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新宁
对于《红楼梦》的悲剧性质,大多数人认为是一个大家族由盛转衰的悲剧,或者是宝黛爱情的悲剧,亦或是十二金钗的悲剧。实际上,悲剧同样体现在故事中的每一個生命,起眼的、不起眼的,都逐渐走向凋零与毁灭。据徐恭时所考,《红楼梦》里出现的人物有九百七十五人。这些人物的出身有的显贵、有的卑贱,但从生命的角度来看,他们都是平等的。如果说《红楼梦》是一部忏悔录,那它不仅是对一个家族由盛转衰的自省,更是对个中美好生命的哀挽。
一、人格悲剧
在《红楼梦》第五回就以“千红一窟,万艳同杯”暗示了大观园里这些女子们的悲剧命运。贾宝玉进入太虚幻境,看到金陵十二钗命运的账册。账册分为“又副册”、“副册”和“正册”。“正册”里的人物是贵族小姐们,如贾元春、秦可卿、林黛玉、王熙凤等。“副册”里记的是妾,只举了香菱一例。“又副册”里记的是那些小姐、公子、夫人的丫头们,宝玉只看到了晴雯与袭人,除此二人之外,还有许多人是宝玉没有看到的,但她们的命运也定记在太虚幻境的账册上。据《脂砚斋重评石头记》透露:“题只十二钗,却无人不有,无事不备。”薄命司里的这些账册应该有正、副、又副、三副、四副……皆是记录诸钗命运的账册。许多人虽未在此提及,但她们命运的痕迹宛然可见。
晴雯是“又副册”中的第一人,她是贾宝玉的贴身丫鬟之一。宝玉在薄命司看到她的判词是:“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招人怨。寿夭多因毁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晴雯作为丫头,身份低微,但她却总是说出逾越规矩的话,做出不符身份的事,她的性格导致了她命运的悲剧。在传统的封建大家族社会中,丫鬟的职责就是伺候她们的主子,晴雯却养着长长的指甲,没事就用凤仙花的汁液将她的指甲染红,一点都没有做事的样子。幸而她的主子是珍爱女子的贾宝玉,才允许她将青春的美好留在鲜红的指甲上。在第三十一回,晴雯撕扇,宝玉纵容,还说“响的好,再撕响些!”这是宝玉对生命美好的呵护与珍惜。然而,尊女抑男的宝玉在世俗人看来是顽劣憨痴的代表,所以晴雯的“心比天高”是难以被世俗的现实所容忍的。最终晴雯不甘诽谤,气绝而死,以生命的结束彰显了自己独立的人格。晴雯的死,凄伤哀婉,于宝玉而言,他失去的不只是一个丫鬟,还是一个知己。在第七十八回,宝玉祭吊晴雯,作《芙蓉女儿诔》,这篇达千余言的祭文,其实不只是在祭悼晴雯,更是对大观园中所有纯洁美丽的生命所作的挽歌。
鸳鸯是贾母身边的一等丫鬟,深受贾母的信任,贾母的衣食起居,都是鸳鸯照料。甚至说没有鸳鸯,贾母是吃不下饭,睡不着觉的。以至于贾母离世,鸳鸯殉主后,有强盗来劫走了贾母留下的东西,众人竟一概不知所失物品之名目与数量。可即使如此深受贾母的喜爱与器重,也难以改变被主子随意处置的命运。突然有一天,好色的贾赦看上了鸳鸯,要讨她作小老婆。鸳鸯不愿意,但她是家生的女儿,她的父母和哥嫂都是贾家的奴仆,如若贾赦硬要,作为奴才没有不给的道理。所以才逼得鸳鸯当着众人的面和贾母哭诉:“因为不依,方才大老爷越性说我恋着宝玉,不然要等着往外聘,我到天上,这一辈子也逃不出他的手心去,终久要报仇……就算老太太逼着我,我一刀抹死了,也不能从命!若有造化,我死在老太太之先;若没造化,该讨吃的命,服侍老太太归了西,我也不跟着我老子娘哥哥去,我或是寻死,或是剪了头发当尼姑去!……”贾赦有权有势,鸳鸯唯有如此,才能暂且保全自己。贾母去世后,贾赦那时虽不在家,但鸳鸯想到乱世为王,她们这些丫鬟迟早是被人给掇弄了的,便在贾母的套间屋内上吊自缢了。从当时社会的制度来看,一个丫鬟再受器重,也只能是被剥削的阶级,她们的婚姻不能自主,到了年纪多是配给家里的奴仆或小厮,有幸被老爷看上的,便是麻雀变凤凰,纵使这个老爷是个年过半百的老头子。因而在邢夫人和一般丫鬟看来,这可是“既体面又高贵”的,可对于鸳鸯来讲,那不是最好的归宿,鸳鸯是一个有人格尊严的丫鬟,她不愿意出卖自己,只能以死相抗衡。同晴雯一样,鸳鸯用死捍卫了自己的尊严,可换个角度来看鸳鸯的命运,便令人心生怜悯,她尊严的保全需要以生命作为代价。
气绝的晴雯、自缢的鸳鸯,还有跳井的金钏儿、撞墙的司棋……这些丫鬟,身份地位虽然卑微,但她们却有独立的人格,为了保全自己的尊严不得不选择离开这个世界。还有一些丫鬟,她们没有死,但她们的命运同死去的晴雯、鸳鸯等是一样的,在权势面前如蝼蚁一般。如宝玉的另一个丫鬟袭人,袭人一心想要在荣国府安身立命,甚至不惜牺牲同处一室的姐妹,自以为能掌握自己的命运,最后却落得个“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的结局。又如大观园里的尼姑、优伶,她们在封建社会的贵族家庭中是一种特殊的女婢,她们和大观园里的丫鬟一样,都无法选择自己的人生。她们的生命,如花一般在最美的年纪盛开,又凋零。但她们生命的消逝鲜少有人放在心上,她们命运的悲剧也不会引起统治者的同情,而作者看到了这些美丽的生命,在这里为她们逝去的生命和悲剧的人生谱写了最深挚的挽歌。
二、日常悲剧
《红楼梦》里的有些人物,所占篇幅很少,对于他们的命运,作者也并没有像对那些丫鬟们一样,表现出明显的悲悯。但这些人物的生活瞬间,常常伏脉着大的情节,蕴含着深刻的意义。相较于贾府这样有钱有势的权贵,这些人的生命不值一提。对他们生命的哀婉,作者是通过以小见大的艺术手法表达的。
第四回的“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中,冯渊被薛家主仆打死就是“以小见大”的一个典范。冯渊是金陵的一个小乡绅之子,“自幼父母早亡,又无兄弟,只他一个人守着些薄产过日子。长到十八九岁上,酷爱男风,最讨厌女子。”他与薛蟠看上了同一个丫头,冯渊先与拐子说好,想要买来作妾,从此不再结交男子,也不娶第二个了,也去是为表诚心,所以郑重其事,必要三日后过门。事情却就在这三天发生了变节,拐子又将这个小丫头卖与薛蟠,欲卷两家银子逃往别处,没成想被两家拿住,打个半死,双方都要人不退银,便发生争执。薛蟠带着手下人将冯渊打了一顿,抬回家三天就死了。而薛蟠却如没事人一样带着家眷上京去了。人命官司,如此不放在心上,竟是因为一张“护官符”。这张“护官符”上面写的是当地最有权有势、极富极贵的大乡绅名姓。在当地做官的人都知道,如若触犯了他们,不仅官位不保,甚至可能有性命之忧,薛蟠所在的薛家就是其中之一,所以薛蟠才能仗势欺人,打死别人后拍拍屁股大摇大摆而去。反观那个被他打死的冯渊,原本就是个可怜人,父母双亡,一时想开要杜绝恶习,好好生活,反遭如此杀身之祸。冯渊这样的一个人物,小说里所占篇幅只有半页之多,但他引出了四大家族的显赫地位以及显赫背后的肮脏。对于这些达官权贵而言,冯渊死不足惜,他的死如同一阵风轻轻吹过,薛蟠的生活也不会受到这阵风的影响。但对于每一条鲜活的生命而言,冯渊的死让人更加体悟到下层人物命如草芥的悲哀。
与冯渊命运相似的石呆子,穷的连饭也没得吃,家里偏有几把旧扇子。恰巧贾赦因不知在哪里看见几把旧扇子,便让人去各处搜求。寻至石呆子处,他死活不肯拿出来,贾赦仗着自己有钱,让贾琏不论使多少银子也要把这几把扇子搞到手。偏那石呆子说:“我饿死冻死,一千两银子一把我也不卖!”“要扇子,先要我的命!”贾赦没办法,只能骂贾琏。这事不巧又被贾雨村听见,贾雨村设了个法,以拖欠官银的罪名把石呆子抓了起来,将扇子抄了作官价送与贾赦,那石呆子却生死不明。想来那石呆子,被世人冠以这样的名号,可见其痴性,对于石呆子而言,那些古人的写画真迹是他精神追求的一种体现,多少钱都不会出卖的,最后被人悉数夺去,他便连活着的意念都没有了,虽然小说并没有直接表明石呆子的生死,但从他对这些古扇的执念便知他一定活不成了。小小的一个石呆子,在《红楼梦》里不值一提,他的故事只是为了表现贾赦的无耻与贪心,以及官府之间相互勾结的黑暗。一个无辜百姓,就因一个权贵喜欢古扇的癖好,被弄得“坑家败业”,不知死活。
像冯渊、石呆子这样的下层人物还有很多,因王熙凤弄权而亡的张金哥与她的未婚夫,还有生死未卜的张华,被薛蟠打死的酒保张三……相较于位高权重的四大家族而言,这些底层民众的命运如一缕青烟,风一吹连痕迹都没有。《红楼梦》叙述的是以贾家为主的家族兴亡史,他们的兴衰变迁不在一朝一夕之间,家族宝塔的顶层也不是轰然倒塌的,这些小人物的坎坷人生与悲剧命运体现在千千万万的普通人身上,它不断地重复发生,悄无声息,对那些豪门权贵而言,实属平常,这也是薛蟠一而再地打死别人还不以为意的原因。但同时也从日常生活的角度折射出了封建大家族的悲剧。“对日常世界的重视,是人对于自身的重视,对于自身的重视,是人的真正解放。”因而在《红楼梦》产生的那个专制年代鲜少有人会关注这些小人物的命运。蒋勋说:“《红楼梦》的现代性,或许要到了二十一世纪,才慢慢被青年发现吧。”《红楼梦》能够经久不衰,就是因为《红楼梦》无论在哪个时代,都有它的现实意义。因此对人性的关怀,对小人物生命与命运的悲叹,在这个生命平等的时代逐渐被人所重视。从这个角度来讲,作者对他们的书写,是对他们命运作的一首首挽歌。