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美
“快速带你看剧”“5分钟看大片”……在多个视频平台上,影视剧类短视频日渐成为公众的追剧新方式,也成为互联网知识产权侵权的高发地带。
据报道,4月9日,逾70家影视传媒单位及企业发布保护影视版权的联合声明,表示对目前网络上出现的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针对影视作品内容未经授权进行剪辑、切条、搬运、传播等行为,将发起集中、必要的法律维权行动,呼吁短视频平台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切实提升版权保护意识。
有监测数据显示,热门电视剧、综艺节目、院线电影成为被侵权的重点对象。一些短视频账号、主播紧盯经典、口碑好、热门或新上线的影视作品,打着浓缩、评价、“合理引用”“重新诠释”等旗号,擅自进行剪辑、切条、搬运、传播,借此吸引大批粉丝,之后通过直播带货、发布广告等方式盈利。这些手段导致原创作品被侵权的形式多样、手段隐蔽、内容分散,给原创保护带来了更多挑战。
因为变现方法简便快捷、成本极低而获利巨大,短视频“搬运工”屡见不鲜。甚至有人在制作“搬运影视剧”的同时,还通过贩售“搬运教程”牟利;有的“搬运号”通过“抽帧”“放大”等方式规避平台审查,“搬运影视剧”成了一本万利的敛财途径,不少平台和人员趋之若鹜。有人认为,短视频“搬运工”对相关影视作品起到了推广作用。殊不知,这种“搬运”已经侵害了原创者的知识产权,正是部分公众版权意识、法治意识欠缺,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搬运”现象猖獗泛滥。
保护知识产权、尊重原创、维护原创权益,是影视创作、文学创作的底线,也是优秀文化作品的灵魂。短视频直接使用原影视作品的画面,将影视作品进行任意剪辑、切条、搬运、传播等行为,违反了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严重侵犯了影视作品权利人合法权益,损害影视作品的完整性,甚至日益破坏影视行业的健康生态、影响影视行业的长远发展。解决短视频侵权问题,必须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晰侵权标准及处罚规定,建立畅通的版权维护机制,严厉查处違法责任人;影视制作机构要提高维权意识,可发起集中、必要的法律维权行动,对平台方和短视频“搬运工”群体形成震慑力;短视频平台方应强化内容监管,切实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给侵权者“搬运”机会和平台;广大网友也要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自觉维护法治权威,共同遏制短视频“搬运”现象。(原载人民公安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