大,没有太多借鉴价值。
综上所述,在借鉴欧洲经验时,我国生育支持政策的制定出台要因地制宜,不可一刀切,要充分考虑我国经济社会文化条件以及区域差异性,评估政策的成本效果。对于性别平等较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应该借鉴法国模式,在儿童照料设施方面加大公共投入,使得中产阶级父母能够平衡好工作和家庭;对于性别平等较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且托育和学前设施有限的地区,应当学习东欧模式,给予家长较为宽裕的产假和育儿假,使父母能够更有时间照顾孩子。而在性别差距较大、重视后代的经济发达地区,较慷慨的生养育假期和提供儿童照料设施双管齐下将会对提升生育水平大有帮助。
(致谢:感谢郑丽洁博士、张翠玲研究员的帮助,以及匿名审稿专家的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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